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须晴日,看红妆素裹,分外妖娆。”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尽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这位伟人作的词,才叫真正的磅礴大气。
朱辰一边念着,一边热血上涌,直冲天灵感!
当年这位伟人,是何等傲气,才将秦皇汉武都比作略输文采,才将成吉思汗都比作莽汉!
时代造就了这位伟人,他留下的词,在朱辰心中永远也磨灭不了痕迹。
现场,顿时一片鸦雀无声。
朱辰念得很慢,他们听了个清清楚楚。
直到最后念完,他们仍旧沉醉在其中。
一股股磅礴大气的豪爽,骄傲直冲而来,让他们发自内心的产生一股豪迈之气。
成吉思汗,本是汉族的噩梦。
可现在,这首诗却将成吉思汗都比作莽汉,这样的豪气,天底下何人才有?
仿佛感受到伟人的豪气,他们觉得成吉思汗也不过如此了。
这首诗,何等的霸道,骄傲,霸绝天下!
王贞庆是被震撼得最深的那个人。
他万万没有想到,朱辰竟然能作得出这么一首好词!
他身为应天府有名的大才子,可光凭这首诗,他便觉得自己不如朱辰的十分之一。
至少,这种冲天的豪气,是他一辈子都学不来的。
他的诗再怎么霸道,也霸道不到这个份上。
王贞庆深吸了一口气,看着朱辰的眼神多了几分狂热:“王贞庆,往后唯朱大哥马首是瞻。”
梅顺昌沉浸在其中,反复的吟唱,脸上的激动溢于言表,他仿佛真正陷入了那个豪气的世界,情绪难平。
陆费豪气冲上云霄,热血疯狂上涌,直冲天灵感。
这一刻,他诗兴大发,提笔便写。
但他再怎么模仿,也模仿不到词中的霸气和豪爽了!
这种千古名句,岂能是陆费能一朝顿悟的。
小红裙站在雅间外,听着里面传来的词,忍不住喃喃道:“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这是怎样的一种抱负?
这是想要将天下豪杰都比下去啊。
这首词,当真是气吞天下。
朱辰,他竟也有这种抱负吗?
从见到朱辰的第一眼,小红裙就知道朱辰并非凡人,但却没想到他竟有这种胸怀。
“大小姐,我们走吧。”小丫鬟催促道。
小红裙点头,挪步离开。
……
雅间内。
众人久久不能忘怀。
这首词,比起刚才那首诗,还要令人震撼!
袁祯是个读书人,交往的皇亲自然也都是读书人,他们最欣赏的便是诗词歌赋。
如今,朱辰这一词,算是彻底让他们心悦诚服了。
千古绝句,莫过于此。
“今日能听到朱大哥这一词,是我三生有幸,我敬你一杯。”王贞庆拱手举杯。
梅顺昌也连忙举杯,生怕怠慢了朱辰。
陆费也连忙举杯。
众世子爷,原本个个都是骄纵的主儿,现在却尽皆折服于朱辰。
技惊四座,也不过如此。
接下来的诗会,便是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大家喝得兴起,吃得高兴。
朱辰这个大哥的身份,也算是彻底坐实了!
这些大明皇亲,虽然还年轻,但等到日后,必然要踏足朝堂,到了那时,这将会是怎样的一股势力?
朱辰觉得这一趟来得很值。
宴席间,大家纷纷给朱辰敬酒,言语中不乏对朱辰的恭敬。
待诗会结束,大家才纷纷与袁祯和朱辰告辞。
待人走后,就剩下这两个表兄弟了。
袁祯敬佩的望着朱辰:“大哥能有如此文采,娘必定很高兴的。”
“小弟改天再来找您玩,我回去告诉娘去。”
话罢,袁祯兴奋的匆匆离开,只留下两个铁憨憨对朱辰一顿夸赞。
“东家果然是神威盖世,器宇轩昂。”
“东家举世无双,老谋深算。”
……
皇城,公主府。
袁祯兴奋的冲回家,将这两首一一念给娘听。
“娘,您觉得怎么样,大哥作诗的天赋是不是很好,这等文采,不输当年的解缙大人啊。”
“娘,大哥有如此文采,就不用您担心了。”
“娘,您高兴吗?”
长公主听着这两首,心中早已震撼得无以复加。
紧接着,便是为侄子深深的自豪,骄傲!
没想到瞻基流落在外十一年,文采竟然还能如此斐然。
“高兴,高兴。”长公主默默流泪。
她喃喃道:“娘,您在世的时候也喜欢琴棋书画,如今瞻基有这等文采,您应该也很高兴吧?”
“真想您还活着,能亲自听听瞻基作的诗。”
“这个孙子,没有让您失望。”
说着说着,长公主是又喜又悲,她吩咐袁祯道:“儿啊,你把这两首抄下来,希望你外祖母的在天之灵,能够看见。”
“是。”袁祯连忙点头。
……
上午刚办完诗会,下午便有人来朱府拜访了。
正是王宁的儿子,王贞庆!
他料定朱辰身份不凡,料定朱辰未来必定大有所为,所以想要好好巴结。
朱辰见他来了,自然也是客气招待。
“这是雪梨茶,喝一点吧。”朱辰将他请到小亭中,邀他喝茶。
“多谢大哥。”王贞庆一饮而尽。
绵长甜润的味道,让王贞庆回味无穷。
他意识到,这雪梨茶也绝非凡品。
一般的雪梨茶,哪有这么甜润的,而且喝了会腻,可朱辰的雪梨茶,却是半点腻的感觉都没有。
“好喝。”王贞庆道。
朱辰笑道:“这是别人送给我的,喜欢就多喝点。”
两人一阵交谈,王贞庆话语中,句句是恭维,马匹拍得极为到位。
朱辰敢说,他原先以为两个铁憨憨就已经是极致舔狗了。
但现在,遇上王贞庆后,这极致舔狗的名头,应该让给他了。
秋香和翠花两人在不远处听得咬牙切齿,低声嘀咕。
“堂堂公主的后代,竟然这么舔东家。”
“就是,像什么样子。”
“东家只是个普通人,这小子这么舔,忒不像话了。”
“就是,忒不像话,真想打他一顿。”
“诅咒他拉屎掉茅坑里。”
两人交谈一会后,朱辰才将他送走。
再看向两铁憨憨,朱辰无奈道:“明天我去找沈清秋,让她帮我找两个听话的丫鬟,这样你们就不用洗衣做饭了。”
翠花秋香顿时眼神一亮,对未来的生活充满期待。
……
次日,朱辰带着翠花秋香,直奔沈氏当铺。
平日没事,小红裙都会在当铺里处理事务。
只是,当朱辰走到沈氏当铺后,却看见了另外一幕。
只见王贞庆单膝跪在地上,面对小红裙,满脸郑重:“清秋,我对你的心意,你是知道的,今日我愿意牺牲读书人的气节,跪下来求你。”
“求你嫁给我!”
“我定然会八抬大轿将你娶回家,让你成为这个世上最幸福的女子。”
“你愿意吗?”
(思来想去,就这首词最霸气,明天开始三更么么哒,求五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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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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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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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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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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