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记得了呢。”
莫离剑眉敛起,注视着眼前的少女,嘴唇微动。
慕卿卿正要帮助慕辞回忆,慕辞却转身看向不远处的裴护,一脸自豪地介绍道。
“昭阳姐姐,那是阿护,他可厉害了,这么多侍卫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他。”
裴护戴着面具,淡定十足。
慕卿卿不由得多看了他几眼,回忆着原书中关于此人的介绍。
裴护。
她似乎看到过。
但这一时间还真想不起来。
不过,既然她都没什么印象,那估计不是什么重要角色。
慕卿卿带着慕辞入座,李谦也跟着坐在温瑾昀旁边。ωωω.χΙυΜЬ.Cǒm
气氛总算变得和谐。
慕卿卿十分坚持地问。
“安阳,你真的不记得莫离了?他以前还为你抓过麻雀呢。”
慕辞仍然摇头。
“不记得啊。
“我只记得,有一年洛城开春,阿护抓到了一只特别好看的鸟儿,翅膀五颜六色的,叫声就像曲子一样动听,我可喜欢了。”
说起阿护,慕辞眼中洋溢着光彩,令人艳羡。
她不会告诉他们,后来那只鸟不听话,总想着逃跑,她就折断了它的翅膀。
那年冬天,很冷。
没有羽翼御寒的鸟,活活冻死了。
莫离看着慕辞娇俏的侧脸,目光隐着几分锐利。
安阳公主真的忘记他了吗?
恐怕是还在怨他。
但当年错不在他吧。
安阳公主被北凉人抓走的时候,他拼尽全力相救。
可对方人数太多了。
他不止没有把安阳公主救回来,还受了重伤。
皇上因他护主不力,降罚于他,还要废了他的胳膊。
那时,是昭阳公主为他求情,为了他这个身份低下的侍卫,当众放下公主的尊贵,跪了一整天。
后来他重伤在床,也是昭阳公主派人伺候他,并且时常去看望,安慰他,鼓励他重新振作。
昭阳公主善良、圣洁,她就像火热的太阳,驱散他周遭的寒冷。
如果没有昭阳公主,他当年早就死了。
是以,调到昭阳公主当侍卫,他心甘情愿。
哪怕背上一个背叛前主的恶名,他也不后悔。
安阳公主若是真的忘记了,那倒不失为一件好事,免得因着过去而耿耿于怀,迁怒昭阳公主。
莫离整理好混乱的情绪,继续做他的冷面侍卫,除了慕卿卿,对其他人一概漠不关心。
然而,慕辞表面上没心没肺,不记得有关莫离的事,实际上,她记得比谁都清楚。
她很小的时候,莫离就是她的侍卫了。
那时他曾说,“公主,属下绝不会让任何人欺负您。”
她也依稀记得,她被抓进北凉军营前,慕卿卿就对莫离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
慕卿卿总在她面前夸莫离,说他如何如何厉害,又说羡慕她有这么一个优秀的侍卫。
后来,她落到北凉人手里。
也就是在那段时期,莫离和慕卿卿的关系越来越亲近。
他教慕卿卿防身术,雕刻木偶,逗慕卿卿开心。
而她却在北凉军营里,每天生不如死,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死去,抱着阿月血淋林的身体,和成百上千的战俘一块儿抢东西吃。
前世,她还傻傻地盼着莫离能救她出去,她甚至到死都以为,莫离会帮她报仇的。
可结果是,前世,在她身死后,莫离守护了慕卿卿一辈子,从未想过为她这个前主人报仇的事。
他默默守在慕卿卿身边,甚至对她有了旁的心思。
她做孤魂幽鬼时,曾看到,他趁着慕卿卿睡着,偷偷亲了她。
她也听到,在慕卿卿看不到的地方,莫离情意绵绵地诉说着对她的爱意。
而这一世,她没有死在军营里。
却也无法阻止莫离背叛她,奔向慕卿卿。
那时,她刚失去阿月,父皇将莫离赐给慕卿卿,还说——“安阳,你在闹什么!一个侍卫,卿卿想要,就让给她。”
就连莫离自己都说——“安阳公主,属下这条命是昭阳公主所救,而今已是昭阳公主的侍卫,以后便会誓死效忠昭阳公主。这是属下自己的选择,昭阳公主天真善良,请公主不要迁怒于她。”
回忆起那些往事,哪怕桌上的饭菜再美味,慕辞也没有一点胃口。
她甚至还有些作呕、想吐。
慕卿卿看她不动筷,只当她在洛城从未见过这些佳肴,不知道如何下口。
“安阳,这是天下第一楼的招牌菜品——千叶糖醋鱼,我每次来这儿都必点的一道菜,强烈安利哦!”
说着,她还竖起了大拇指,眼中泛着亮晶晶的光彩。
李谦怕慕辞听不懂,细心地解释,“安利就是推荐的意思。昭阳公主很喜欢这道菜,公主要不要尝尝看?”
提起“安利”这个词,李谦的眼神都变温柔了。
他想起,昭阳公主总是会发明一些独特的词句,这也正是她的可爱之处。
慕辞看着那道千叶糖醋鱼,并未立即动筷,而是看向了身边的裴护。
慕卿卿和李谦正觉得奇怪,就见那个戴着面具的侍卫上前一步,手里还多了一套餐具。
羊皮卷展开后,刀、叉、汤匙……应有尽有,各从其类。
他取出其中一副工具,动作非常利落地把慕辞碗里那块鱼肉去皮、去刺。
而后,又将无骨的鱼肉切割成均匀的小块,方便慕辞直接食用。
做完这些,他弯下腰来,帮她把袖子挽起了一小截。
温瑾昀细心地发现,安阳公主的袖子挽起后,露出衣料内侧绣着的虞美人。
细节之处见真章。
即便是宫中的绣娘,也不会在衣料内侧花功夫。
毕竟,内侧绣的花样再好看,也无人能够欣赏。
由此可见,安阳公主在这方面是个细腻挑剔的。
看着一个大男人如此卑躬屈膝地伺候一个女子,慕卿卿颇有微词地皱了皱眉。
她是皇宫里最得宠的公主,平日里的所有规制,都是最好的。
但即便尊贵如她,也没有慕辞这么矫情。
鱼本来就有刺,吃的时候吐出来就是,为什么还要侍卫来挑?这不是折腾人嘛。
反正她是舍不得让莫离干这种事的。
剑客的手,就应该用来拿剑,可不是用来挑鱼刺的,这也太大材小用了,还有点侮辱人。
“安阳,人人生来平等,侍卫们平时保护我们已经很辛苦了,你……”
她的话刚说到一半,小二突然领着个侍卫过来。
那侍卫满头大汗,神情焦虑不安。
“公主,出事儿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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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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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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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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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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