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云初准备大清早去上林苑,在哪里待上一整天,从开门就进去,直到关门前再出来。因为时间有限,去那里的人必须是精兵强将。
狄仁杰自然全票当选,崔氏认为自己这些年做了不少的跟花木有关的生意,必须入选。虔修容听说上林苑里有一种叫做“相思”的兰花,她早就对这种兰花相思入骨了,必须去。公孙觉得能去皇家林园这种事不能少了她,所以她也去。
刘义已经为云家服务多年了,这一次把他带去上林苑,也算是酬劳了。至于真正的专家,也就是农夫,偏偏因为身份是黔首,人家嫌晦气,不让进。
大唐的上林苑,就在曲江池边上,因为没法跟方园数百里的刘彻的上林苑烧美,不知道是李渊,还是李二,给上林苑起了一个叫做官春苑“这样一个略带青楼气息的名字。
大唐的上林苑,也就是宜春苑虽然占地超过了一千亩,云初站在门前的依旧觉得有些小家子气。看门的是金吾卫,一看就是混得不咋地的金吾卫,身上的甲胄明显不合身,像是偷来或者借来的。腰上的唐刀看样子是锈在刀鞘里了,被云初抽了两个嘴巴子,他还没有把刀抽出来。
甚么毛病,一张腰牌,只准一个人进,这是什么道理,要知道林子平这会正带着三四十个人在晋昌坊大快朵颐呢。嘴巴子抽的足够了,再给一点钱,衣服不合适的金吾卫们就准许云初一行人进去。
其实云初有些后悔抽人家嘴巴子了,害的他手上沾染了一些鼻涕,黏糊糊的洗了好几遍手,心里才觉得舒服一些。早知道给钱就能通行,至于让林子平那个家伙占自己那么大的便宜。
“我们此行的目的是种子,只要是你们觉得有用的种子,有用的东西都能挖回家,只求多,不求好,希望诸君多多努力,最好能把上林苑里的种子统统弄回家一本,或者几本。
云初在队伍前面,发表了简单的动员话,众人就嗷嗷叫着扑进了皇家园林。
八月的时候,正是所有秋作物成熟的好时候,云初才走了几步,就看到了长长的黄豆夹,这里的黄豆荚与外边见到的黄豆荚有很大的不同,这里的黄豆荚基本上都有三颗豆子,不仅仅是豆荚结的多,每个豆英上还多出来一颗豆子,没的说,这是好东西。黄豆荚已经枯黄,这是成熟的标志,再不摘,这些豆子就要掉地里了,于是,云初钻进黄豆地,开始疯狂的弄干豆荚。
狄仁杰站在一块晚熟的麦田里,这里的麦子与长安其余地方的麦子不同,晚了将近三个月成熟,每个麦穗上都结满了成熟的麦穗,仅仅是看着成熟的麦穗,狄仁杰就发现,这应该是一种很好的麦子种。
采摘了百八十个指头长麦穗,狄仁杰才发现,在地头上写着青稞的字样。
怪不得这里的麦穗与他平日里见到的不怎么像,于是,他就丢掉那些辛苦采集的青稞麦穗,重新寻找目标。云初弄了半篮子豆英之后,就起身去了谷子地,这些谷子明显也是收割了一茬麦子之后,才播种的谷子。想起粘牙的小米粥,云初就用刀子不断地割那些足足有半扎长的谷穗。
成熟的谷糖都非常的谦虚,总是低着头,云初就从田地这头,一路向田地尽头厮杀,只要是他看中的谷子穗,一个都没有放过。
虎修容早早去了繁花似锦的地方,公孙早早爬上了一棵果树,骑在树杖上,也不摘梨子,就是对着长在树上的梨子啃,最后只留下梨核,再转战战场。
刘义光知道天爷爷,天爷爷的胡乱喊叫,还到处乱跑,他什么都想要,最后却什么都舍不得动弹。
稻子地里的稻子也已经成熟了,崔氏虽然不明白这些稻子为什么会成熟的这么晚,潜意识告诉她,这绝对是好东西,于是,脱掉鞋袜,就钻进了稻田里,专门冲着最肥硕,最丰满的稻穗下手。至于娜哈,她举着篮子去追杀蝴蝶去了。
当云初从谷子地里钻出来的时候,他看到一地雪白的棉花,这东西他实在是太熟悉了,小的时候没少摘棉花,摘棉花甚至成了他生活中的一种本能,即便是闭着眼睛也能摘到棉花,且不会被棉桃干燥后锋利的刺尖刺伤。这东西就是云初少年时期的噩梦。
明明头一天已经摘得一棵不剩,等到好不容易睡醒,再看那片天地,依旧是白茫茫的一片,昨夜还没有开的棉桃,又绽开了一地。云初发现有些棉花已经盛开了好一阵子,好多棉花没有及时采摘,被露水,雨水打湿之后,已经发黄了。正好狄仁杰路过,见云初似乎要把这里的几亩地的棉花有斩尽杀绝的意思,就跳下田地来帮助云初采摘。“看样子,你已经确定了要在万年县种什么东西了,你确定要这东西”“没错,种棉花,应该是种粮食的五倍利。“你种植可以卖钱的作物,不想种粮食。
想过春秋战国时期的几场著名的关于粮食的策略吗”
云初站起身将一把带着棉籽的棉花丢进箩筐里道“你说的是管仲的买鹿制楚策略。还是管仲策划的服帛降鲁梁。亦或是管仲的买狐皮降代国。或者是勾践假种灭吴之术”
狄仁亦道∶“都有,我不担心你万年县一县种植这种可以卖钱的东西,而不种粮食,我担心的是当人们发现你种棉花发财之后,人人都想放弃粮食改种棉花。
到时候,粮食不足,棉花大丰收你该如何应对呢?”
云初大笑道∶“到了那个时候,我就用粮食来换棉花,他们因为没有吃的,只能乖乖地用很多棉花来换取我手中不多的一点粮食。”狄仁杰站起身子道∶“他们是你的同袍,不是你的敌人,你不该这样对付他们。’琇書網
云初笑道∶“不吃一堑,长不了一智,那些愚蠢的人,饿几顿就长记性了,他们会调整好,棉田与粮食地的比例的,就像现在,人们对于桑田跟粮食地的比例拿捏得非常好一样,棉花地也是一样。狄仁杰忧愁的道∶“还死道友不死贫道的想法啊。
云初一边随手抓着棉花,一边道∶“没人会记得以前祖先们总结出来的血的经验教训。这么明显的例子他们全部当看不见,我有什么办法,即便是将来饿肚子都是他们自找的。
而我,会从棉花播种下去的那一刻,就会大肆的搜购足够多的食物,至少要有足够万年县四十七万人吃一年的粮食,才会大力种植棉花,当然,我也不会把所有的田地种上棉花,只会轮流在这些土地上种植棉花。
之所以会种植棉花,是因为万年县的土地已经被开垦了几千年,肥力下降,土地中多多少少都有一些盐碱,而棉花虽然算不上最耐盐碱的作物却也是能够有效吸收土地盐碱的一种作物。
等我们万年县种植上几年棉花,让棉花把土地里的盐碱给吸收的差不多,我们再回过头来种植粮食。到了那个时候,我想,种植棉花的人一定有很多,我们不种植,正好底价从他们手里收购棉花。’
狄仁杰见云初已经下定了决心,且不像是一时心血来潮,就把跪在地上,跪拜每一株皇家植物的刘义喊过来的,一起摘棉花。
三个大男人摘下来的棉花片刻时间就铺满了低头,湿润的棉花在烈日的曝晒下很快就干了,然后,娜哈就愉快的扑进这一堆跟白云一样的东西上面……打滚。
中午吃饭的时候,云初的目光依旧落在棉花田上,他准备明天再来,继续把这些棉花都摘干净。
虎修容如愿以偿的找到了她想要的空谷幽兰,公孙也如愿以偿的用嘴品尝过皇家园林里的每一种果子,尤其是一种叫做频婆果的果子最受她的喜爱,所以,她当场就挖了四五棵还没有长大的频婆果的树苗。
云初还以为这个婆娘找到了苹果,看过公孙拿来的频婆果果实,咬了一口之后,才发现这东西跟草果不沾边,更像是索,微微发苦,且甜味不足。
崔氏背着老大一个笋筐回来了,云初看到她箩筐里的稻谷,就取下来一株,剥开看了看,再丢进嘴巴里,米粒发青,粘粘的,这应该一种糯稻,产量或许不高,不过,应该是非常好吃的一种稻米。云家在曲江边上的水田,应该可以栽种这种稻子。
就在一群人在皇家上林苑吃着晋昌坊的各种美食,准备休憩一下,再进行更大规模的劫掠的时候。
云初看到皇帝李治从马车上下来,紧接着,马车帘子也掀开了,露出来了武媚那张看似热情,实则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奇怪笑脸。附∶下一章会在8月11日零点发布,本书首发起点,欢迎大家来起点app阅读
要去上林苑了,听说那里有着大唐人所能搜集到的一切奇花异草。
所以,云初准备大清早去上林苑,在哪里待上一整天,从开门就进去,直到关门前再出来。因为时间有限,去那里的人必须是精兵强将。
狄仁杰自然全票当选,崔氏认为自己这些年做了不少的跟花木有关的生意,必须入选。虔修容听说上林苑里有一种叫做“相思”的兰花,她早就对这种兰花相思入骨了,必须去。公孙觉得能去皇家林园这种事不能少了她,所以她也去。
刘义已经为云家服务多年了,这一次把他带去上林苑,也算是酬劳了。至于真正的专家,也就是农夫,偏偏因为身份是黔首,人家嫌晦气,不让进。
大唐的上林苑,就在曲江池边上,因为没法跟方园数百里的刘彻的上林苑烧美,不知道是李渊,还是李二,给上林苑起了一个叫做官春苑“这样一个略带青楼气息的名字。
大唐的上林苑,也就是宜春苑虽然占地超过了一千亩,云初站在门前的依旧觉得有些小家子气。看门的是金吾卫,一看就是混得不咋地的金吾卫,身上的甲胄明显不合身,像是偷来或者借来的。腰上的唐刀看样子是锈在刀鞘里了,被云初抽了两个嘴巴子,他还没有把刀抽出来。
甚么毛病,一张腰牌,只准一个人进,这是什么道理,要知道林子平这会正带着三四十个人在晋昌坊大快朵颐呢。嘴巴子抽的足够了,再给一点钱,衣服不合适的金吾卫们就准许云初一行人进去。
其实云初有些后悔抽人家嘴巴子了,害的他手上沾染了一些鼻涕,黏糊糊的洗了好几遍手,心里才觉得舒服一些。早知道给钱就能通行,至于让林子平那个家伙占自己那么大的便宜。
“我们此行的目的是种子,只要是你们觉得有用的种子,有用的东西都能挖回家,只求多,不求好,希望诸君多多努力,最好能把上林苑里的种子统统弄回家一本,或者几本。
云初在队伍前面,发表了简单的动员话,众人就嗷嗷叫着扑进了皇家园林。
八月的时候,正是所有秋作物成熟的好时候,云初才走了几步,就看到了长长的黄豆夹,这里的黄豆荚与外边见到的黄豆荚有很大的不同,这里的黄豆荚基本上都有三颗豆子,不仅仅是豆荚结的多,每个豆英上还多出来一颗豆子,没的说,这是好东西。黄豆荚已经枯黄,这是成熟的标志,再不摘,这些豆子就要掉地里了,于是,云初钻进黄豆地,开始疯狂的弄干豆荚。
狄仁杰站在一块晚熟的麦田里,这里的麦子与长安其余地方的麦子不同,晚了将近三个月成熟,每个麦穗上都结满了成熟的麦穗,仅仅是看着成熟的麦穗,狄仁杰就发现,这应该是一种很好的麦子种。
采摘了百八十个指头长麦穗,狄仁杰才发现,在地头上写着青稞的字样。
怪不得这里的麦穗与他平日里见到的不怎么像,于是,他就丢掉那些辛苦采集的青稞麦穗,重新寻找目标。云初弄了半篮子豆英之后,就起身去了谷子地,这些谷子明显也是收割了一茬麦子之后,才播种的谷子。想起粘牙的小米粥,云初就用刀子不断地割那些足足有半扎长的谷穗。
成熟的谷糖都非常的谦虚,总是低着头,云初就从田地这头,一路向田地尽头厮杀,只要是他看中的谷子穗,一个都没有放过。
虎修容早早去了繁花似锦的地方,公孙早早爬上了一棵果树,骑在树杖上,也不摘梨子,就是对着长在树上的梨子啃,最后只留下梨核,再转战战场。
刘义光知道天爷爷,天爷爷的胡乱喊叫,还到处乱跑,他什么都想要,最后却什么都舍不得动弹。
稻子地里的稻子也已经成熟了,崔氏虽然不明白这些稻子为什么会成熟的这么晚,潜意识告诉她,这绝对是好东西,于是,脱掉鞋袜,就钻进了稻田里,专门冲着最肥硕,最丰满的稻穗下手。至于娜哈,她举着篮子去追杀蝴蝶去了。
当云初从谷子地里钻出来的时候,他看到一地雪白的棉花,这东西他实在是太熟悉了,小的时候没少摘棉花,摘棉花甚至成了他生活中的一种本能,即便是闭着眼睛也能摘到棉花,且不会被棉桃干燥后锋利的刺尖刺伤。这东西就是云初少年时期的噩梦。
明明头一天已经摘得一棵不剩,等到好不容易睡醒,再看那片天地,依旧是白茫茫的一片,昨夜还没有开的棉桃,又绽开了一地。云初发现有些棉花已经盛开了好一阵子,好多棉花没有及时采摘,被露水,雨水打湿之后,已经发黄了。正好狄仁杰路过,见云初似乎要把这里的几亩地的棉花有斩尽杀绝的意思,就跳下田地来帮助云初采摘。“看样子,你已经确定了要在万年县种什么东西了,你确定要这东西”“没错,种棉花,应该是种粮食的五倍利。“你种植可以卖钱的作物,不想种粮食。
想过春秋战国时期的几场著名的关于粮食的策略吗”
云初站起身将一把带着棉籽的棉花丢进箩筐里道∶“你说的是管仲的买鹿制楚策略。还是管仲策划的服帛降鲁梁。亦或是管仲的买狐皮降代国。或者是勾践假种灭吴之术”
狄仁亦道∶“都有,我不担心你万年县一县种植这种可以卖钱的东西,而不种粮食,我担心的是当人们发现你种棉花发财之后,人人都想放弃粮食改种棉花。
到时候,粮食不足,棉花大丰收你该如何应对呢?”
云初大笑道∶“到了那个时候,我就用粮食来换棉花,他们因为没有吃的,只能乖乖地用很多棉花来换取我手中不多的一点粮食。”狄仁杰站起身子道∶“他们是你的同袍,不是你的敌人,你不该这样对付他们。’
云初笑道∶“不吃一堑,长不了一智,那些愚蠢的人,饿几顿就长记性了,他们会调整好,棉田与粮食地的比例的,就像现在,人们对于桑田跟粮食地的比例拿捏得非常好一样,棉花地也是一样。狄仁杰忧愁的道∶“还死道友不死贫道的想法啊。
云初一边随手抓着棉花,一边道∶“没人会记得以前祖先们总结出来的血的经验教训。这么明显的例子他们全部当看不见,我有什么办法,即便是将来饿肚子都是他们自找的。
而我,会从棉花播种下去的那一刻,就会大肆的搜购足够多的食物,至少要有足够万年县四十七万人吃一年的粮食,才会大力种植棉花,当然,我也不会把所有的田地种上棉花,只会轮流在这些土地上种植棉花。
之所以会种植棉花,是因为万年县的土地已经被开垦了几千年,肥力下降,土地中多多少少都有一些盐碱,而棉花虽然算不上最耐盐碱的作物却也是能够有效吸收土地盐碱的一种作物。
等我们万年县种植上几年棉花,让棉花把土地里的盐碱给吸收的差不多,我们再回过头来种植粮食。到了那个时候,我想,种植棉花的人一定有很多,我们不种植,正好底价从他们手里收购棉花。’
狄仁杰见云初已经下定了决心,且不像是一时心血来潮,就把跪在地上,跪拜每一株皇家植物的刘义喊过来的,一起摘棉花。
三个大男人摘下来的棉花片刻时间就铺满了低头,湿润的棉花在烈日的曝晒下很快就干了,然后,娜哈就愉快的扑进这一堆跟白云一样的东西上面……打滚。
中午吃饭的时候,云初的目光依旧落在棉花田上,他准备明天再来,继续把这些棉花都摘干净。
虎修容如愿以偿的找到了她想要的空谷幽兰,公孙也如愿以偿的用嘴品尝过皇家园林里的每一种果子,尤其是一种叫做频婆果的果子最受她的喜爱,所以,她当场就挖了四五棵还没有长大的频婆果的树苗。
云初还以为这个婆娘找到了苹果,看过公孙拿来的频婆果果实,咬了一口之后,才发现这东西跟草果不沾边,更像是索,微微发苦,且甜味不足。
崔氏背着老大一个笋筐回来了,云初看到她箩筐里的稻谷,就取下来一株,剥开看了看,再丢进嘴巴里,米粒发青,粘粘的,这应该一种糯稻,产量或许不高,不过,应该是非常好吃的一种稻米。云家在曲江边上的水田,应该可以栽种这种稻子。
就在一群人在皇家上林苑吃着晋昌坊的各种美食,准备休憩一下,再进行更大规模的劫掠的时候。
云初看到皇帝李治从马车上下来,紧接着,马车帘子也掀开了,露出来了武媚那张看似热情,实则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奇怪笑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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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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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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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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