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日月风华秦逍甄侯府>第一五二四章 佣兵
  辽东军攻打吉平城之时,龙坝也已经被辽东骑兵团团围住。

  数千骑兵在抵达龙坝之后,很快就分散部署,从四面将龙坝围住,看架势是要四面围攻。

  龙坝是一个长方形的土坝,南北两边都是蔓延七八里地,但东西两面却很窄,不到两三里地,所以无论是辽东军还是龙锐军,在南北两面部署的兵力都是众多。

  只不过敌骑抵达之后,秦逍很快就看出来,虽然敌军打的是辽东军的旗号,但明显有些不对劲。

  虽然都是辽东骑兵的装束,但许多骑兵的战马和战刀区别却是极大。

  他已经判断出,敌骑之中,竟然有众多草原马。

  龙锐军从真羽部获取了马源之后,战马有了保障,而秦逍也区分出了战马的差别。

  天底下马匹的种类并不少,大唐最负盛名的自然就是西陵马和辽东马,这两种-马匹一度是大唐的主力战马,比起大唐其他种类的马匹,自然是强出许多,不过与草原马相比,还是逊色一些。

  至于草原最强的真羽马,大唐战马自然更是不及。

  草原诸部都知道,对大唐在军事上的一个重要优势,就是战马的品种,所以草原诸部很少将做优良的战马交易到大唐。

  即使辽东军,虽然也获取了部分草原马,但主力骑兵还是以辽东马为主。

  东北四郡有不少草场,倒也是能够蓄养出优良的辽东马。

  辽东马体型颇壮,与草原马相仿,如果不是对马匹十分了解,很容易混淆,不过秦逍如今对这两种战马十分熟悉,一眼就能看出差距。

  而且两种战马即使相仿,但同在一起,也很容易就能辨识出来。

  敌骑之中,出现大批草原马,数量甚至不下于辽东马。

  而且这些骑兵虽然装束与辽东军一样,但战刀却分明不同,比之唐骑战刀更长一些,弯曲的弧度也大一些,秦逍几乎立刻就认出,那正是草原骑兵使用的马刀。

  而且这些骑兵脸上都戴着铁质的骷髅面具,看到那熟悉的面具,秦逍不禁倒吸一口寒气。

  不死军!

  步六达的不死军!

  他万万没有想到,辽东军竟然说服了步六达部出兵。

  锡勒三部,贺骨部的贺骨刀,真羽部的真羽马,再加上步六达的不死军,那都是威名远扬的存在。

  相较而言,不死军更是令人谈之色变。

  步六达部在血腥的锡勒三部之争以及渤海军的入侵下依然屹立不倒,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有不死军的存在。

  秦逍知道不死军甚至称不上是骁勇善战的勇士,只能说是一群为战争存在的野兽。

  这些人自幼就要先经过严酷的淘汰,再经受残酷的战争训练,在他们的意识之中,只有杀戮,将面前所有的敌人屠杀殆尽,哪怕战至最后一人,也只有前进。

  虽然做好了拼死力战的准备,但是看到不死军出现在战场,秦逍的后背还是发凉。

  汪兴朝既然直接从草原上调兵,由此也证明辽东军对朝廷再无任何顾忌,那是铁了心要与龙锐军一决生死。

  不死军不但随同辽东军征战,而且显然兵力不少。

  只不过不死军显然没有被安排在北面进攻,抵达战场之后,迅速向两边部署过去,担当北面强攻的还是辽东军。

  秦逍不知道这是辽东军的安排,还是不死军自己的决定。

  敌军至少在四千骑上下,而且有半数是不死军,不死军进入战场,已经让秦逍知晓这场仗打起来比自己之前预想的要艰难得多。

  敌军似乎是以北面作为主攻方向,两千骑兵部署沟渠对岸的麦田,另外两千不死军则是包抄到其他方向。

  只见得敌军阵中,一骑缓缓上前,到得沟边,才抬头望向高处。

  “秦逍,降了吧!”

  那人声音沉稳,虽然离坝上很有些距离,但声音却还是远远传开,清晰地传到了秦逍耳边。

  秦逍皱起眉头,心知对方的修为不弱,至少也是中天境,倒也想不到这名辽东骑兵将领竟然是武道中人。

  “果然是叛军。”秦逍叹道:“你们竟然勾结草原部落在大唐的土地上厮杀,简直是丧心病狂。”

  那将领却是淡定道:“周边诸部都是大唐的臣属,大唐的土地上有叛军作乱,调动臣属军协同平叛,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秦逍,朝廷让你领兵出关练兵,你却与黑山匪沆瀣一气,占据辽西,切断东北与关内的道路,这分明是要谋反作乱。辽东军自武宗皇帝始,便有镇守东北之责。东北有乱,辽东军势必要为朝廷平叛。”

  秦逍笑道:“跑马圈地,盘剥百姓,奢靡享乐,这就是你们辽东军的责任?”

  “大将军是宽厚人,嘱咐过我,若是你认罪,可以不取你首级。”将领道:“我们会将你押送往京都,由圣人裁决。”随即声音拉高,“龙锐军的弟兄们,你们受秦逍蒙骗,已经是走在了悬崖边,若是继续错下去,便要摔落悬崖,万劫不复。大将军有令,只要你们愿意归降,会将你们都编入辽东军,到那时候,你们才是真正的大唐军人,大将军也会好好善待你们。”

  秦逍知道对方是在煽动人心,极其艰难的困境之下,这种煽动未必不会没有作用,立时笑道:“辽东军已经是大难临头,你竟然还能说出这样的话,本将实在是佩服你的勇气。对了,还不知道你的姓名,若是斩杀了你,我给你立个碑,总不能连你名字都不知道。”

  那将领笑道:“秦逍,你肯定会记住我的名字。辽东宁远将军窦雄,必然是取你首级之人。”

  “之前也没听过这号名字,看来你在辽东军那边混的也不怎么样。”秦逍道:“窦雄,汪兴朝能将这几千兵马交给你统帅,看来你也不是蠢人。辽东军现在是什么状况,你应该比我清楚。不错,很多年前,辽东军确实是大唐的荣耀,为国镇守东北,骁勇善战,威震天下。但如今的辽东军,却已经成为大唐身上的毒瘤。对外,渊盖建在你们的眼皮底下扩张壮大,已经成为大唐严重的威胁,对内,东北四郡的百姓遭受盘剥,苦不堪言。辽东军的将领们一个个跑马圈地,比拼的不是为国杀敌的本事,而是贪贿敛财的能耐,如此恶瘤,岂能继续存在?”xiumb.com

  窦雄皱起眉头,脸色难看。

  “辽东军在东北四郡已经是人人喊打。”秦逍高声道:“你心中知道,这颗毒瘤已经是秋后的蚂蚱。窦雄,你若弃暗投明,本将可以向朝廷为你求情。”

  窦雄冷笑道:“如此说来,那就是没得谈了。”抬起手臂,做了个手势,就听得身后有号角声响起。

  号角声一响,就见得大部分骑兵都已经纷纷下马来,但却有三四百骑兵兀自没有动作。

  窦雄却已经拔刀在手,高声道:“儿郎们,拿下秦逍首级,大将军等着为我们庆功。”战刀前挥,“杀上去!”

  辽东骑兵骑马徒步,列成长长的纵队,窦雄一声令下,骑兵们再不犹豫,挥舞着手中的战刀,山呼海啸般向石坝冲过去。

  龙坝虽然不低,但毕竟只是平原上的一处石坝,对辽东骑兵来説,要攻下这座像土坡一样的石坝,似乎并不是难事。

  最要紧的是秦逍就在上面。

  秦逍之名,所有人都知道,那是龙锐军的主将,若是能够击杀甚至活捉秦逍,那么东北两军之争就几乎已经有了结果。

  而且每个人都知道,此战若胜,取下秦逍首级者固然会得到丰厚的赏赐,即使没能亲手杀死秦逍,只要能够歼灭这支龙锐军,大将军也绝不会小气。

  大将军在辽东军中威望十足,其中一个缘故,就是对部下的赏赐从来都不会吝啬,但凡立功者,大将军的赏赐往往都会超过受赏者的预期。

  而且在龙锐军出关之前,辽东军控有四郡,虽然时不时有小股盗匪作乱,但给予辽东军真正立功受赏的机会并不多。

  没有战争,阶层就会固化,普通的军士就无法向上攀爬。

  如今好不容易有立功受赏的机会,谁也不想错过,毕竟若是此战歼灭这支兵马,龙锐军群龙无首,很可能会出现全线崩溃的局面,到那时再想立功也没有了机会。

  所以窦雄下达进攻的命令之后,辽东骑兵们想也不想,都是争先恐后向石坝上杀过去,唯恐落在他人之后,一时间气势如虹。

  秦逍麾下三千兵马,东西两侧各部署了四百来号人,北边部署了一千人,剩下一千多人都是部署在石坝北面,但即使如此,面对两千辽东骑兵的攻势,在兵力上还是处于劣势。

  如果放在一年前,这场仗就是以卵击石,这些龙锐军士大部分都是王母会众,几乎等同于平民,要与训练有素的辽东骑兵作战,简直是异想天开。

  好在这些人来到东北之后,宇文承朝几乎没有浪费时间,对所有人都是日夜苦训,当初只是一群乌合之众的王母会众,如今大部分都已经掌握了战场搏杀的要领,许多人的身手甚至都还不错。

  而且石坝的守军中,还有好几百人原属于广宁军,实力也还是有些。

  此外坝上已经紧急修建了不少防御工事,守军居高临下,再有防御工事的掩护,还是能够奋力一战。

  除此之外,对龙锐军来说,最有利的一点便是这些军士大部分都是长枪兵,一寸长一寸强,有拒木桩在前作为屏障掩护,长枪的攻击范围比大刀更远,在这种地形下,长枪兵比之刀兵显然是更具备一定的优势。

  而辽东骑兵本是设伏要袭击秦逍,骑兵们清一色都是配备着马刀,这种兵器配合战马冲锋,在冲乱敌阵之后,短兵相接,马刀施展起来自然是更具杀伤力。

  但窦雄看到坝上到处都是拒马桩,甚至依稀看到斜坡上挖掘了不少专门用来阻止战马突袭的陷坑,自然不敢直接以骑兵登坝。

  骑兵变成步卒,依然只能以马刀作为兵器,虽然气势凌人,但一直训练骑马作战的骑兵如今无奈步行作战,实力却已经是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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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疫-情已经相当严重,大家要保护好自己,能避开这一波更好,实在阳了要好好休养,尽早康复,为所有人祈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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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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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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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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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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