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沈恒沈子常成婚的日子,作为兄长的沈毅,在寒冬腊月也起了个大早,亲自在府上忙里忙外。
上午,沈恒在沈府门口迎客,等到沈恒出发去接新娘,沈毅便替了弟弟的位置,站在家门口迎接客人。
终于,忙活了一天时间过去,到了黄昏时分,阴阳交割的时候,沈恒与陈幼娘便在沈家大堂里拜了天地,结成了夫妻。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次婚礼的主婚人,乃是当朝的户部尚书赵昌平。
赵尚书在朝廷里,以“孤僻”著称。
不是说他这个人性格孤僻,而是说他为官有一些孤僻,在衙门的时候,对待下属严格甚至有些严苛的地步,平日里不苟言笑。
离开了衙门,他也是径自回家,少有出去跟同僚交际。
当然了,赵尚书也是做了侍郎之后,才慢慢养成了这个性格,当上侍郎之前,这位赵尚书也是要跟同僚往来亲近的。
地位高了,才有资格做自己想做的人,不然就只能随波逐流。
而现在,这位有些“孤僻”的大九卿,竟然能到沈家来做一个主婚人,让沈家的客人们为之咋舌。Χiυmъ.cοΜ
另外,沈毅的同僚们,也来了不少。
这里的同僚,自然是指他在兵部和邸报司的同僚们,兵部的老爷们来的最多,兵部三个堂官,四个郎中以及下面的司官,只要是在建康的。几乎全部到齐,很是给沈老爷面子。
当然,主要是给姜尚书面子。
毕竟姜老头一早就来了,下面的下属们自然不好不来。
热热闹闹的婚礼结束之后,新娘子被送进了沈府的新房里,而探花郎沈恒,则是在外面陪一些贵客喝酒。
等到新郎官喝的七倒八歪的时候,沈毅笑着让人扶沈恒进了新房,然后他举起酒杯,替沈恒把没有敬完酒的桌子敬了一遍,等到沈老爷回到自己的桌子上,脸色也已经有些微红。
赵尚书跟姜尚书,还有兵部的两个侍郎,户部的两个侍郎,都跟沈毅同桌,赵尚书看了看脸色发红的沈毅,笑着说道:“子恒与子常感情真是不错。”
沈毅笑着敬了赵尚书一杯,仰头饮尽之后,吐出一口酒气:“自小相依为命,子常是我看着长起来的。”
“如今他考中进士,也成了家,我这个做兄长的,心情十分复杂。”
“不奇怪。”
一旁的姜尚书微笑道:“老夫家里的儿孙们长大成人,老夫心里也有同感。”
赵尚书放下酒杯,笑呵呵的看着沈毅:“现在还是子常成婚,十几年后子恒家里的桑桑成婚,子恒心里怕更加不舒服了。”
沈毅眯着眼睛喝了口酒,没有接话。
一旁的姜老头指着沈毅,对赵尚书哈哈一笑,开口道:“昌平一番话,把我们的沈侍郎,说的心里不是滋味了!”
赵尚书与姜尚书也喝了杯酒,微笑道:“莫要胡说,七郎纵横疆场,斩杀了不知道多少齐人,都面不改色。”
姜老头“啧”了一声。
“昌平你还年轻,你多半能瞧见沈七他痛哭流涕的那天,老夫怕是瞧不见了。”
赵尚书哑然失笑:“姜兄不过比我年长十余岁,怎么老气横秋的?”
“不老怎么行?”
姜尚书看了看沈毅,又看了看同桌的两位兵部侍郎,笑着说道:“不老,他们这些年轻人,还不把我吃了?”
他看着赵昌平,微笑道:“你们户部的刘纪章刘老头,不也被昌平这后生给挤回老家去了?”
“刘公当了一辈子官,能够安安稳稳以从一品告老还乡,是咱们这些官员毕生所愿,如何能是被我挤回家去的?”
六部尚书如果不挂别的职衔,就是正二品,但是告老还乡的时候,一半会进一级,比如说六部尚书告老,一般会封太子太傅,算是个荣誉头衔了。
姜简姜尚书笑呵呵的看向赵昌平,微笑道:“昌平所求,怕不止刘尚书罢?”
赵尚书微微一笑,低头喝了口水,没有说话。
两位大九卿聊天,同桌的几个侍郎,都只是静静的听着,偶尔跟着附和两句,只有沈毅坐在二人身边,能时不时与这两位大佬一起,谈笑风生。
几个全部年过四十的侍郎老爷,目光偶尔落在沈毅身上,都是神色复杂。
这样的年轻人,太耀眼了。
…………
忙活了一天之后,一直到很晚,沈毅送走了大部分客人,才得以回到自己的卧房里休息。
这会儿,他也是一身酒气。
不过实在是疲累到不行了,也没有精神再去洗澡,就脱了衣服躺在床上沉沉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沈老爷还没有睡醒,就被陆若溪喊了起来,沈毅揉了揉眼睛,看了看天色,打着呵欠说道:“事情不是都办完了么?又不上朝,这么早喊我做什么?”
“子常还有幼娘来了,要给你敬茶呢。”
陆若溪拉着沈毅的胳膊,笑着说道:“你还不起来,他们该笑话你了。”
沈老爷挠了挠头,有些不解:“不是给父母舅姑敬茶么,给咱们敬什么茶?”
“子常要来的,他说这门婚事没有你成不了,非得敬咱们一杯茶不可。”
沈毅这才揉了揉眼睛,起床穿衣,洗了个脸之后,又让陆若溪给扎了头发,出去见了见新人。
两个人已经褪去了昨天的新郎新娘服,见了沈毅之后,两个人都上来对沈毅行礼,口称大兄。
然后又拜陆若溪,口称大嫂。
沈毅夫妻俩喝了新人茶之后,陆若溪笑眯眯的拉着沈家的二媳妇下去说话去了,而沈毅则是拉着沈恒坐下,叮嘱道:“从今天起,你便是成人了,将来不管是做官还是做人做事,都要想着点家里,想着点幼娘。”
“以后有了儿女,更要如此。”
沈恒低头,笑着说道:“大兄这话说了许多遍,小弟早就记下了。”
沈毅闻言一怔。
他从来不是个啰嗦的人,哪怕在外面领兵打仗,很多事情他也只吩咐一遍,不会去啰哩啰嗦的重复去说。
但是他交代沈恒的话,自己从前曾经说过,他竟然恍然不觉。
出神了片刻之后,沈老爷才吐出一口白气:“我老觉得,你还是个孩子…”
“不知不觉,就啰嗦了起来。”
沈老爷摇头,自嘲道:“这个毛病要改一改,不然将来该招人烦了。”
沈恒微微低头,拱手道:“大兄这是哪里的话…”
“好了好了,兄弟之间,不必这么客套。”
沈毅站了起来,打了个哈欠,伸着懒腰说道:“本来准备今天下午再进宫去的,现在既然醒了,也就不拖沓了。”
他拍了拍沈恒的肩膀,笑着说道:“早点努力,给我生个侄儿侄女出来,也给咱们沈家开枝散叶。”
他微笑道:“我前两年就在想,有人唤我大伯了。”
沈恒脸色一红,低着头没有说话。
沈老爷跟兄弟说了两句话,便简单吃了两口饭,然后换上官服,坐着马车进宫去了。
毕竟除夕夜的时候,皇帝曾经吩咐过让他进宫,这就是口谕,要是不遵的话,事情可大可小。
这会儿,朝廷还在放假,皇城里的衙门都处于停摆状态,比起从前冷清了不少,沈毅一路到了皇宫门口,让人通报之后,没过多久就被两个小太监领着,一路进了甘露殿。
甘露殿里,皇帝陛下正在抱着大皇子李望玩闹,偶尔也会把他放下来,教他写字,这会儿这位皇长子已经两岁快三岁了,说话已经基本上都会说,而且目光里透着机灵,看起来很是聪明。
沈毅走到皇帝面前之后,作势就要下跪,皇帝摆了摆手,开口道:“不必多礼,过来。”
沈毅依言走了过去,站在了皇帝身后,皇帝拿了一张大字递给沈毅,笑着说道:“看看,朕的皇儿写字如何?”
沈毅只扫了一眼,便低头道:“虽然笔画稚嫩,但隐有二王之相。”
皇帝哈哈一笑,回头看着沈毅,开口道:“说话还是你会说话。”
他一把把坐在帝座上写字的皇长子抱了起来,然后指着沈毅,微笑道:“皇儿,这是你沈叔叔,叫叔叔。”
皇长子李望好奇的打量了一眼沈毅,回头看向父亲,问道:“父皇,这也是皇叔么?”
大过年的,这位已经会说话的皇长子,跟着宫里的礼官,给太多人拜过年了,这里头包括太后,皇后,还有宗室的一些长辈,尤其是晋王府里的那些皇叔们。
洪德天子摇头,纠正道:“这是叔叔。”
沈毅微微低头,沉声道:“陛下,君臣有别,臣万万不敢…”
从礼法上来说,皇子跟大臣之间,是没有辈分可言的,哪怕年龄差太多,也不能叙辈分。
除非大臣是开国功臣,或者是皇帝的亲友,才会有辈分这么一说。
这么做,自然是为了维持皇室的神圣性。
皇帝打断了沈毅的话,把皇子放在一边,笑着说道:“朕别的皇子,都不能称沈卿为叔,独独他须得这样称呼。”
洪德天子正色道。
“毕竟没有沈卿你,便也没有他了。”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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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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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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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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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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