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天道今天不上班炎奴朱颜雪>第三百二十九章 名扬青州
  四月十六日,炎奴将凡俗事物交给妙寒与池清。

  自己则身穿烈甲,骑乘吉量龙马,飞奔在青州乡野山林之中。

  他带领修羊公、张辟疆等仙人,纵横各大妖窟,如入无人之境。

  微山湖畔,妖气冲天,这里汇聚了数百名妖怪。

  大多都是小妖,不修道行,肆意吃人,吸食精魄修行,法力澎湃。

  唯有一名身穿鹿皮黄袍的老者,一脸仙风道骨,手持拂尘,好似有道真修。

  他立于湖上,周围珠玉悬浮,仙草无数,构成阵法,绽放澎湃元气。

  “大仙,您是来除妖救命的大仙吗?”

  炎奴刚到这里,就有一群衣衫褴褛的乡民,鼓起勇气靠近。

  他骑着吉量龙马,一看就不是凡人,这群百姓也是被妖怪整得太苦,敢来靠近炎奴,都是莫大勇气。

  也好在炎奴是一身戎装,气势华烈,看起来不像妖怪,倒像仙家或是神将。

  “自从这微山湖来了一伙妖怪,为首的号鹿角怪客,方圆百里的乡村,都被他们祸害了。”

  “俺家以前就在湖边,捕鱼为生,如今村子都被淹掉,父母都被大蛇吞噬,我侥幸逃走,但也失了生计。”

  一名精瘦的汉子,肚子咕咕叫,眺望微山湖,眼中流露憎恨。

  炎奴听得恼火,霸气震荡湖泊:“不要叫我大仙,我叫姜炎奴,是高密太守池清,派我来除妖的。”

  他的话,让百姓们惊讶。

  大家都知道高密是常家的地盘,这池清又是谁?没听说过啊。

  顿时百姓们面色狐疑,感觉炎奴这帮人怕不是妖怪变得?

  已经有人偷偷摸摸打算逃离,他们有点红尘火,但不多,而且若遇到专门吃人修炼的妖怪,哪管他们有没有红尘火,都照吃不误。

  “常家草菅人命,拿百姓供奉妖孽,已被新任太守除去。”

  “大家放心,青州的妖怪,我都会消灭,从此以后你们都不用怕啦。”

  “也不用担心生计,池清很快就会派人来救济。”

  炎奴自信满满地说着,百姓却反而更没有安全感。

  在他们看来,这真是满口大话,仿佛肆虐青州的一群大妖魔,都是插标卖首之辈似的。

  这怎么可能?连常家那么厉害,消灭秃发氏的军队,都不敢招惹妖魔。

  如今这新任太守派来的小将,而且就两三人,凭什么对抗大妖?

  而且炎奴一看那就不靠谱,既然是新任太守派来的,那怎么直呼太守名讳?

  一时间,百姓就要做鸟兽散。

  生怕炎奴收拾不了妖怪,反而惹得妖群出动,到时候炎奴自己死了,还要害死他们。

  “诶?你们别走啊。”炎奴挠头。

  而听到他阻拦,百姓们跑得更快了,直接四散而逃,生怕被抓。

  这年头,世道乱,他们能鼓起勇气靠近炎奴,都算炎奴面善了。

  “你们吃点东西再走啊,那个谁,伱咋一肚子草啊!”炎奴喊着,立刻拿出各色吃食。

  他精神力一扫,百姓们什么情况,都了如指掌。

  炎奴毫不犹豫,当场救济。

  “吃!随便吃!”

  哗啦啦,各种鱼肉米面,堆积成山。

  还都是熟的,香味扑鼻,百姓们顿时走不动道了……

  “真香!”

  “将军仁义啊!”

  百姓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弯,又毫不犹豫地聚了回来,大快朵颐。

  炎奴见他们吃得开心,也是满脸笑颜。

  黄半云在身后说道:“他们都饿坏了,家乡被妖怪占据,其生计都围绕这片湖泊,哪怕不被妖怪吃掉,也要活不下去了。”

  炎奴点头,只能说,妖怪肆虐青州,各大城市看起来还好,但真正倒霉受难的,是这种偏远乡下地区。

  所有大妖麾下,都会有一批随便吃人的灵妙期妖怪。他们肆虐乡野,百姓简直是盘中餐。

  常家看似掌控青州,实际上控制力根本不下乡。

  他们对妖怪的妥协,不仅要上供一批人,还等于间接放弃了小山村中的百姓。

  如今炎奴拿出粮食,饿疯了的人哪管许多?什么安危都抛诸脑后,先填饱肚子再说,哪怕是死也是个饱死鬼。

  “我一定为你们除妖!半云!”炎奴喊道。

  黄半云勒马横枪道:“我在,这就走!”

  炎奴摆手道:“你不用去,保护好大家,我去去就来。”

  说罢,他骑乘吉量龙马,如一道闪电般冲了出去。

  速度极快,马踏湖水,竟驰骋如飞,凌空不落。

  看得百姓们眼睛都直了,炎奴定是仙家神将无疑啊。

  那名精瘦汉子,眼睛发红,嘴巴叼着鸡腿,一脸希翼:他真的要去除妖啊,真的能除妖吗?

  “何方宵小?”鹿角怪客的声音,震惊百里,吓得百姓们战战兢兢。

  他妖力恐怖,境界极高,已达离尘期,放到洞天中也是有数的高手。

  凡间妖孽在这大乱世,也不乏惊才绝艳之辈,有些开发了奇功,借助人间战争造就的血煞气息修行,成长极快。

  当初沈乐陵,就曾在济水战场修炼,若非有正经炼炁士传承,她几乎也要走这条路子了。

  “吃人的受死,没吃人的趴下,不要命的来挡我!”

  炎奴的吼声,震撼湖中心。

  百姓们能看到远方有巨浪激起,阵阵波纹传到湖畔来。

  他们感受不到炎奴的气息,但是妖怪们却惊骇了,一时间各种躁动之音传来。

  “找死,我乃金角大王座下妖将,鹿……啊别!”

  鹿角怪客的话说了一半,就当场求饶起来。

  但一切戛然而止,黄半云能眺望到那妖将被当场斩杀,炎奴那仙武枪法,势若雷霆,妙不可言。

  他都认不出,那是自家六妙金枪改进的。

  仙道武道,在炎奴手中融合,而且是武道为主,仙道为辅。xiumb.com

  枪法之中,蕴含各种法术效果,信手拈来。

  无须符箓玉器,无须施法元神,但凭武夫之力,就可搅动万物万象,阴阳五行。

  “呃啊……”

  喊杀声只持续了刹那,就陡然间消失。

  百姓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见远方湖中心有人骑马归来。

  马踏湖水,长枪在湖面上拖划,荡起无数涟漪。

  一具具可怕的妖怪尸骸,被烈火铸成的锁链串联,拖在湖上荡漾。

  有巨大的蟒蛇,亦有青面獠牙的恶狼,头角峥嵘的巨猿,浑身脓血的蛤蟆……一个个都散发可怕的气息。

  但是全都死掉了,没有生机迹象,或妖目圆瞪,或筋骨尽碎,或脑浆迸裂,或浑身窟窿……

  更有甚者,只剩一团烂泥。

  勉强从鹿茸上,分辨出曾是一头巨鹿,乃是那大妖将鹿角怪客。

  他境界最高,所以死得最惨,就好像他那强大的境界与其他小妖的区别,仅仅在于炎奴要用更彻底的手段将其打死。“这这这……”

  “妖怪们都死了!”

  “真的除掉了!”

  “天哪!俺鸡腿都没吃完啊!”

  百姓们惊喜至极,完全没想到,他们吃两口饭的功夫,炎奴就宰杀近千妖孽归来。

  而且还把尸体都拖回来了,散发可怕气息,这都做不得假。

  “老天爷啊,呜呜,你睁眼了啊。”

  他们哭喊着,跪下向炎奴感激。

  不过嘴上却是喊着老天爷,黄半云一愣,心说天道管个屁啊,所有妖怪,都是天道点化的。

  他张嘴解释了一下,可天道之事,说来话长,他三言两语,百姓也听不懂。

  百姓们自古信奉天理,老天爷之说,故老相传。

  但这老天、天帝,是谁?就谁也说不清了。

  炎奴一笑,摆手阻止了黄半云:“好了,不用多言,阿翁也总是喊着老天爷,这都没错。”

  “半云,我们的任务,就是要让老天爷,变成人们希望的样子。”

  黄半云感慨,哪怕炎奴与天对抗,也从来不在意人们的信仰。因为在他心里,这是两码事!

  可以说奇物天道窃取了人们对于天的信仰,不断替代大自然的权柄。

  也可以说,是天道接受了人们的信念,却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责任。

  就好像他对于西方的圣主教,也没有干涉一样,人们向善的信仰本身没有错,出了问题的是高高在上的神明。

  如果圣主上帝没有做好,那炎奴就把他宰了便是,去地府学一学怎么做上帝。

  “明白……”黄半云看着一脸老实的炎奴,不禁也充满信心。

  “走,去下一座妖窟!”

  炎奴拍了拍吉量龙马,又给百姓们留下一些吃食,便驰骋而去。

  百姓们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感恩戴德,眼前留下的食物,足够他们重新开始生活。

  他们不敢直呼其名,只以烈甲天将为名,记在心中。

  两日,仅仅两日。

  炎奴就以摧枯拉朽地速度,清理了青州群妖。

  事实上可以更快,飞遁各地,一套仙力下去,捉拿妖邪就如同捞鱼一样简单。

  只不过为了妙寒、池清那边的发展,最终选择以人间身份,驰骋于各地斩妖。

  人间名望极为重要,之后若拿到人皇名额,就更需要了。

  若要罢黜天道,他们不仅不能做好事不留名,相反还得大大的留名,汇聚人心。

  此刻,身披烈甲的少年将军,羽扇纶巾三尺青峰的俊逸公子,蓑衣斗笠鱼篓降妖的老迈渔夫,都已渐渐从百姓的口中传开。

  而在妙寒的运作下,各方都知道,是高密城替代常家的新势力所派出。

  一时间,至少在乡野百姓的心中,常家灭亡所带来的恐慌与骚动渐渐平息。

  “我真没骗你们,那金角大妖,就在北海郡的刺史府。”

  一座巨城之外,猪妖朱金刚,躬身在修羊公身旁,一脸卑微。

  炎奴、黄半云、张辟疆、鱼秧子也都汇聚于此,听闻此话,面色古怪。

  “刺史府?这是青州治所,那金角竟然在这里开辟了洞府?”鱼秧子懵逼,人间怎么了?这妖怪未免也太嚣张,这是一点也不怕修行界的高人来降服他吗?

  修羊公摊手道:“事关人间城市,我不好直接杀进去,而且我没感应到那妖怪,你们定夺吧。”

  他虽然是妖仙,迄今为止已知最强的妖,还是古之幽都之主,开辟最大妖国。

  但实际上非常讲规矩,受春秋时期礼乐影响极重,从不会轻易伤害世俗之人。

  他们这两天,可谓兵分四路,把整个青州都给肃清了一遍。

  势如雷霆,手段强势,金角妖国直接被摧毁掀翻。

  十二妖将,死了九个,还有三个被俘虏。

  麾下无数小妖,几乎被剿灭殆尽,只剩不足百余。

  这些留下的妖怪,都是较为纯良的。妖怪有天性,有些十分亲近人类,譬如黄半云的猴子,又譬如妙寒的母亲。

  温顺纯良的妖怪不多,但也不少,哪怕是以吃人修炼为主流的金角妖国里,也有近百个。

  妖怪的天性极为专一,基本不会近墨者黑。投身于金角妖国,也是因为这是少有的妖族势力,想有个安身立命之地罢了。

  那猪妖朱金刚便是一个,哪怕位居妖将之职,也都是靠自己的本事修上来的。

  如今轻而易举就背叛了金角妖王,实在是也看不惯这吃人妖国的邪恶氛围。

  “你没有搞错吧?我也没有感应到任何妖气,反而此地元气充盈,有大福气之象。”鱼秧子惊道。

  张辟疆眯眼道:“其实没有妖气才奇怪,青州各大城池,或多或少都有点妖气。”

  众人点头,他们肃清青州妖邪,经常能发现有妖怪藏在城镇里,而眼前的大城,竟然一丁点妖气都没有,这反而违和。

  朱金刚急忙道:“真的,那金角在刺史府内,开辟了一座洞府,可以完美隐藏气息。”

  “好像是有一件宝贝,可以把他的一切妖气、煞气、邪气等气息,都转化为福气。”

  “什么!还有这种东西?”张辟疆惊愕。

  炎奴问道:“福气是啥?”

  张辟疆解释道:“是一种普通气运,很多人都可能有,你可以理解为类似天命者的气运。”

  “但天命者是印证王朝更替,天下大势的,拥有的是皇气。”

  “而普通人,天道若要钦定其崛起,就会降下福气。百病不生,运气绝佳,平步青云。”

  “福气者,就相当于一个弱化的天命者。天道不仅有‘大势剧本’,对个人命途,也经常干涉,有‘小势剧本’。”

  “一个人若有巨大的福气,那就是天道决定他一定可以达到某个成就。”

  听到这,炎奴一怔,又想起这北海郡的刺史府内,住的不就是那苟稀吗?

  “那苟稀我素有所知,当年茶山村,就是他带兵灭的,说我们是叛贼。”

  “从此之后,阿翁失去了土地,成为世家的家奴,之后又被征入军队送死……啊,那济水之战,就是苟稀领的兵。”

  “这家伙的名号,我小时候总是听闻,阿翁受的苦难,大半都是他造成的。结果他每次害了我们,最后都能升官……”

  炎奴叙说着幼年见闻,大家一听,结合眼前的冲天福气,不仅恍然。

  在炎奴的描述中,这人庸碌贪婪,就没干过人事,结果平步青云,直升青州刺史。

  八王之乱时,不管谁崛起,他都能跟着升官,可谓是青州的土皇帝。

  若不是秃发氏灭了他的大军,让他实力大损,而常家又在炎奴的帮助下,灭了秃发氏。

  那如今掌控青州的割据势力,根本不会是常家。

  而即便如此,他名义上依旧是青州之主,常家顶在前面,而他苟稀依旧在这北海郡治所内享福。

  青州各种动乱,都没有真正的冲垮他,可谓真是个福气深厚之人!

  张辟疆说道:“此人是天道钦定的青州刺史……贪婪残暴没有才干,出身门第也不高,却有如此大的福气,定然是在大势中有重要作用。比如给天命者送兵送领地的……”

  “但现在看来,这福气难道不是天道给的?是一件奇物转化的?”

  炎奴撇嘴道:“管他是天定,还是奇物,这家伙就不配为青州之主。”

  “池清不是说要从他这里得到正统名份吗?本想先平了妖怪再找他,没想到妖怪就在他这,那正好,一块端了!”

  ……

  :抱歉。恢复正常更新。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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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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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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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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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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