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云初葛萨璐>第九十七章天生富贵人
  身边有恶人是一件很倒霉的事情,但是呢,如果这个恶人喜欢保卫自家邻居,同族,社区,国家,而且只欺负外人,对自家人一向和蔼可亲的话。

  云初觉得这样的恶人应该给他来一打。

  从官府文书乃至邸报来看,大唐的气氛已经不那么对头了,可能是因为大唐已经把周边的异族人齐齐的打了一遍,对于殴打异族这种事已经不太上心了。

  打仗是一件非常耗费钱财的事情,大唐过往打的每一场仗其实都是亏本的,虽然百姓们听到将士们又灭掉谁,杀掉了谁,还能高兴一阵子,也仅仅是高兴一阵子罢了。m.xiumb.com

  他们不知道吐蕃已经被松赞干布给统一了,有了更多的脸上涂着黄泥巴的野蛮,嗜杀的骑兵可以四处烧杀抢掠了。

  他们不知道自从薛延陀被灭掉之后,吐谷浑开始蠢蠢欲动的想要接替薛延陀人统治瀚海。

  他们更加不知道,高句丽花费了巨大人工物力,用了十六年时间,在沿唐边境修筑了高丽长城,自夫余城至渤海,长千余里,昔日辽东四郡,有一半被高句丽人囊括在他们的长城之内。

  这个时候,不是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的时候,大唐也不能只在被人欺负之后,再奋起反击,应该将危险的苗芽在没有长成的时候就掐死。

  还是要鼓励唐人的武风的,要鼓励大唐人开疆拓土,要鼓励那些自发跑到外边屠城灭国的英雄好汉,要重重的奖赏他们,给他们想要的。

  要不然再过几年,就会出现大唐猛士灭了敌国,跑回来讨要封赏的时候,却被宰相一句“自行其是”就剥夺了封赏资格,最终郁郁而终的场面。

  家里猛兽多,就该放出去,如果都豢养在家里,安禄山这种猛兽,触碰女主人胸脯的事情也就难免了。

  云初希望这首《男儿行》可以让梁建方在朝堂上驳斥那些说他嗜杀的人。

  同时,也希望《男儿行》这首长诗能唤醒唐人心中的建功立业的心思。

  向外开拓才是正途啊,内卷只会把所有人都卷死。

  假若云初可以活到安禄山,史思明出现的时代,他无论如何都会把跟这两人有任何联系的人统统杀光,莫说诛三族,九族,只要能把他们连根拔起,诛杀八十族的事情云初也能干的出来。

  没办法,喝酒精喝醉了的人就是喜欢胡思乱想,尤其是被喝醉酒就没有半点儒雅之态的狄仁杰一脚踹在胯下之后,云初对于繁盛的大唐轰然倒塌在历史尘埃里的事情就更加的痛心。

  云初没有去梁建方家的宝库,主要是梁建方也喝醉了,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喝醉了,反正,在把云初跟狄仁杰丢上云家马车之后,还一个劲的要求,明天再把别的酒精给他送来,还说自己身上老伤多,需要酒精来治疗。

  云初就酿不出什么好酒来,所以,喝醉酒的人就会头痛欲裂。

  清晨时分,强大的生理钟还是让云初跟狄仁杰两人清醒过来,只不过,此时的云初跟狄仁杰看不出半点英武少年的模样,两人的眼眶发青,面色惨白,双手哆嗦的如同寒风中的树叶。

  崔氏亲自伺候两个醉鬼吃早饭,先是胡辣汤醒酒,接着就是小馄饨暖胃,再接着就是一大碗热热的羊肉汤面提精神,这三样下来之后,云初终于感觉好一些了,狄仁杰也好像从快要溺亡的状态中恢复过来了。

  “我记得你昨日写了一首极为带劲的长诗,叫什么名字来着?”

  “你记错了,是雁门侯在喝多了酒之后袒露的心声,内容规整,气势庞大,特别能彰显男儿气的一首长诗,你还能记得内容不?”

  “只记得一两句,杀一是为罪,杀万即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你记得多少?”

  “全忘记了,只记得被雁门侯追杀的好惨。”

  “今天不用去了吧,我准备好好睡一觉,养回来一点精神,你那个酒精实在是太霸道了。”

  “好主意,我也是这么想的……”

  “嗯嗯,吃完之后,借你家客房我继续睡。”

  就在两人商量好,准备回房间继续睡的时候,云家的大门咣当一声就被人给推开了。

  紧接着,就传来梁建方粗豪的声音。

  “哈哈哈,云家娃子,狄家娃子,昨日的书念得好,老夫今日特意登门求教了。”

  才听到大门被踹开的声音,接着,他的声音就在中庭的天井里响起,等云初跟狄仁杰看过去的时候,发现梁建方的身影已经出现在了后宅的门口。

  两人急忙丢下碗筷出门迎接,梁建方就拉住两人的手道:“好不容易忍耐到天亮,快快把那个酒精给老夫端上来,有什么吃的也端上来。”

  云初没有见过一大早上就要酒精喝的人,不过,看梁建方精神矍铄的样子,证明,酒精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东西。

  崔氏喜滋滋的端来了一坛子酒精,还让三肥她们上了好多的吃食,还在云初耳边轻声道:“重礼。”

  梁建方对于云家的食物非常的喜欢,馄饨吞了两碗,羊肉面片吃了七八碗,早上刚刚烙好的油酥锅盔,他更是就着胡辣汤吃了锅盖大小的一张。

  以前,云初对与廉颇老了,还能一顿饭吃米一斗,肉十斤的事情持怀疑状态,现在,他不怀疑了。

  吃完桌子上最后一块饼,梁建方端起酒碗,放在鼻子下陶醉的嗅嗅,然后一口喝干,还憋着气半天不吐,直到忍耐不住了,这才长吐一口酒气。

  吩咐随从把崔氏搬来的酒精装到车上,就对云初道:“老夫昨日酒醉,赋诗一首,你可记得?”

  云初赶紧从怀里掏出一张纸道:“小子昨日记录下来了。”

  梁建方接过那张纸拍拍脑袋道:“昨日真是吃酒误事,连这么好的东西都差点丢了,幸好你记下来了。

  你说,老夫昔日醉酒之后是不是也丢失了好多的好东西呢?“

  云初,狄仁杰连连点头道:“定是如此!”

  “亏了,便宜了程老狗,李老狗,尉迟老狗他们,往日也不知道占我多少便宜。

  既然陛下要我闭门读书,老梁我就闭门读书,争取用半年时间把这首诗背下来,就当给陛下交差了。”

  云初思量了一下,既然梁建方他们要利用这首诗反击政敌,从这首诗出现到拿得出手,再到反击,半年时间并不多,这中间还应该有其余的辅助手段,不可能仅仅是一首诗,那样的话,就太单薄了。”

  想要睡觉的云初跟狄仁杰没有办法只好跟着梁建方骑马去雁门侯府,今日的长安格外的冷,骑在马上就是受罪,可惜梁建方从来就看不起坐马车的人。

  再次进入雁门侯府,这里已经没有半点萧瑟破败的模样,地上一片树叶都看不到,更别说枯枝败叶跟尘土了。

  一间用西域大地毯完全包起来的偏房里矗立着一个硕大的铜炉,没错,就是铜炉,此刻,铜炉里炭火熊熊,完全是一副炼钢的架势,辐射出来的热量让整座偏房热烘烘的,重要的是屋子里还有几个**的胡姬跪坐在角落里。

  梁建方得意的指着其中一个漂亮的过分的胡姬对云初道:“记得这个美人不?”

  云初摇头,表示不知道。

  “你怎么能不知道呢,京观大宴上,比粟可汗就是让这个美人儿给儿郎们跳的舞,你们还一个劲的喊着说,这美人衣服穿多了。”

  云初把牙齿咬的格吱吱作响,半晌才对梁建方道:“您在台子上跟比粟可汗勾肩搭背喝酒观看歌舞的时候,属下,正站在距离高台百步以外的地方给您站岗放哨呢。”

  梁建方恍然大悟道:“是了,是了,你当时还是老夫麾下的一个小兵。

  咦,怪了,老夫手下的小兵多了,为何老夫从未在你身上察觉有半分的卑下之意?”

  云初笑道:“您见过我这种小兵吗?”

  梁建方点点头道:“确实没有,几十万的银钱,说给就给了别人,连一点磕巴都不打的给了别人,最重要的是还是无凭无据的给了。

  虽然整那个陈竹爹娘老子的时候下手有些狠毒,不过,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好好地从八品官职不干,却当起了晋昌坊的里长,才回来多长时间啊,就能把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晋昌坊弄成长安市上话题最多的一个坊市。

  有这种本事的小兵,你确实是第一个。

  你武功不差,也敢拼命,胆子也不错,是最好的武将苗子,我还听说,丁大有邀请你去商州折冲府就任录事参军,为何不去呢?跑文人圈子里混什么?

  难道跟着我们这些武夫就没有了前途吗?”

  云初叹息一声道:“你们出去打仗了,总要有人给你们看家吧?

  这一次大关令衙门几乎全军覆没,如果不是我侥幸活着回来了,不敢想这些人的家眷,会是一个什么模样。”

  梁建方沉默片刻,挥挥手,那几个胡姬就在鼓乐的配合下,跳起了热情奔放的胡人舞蹈。

  她们跳的舞蹈真的很好看,以至于连昏昏欲睡的狄仁杰都忍不住睁大了眼睛,不肯放过任何片段。

  梁建方倒在上手的软床上,两个美貌的胡姬轻轻揉捏着他的头脚,云初也把身体埋在柔软的云床上,同样有两个胡姬轻轻捶打他的大腿。

  只有狄仁杰似乎很不适应这样的场面,经常需要曲腿来掩饰丑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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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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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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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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