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云初葛萨璐>第四十三章吃残了,就该离开
  云初可以很快回到长安去四门学上学了,这是好事。

  方正也马上就要去于阗那座破坏的不太严重的城市里担任他的从七品屯监了。

  何远山死了,他的儿子却有资格继承他的事业了,还能在墓碑上写上自己的官名——宣节副尉,如果再不要脸一点,还可以给自己升一级,写上武骑尉这样的官职,朝廷是不会追究的,毕竟,人已经死了,该给的颜面还是要给的。xiumb.com

  死掉的人都觉得自己不亏,活着的人也觉得自己不亏,这就是大关令衙门直到现在依旧可以喜气洋洋,而不至于愁云惨淡的底气。

  云初甚至相信,就算是何远山,刘雄他们的鬼魂就在这里,也会衷心的为方正跟云初两人祝贺。

  方正杀了一个回马枪重新当上了龟兹的大关令,就等着梁建方把处月部的突厥人杀光之后,就去于阗上任。

  云初在大关令衙门里的差事给革除了,只好以从八品的司医去梁建方军中医正处报道。

  在走之前,云初跟方正两人又去了一趟桑林地,把何远山他们埋起来的金子都给挖出来了。

  准备让方正把这些沙金全部铸造成各种平凡的器物,等云初回长安的时候一起带回去,交给他们的家人。

  不论是云初,还是方正都没有打这些金子的意思,以方正的话来说,这哪里是他娘的金子啊,是人命,咬一口都会流血,这种金子,除过何远山他们的家眷用了不招鬼魂,如果别人用了,说不定就会有报应!

  没错,就是报应这两个字。

  如今,这两个字在大唐非常的盛行,东晋慧远大师重新整理架构报应体系之后,如今,终于在大唐开了花,而慧远大师创建的净土宗,也成了大唐最主要的佛门认知。

  关于云初所知道的净土宗学问,不是来自以前,也不是来自于老猴子,他是从大关令文书上得来的。

  大唐官吏们也有思想教育,也有英雄模范,唤起官员的羞耻心,以及荣誉感,也是公文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

  就是稍微有些隐晦,不像后世那样大张旗鼓的令人觉得羞耻。

  大关令衙门这边的事物已经彻底的处理完毕了,云初接下来就是要回到太医署医正那里进行职务报备,报备完毕之后就可以暂时停止公务,拿着方正给的四门学入学通知回长安上学去。

  方正待云初真的很够意思,不但花了两万钱买下了云初杂七杂八弄来的药材,还给他提供了二十头骆驼。

  还不断地嘱咐云初,只要有捞钱的机会,就万万不可错过,一旦回到长安,脚步动一动就要花钱不说,那里还没有西域这么宽松的捞钱渠道。

  只有把本钱弄得足足的,才能真正享受到长安的好处,如果没钱,留在长安就是受罪,还不如待在西域来的舒坦。

  离开龟兹的时候,云初其实不想回头看的。

  可是,在离开龟兹城门之后,他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这座残破的城,以及站在城门上的方正。

  在这短短的两个半月的时间里,有的人升官了,有的人战死了,有的人要离开了,有的人留了下来。

  只有这座城除过变得破败一些,好像也没有什么可以让人记忆犹新的变化。

  刚刚经历了一场恶战的战场,如今是这片大地上最安全的所在,别说强盗一类的东西,就连野兽也不肯轻易进入这片食物奇多的地方。

  一头正在空中盘旋准备伺机吃一口腐肉的兀鹫,“呱”的惨叫一声从半空中栽下来。

  云初收起弓,扯动缰绳骑着马带着骆驼队继续向牢山进发。

  唐人来到西域之后,都有给地方起名字的习惯,就像云初给那座湖起名草蜢湖一样,牢山这個名字是梁建方给起的。

  之所以起名牢山,是因为,他已经把处月部的突厥人围困在这座孤山上了。

  根据云初从方正那里得到的内部消息来看,梁建方没有放过这些突厥人的打算。

  当然,方正的消息一定来自于他的某一个姐夫,可信度非常非常的高。

  云初不知道那座山上有没有水,不过,大概率是没有的,听说好几万突厥人被围困在那座孤山上,在过去的半个月的时间里,也不知道他们得日子该怎么过。

  云初骑乘的那匹母马的性格不太好,在路过被云初射落的那只兀鹫的时候,毫不犹豫的用蹄子踩踏了上去,踩得肠破肚流的套在脚上,这让母马很不满,抖动一下蹄子,就甩到骆驼脚下,然后,骆驼撑开的巨大脚掌就把那只兀鹫踩成了肉饼。

  走了整整两天两夜,云初终于在第三天清晨的时候看到了孤立在戈壁滩上的牢山。

  此时,一棵树都没有的牢山上冒着浓浓的黑烟,看样子突厥人并没有投降。

  云初不知道这些突厥人为什么还要坚持,七月底的戈壁滩上烈日炎炎,人在没有水的状况下活过三天都难,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坚持了十六天的。

  死不投降的原因只有一个——梁建方开出来的投降条件让这些突厥人觉得还是战死比较舒服。

  对于处月部现在的下场,云初是一点同情的意思都没有,本来他带着处月部好好地在天山南麓肥美的草场上放羊,牧马,养牛,喂骆驼堪称美差。

  只需要每年给驻守在于阗的安西军长史陆大可缴纳羊五千,牛五百,马三百,骆驼一百就能美滋滋的带着自己的处月部在安西军的保护下过着美美的日子。

  偏偏他脑袋抽风了要跟着阿史那贺鲁那个乱臣贼子造反,还把陆大可派去的招慰使者单道惠给杀了。

  原本这只是安西军内部的事情,长史陆大可已经联络了处月部的自己人,准备把朱邪孤注这个头人给杀掉,砍下脑袋送给远在长安的皇帝就能交差。

  事情都已经谈的差不多了,利益分配也早就商量好了,结果——到处寻找阿史那贺鲁决战的弓月道行军总管梁建方听闻了此事,处月部想要投降都不成了。

  三万府兵出关,如果没有杀几个敌人,没有一些敌人的头颅来彰显军功,这是梁建方万万不能容忍的。

  原本在梁建方的计划中,利用处月部当陷阱,引诱阿史那贺鲁全军跟进,好让他一战解决掉所有的事情。

  结果,赔上了一座龟兹城,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之后,阿史那贺鲁在听说处月部被包围之后,就连夜拔营跑了,半个月的时间足够人家跑一千里地的。

  云初报名进入了辎重营,第一时间就见到了自己的直属长官何炳书何医正。

  这是年纪超过四十岁的老医生,大唐人的面相一般都老,尤其是在留了一下巴的半尺长的胡须之后,说他有六十岁云初也是相信的。

  两鬓斑白,十根手指细长,指甲粉白,头发虽然斑白却营养充足且干净,仅仅是这一双手,就让云初对这位老郎中充满了敬意,至少,人家真的有当医生的样子。

  干净!本身就是医生的最初形态。

  传说中那些邋遢肮脏不修边幅的老头子突然跳出来将一个濒临死亡的人救活,然后宣称自己是盖世名医的故事,云初从来都不相信。

  果然,随着何医正进入二堂,这里同样有好几个身高八尺,腰围也差不多是八尺的壮汉童子在煎药,捡药,人人都很忙碌。

  云初不明白郎中家的药童为什么都是这种体型的,而不是像那些富贵人家的童子,一个个唇红齿白,体态娇柔的跟女人一样。

  等他看到一个童子背着一个伤号,胳膊底下还夹着两个伤号从外边走进来的时候,他算是明白了一些。

  郎中家的童子不但要负责搬运伤患,还要时不时地跟着郎中进山采药,还要保护郎中的生命安全。

  既然有这么多的职责,那些只适合给读书人暖被窝的童子自然就不合适了。

  偌大的一个中庭,药香四溢,地面上不见半点灰尘,最重要的是空气中还有一股子淡淡的酸味,这里的房间应该都被柳枝水跟醋熏蒸过。

  从一见面,何医正就没有跟云初说一句话,脸上带着行家特有的傲慢,只是示意云初跟他走。

  等云初看到赤身裸体躺在一块麻布单子上的丁大有,再看看他身体上鱼鳞一般密集的伤口,这才明白这位骄傲的医正为何会带他进来。

  受了如此沉重的伤,丁大有还是表现得非常淡然,见云初在看他的伤口,就挥挥手道:“撞在突厥人设置的刀网上了,快点给我缝好。”

  丁大有身上的伤口很新鲜,翻卷的皮肉被清洗干净之后呈健康的粉红色,很适合立刻进行缝合。

  何医正就冷眼旁观,依旧不发一言。

  直到云初取出自己特制的弯针,接着取出一个不大的葫芦,葫芦里装的是柳枝水,云初用一根小小的铁钩子从柳枝水里捞出来一截丝线,装在弯针上,就开始为丁大有缝补伤口。

  丁大有身上的伤口太多了,云初从中午时分开始缝制,等他缝制完毕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了,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有些伤口比较深,需要缝制两层以上。

  等云初干完活,何医正扒拉一下云初特意留在外边的线头道:“这是为了好拆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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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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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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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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