在他年仅十岁时,父亲就遭人构陷。
自此,他背上了罪奴的身份,被充入军营,做了下等的劳役兵。
后来父亲的冤案被平反,他也得以恢复自由身。
但他并未回城里,而是请愿继续留在军营。
渐渐长大后,他凭借大大小小的战功,闯出了一番名堂。
后来,他又得到了三皇子的赏识。
他们二人,再加上定北侯,一起结成了异性兄弟。
三皇子礼贤下士,有情有义。
很长一段时间,他墨亦辰都是为了三皇子卖命。
因为他贪恋那点亲情。
听着那一声声“义弟”,他便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他自幼就喜欢兵法,打了多年的仗,几乎从未败过。
而后,三皇子很快就得到了以他为首的诸多武将的支持。
他们也为三皇子日后登基立下汗马功劳。
不过,他并不在乎名利和权势。
他只想要一个家。
他已经将三皇子和定北侯当做自己的亲兄弟。
为帮三皇子争取到更多人的支持,在三皇子的安排下,他早早地与孟家女定下婚事。
三皇子即位那年,他只有十八岁。
五年后,他二十有三,而孟家嫡女已经十六,到了出嫁的年纪。
孟老爷子去世后,孟家早已不复当年那般风光。
不过,婚约还是得履行。
那年,墨亦辰娶了孟家女为王妃。
可他那时一心想着建功立业,无心儿女私情。
新婚当晚,他掀了新娘子的盖头,却没有与她行夫妻之事。
他告诉她——他娶她,只是为了履约。他会保她一辈子锦衣玉食,日后她若是遇到喜欢的男子,他就会成全她。
说完后,他看到新娘子热泪盈眶,好似他欺负了她似的。
但他只是实话实说,不想让她空等。
婚后没几天,他就自请离都。
之后几年,他一直镇守边关,为君效力。
期间他那位远在皇都的王妃倒是常给他写信,内容一成不变,几乎都是问他安否。
而他鲜少回信。
即便写信,也是劝她另寻佳婿。
甚至有一回,她还千里迢迢跑来边关找他。
那是他们成婚刚满一年的时候。
她才十七岁,就敢带着几个家丁,一路来到大军驻扎地。
听说路遇盗贼,吓得她高烧不退,差点死在半路上。
他又气又恼。
也正是那次,他对她发了怒。
为了让她不要把心思花在他身上,他说的话极重。
尽管她哭得梨花带雨,他也毫不心软。
否则,她以后还会干这种蠢事。
那次以后,她也怕了他,写信的次数少了,哪怕他偶尔回皇都述职,她也把自己关在后院,他不找她,她就万万不敢见他。
他以为,她想通了,也就任由她这样下去。
他们就保持着这种冷漠的关系,都当彼此不存在。
……
人言可畏。
没过几年,朝中就谣言四起,污蔑他拥兵自重,藐视皇权,恐有谋反之心。
当下确实有不少地方出现叛军,他们有这等忧虑,倒也无可厚非。
但墨亦辰相信,皇帝一定会信他。
后来,传言愈演愈烈,有人甚至摆出翊王与别国交涉的“证据”。
于是圣上大寿前,便急召翊王回皇都。
那时,慕卿卿已经十岁了。
他入宫述职当天,昭阳公主也在御书房。
听说皇上很宠爱这位公主。
墨亦辰也爱屋及乌,面对那小公主,他和颜悦色,并不像平时那样冷着脸。
为了稳住谣言,墨亦辰留守皇都三年。
这三年间,昭阳公主时常黏着他。
听她喊自己“王叔”,他越发觉得,自己已经融入这个“家”中。
和昭阳接触过后,再离开皇都,总会忍不住想起那个天真可爱的小丫头。
身为王叔,他会将所有的好东西捧到她面前。
她及笄后,他又回到了皇都。
这一年,又碰上了一个非常难缠的小公主——安阳。
他对安阳有诸多误解。
尤其在昭阳的反衬下,总觉得安阳叛逆狡诈。
但实际上,这丫头很精明,甚至直戳他要害,说他对昭阳有男女之情。
因此,有很长一段时间,他感到迷茫而纠结。
一方面觉得气恼。
一方面又不得不反思自己。
在这样的混乱下,他不想再耽误孟雪清。
于是,他给了她一封和离书。
但那天,她哭着说,她对他一见倾心,等了他十年。
可他却觉得可笑。
像他这样的人,有什么值得等的。
用这十年空等,为何不去寻个真心疼爱她的。
真是个傻女人。www.xiumb.com
……
要不是后面发生了那些事,墨亦辰还会继续沉浸在慕卿卿营造出的假象中。
他是怎么都想不到,他疼爱多年的侄女,竟会那样对他。
为了她的一己之私,她就眼睁睁看着他背上谋害信王的罪名。
自那以后,他再也不相信她了。
更别说她后面还向他表明心迹,说她喜欢他。
那一刻,他没有一丝喜悦,只觉得一阵恶寒。
一来是他们的叔侄身份摆在那儿,而且她那时已经嫁人了。
二来,他已经了解她的真面目,不仅不喜她,还很厌恶她。
人的情感是捉摸不透的。
从前所喜欢、所疼爱的,之后就无比厌恶。
从前所忽视的,之后反而会在意。
就好比墨亦辰对孟雪清。
初次对孟雪清改观,是她被叛军困在城楼上,面对危险而面不改色的坚强模样。
那时,除了欣赏之外,他更觉得愧疚。
尽管已经和离,他还是连累了她。
于是在乱局平定后,他对她表示了关怀与歉意。
她留在军营那几天,并未歇着。
纵使自己也受了惊,她还是帮着军医们一块儿安抚伤患。
曾经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却能在那般混乱的环境下淡然处之。
尤其是在慕卿卿的陪衬下。
他也意识到,他或许从未了解过孟雪清。
他印象中的她,说话轻声细语、极守规矩,但也显得呆板木讷,不像他从前疼爱的慕卿卿那样“活泼惹人欢喜”。
但,经历了那么多事后,他发现,女子这份静若处子的从容庄重,反倒更显难得。
而且她就算离了他,也不缺男子追求。
这令他有些憋闷。
回到冷冷清清的王府,他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孟雪清曾经居住的院子。
那里多年来一直保持着原状,从未动过。
不过,院子里的花没了。
他这才想起,当年他每次回王府,似乎都能看到王府里种着的花卉。
当它们总在眼前时,他不觉得有什么。
可当它们突然消失,他才觉得珍贵。
那一刻,他忽然升起一个念头。
这个王府,是该有个女主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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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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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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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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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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