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媚就伴随在李治身边,中间还有一头熊,他们一家显得格外的神清气爽。Χiυmъ.cοΜ
此时的夜晚晴空万里,只有一轮明月当空,玉宇澄清纤尘不染。
原本就有一张黑脸的薛仁贵面色变成了黑炭,还在月光下熠熠生辉。
原本圆脸的裴行检如今变成了长脸,加上浓密的长须跟扫把一个模样。
云初白皙的面孔如今在发青,不断扭动的五官让他俊俏的脸如同一张择人而噬的恶鬼。
事情比云初最坏的预料,还要坏上一百倍。
太监监军,云初还有对付的办法,现在,别说他动弹不得,就算把薛仁贵,裴行检加起来都不够人家一勺烩的,云初实在是想不明白,李治还懂得废物利用,还用到了极致。
回到军营,云初啥都不想闷头就睡,因为想了也是白想。
天色蒙蒙亮的时候,云初就号令军司马全军集合,站在深秋的浓雾里准备迎接后军的行军长史――李绩!
虽然说战车这个东西早就被大唐军队给取消了,李绩还是坐着一辆看似简陋却非常结实的来了。
战车是两轮的,轮毂上装着两柄白亮亮的铰刀,随着战车不断前进,铰刀也在飞快地旋转。寒光闪闪的。
拉战车的是四匹银灰色的战马,每一匹战马都筋肉虬结的跟野兽一般,尤其是铁面具之下的粗大鼻孔不断地喷吐着白色雾气,这就让这四匹马更加的不像人间战马了。
云初催动枣红马想要上前迎接,没想到李绩在五十步开外就停下战车,下了车,快走两步朝云初抱拳道:“敕令行军司马李绩,见过大帅!”
云初从马上跳下来,快走两步搀扶起弯着腰不起来的李绩道:“我一直觉得陛下弄错了,英公才应该是大帅,晚辈应该给您当行军长史才对。”
李绩摇头道:“你当不了这个行军长史,准确的说,此次行军长史改革大任,你承担不起来。”
云初苦着脸道:“薛仁贵麾下兵马最多,您为何一定要选择只有区区一万兵马的后军呢?”
李绩笑眯眯的道:“因为你这支军队才是关键中的关键。”
云初施礼道:“愿闻其详。”
李绩一边笑呵呵的检阅军队,一边漫不经心的道:“三人中,你最为桀骜不驯。”
云初摊摊手道:“我是最守规矩的人。”
李绩冷笑道:“就像你在长安一般的守规矩?你知道陛下为何不愿意还都长安吗?
是因为如今的长安,陌生的让陛下几乎不认识了,在指望陛下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里的居住,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一般的行军长史敢当着大军的面骂主帅是傻逼,早就被主帅砍头或者五马分尸了,到了李绩这个行军长史面前,一切都显得顺理成章。
“老夫担任别人的行军司马还是二十五岁之前的事情,自从二十五岁之后,就再也没有当过别人的副将了……”美美的检阅了一次军队之后的李绩,满心都是感慨之词,就连白色的胡须似乎都多了几分活力。
“陛下派遣皇后来问我,如何才能放心的把军权托付他人之手。
老夫说,兵不知将,则统帅无方,将不知兵,则败军死国,两者都不可取,唯有在将,兵之间搭建一座桥梁,让兵知将,让将之兵才是上上之策。”
云初苦着脸道:“所以,英公准备大力提高行军司马的权责?”
李绩点点头道:“行军司马为大将军之副贰,如今军中对他的位置安排的非常不合理,大军中,不能只有一个行军长史,更不能只让他担任大将军的副手,应该在军中专门给行军长史搭配一套合适的人手,自上而下贯彻全军……战时,大将军之令可以通过两套人手向下传达,不但可以保证军令被执行无虞,平日里,行军司马这套班底又必须掌握军心,知晓军卒们想要什么,想要干啥,再有目的的进行引导……”
给说话说的口沫横飞的老贼倒了一杯罐罐茶,云初脑袋里立刻就出现了“政委”这两个字。
“平日里向那群啥都不知道的大头兵们传达朝廷的旨意,宣扬朝廷对军队的各种政策,督促折冲都尉清廉……战时,则以大将军为中心,在军中掌刑罚,督战,抚军……职责……”
不等李绩把一杯茶喝完,云初就已经知晓了他为什么会在风烛残年的时候还要来他的军中忍辱含羞的来当一个小小的行军长史了。
身为大唐军神,云初看到大唐军队的问题,没道理他看不出来。
军队就是一把刀,刀尖冲着谁的时候谁发慌,李治就是这么想的,所以才有那么些令人匪夷所思的胡乱举动。
李绩想通过行军长史这个职位,减弱军中大将军对军队的绝对掌控权,让原本阳刚万丈的军队,变得稍微柔和一些,没有那么锋芒,这才容易为上边,跟下边的人都放心。
“你在长安说的,长安子弟保长安,这句话就很好,你用一座城将城池附近的府兵拧成了一股绳,老夫相信,将来但凡有侵犯长安的敌人,都会被你的长安子弟打的落花流水……
既然你的那句话在长安管用,为何老夫就不能告诉大唐所有府兵――大唐子弟保大唐呢?”
云初给李绩的茶杯续上水道:“长安子弟保长安,这句话的背后,嗯,长安官府花费了将近二十万贯钱,因为我们首先把长安府兵当自己人,为他们解除了很多的后顾之忧,这才让长安府兵们认同了我说的那句话。
那么,英公,哦,或者是陛下,愿不愿意从内心里将府兵们当自己人呢,愿不愿意花大价钱为府兵们解除后顾之忧,让全大唐的府兵心怀感激的去保护这个国家呢?
别跟我说行军长史们做到爱兵如子,愿意为他们舔舐金疮,就能让全天下的府兵们愿意为大唐卖命。
以前不是没有将军这样做过,吴起就为伤兵吸允过脓疮,可惜骗得过兵卒,却骗不过兵卒他妈,以至于军卒的母亲哀求吴起莫要再为他的二儿子吸允伤口了,因为,她的大儿子被吴起吸允过伤口之后,就心怀感激的为吴起战死了。
即便是行军长史们做到了,府兵们感激的也是行军长史而不是大唐帝国。
与其这样,还不如让府兵们感激他们的大将军呢。”
李绩笑道:“这背后自然会有国帑支持。”
云初笑道:“大唐可能支应不起,最重要的一点在于陛下乃是天子,最近陛下还准备当天皇,不管是天子,还是天皇都是高高在上的神,根本就算不得人。
位置高了,看底下的人的时候,目光自然是俯视的,太宗年间算是府兵与朝廷关系最好的时候,那是因为太宗皇帝常年在军中,与府兵们一口锅里的吃饭,一个帐篷睡觉,一起上阵杀敌才结下来的情谊。
府兵,府兵,有土地,有财产才叫府兵,现如今,长安附近几乎没有府兵们的立锥之地,如果不是我创造性的将城市活路引申到府兵群体中,在长安,你只能看到一群老迈的府兵,想要一群精锐府兵,做梦去吧。
明知道大唐天下离不开府兵,偏偏矮不下身子去亲近他们,还要干着戕害府兵们的事情,这是生怕自己死的太快了啊。
河北,山东两地的百姓对朝廷没有什么好感,至少也要先笼络住府兵吧?
此次大唐精锐尽起,十二万铁骑踏破山东,河北一点问题都没有,我还可以表现得更加嚣张一些,拿火药把他们再炸一遍。
然后呢?人家只会更加的仇恨我们。”
云初觉得李绩要弄的行军长史计划可能弄不成,因为太唯心论了,现如今的府兵不如早年的府兵们好骗了。
就云初了解,现如今的府兵,只要你把钱给足了,把他当狗用都没有问题,不用给他们礼遇,完全用不着,一定奋勇作战,死而后已。
如果好处不能满足他们,说真的,就算将军们每天都给府兵们舔脚,人家还嫌弃这些人有口臭呢。
政委这东西出现的基础是啥?
是平等,是真正意义上的平等,而平等,在大唐这个半封建半奴隶的社会里,无疑是最缺少的,每一个人的奋斗目标都是成为人上人,而不是留在地狱的最底层跟那些脏乎乎的人一起为别人发光发热。
李绩的行军长史计划,执行下去没问题,估计能管用上五年左右,超过这个年限之后,那些精挑细选出来的行军长史,就会变得跟军中其余人没有什么区别。
李绩是一个非常自信的人,否则他也成不了大唐军神一般的人物。
既然他老骥伏枥的不甘心,云初自然全力支持他在军中进行一场这样的改革,成不成的不保证,只保证不会成为他做事路上的绊脚石。
毕竟,一代军神愿意在军营里跟一群小兵乐呵呵的说笑,也能起到收买军心的作用不是?
李绩到了云初的后军当行军长史,苏定方去了薛仁贵军中就任行军长史,老将高侃去了裴行检军中任职行军长史。
如果按照军中资历排队,行军长史应该跟大将军们调换一下。
时到今日,云初还是想不通李治为何会答应李绩他们的要求,这里面一定还有更加深远的图谋在里面。
当军营里的饮马槽上开始出现一层细碎的薄冰的时候,就说明一路向东的道路都已经开始逐渐上冻了。
这个时候,原本柔软的道路就能经得起十二万铁骑的踩踏,以及大量的马车的碾压。
裴行检的大军已经离开了洛阳,正式踏上了东巡的道路,在裴行检身后,就是薛仁贵的中军大营了,中军大营的核心在于皇帝,皇后,太子的车驾,而皇帝李治这一次非常大方的将留守洛阳的重任交付给了纪王李慎,以及上官仪这位宰相。
总人数超过三万的观礼队伍,将会跟随着皇帝的车驾一起行走,而云初家,以及跟云初有联系的长安勋贵们则吊在队伍尾巴上,几乎与云初这个后军相接。
整整十五万人如同蝗虫一般向东走,云初估计这一遭,能把沿途的州府吃的重新返贫。
因为,皇帝行在的供应,是地方官府的事情。
前军,中军,勋贵大队过后能剩下什么呢?云初从不指望他们会嘴下留情,也不期望沿途的官府。
所以,他发动了大量的商贾,拖上巨量的粮食,跟巨量的物资跟在他的后军后边。
到时候,可以跟那些粮食被吃光的沿途州府做一些粮食生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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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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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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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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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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