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天道今天不上班炎奴朱颜雪>第七十三章 仙宗法旨
  连续又来了两个修士,炎奴选择了隐藏自己的特异。

  不然恐怕这伙人又要除掉他,而且可能还没打完,就又来更多。

  这样下去,敌人只会越打越多,他永无宁日,而没有时间去寻找天下太平的答案。

  炎奴犹记得,姐姐给自己讲的,关于霸王的事。

  那可是闪耀一个时代,名扬后世,号称无敌的一个人。

  然而他最后的结局,却是失败。

  或许霸王强横无匹,或许能一步步击败所有的强敌,但敌人越打越多。

  就算他击败了所有的敌人,又能如何呢?还会有更多的敌人。

  他的朋友远去,他的爱人死去,他在最后都突破了境界,变得更强,但他选择死亡。

  为什么呢?这个问题的细节炎奴不知道,所以他渴望去学习。

  而经历了这么多,他隐约也明白了一点,那就是霸王,只知道战斗。

  哪怕他明明一场战斗都没有败过,但是他战斗以外的地方……败得彻底。

  这不是真正的无敌,恰恰相反,他的结局是‘无友’。

  炎奴自从拥有副脑后,就在思索着战斗的意义。

  如果一场战斗,只是单纯招惹更多的敌人,那就好像只是野兽在反击猎杀,这无疑是苦闷的。

  回想华县一战,那样的战斗显然更有意义。

  张家的覆灭,让老鬼落泪,让满城欢呼。

  虽然也招惹了很多敌人,但有更多的人因此受益,为此开心。

  炎奴脑海里浮现出,那个没饭吃的小男孩干净的笑容。

  自己也不禁感受到满足,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快乐。

  这种快乐,是无数善良的人都可以感受到的。

  以前炎奴不知畏惧,现在他能够理解什么叫普通人的畏惧和无奈。

  也正是他扫灭了人们畏惧与无奈的对象。小男孩才丝毫没有害怕他,城里的百姓之后也没有把他当做怪物。因为他们都渴望一个这样的人,不在乎他是不是逆天。

  如果是为了这种意义,那炎奴感觉,即便举世皆敌,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因为他只是在遵从内心,最朴素的选择。

  就好像黄半云父亲的选择:一怒之下便杀了豪强,宁可亡命江湖。xiumb.com

  同样是招惹无数的敌人,黄半云的父亲并非不知畏惧,而是明知可怕却义无反顾。

  “谁挡我就杀谁,你们千万别挡我啊……”炎奴好奇地看着天上仙家对峙。

  这些人不对他喊打喊杀,使他难得有这样的机会,以正常的角度,去看修士的世界。

  炎奴自认不是嗜杀之人,他不希望自己也走上了与霸王同样的路,陷入到无尽战斗的怪圈,与很多压根不认识、不了解的人为敌。

  他想要的是天下太平。

  而现在,他甚至不知道什么是天下太平,不知道该如何做到。

  他需要去寻找答案。

  与其不断地被人追杀,他更渴望学习,渴望去认识这个世界,去真正体会到人世间的一切真实。

  就像刚才一样,他得以看到修士的另一面:在见到凡人衣不蔽体后,会随手给件衣服,看到受伤后还给点药。

  或许心态高高在上吧,亦或者只是这个人有点特殊。

  但起码把自己当做一个‘人’,这就是被追杀的他所看不到的一面。

  ……

  此时此刻,仙宗弟子在一个个筛查青鸟的各种遗物,当捧着那半本书看了一眼时,不禁愣住。

  “什么!”他难以置信地看着这本书,目光所致,瞧见一个个法术名称,霎时间一个个法术的用法,就在他心中流转。

  这毫无疑问不是什么法宝,因为这本书已经破烂了!

  “青鸟啊青鸟,你号称精通无数法术,原来如此……”

  “就是这件奇物么……”

  仙宗弟子心里嘀咕着,随后目光锁定高傲剑修。

  “太行仙宗的弟子,原来就是这样抢夺他人遗物吗?”高傲剑修在他对面,嘴上虽然不卑不亢,但是心里却很凝重。

  仙宗弟子反问道:“你是何人?”

  “九华山凌云剑。”高傲剑修没有念诗。

  因为人家已经报了整个太行仙宗的诗,意味着是代表师门出来的,名头太大,他再念个人的诗就反落下乘。

  仙宗弟子淡淡道:“我奉师尊法旨,下山查逆天事,此地所有遗物,我皆要带回去交代。所有人所有事我也皆要问清,这里发生了什么,你悉数道来。”

  凌云剑皱眉道:“青鸟是我道友,出山时曾言‘若天亮不回,定有大劫,请道友救我’。”

  “我算到天机混乱,又已天亮,便前来查看,刚刚才到,到底发生什么,我也不知。”

  仙宗弟子不置可否,回头问道:“昨夜逆天者可是他?”

  只见从他身后的一副剑匣中,飞出两把宝剑。

  炎奴在下面立刻认出,一把是丹若剑!一把是玄锋剑!

  这让炎奴一脸无奈,他敌人太多,杀了邪修又杀沈无形。

  这俩人兵解之后飞远,他就没管了,没想到没走?

  那他装不下去了啊,只能站起来,做好战斗的准备。

  只见玄锋剑里的常阳说道:“不是,昨夜一战,是逆天者、秃发氏邪修、沈无形、青鸟与九华山五名修士。”

  “这位凌云剑道友,不在其中。”

  他和石榴道人,为了看到凌云剑,需要神识外放。

  这一扫,就发现了山头上的炎奴。

  石榴真人的丹若剑浑身一震:“常兄,是他!”

  常阳连忙制止石榴真人,说道:“不是他!昨晚的九华山道友,除了青鸟是劫运期,其他都是灵妙神识,而这位凌云剑道友,已然劫运,只是同为九华山一脉,衣服相近而已。”

  “兄弟,你认错了。”

  石榴真人一愣,他说的‘是他’,指的是炎奴,常阳明显也发现了,结果却打岔打过去了。

  他连忙以神识暗中询问常阳:“常兄,你这是什么意思?那逆天者就在下面。”

  常阳暗中回道:“兄弟,我看他也不想再战,我们就莫要再节外生枝了。”

  “怕什么,如今仙宗弟子在此……”石榴真人说着,忽然说不下去了。

  常阳又道:“沈无形与青鸟已死,那逆天的秃发氏邪修,亦是死在他手中。你觉得现在这两个劫运期道友,真的会是他的对手吗?”

  “兄弟,你到底与他有何冤仇,他杀了秃发氏邪修,又杀了沈无形,算是间接救了你我。”

  石榴真人仔细想想他和逆天者无冤无仇,害他兵解的是秃发氏邪修,当即陷入沉默。

  仙宗弟子见这两把剑一个说‘是他’,一个说‘认错了’,立刻喝道:“到底是不是他!”

  他威压极重,常阳连忙道:“真不是,这凌云剑道友,我们完全没看到过。”

  仙宗弟子一挥手,凌空排开一大堆残破尸骨,或者遗物,以及一具黄巾力士。

  “我已找到秃发氏残骸,沈无形的尸身,你二人的遗蜕,甚至还有一具凡人的无名骨。”

  “唯独九华山的修士尸体,一个没见到。”

  那九华山凌云剑一愣,立刻从袖子里飞出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青鸟道友的尸体在此!”

  仙宗弟子颔首:“嗯,那还有五具呢?”

  凌云剑皱眉:“许是形神俱灭了。”

  炎奴在下面一想,好像那五个人,确实被他轰得连渣都不剩。

  “是吗?”仙宗弟子询问常阳。

  常阳无奈道:“我和石榴兵解之后,沈无形就来了,他与九华山修士围攻逆天者,我和石榴就飞离了现场,后面的事一概不知。”

  “之所以还在附近,是因为沈无形在外埋伏了黄巾力士,我二人被其阻杀。”

  “若非关键时刻,沈无形陨落,黄巾力士失去灵光,我二人险些陨落。”

  炎奴在下面听到这话,终于知道为啥这俩人没走掉了。

  凌云剑趁机也从袖子里放出一具黄巾力士,说道:“我也找到一具,它身上有青鸟道人的法术波动,恐怕青鸟想走,也被其拦住。”

  至此情况已经很明了,沈无形镇压全场,所有人都要杀。

  结果他被逆天者反杀了。

  仙宗弟子幽幽道:“既然常阳道友对沈无形到来之后的事一概不知,那又岂能确定,凌云剑真的只是刚到呢?”

  “这……”常阳没话说了。

  凌云剑大怒:“此事与我无关,你爱信不信,太行仙宗又如何?你还要拿我不成?”

  仙宗弟子晃了晃那半本书册,说道:“非我针对你,此物逆天,我必须带回去交代。”

  “你把另外半册给我,还有青鸟的尸体,我须一并带回山门!”

  凌云剑本来还想说,法器什么的已经被卷走,剩下这半本书也给他算了。

  结果听到尸体也要带走,当即怒道:“青鸟是我道友,他既已然陨落,我定然要为他收尸,你不觉得欺人太甚了嘛!”

  仙宗弟子冷冷看着他:“一切逆天人,逆天事,皆须报由仙宗处置,你身为劫运期难道不知道?”

  “我知……”凌云剑脸色一沉,他当然知道这个‘法旨’。

  除了仙宗以外,谁也没有权力处置逆天者,这是各个仙宗合力制定的规矩。

  仙宗弟子继续说道:“知道还来?你们总爱自作主张,到头来招致杀身之祸,还不醒悟。”

  “逆天事归于仙宗管,此为仙人制定的法旨,你要忤逆吗?”

  凌云剑沉声道:“我说了,此事与我无关,青鸟擅作主张要去诛杀逆天者,我曾劝过,如今他死了,逝者已矣,无论如何我也要为他收尸。”

  “你随便说一件东西逆天,就要把他所有的遗物,乃至尸体都要走,我如何服气!”

  “哈哈哈!”仙宗弟子大笑起来,用可悲的眼神看着他:“你手中便是奇物!”

  “你只需要翻开看一眼就能知道……但我丑话说在前面……一旦你看了,你也跟我走!”

  凌云剑眼皮直跳,没有看,直接将书扔给对方,但却把青鸟的尸体收了起来。

  他深吸一口气,一字一顿道:“书给你,尸体让我带走。”

  然而仙宗弟子周身霞光大涨,不留情面道:“我全都要!”

  霎时间,噌得一声,凌云剑背后的剑匣飞出一物。

  剑光冲天彻地,盖过了朝阳的日光。

  “匣里神光射斗牛,凌云寒气袭人头。只消一颗如龙胆,立向青天似雪寒!”

  “九华山凌云剑,领教太行高徒!”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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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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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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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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