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她感觉到江怀瑾和黎妍儿,以及君临融洽的相处氛围。
为了不让自己多想,她硬逼自己投身于工作之中,又是忙到凌晨时分。
办公室的人全都离开,只剩下南锦屏拿着咖啡站在落地窗前面,低头俯视下面。
江城是一座繁华的都市,夜晚时分都是灯红璀璨,夜闹不断。
路上还有车辆川流不息,她突然间觉得很寂寞,也想有人在深夜牵挂自己,有人打电话来问她怎么还没下班。
可能是年纪大了的缘故吧!
在她胡思乱想之际,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来。
她毫不犹豫地接通电话,那头传来薄凛吊儿郎当的打趣声,“那么快接通电话,难不成也想我了?”
往日,南锦屏听到薄凛不正经的语调,肯定挂断电话。
这时,她很想找人聊天,又或者别人在耳边说话也好。
于是,她没有挂电话,尽量以平静的语调问,“你找我有什么事?”
“你吃饭没?”
薄凛的语气稍微变得正经了点。
南锦屏抿了一口咖啡,入口突然间觉得很是苦涩,不知为什么要喝那么苦的东西。
这个简直就是找虐。
南锦屏没有任何的胃口,放下咖啡,“我不饿,也不想吃东西。”
薄凛忍不住念叨起来,“也就是你没吃,这都凌晨一点钟,你还没吃,小心得胃病。”
本来她就有胃病,好像身边的人或多或少都有这方面的毛病。
江怀瑾也有,可能就是所谓精英的通病,成功总是要付出代价对吧?
“反正死不了人,你要是没什么,就挂了吧!”
薄凛在那头急声喊道,“我在你律师所的外面,快点下来,我带你去吃东西。”
南锦屏微愣了下,有些意外,“你怎么来了?”
薄凛没心没肺地笑道,“想你了,就来看你。小灰告诉我一个好吃的地方,你下来我带你去。要是你下来,我就直接闯上去找你了。”
大脑理智地提醒南锦屏:你应该拒绝,深夜随着一个男人出去,那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同时,又有一个疯狂的声音喊道;“为什么不?你永远都在畏手畏脚,永远都在循规蹈矩,最终你快乐吗?你幸福吗?”
最后,南锦屏关掉电脑,拎着手提包走下来。
走到门口处,看见斜倚在车头的薄凛。
他嘴里叼着一根香烟,那点猩红色为他狂野的五官增添了危险性。
于是,南锦屏后悔地转身往回走。
刚往前走了两步,一只修长充满力量的手拉住她,身后传来痞里痞气的戏谑声,“胆小鬼,你要逃了?”
南锦屏偏头冷睨薄凛,“松手!”
“松手是不可能松手,你人都下来了,走上走下,你不觉得累?要是你先走,就先吃饱再走。”
薄凛不顾南锦屏的拒绝,强行拽着她上车。
车子嗖地往前行驶,在漂亮的夜市飘逸。
南锦屏透过车窗往外看,路上仍是有匆匆赶回家的人。
他们的家里有没有一个人在等待呢?
南锦屏左手托腮,余光不经意间看向薄凛。
橙黄的灯光镀在他那张年轻凌厉的脸上,好看的都能当艺术品,完全不输于娱乐圈的流量明星。
南锦屏觉得有些可惜,“最近很流行小鲜肉,要是你去拍电视,应该很受欢迎。”
薄凛挑起英气的眉,得意地笑,“看来在你的眼里,我并非一无是处,至少脸蛋看得过去。”
“我从不否认你长得帅,别忘了,我从你的书本就翻到很多女生给你写的情书,甚至在你读大学时,还有女生把我误作情敌,闹个大乌龙事件。”
“因为我和她们说了,你就是我的女朋友。”
薄凛直白地表达情感。
他喜欢她,从第一眼开始。
即使在那时候,她以为他就是个小男孩。
果不其然,南锦屏皱眉认真地说,“你就是一时兴起,小孩子心性。”
薄凛咄咄地逼南锦屏,“难道十五六岁的男孩就不懂感情?偏偏这种年纪的感情最是纯粹。我喜欢了你快十年,你还认为一时兴起?”
南锦屏一时语塞!
她总以为薄凛闹着玩,没想到他也坚持那么久。
车子在喧闹的古夜市停下来,有身穿西装的人士,也有穿着朴素衣衫,踩着拖鞋的大汉。
也有画着精致妆容的美人,以及清汤素面的女人。
无论什么身份,有没有钱,在夜市都是极其包容性。
薄凛拉着南锦屏下车,“吃饭就不要想乱七八糟的事情,好好地吃一顿。这里有个阿叔夜宵摊熬的海鲜粥尤其地道,前几日,我和小灰来吃过一次,就想着带你来吃。”
夜宵摊外面排了很多人,都在等待。
薄凛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有个又高又壮的男人殷勤地走出来,“老大,我订好位置了,你们随我来。”
南锦屏默默地跟着薄凛往里走。
大排档并没有什么雅间,也没有单房,大家都是坐在大厅。
气氛喧闹的有些吵,有人在划拳,有人在吆喝.......
薄凛怕南锦屏不习惯,主动说道,“别看这里的气氛不怎样,食物做得很好。真正的美食根本不是什么五六星级酒店,而是这些小街小巷。”
“我知道,因为我就是在这些地方长大的。”
南锦屏拿起纸巾擦了下桌子和椅子,慢慢地坐下来。
她努力多年,就想要脱离过去,太穷了,太过卑微。
人活得就像是一只蚂蚁,任何人都可以狠狠地踩上来,弄死自己。
“小时候,我住的楼底下也是开大排档,每天晚上都会很吵很闹,吵得我无法安心做作业。那个时候,我就想赶紧换地方,后来我去了黎家住上别墅。周围安静的再没有吆喝声,猜码声,反而睡不着。”
薄凛静静地听着南锦屏说着过往。
他调查过南锦屏的往事,知道她的童年过得很不幸。
不过,他就是从别人的口中知道只言片语,远远不如南锦屏亲身经历。
“从我有记忆起,妈妈就很痛恨我。她原本想要生下儿子来嫁入黎家,谁知我是女儿,因此她也毁掉自己的舞蹈生涯。小时候,她稍有不顺就会打我,从不允许我叫她妈妈,都是喊她姑姑
她向外人介绍也说,我是她哥哥的女儿。有天,她破天荒地下厨给我做了一顿丰盛的早餐,还给我扎了辫子。”
南锦屏说着那些往事,面上没有太大的表情变化。
可给人一种很悲切的感觉。
薄凛想要伸手牢牢地抱住南锦屏,像抱住那个小小女孩。
最后,他没有抱,害怕会引起薄凛的反感,试探性地握住南锦屏的手。
南锦屏完全陷入自身情绪之中,“那天我吃得很多,吃得肚子都撑得饱饱的,不过还剩下几个饺子,想着回来再吃。我满心欢喜回到家,看见母亲躺在床上。我叫她,她没有应。”
泪花在南锦屏的眼里闪动,“我又去吃饺子,等收拾好碗筷,拖好地再去叫妈妈起来。无论我怎么叫都叫不醒。医生说,她太晚送去抢救,要是我没有吃饺子,要是我早点发现妈妈不对劲.......”
那么多年过去,南锦屏都不敢去回想过去。
深深的内疚感如浪潮般吞没她,慌忙地起身要离开,她不想在众人面前露出难堪的一面。
薄凛蓦然伸手拉住南锦屏,“不是你的错,那时,你母亲已经身患重病,即使没有自杀,也活不长。你不要把所有的过错都归咎在自己身上。”
南锦屏的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掉,“可我早一点发现,我不贪嘴,或许医生就能抢救过........”
“她选择了离开,有时候我们要学会尊重别人的去留。你做得很好,你是个很好的女儿。”
薄凛从小灰调查出的资料知道。
南锦屏的母亲根本就没有做到母亲的责任。
一开始生下她,就是想以她为筹码嫁入豪门;后来惨遭抛弃,就在各种男人之间周旋,把南锦屏寄养在外婆家里。
外婆去世后,那个女人才接她过来,却从来没有承认过她的身份。
即使成长的环境那么糟糕,南锦屏还是学习成绩优异,懂事乖巧的孩子。
南锦屏抬起泪眼模糊的眼睛看向薄凛,“你是我是个好女儿?”
从来没有人和他说过这句话。
她的母亲嫌弃她是拖油瓶,她的父亲觉得她是破坏和睦家庭的罪魁祸首。
他恨透她的闯入,对于她向来都是挑剔和苛责,从未有过一句赞美。
薄凛伸手拂去南锦屏脸上的泪水,“对,你是个好女儿。要是我有个像你那样的女儿,一定会好好疼爱。南锦屏,你要知道自己值得所有的疼爱。你是个很好很好的女孩,你的好不需要故作坚强,故作勇敢。你想哭就发声大哭,没关系。”
那道坚固城墙瞬间土崩瓦解,露出心底最脆弱的一面。
南锦屏没有马上拍开薄凛的手,也没有挣脱他的怀抱。
那么多年了,她始终都是一个人面对狂风暴雨,身边忽然有个人冒出来说,“没关系,你想哭就哭。”
不过仅仅几秒钟,南锦屏就调整好失控的情绪。
“薄凛,别以为你和我说这些,就能感动我。”
薄凛放开南锦屏,递给她一份菜单,“我要的从来都不是感动,而是你的心,你的爱情。我可不要一个女人因为感动选择和我在一起。”
南锦屏看都没看菜单,熟悉地点了几道地道菜。
然后,她起身说,“我去趟洗手间。”
薄凛在后面喊道,“别又躲起来偷偷哭。”
南锦屏走到洗手间,又哭了。
那种感觉就像身处在黑暗中的人,第一次看到阳光。
原来阳光那么暖,那么温柔,以至于她都有些留恋。
等回来时,南锦屏的脸上妆容精致,女强人感十足,再没有刚才狼狈大哭的窘迫感。
海鲜粥果然如薄凛说得那样,甘甜美味。
暖暖的热流烘热冰冷的胃,整个人处于舒服自在的气氛之中。
之后,南锦屏和薄凛都没有再多说什么。
直至,薄凛送着南锦屏回到酒店。
在下车时,南锦屏没想到会撞见江怀瑾,他像是忙完应酬,脸颊酡红,目光有些迷离。
不过即使如此,他的目光仍是锐利。
他锐利的眸光落她身侧的薄凛时,并没有多说什么。
不过,南锦屏觉得江怀瑾看穿了什么。
为了掩饰,她主动介绍,“薄凛,我曾教过的学生,我和他母亲是好友。他来华出差正好也住在酒店。”
江怀瑾礼貌地伸出手,向薄凛寒暄,“你好。”
薄凛的脸色难看极了,直接忽视江怀瑾伸出来的手,头都不回地走进电梯。
独留南锦屏和江怀瑾面面相觑,气氛很是尴尬。
南锦屏又说,“他就是耍哄小孩性子,你不要在意。”
江怀瑾深深地注视南锦屏。
那张素来冷峻的脸露出一了然的笑意,“锦屏,被人喜欢,被人热爱,那也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你应该学会享受。”
“你不介意?”
“我会遵守承诺娶你,日后也会做个好丈夫。但人的感情最是控制不住。其实我有个私心,希望你去容纳别人的爱,那是你一生中最棒的经历。”
南锦屏觉得荒唐极了。
再过十天,她就要和江怀瑾结婚。
可他建议她去接受另外一个男人的爱意,体会其中的美好。
一时间,南锦屏不懂该说什么。
陈旭开着车子过来接江怀瑾。
上车时,江怀瑾礼貌地朝着南锦屏摆手,“锦屏,你太过拘束自己,有时候,你把心放开一点,才能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
想要什么?
她努力那么久不就是功成名就,不再过那种命贱如蝼蚁的生活吗?
她想要嫁给江怀瑾,她是他始终想要的白月光。ωωω.χΙυΜЬ.Cǒm
江怀瑾却说,她并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南锦屏想要否认,心里面有个弱弱的声音:你也是个女人,渴望被爱,也渴望被人捧在掌心。
脑海中顿时浮现薄凛嚣张又跋扈的笑脸。
南锦屏摇头想把薄凛赶出去,就像个烙印深深地刻在脑海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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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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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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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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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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