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开局被弃,永乐求我称帝朱辰朱棣>第一章 老爷子的震惊
  大明,建文四年,朱棣造反,大破建文朝,于应天府内大开杀戒,混乱中朱棣最疼爱的太孙朱瞻基,竟消失得无影无踪。

  朱棣大怒,全城苦寻无果,认定是建文乱臣所为,遂屠建文臣子及其家眷一万四千余人,流放三万靖难遗孤,以泄其愤。

  ……

  转眼,距离朱棣造反已经过去十一个年头,现在是大明永乐十一年。

  应天府,一座密林山脚下。

  朱辰正拿着弓箭,对一只路过的兔子,直接射了出去。

  “咻!”

  未中,兔惊逃。

  朱辰苦笑:“又没中,看来永大爷的神射,我是学不会了。”

  朱辰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他是魂穿而来,醒来时,他就躺在乱葬岗中,那时他才四岁,所幸被路过的养父母所救,这才侥幸活了下来。

  好景不长,捡到他的时候,养父母年纪就大了,没过几年就去世了,只留下这套小院给他。

  为了生存,朱辰从小便上山打猎,也算混得不错。

  倒有想过利用现代知识混得风生水起,可谁想到大明时代,玻璃镜子香皂等早就有了,小说中说大明朝缺这缺那,假的很。

  不过打猎也还不错,至少饿不死,几个月前还在山上遇到一个打猎的老爷子,箭术超群,百发百中,惊得朱辰啧啧称奇。

  朱辰过去求教,也不知怎么了,那老爷子第一眼看到他,就神色大变,说自己像他的孙子。

  那模样不像作假,还说要赏自己东西,不过被朱辰拒绝了。

  那天,老爷子情绪很激动,差点就不让朱辰走了,奇怪的是,朱辰也觉得他甚是亲切。

  此后,朱辰来打猎,也经常能看见他,一来二去,两人就熟悉了,朱大爷还主动教他射箭。

  这一学,就是几个月。

  老爷子隔三差五的来教自己,朱辰学得也很认真,只可惜就是没学到老爷子的精髓。

  老爷子教他的时候,也会和他闲聊,这才得知老爷子也姓朱,是大明朝的将官,刚北征蒙古大胜而归。

  朱辰顿时对他更加尊敬,心里把他当成了半个师父,两人关系日益亲密。

  这一天,朱辰同样是在山脚下等朱大爷。

  只不过,这都日上三竿了,估摸着朱大爷今天不会来了。

  朱辰莫名有些失望:“在等一刻钟,还不来我就自己上山了。”

  ……

  与此同时。

  大山脚下,一道高大的身影徒步而来。

  他穿着一身素色棉麻衣服,龙骧虎步,厚重的脚步声踩在泥土上,便犹如一只出笼的老虎,虽然两鬓斑白,但眼神仍旧带着一股凌厉的杀意,气场强大。

  他,就是永乐大帝朱棣,也是朱辰口中的朱大爷!

  此刻,这只老虎的神色阴沉得可怕,回头看了空荡荡的两侧一眼,冷笑道:“都别藏了,我打了一辈子的仗,要是连你们都察觉不到,那我白活了,统统给我滚!”

  数十名身穿飞鱼服的锦衣卫,从树木后面站出来。

  为首的锦衣卫吓得战战兢兢:“皇爷,是太子怕您气出好歹来,特意让我们跟着。”

  “老大怕我气出好歹?我看他是想把我气死,好自己坐这个皇位。”朱棣冷笑:“那孩子的身世,查得到底如何了?”

  几个锦衣卫顿时唯唯诺诺,因为他们查了好几个月,把朱辰十几年的事情查的一清二楚,唯独查不到他出乱葬岗前的身世。

  朱棣眼神一冷:“去查,三天内再查不出,别怪天家无情。”

  几个锦衣卫顿时被吓得连忙离开。

  朱棣抬头看了一眼,而后继续上山。

  山脚一侧,熟悉的脚步声步步走近,朱辰内心一喜,回头一看:“老爷子,你来了?”

  朱棣笑了笑:“耽搁了点时间。”

  朱辰笑道:“没事,能来就行,咱们上山吧。”

  朱棣点头,朱辰背起箭袋,就跟随着一起上山,准备打猎。

  路上,朱棣似有心事,眉头都皱成了川字。

  朱辰见老爷子这模样,不由有些担心:“老爷子,是你大儿子的事情吗?”

  朱棣讶然:“被你看出来了?”

  朱辰点头,朱棣叹息一声:“我在头疼,我这家主之位后继无人呐,几个儿子都不堪大用,这家交到他们手上,非得大乱啊。”

  “您大儿子不是挺仁厚吗?”朱辰不由说道。

  相处的时间,从闲聊中,朱辰也听到了关于许多老爷子的家事,所以知道一些。

  朱棣冷笑:“是挺仁厚,今日清晨宗族举行狩猎,他竟然连一只兔子都不敢射,说他晕血,你说可不可笑?”

  说到这,朱棣又气得牙齿咯咯响了。

  身为当朝太子,权倾天下的人物,竟然晕血,这让朱棣如何放心将大位交到他手上啊。

  “就这种货色,我怎么放心?”

  朱辰闻言,顿时尬然:“不至于吧,连兔子都不敢射?”

  说到大儿子,朱棣龇牙咧嘴,怒声道:“比这更荒唐的事多了去了,几个月前我跟随皇爷在蒙古血战,管他要点军费,他竟然说没钱。”

  “这就罢了,仗都打了一半,他居然还叫我停战回家,你说这人可不可笑?”

  朱辰顿时咂舌:“您大儿子是户部的官吗?”

  户部,掌管大明钱粮。

  老爷子是将官,他儿子任职户部,军政之家,倒也不稀奇。

  “算是吧。”朱棣嗤笑:“回来的时候,我才知道这小子做的好事,把钱都拿给百姓修路搭桥了。”

  打仗和修路,孰轻孰重,他是一点不清楚啊。

  就这样的人当皇帝,朱棣怎能放心?

  而且历史上的永乐大帝,可是除霍去病以外,第二位封狼居胥的皇帝。

  他五征漠北,御驾亲征,最远打到斡难河,战绩相当于把当今的倭国给端了,还在富士山祭天。

  这样的一位皇帝,怎能容许自己的后代是个软骨头?

  朱辰苦笑道:“难道没有别的继承人了吗?”

  朱棣深深叹息一声:“没有了,老大太仁,老二好杀啊。”

  说皇上万岁,那都是假的,他终会死,大明朝代的继承问题,一直是压在朱棣心中的心病。

  当今太子软弱,且是个跛脚,朱棣死后,蒙古若是卷土重来,大明千万百姓岂不苦矣?

  更何况,太子弄丢了他的太孙,这一直是朱棣心中的疙瘩。

  老朱家的皇位,他真不知道该交给谁了。

  想到这,饶是英勇无双的朱棣都万分担忧。

  朱辰见老爷子心中不好受,不由也情绪低落,劝慰道:“老爷子,总会有办法的。”

  朱棣摆摆手,苦笑道:“要是我孙儿还在就好了,他半岁就能喊爷爷,两岁就能倒背三字经,三岁我就教他骑马射箭,四岁时,他已经能拉动两石以上的弓了。”

  “我那孙儿,天赋异禀,接替我的位置再好不过,可惜他不见了,十一年前就失踪了。”

  “他出生的时候,我愣是高兴了半袖啊,小家伙能拉开两石以上的弓,乐得我亲自给他打造了一把合适的弓,本想等他大些,带他一起上阵杀敌,可没想到造化弄人啊。”

  说到这,朱棣的眼神中,露出深深的疲倦。

  那是一只老虎伤心,懈怠,舔舐伤口的眼神。

  “十一年,我找了十一年,出动了多少人力物力,愣是杳无音讯啊。”

  这是朱棣最伤心的事情,也是他的心魔,谈到这,饶是永乐也不免悲伤。

  “如果他还活着,我老朱家的位置,就该他来坐啊,从小我就把他当继承人培养……”

  说到这,朱棣忍不住看向了朱辰,这几个月来,他一直都把朱辰当做自己孙子,可就算再像,那也是假的。

  锦衣卫已经查了几个月,把朱辰的前十一年都查得清清楚楚,但唯独四岁前的情况查不清楚,仿佛被人抹个干净。

  哪怕朱辰的情况和太孙朱詹基很像,可这个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万一有人故布疑阵,把朱辰推出来,就是为了让朱棣错认呢?

  身为帝王,不可感情用事,此事非找到铁证不可!

  可连着几个月没查出来,朱棣也有些心凉,他觉得应该是老天把他的太孙收走了。

  “十一年了,我早该死心,除了爷爷,这个世界上可能再没人记得我孙儿了。”朱棣长叹一声,打算掐断内心最后一点念想。

  朱辰不免也有些悲伤,忍不住从怀中拿出挂在脖子上的吊坠。

  那是一个刻着狼头的吊坠,做工精致,狼头栩栩如生。

  “您想您的孙子,我也想我的家人,养父母临死前,把这个交给我,说捡到我的时候,我脖子上就挂着这个,希望我能凭此找到我的亲人。”

  朱辰苦笑,盯着狼头吊坠:“可是就一个吊坠,上哪去找亲人啊?”

  穿越到大明,他才四岁,又岂能不思念他在大明的亲人。

  而且这狼头吊坠有点像草原的标志,朱辰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草原人了。

  朱棣长叹,重重的拍了拍朱辰肩膀:“小子,你也是个苦命人啊。”

  话罢,眼角余光瞥到朱辰手中的狼头吊坠,朱棣当场愣住了。

  轰隆隆!

  仿佛有天雷在朱棣脑海中轰鸣,朱棣的呼吸顿时粗重起来。

  朱辰手中拿着的狼头吊坠,竟然与他送给太孙的一模一样!

  那还是他当燕王的时候,第一次出战,奉命围剿蒙元的乃儿不花,乃儿不花投降,献给他的狼头吊坠,表示臣服。

  这是胜者的标志。

  朱瞻基出生时,他把这个礼物送给了他的孙子,希望朱瞻基以后像他一样英勇。

  可是,为何朱辰身上会有这东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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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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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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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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