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魈他倒是很熟悉。
那是一种生息在山中的猴类,不过十分凶猛,人们甚至一度将山魈当成鬼怪。
长岭山脉有山魈出没,那倒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毕竟绵延数百里,什么样的珍奇异兽没有。
不过一群猎人跟着一名自称为游侠的武道中人去捕杀山魈,非但没有成功,反倒是死伤数人,这就有些古怪了。
秦逍甚至看过山魈图,知道那野兽虽然凶猛,但也不至于这么多人都奈何不了它。
“憨伯,山魈是主动攻击你们?”秦逍问道。
憨伯犹豫了一下,才道:“那倒也不是。头一回几个人到深山去狩猎,恰好碰上了那山魈,照他们的说法,那山魈一开始倒也没有伤害他们。不过山魈很是罕见,他们觉着若是能够将那山魈捕获,足以抵得上几张熊皮。”
秦逍顿时明白过来,心想原来是猎人激怒了山魈,这才让山魈大发雷霆出手伤人。
山魈本就易怒,不招惹倒也罢了,既然想捕捉它,自然会让它对猎人存有敌意,此后猎人们再次去捕杀,山魈当然不会手软。
“不管怎么说,那头山魈必须要铲除。”一名猎人道:“它不死,捕杀不了熊瞎子,到时候死的就是我们。”
众人虽知他说的有道理,可是大家更明白,以目前的人手,根本不是那山魈对手,这时候发发怨气,也只是逞口舌之快。
“憨伯,要不咱们回头多叫些人,将周遭村子里的人都找过来,大家一块过去。”一人提议道:“咱们都备足弓箭,到时候埋伏下来,一起射箭,射也射死了它。”
“要他们帮咱们,以后就要允许他们也在这里狩猎。”憨伯道:“熊瞎子本就不多,他们到时候往这里来抢熊皮,咱们怎么办?”
众人顿时都沉默不言。
吃过干粮,憨伯又过去瞧了瞧羊娃他爹伤口,回来向秦逍道:“娃子,你这药真是灵丹妙药,神奇的很,一点血都不流了,羊娃他爹算是捡回了一条命。”
边上猎人拍了拍秦逍肩头,笑道:“娃子,你这次救了羊娃他爹性命,要不干脆和我们回村,以后跟着我们一起打猎,总比到处流浪要强得多。别的不说,跟着咱们,一口饭还能吃得上。”
秦逍一怔,心想虽说自己眼下也没有真正的目的地,跟着这群猎户也不失为一个好法子,不过这里还是甄郡的境内,如果村子里多出年轻人,是不是太过显眼?
虽然小师姑吸引甄侯府的注意力到了东边,甚至会让甄家怀疑自己是要往关内去,但这不表明自己往西边走就一定会很安全。
甄家很可能还会派人在甄郡境内到处搜找自己的下落。
如果通缉令分布到各处,村子里的人到时候知道甄家在通缉一个年轻人,未必不会对外透露风声。
他正自犹豫,忽听憨伯道:“长胜,你要去哪里?”
秦逍循声瞧过去,只见一名不到三十岁的猎人站起身来,这人自始至终都不曾说话,脸色也一直不好看,大家吃干粮的时候,他也一口没吃过。
“六子的尸首还在山里,我要去找回来。”猎人长胜道。
憨伯皱眉道:“你是他堂兄,心情我能理解,可是这时候实在不能再过去。咱们都知道,山魈就在那一块活动,很容易就能碰见。而且经过这几次,那头山魈对咱们一定视为仇敌,要是被它发现.....!”神色凝重,后面的话没有说出来,但所有人都知道会是怎样的结局。
“六子屋里只有他老娘。”长胜道:“人死了,尸首都见不着,我怎么向她娘交代?”背起弓箭,拿了铁叉在手:“你们都不用管我,我自己去寻,若是明天不见我回村,以后就帮我多照顾一下家里。”Χiυmъ.cοΜ
边上同伴拉住他胳膊:“长胜,你是要找死不?六子已经死了,他老娘还要靠你养活,你这样一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你们两家怎么办?”
其他人也都纷纷劝说,长胜却是去意已决:“憨伯,六子本不想跟着一起上山,是我担心缺人手,再三劝说,他才同意。他被山魈害了,我救不了他,可是若连他的尸首都带不回去,以后还怎么做人?你们不用管我。”向众人拱手道:“真要有个三长两短,家里靠诸位照应,我在这里谢过大伙儿。”
秦逍心想这长胜倒是个重情义之人,而且颇有胆识,明知山中凶险,却依然敢前往。
众人见苦劝不住,一名四十多岁的猎人终于道:“这样吧,我陪长胜一起去,多少有个照应。”
长胜感激道:“坎叔,你.....!”
“不要说了,我毕竟对山里的情况更熟悉。”坎叔叹道:“逃命的时候,总是个帮手。”
憨伯终于道:“我们也劝不住,人太多,反而会更麻烦。长胜,你和你坎叔两人前往,一定要小心谨慎,能带回六子的尸首更好,若是实在不行,也要保住自己的性命。”
秦逍也知道去找回尸首,必然是凶险的很,本来这事儿与他也没什么关系,不过他对长胜倒是很为欣赏,想了一下,才道:“不如我跟着你们一起去?”
众人都有些诧异。
秦逍倒也不算是心血来潮,他拥有血丸在身,服用过后,无论是视力还是嗅觉都不是普通人能相提并论。
山魈终究不是鬼怪,只要自己拥有足够的视力和嗅觉,一旦山魈出现在附近,他便很容易能察觉到。
长胜重情之人,但秦逍从几人口中也能了解,那六子死后,还剩下老娘,长胜也还有一家子,这人要真是有个三长两短,家眷即使托付给村里人,也终究没有他活在世上照顾的妥善。
秦逍知道这两人上山,必然是十分凶险,有心帮他们一把,即使找不回尸首,凭借自己异于常人的能力,可以帮他们早早发现危险,至少能保住他们活着下山。
当年孟子墨救他于危难之间,侠义心肠,他对孟子墨自然是心存钦佩,只觉得如今长胜有难,自己既然有能力帮忙,也未尝不能出手。
“娃子,山魈可不是闹着玩的。”憨伯道:“那畜生太凶猛,遇见了可是有性命之虞。”
秦逍笑道:“我鼻子灵光,跟着一起去,那山魈若出现,或能早早发现。”
憨伯心想秦逍若真有这个本事,跟着去未尝不是好事,犹豫了一下,向长胜道:“长胜,你觉得呢?”
长胜摇头道:“这位小兄弟救了羊娃他爹,对咱们有恩,如今我们上山,凶多吉少,他还是留下的好。憨伯,你带他回村,好好照顾就是。”
秦逍听他这样说,心想这人的心肠倒也不错,还记得嘱咐憨伯带自己回村,笑道:“长胜大哥,我知道山上凶险,并非逞英雄,只是跟着你或能成为帮手,你不用拒绝。”
坎叔开口道:“长胜,小兄弟既然一番好意,就让他跟着咱们去。”
长胜犹豫了一下,才向秦逍抱了抱拳,道:“那可有劳了。”
秦逍道:“长胜大哥,有一点咱们先说好。若是进了山,我察觉不对,告诉要走,你们就绝不能留下,必须听我的。”
“可以。”长胜点头道:“能找回六子更好,实在不成,我们也要保住自己性命。”
一名猎人上前来,将手中铁叉递给秦逍道:“娃子,这铁叉你拿着。”
秦逍知道在山里,手里有武器总要好一些,也不客气,接过了铁叉,坎叔也背上了弓箭,拿了一把铁叉,长胜并不耽搁,领着坎叔和秦逍便往山上去,众猎人看着他们身影消失,都是有些忐忑。
山林茂密,坎叔对道路颇为熟悉,在前面带路,秦逍和长胜拿着铁叉跟在后面。
半夜时分,山内十分昏暗,好在天上有月,月光透过树叶的缝隙零散地洒落下来,倒也能勉强看清楚山里的道路。
秦逍知道进山之后,最凶险的可不仅仅是山魈,山中猛兽诸多,一个不小心,遇上虎豹也是麻烦,所以十分小心。
不过坎叔是老猎人,对山里的情况十分熟悉,如果真有野兽在附近出没,他自然是能早早察觉,也正因这个缘故,坎叔才会主动提出跟着一起上山,就是担心长胜太年轻,没有经验。
在山里越走越深,时不时有狼嚎虎啸之声传过来,秦逍在山下倒没怎么觉得,如今身在山内,倒感觉背上有些发凉,内心对于跟着他们一起上山倒有一丝丝后悔。
不过主动提出要跟着上山,这时候自然不好意思再回头。
趁两人不注意,秦逍服下了一颗血丸,很快,视力与嗅觉迅速提升,目光所及,在昏暗之中,依然能看出很远的距离。
在山里走了两个来时辰,坎叔停下步子,回头道:“前面不远就是山魈出没的地方,可要小心了。”
一听这话,秦逍顿时绷起精神,四面环顾,几人的脚步更轻,猫着腰,穿行在林中。
林内荆棘藤曼丛生,也幸好坎叔经验十足,熟悉道路,一路顺畅,秦逍自问若是自己独自在山里,恐怕早就迷失在荆棘藤曼之中,根本找不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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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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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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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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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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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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