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清楚,虽然将孟子墨安然无恙地带出了甄侯府,但这一切却并非结束,而是刚刚开始。
甄侯府与都尉府的矛盾由来已久,但甄侯府却也没有真正对都尉府动手,双方虽然暗流涌动,面上却没有撕破脸,可是这一次甄煜江设计构陷孟子墨,却反被秦逍揭穿真相,只能让甄侯府恼羞成怒,日后双方的矛盾只能是更加剧烈。
孟子墨当然已经知道从郎申水屋里搜出了佛像,心中恼怒不已,却又无可奈何,能够从甄侯府安然无恙走出来已经是万幸,难道还要与甄侯府继续理论?
韩雨农走在前面,秦逍牵着马跟在身后,走进一条胡同里,韩雨农才回过身,皱眉道:“你怎么知道佛像在那里?”
秦逍知道韩雨农必然会询问,早就做好了准备,道:“我也是赌一把。那佛像既然那般珍贵,甄煜江绝不可能让佛像离开侯府,更不可能损毁,只能是藏在侯府之中。”
“甄侯府那么大,你又如何知道藏在郎申水屋里?”
“既然是御赐宝物,就算藏起来,也不会随意找地方。”秦逍抬手摸摸鼻子,人畜无害笑道:“我猜测那佛像要么是甄煜江自己藏起来,要么交给郎申水暂时收藏,但究竟在谁手里,我也不能确定。我说要搜找甄侯府的时候,瞧见郎申水脸色不对,便猜测佛像很可能在他手中。”
“哦?”韩雨农紧盯着秦逍眼睛:“就算你猜到郎申水藏起佛像,又如何知道他的住处所在?”
“我就是一路走一路看他的反应。”秦逍边走边道:“越是靠近他的住处,他就越慌张,走到他住处的时候,他脸色完全不对,所以我就猜那里是他的住处。”
“当真如此?”
秦逍连连点头:“是这样,是这样。”
孟子墨却已经抬手拍在秦逍肩头,道:“想不到你小子还很机灵,这一次要不是你,还真是大麻烦。”随即皱起眉头,向韩雨农道:“大人,甄侯府给咱们设圈套,心狠手辣,若非秦逍,这次的事情不得善了。甄煜江睚眦必报,这次没有得逞,以后定然还会找机会寻我们的麻烦。”
韩雨农微微颔首:“咱们的人尽量少与甄侯府的人接触。”
“这次是秦逍坏了他们的诡计,他们必定对秦逍恨之入骨。”孟子墨皱眉道:“秦逍,以后定要时时提防,莫要着了甄侯府的道儿。”
韩雨农道:“以后老实呆在甲字监,外面的事情莫要去管,更不要惹是生非,你可听明白了?”
他语气虽然冷峻,但关切之心溢于言表,秦逍心中一暖,点头道:“大人放心,我就老老实实呆在甲字监,不和人生仇。”
“天色很晚了,早些回去吧。”韩雨农冲着秦逍挥挥手,“以后少给老子惹事。”
“不会不会,我一直很乖的。”秦逍嘿嘿一笑,转身要走,却被孟子墨叫住,担心道:“大人,秦逍独自一人,甄侯府会不会......?”
“他们还没有那么大的胆子。”韩雨农冷笑一声。
甄侯府确实是甄郡的土皇帝,但终究还是忌惮朝廷,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倒也不敢轻易动弹都尉府的人。
都尉府若是不小心被甄侯府抓住把柄,固然会惹来大麻烦,而甄侯府若是被朝廷找到借口,同样也会给甄侯府带来大麻烦。
秦逍向韩雨农弯了弯身,转身便即飞跑而去。
望着秦逍的背影,韩雨农目光深邃,若有所思。
.........
龟城既有甄侯府的雕梁画栋,也有木头巷的陈旧破败。
木头巷是龟城诸多小巷的其中一条,富宽贫窄,比起甄侯府前的空阔道路,木头巷内有些狭窄,地面也是凹凸不平,一到下雨天,泥泞不堪,积水遍地。
虽然贫苦,但生活在这条巷子的人们已经习惯了这一切。
秦逍回到木头巷的时候,夜色深沉,整条巷子已经是一片死寂,晚春时节,西陵的夜晚依然有些寒冷。
秦逍在甲字监收益丰厚,只花了半年的时间,便攒了银子,在木头巷购置了这处小院,因为地处偏僻,又十分破败,价钱很便宜,才让秦逍有了栖身之所,用不着在衙门的班房里打地铺。
反手关上院门,向院子角落望去,那条老黑狗就蜷缩在院角的梅树下。
兴许是听到了声音,老黑狗扭过头来,冲着秦逍轻吠两声,便重新蜷缩起来。
秦逍入院之后,快步走到屋门前,面带一丝期盼抬头看了看门头,见到出门时放在上面的那根小枯枝还在,不由苦笑叹了口气,喃喃道:“第一百九十七天了,看来他真的不会再来了。”
这是一个秘密。
如果不是“他”,秦逍相信自己在半年前就一命呜呼了。
三年前,秦逍按照老头子临死前的嘱咐,离开了那个他生活十几年的村子,在途中染上了疫病,幸亏孟捕头出手相救,这才活下性命来。
但那场疫病恢复过后,打小就折磨着他的寒症开始发作。
自他记事的时候开始,寒症就一直伴随着他,隔三差五在子夜时分全身就会寒冷如冰,如果不是老头子以针灸治疗,秦逍恐怕几岁的时候就已经冻死,在老头子的调理下,秦逍七八岁的时候,每天只要坚持饮酒,寒症便再也不会发作。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酒葫芦便从不离身,可是秦逍却不知道为何自己会有那样古怪的病症,老头子虽然尽心帮着秦逍治疗,却从没有提及这病症的来历。
孟捕头帮他治好了疫病,但寒症便开始发作,一开始三两个月才发作一次,饮酒勉强能够压制,到后来发作的间距越来越短,烈酒已经起不了任何作用,许多夜里,秦逍竭力忍受着寒症带来的痛苦,不敢让任何人知道。
半年前的那天深夜,寒症发作的前所未有的厉害,秦逍意识迷糊,知道自己挺不过去,也就是在生死之际,“他”出现了。
秦逍只记得那人用奇怪的手法帮着自己挺过了那一夜,等自己意识恢复过来,“他”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再次出现,是在一个月后,也就是一百九十七天前的那个夜晚,当秦逍的寒症再次发作,“他”也再次出现,秦逍迷糊之中,那人喂秦逍喝下了一点东西,天明之前再次消失,那一走,就再也不曾出现。
那晚只等到天亮,秦逍恢复过来,才发现那人竟是给自己饮下了一盅血液。
除此之外,那人留下了一只酒葫芦,酒葫芦的外形和秦逍之前所用的葫芦一模一样,甚至做旧,两只酒葫芦放在一起,从外形上,根本无法分辨出哪个是自己原来的葫芦。
一切也就从那天开始,出现了极为诡异的变化。ωωω.χΙυΜЬ.Cǒm
血液可以极大地减缓寒症的痛苦,每当寒症出现发作的症状,只需要饮上一盅量的血液,就可以遏制寒症的发作。
秦逍直到今时今日也无法适应血液的味道,可是他却又无法离开血液。
因为血液是克制寒症的惟一方法。
这个秘密,除了自己,或许只有“他”知道。
可是更诡异的事情发生在之后。
半年来,秦逍已经从自己身体变化中发现了一些惊人的能力。
血液可以压制寒症,更奇怪的是,身体也会随着血液种类的不同,出现极为惊人的反应。
譬如一旦饮下狗血,那么接下来的两个时辰之内,嗅觉就会变得前所未有的灵敏,常人根本不可能嗅到的气味,秦逍却能够轻而易举地嗅到,非但如此,就算两种差距极为微小的气味,秦逍也能够瞬间就能分辨出来。
此外嗅觉的灵敏度,与饮用血量的多少也有着密切相关的联系,血量饮用过多,嗅觉的灵敏就会增加,两口狗血下肚,甚至可以嗅到隔了半条街的张家俏媳妇身上体香。
他在甄侯府能够迅速找到鬼灵木雕制的佛像,秘密就在此。
秦逍嗅过贝盒之后,立时对那佛像的味道一清二楚,找机会饮下葫芦里的狗血之后,他便以超人的嗅觉顺着鬼灵木的香味,从灵鹤轩循着气味一路追踪到郎申水的居室内,轻而易举地找到了佛像的所在。
如今秦逍不离身的酒葫芦,乃是“他”那夜留下的葫中葫,葫芦里面有小葫芦,外葫盛酒,内葫则是盛有血液,在酒葫芦的底部有机关,只要触动机关,内葫就会上升,饮用的便是内葫的血液,只要盖上塞子,内葫就会自动沉下去。
秦逍不知道“他”到底是何方神圣,为何会在自己垂死之际,竟然如同天神下凡一般,将自己从鬼门关拉回来。
但如同孟捕头在秦逍心里的地位一样,“他”是秦逍的救命恩人,秦逍只希望能见到他的真面目,将救命恩人的样貌记在心里,如果有机会,偿还欠下的恩情。
秦逍一直期盼着那人能够再次出现,为此这半年来,只要每天下差,他便迅速赶回家里,想看看那人是否在家里等候。
今天是等待的第一百九十七天,那人终究还是没有出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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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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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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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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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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