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日月风华秦逍甄侯府>第六十四章 事了拂衣去
  刺客从逍遥居后门夺路而走,宛若在暗夜之中飞奔的独狼,一口气跑出数条街,钻进一条漆黑的小巷子内,这才停了下来。

  呼吸急促,刺客手中兀自握着那把鱼形匕首,竭力让自己平静下来。

  刺客自然是秦逍。

  秦逍尾随孟子墨到了逍遥居,瞧见孟子墨从后墙翻进逍遥居,行动十分诡秘,心中着实疑惑,只想瞧瞧孟子墨到底意欲何为。

  孟子墨这般打扮进入逍遥居,当然不可能是为了寻欢作乐。

  他知道孟子墨潜入逍遥居必有目的,跟随翻进逍遥居,除了想看看孟子墨到底要做什么,最要紧的便是一旦孟子墨需要帮手,自己大可以出手相助。

  他在小师姑的帮助下,已经突破入二品,虽然在武道高手眼中不值一晒,但比起普通人,却已经是颇有些能耐。

  翻墙入院之时,若换作往日,逍遥居的院墙还真要花些功夫,但此番他只是猛力向上一跃,随即探手搭住墙头,再运力至手臂,整个人便颇为轻松地翻上了墙头,居高临下眼瞅着孟子墨从后门悄无声息进入逍遥居正楼后,他亦从墙头跃下,尾随着跟进了楼里。

  进入楼内,一片死寂,从楼下向上望,刚好看到孟子墨正猫身在二楼的走廊里,随即瞧见孟子墨打开了一间房,瞧见那一幕,秦逍还真是诧异,忍不住想难道孟捕头是要偷偷潜入姑娘的屋里,趁机占姑娘便宜?

  但这个念头一闪而过,只觉得绝无可能。

  毕竟孟子墨为人正派,这种窃玉偷香的龌龊行径,以孟子墨的人品,那是万万做不出来。

  本想在楼下等候片刻,却忽然瞧见从堂内的昏暗处走出几个人来,换做别人,未必能看清楚对方的样容,可是秦逍服下了血丸,视力恐怖,一眼就看出对方竟赫然是甄侯府的少公子甄煜江。

  甄煜江的注意力一直在楼上,脚步很轻,却忽略了尾随孟子墨从后门进来的秦逍。

  秦逍瞧见甄煜江,一种不祥的预感立刻从心头升起,迅速躲到了楼梯下面,这里可说是整个一楼最隐蔽也最昏暗之处,不为人所注意,他在楼梯下隐匿身形,注意楼上情况,很快就听到孟子墨进入的那间房里传来打斗声,随即便看到隔壁的那间房门打开,一群身影从里面冲出,火光也亮起来。

  他头脑灵活,楼上的情景,瞬间便让他明白,孟子墨十有八九已经落入了敌手布下的陷阱。

  这帮人肯定是早就料到孟子墨会自投罗网,所以事先都埋伏好,而孟子墨从后门进楼的那一刻,就已经在对方的掌控之中。

  躲在楼梯下的秦逍心有余悸,自己尾随孟子墨进了楼,如果不是孟子墨吸引了这些人的注意力,那么自己现在只怕也已经被这些人发现。

  甄煜江和郎申水在楼梯口说话之时,自然不可能想到与他们一板之隔的地方,秦逍正屏住呼吸躲在那里。

  孟子墨血战逍遥居,从二楼杀到楼下,又从楼下杀到后院,秦逍自然是一清二楚,他竭力控制自己冲出去与孟子墨并肩厮杀的冲动,没有轻举妄动。

  甄煜江和郎申水的对话,他听的一清二楚。

  今夜布局,虽然目标是孟子墨,但真正的目标,却是都尉府和韩雨农。

  甄煜江并不在意孟子墨是死是活,只要孟子墨落入他的手中,以行刺之罪,足以对都尉府发起攻势。

  秦逍很清楚,如果自己冲出去,即使与孟子墨联手,也不可能是这群青衣刀客的敌手。

  二品武者刚刚可以用气,若是单打独斗,应该可以不惧任何一名青衣刀客,可是对方人多势众,而且这些青衣刀客毕竟也都有些身手,自己杀出去,等同于自投罗网。

  孟子墨被抓,毕竟已经与都尉府断绝关系,虽然依旧可以成为甄煜江对付都尉府的利器,却也不能直接状告是韩雨农安排。

  可自己如今还是都尉府的人,如果自己落入对方的手里,那可就比孟子墨更有价值。

  所以他只能忍耐,虽然看到孟子墨被围攻,而且受伤不轻,可在这种情况下,却根本不能出手相救。

  秦逍心中痛苦,却也无计可施。

  直待那群青衣刀客全都跑出去追拿孟子墨,秦逍既欢喜孟子墨死里逃生,却也知道千载难逢的好机会终于出现。

  孟子墨今夜的刺杀行动,秦逍当然知道他的初衷是为郑屠户一家讨回公道。

  功亏一篑,孟子墨必然心中不甘。

  秦逍同样对郑屠户一家遇害心存悲愤,眼下孟子墨的计划没能完成,而自己的机会近在眼前,他并没有犹豫,心中打定主意,孟子墨对自己有救命之恩,拼了性命都要完成的任务既然失败,那么这个任务就由自己来替孟子墨完成。

  甄煜江和郎申水当然想不到孟子墨逃脱之后,就在边上竟然还潜伏着秦逍。

  秦逍是少年人,可是少年人也自有少年人的狠劲。

  一旦决定的事情,秦逍便会迅速冷静,竭力去完成。

  他偷偷靠近两人边上,在郎申水还没有反应过来之时,如同豹子般猛地冲上去,手里拿着红叶赠送的鱼肠刺,瞄准了郎申水的喉咙,干脆而果断,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

  一击致命!

  秦逍刺杀郎申水,拔出匕首,下一个目标便是甄煜江。

  甄煜江处处与都尉府为难,上次御赐佛像事件,差点要了孟子墨的性命,而且郑屠户一家被害,固然是郎申水一手策划,但如果没有甄煜江的允许,郎申水自然不敢派人行动。

  走狗既死,主凶当然也不能留。

  只是甄煜江不似郎申水那般只是个纯粹的文人,练过些拳脚功夫,反应也比较快,最重要的是,秦逍刺杀郎申水出其不意,待再要杀死甄煜江的时候,甄煜江便已经有了防备。

  虽然斩了甄煜江一只手,还划破了他半张脸,终究没有能杀死他。

  在巷内秦逍喘着气,这时候发现自己的手都在微微颤抖。

  他不知道自己是因为后怕还是因为杀人之后的反应,这时候也感觉到自己全身上下都是冷汗。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

  出手的时候,秦逍一心只想解决了那两个祸害,脑子中不想其他,但此刻回想方才鱼肠刺没入郎申水喉咙的情景,他还是感觉心跳加速,身体不由自主地发抖。

  深吸了几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心中却又有些懊恼。

  他只恨自己的武功修为还是太浅,没能趁机会直接要了甄煜江的性命,否则自己就算为甄郡除掉了一个大大的祸害。

  但是他也明白,今晚郎申水被杀、甄煜江重伤,这是龟城多少年都没发生过的重大事件,接下来甄侯府绝不可能善罢甘休。

  甄侯府也一定会将目标对准都尉府。

  他现在只担心都尉府是否能够应付甄家,而甄家又会作何反应?

  有一点他倒是很肯定,都尉府代表的终究是朝廷,甄侯府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直接向都尉府发难,必然会激怒朝廷,天子一怒,甄侯府也必须考虑一下后果。

  虽然这些年帝国的注意力在南边,甚至对北方图荪人的戒备都要超过西陵,可是嘉峪关内的界北府,那可是驻有两万精兵,直接由黑羽将军统领。

  黑羽将军当年雪夜擒可汗,功勋卓著,从西陵退至关内后,圣人赐封为卫将军,比三公,而且下旨由黑羽将军执掌界北府兵马。

  虽然朝廷一再声称界北府的兵马是为了提防北方图荪人的乃颜部,不过当年图荪各部趁火打劫之时,遭受过唐军的重创,乃颜部损失惨重,对唐人已经存有深深的畏惧之心,这些年唐人不去打他们就足以让他们欢天喜地,就不必说他们会主动招惹唐人。

  所以大家心知肚明,界北府的兵马,本就是为了震慑西陵。

  如果不是为了应付西陵,黑羽将军又何必亲自坐镇界北府十几年?以他的资历,早就可以入列朝堂。

  但话又说回来,如果抓不到西陵门阀谋反的直接证据,帝国兵马也不敢轻易出关,这不但会激起西陵门阀的愤怒,而且必然会让泱泱大国失信于天下。

  甄煜江伤成那样,绝不可能善罢甘休,很可能做出过激的举动。

  待自己完全平静下来,秦逍不再耽搁,借着夜色掩护,迅速回到了木头巷。

  一路上,他心中只有一个大大的疑问,到底是谁救走了孟子墨?如今孟子墨又身在何处?

  今夜如果不是那人突然出现,孟子墨十有八九便要死在逍遥居。

  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将孟子墨救走,那人的身手当真是了得的很。

  秦逍回到木头巷的时候,甄煜江也已经被逍遥居的人迅速处理了伤口,而且派人驾了马车,连夜送回到甄侯府。

  虽然说是逍遥居不安全,但最重要的原因,却是甄煜江绝对不能死在逍遥居。

  谁都知道,当年西陵门阀与朝廷达成协议后,必须要送自己的子嗣前往京都,长信老侯爷将长子送去,留了二公子在身边,许多人都觉得送大公子去京都等若是送羊入虎口,留下二公子,只能证明老侯爷对二公子十分宠爱。Χiυmъ.cοΜ

  如果老侯爷最疼爱的儿子死在逍遥居,逍遥居上下当然会迎来灭顶之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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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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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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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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