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沈意禾>第12章 宫墙柳番外
  太后

  冬日的大雪覆盖了皇宫金黄色的瓦片。

  夜深了,太后不知为何睡不着。

  她准备给远在江南的女儿缝件衣服,她叫宫女给她打上蜡烛,不一会儿灯火点燃,照亮了富丽堂皇的寝宫。

  太后坐起来,烛光照在她脸上,风韵犹存。

  她那美丽的脸在年轻的时候在佳丽三千的后宫里也独树一帜,即使她老了一点也仍然不减当年,如同才刚刚30出头的女人一样,反而多了一种不可琢磨的美丽和韵味。

  点起蜡烛之后,她在那光底下缝起了一件袄子。

  但不知为何那个蜡烛似乎有点松动,不一会儿那个蜡烛居然要掉下来!

  眼看下那个烛火就要碰到她的炮子的时候突然一个身影出现!

  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他稳稳的扶住了烛台,并轻声说:

  “太后小心。”

  太后浑身一震,抬头不可思议的看着面前的人颤声说道:

  “你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和我的女儿一起去了江南吗?”

  这是那个不常说话声音嘶哑的男人,轻声说道:“抱歉,恐怕属下这一次难以从命。”

  灯光之下仿佛他们来到初见的时候,那一年她刚刚成为皇后,因为她的姐姐由于后宫的毒杀而死,

  由于她接任姐姐的位置,成为皇后,她又是顾家唯一剩下的女儿,加上父亲对她的愧疚。

  所以据说她被派来了一个在顾家营里面。

  所有考核都囊获第一名的一个传奇一样的男人。

  这个男人名字叫剑追。

  那时他没有带上黑色面罩的脸,看上去有点不起眼,个子也不高,但是带着一股沉稳的气息,他的眼神仿佛什么都没有,但是在看到她的时候又仿佛满眼都是她。

  那个晚上,他单膝下跪,剑追抬眼看着她直接愣愣了神。

  她也从一开始的轻视到后来剑追一次一次的救她于水火之中。

  帮她验毒,查出身上的香囊里面有含着不孕的药,给她开药。

  解决的了刺杀的刺客。

  一次次一桩桩的事情都让她的心不知不觉打开了一道缝隙,融入了那个沉默寡言的男人。

  她真的不知道这个男人是爱她还是不爱她,或者是他们的感情到底如何,她只知道剑追对她不是普通的主仆之情。

  他从来没有放弃过她,即使她让他去到自己心爱的女儿身边,他最终还是回来了。

  她别扭的转过头去

  “唉,真是个不听话的属下,除了我,恐怕没有人能够忍得了你的这个脾气吧。”

  她却不知道在烛光之下她眼里闪着泪花。

  她对面的剑追握紧了手中的剑把,在带着黑色面具的底下,唇角僵硬的勾起,太久没有笑了,但是这一刻他的笑容是发自真心的。

  剑追

  对于他来说,太后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救赎吧。

  那几年是一场场大雪,雪灾席卷了村庄,年少的他一路乞讨来到京城,在那个险些饿死的下午,一个馒头被砸进他的怀里。

  他抬头看去只看到一个穿着精致张扬的粉色袄子的漂亮女孩子,她左手拿着一把小剑,剑上吊着一个血红色的宝石剑坠。

  “给你了,真难吃,一点都不好吃。”

  对于那个女孩来说只是一个无关紧要不好吃的馒头。

  那个剑也只是少女孩子时期对于剑的好奇和喜爱罢了。

  但是那个馒头对他来说是暗无生机的黑夜里的一盏明灯,那个剑坠晃动着,是那个茫茫雪季里面唯一的点缀。xǐυmь.℃òm

  在那个寒冷的的雪季里,饿死了很多的乞丐,而他幸运的在即将饿死的时刻得到了一个救赎。

  后来,他看着她走进了顾家。

  他听说顾家一直都在乞丐孤儿里面找死士,但是许多人进去之后再也没有出来,百不存一!

  死亡率很高,那些人宁愿饿死都不愿意去。

  但是那一天,不知道什么力量驱使着他,他走进去了。

  登记的时候登记下人不耐烦的问他叫什么名字。

  太久的流浪生涯他已经忘记了名字了。

  “剑……剑坠。”

  唯一记得的是那个女孩子拿着的小剑上面血红色的剑坠,就像那个女孩子一样张扬热烈。

  “哦,剑追是吧?名字不错。”

  后来,他的天赋居然十分的好,每一次考试和学习都位列第一。

  他成为了顾家有史以来成绩最好最优秀的死士。

  那一天,顾将军召集他们询问谁愿意去宫里保护新晋的皇后,顾妍熹。

  在所有人不解的目光里,他主动请缨。

  他记得那一晚即将要走的时候顾老将军问他为什么要去宫里保护皇后。

  他只是回答

  “我是最好的死士,但是没有她我什么都不是。”

  顾老将军久久没有回答,因为剑追太优秀了,他一直想到他去边疆立功,成为下一个将军。

  但是剑追一意孤行,而他也对自己的女儿们亏欠甚多,自己大女儿死在了后宫的倾轧里面,他不忍心剩下的女儿也这样悄无声息的死去!

  于是,顾老将军转过身去,挥挥手,放他离开了。

  那个空荡荡的大殿,他单膝跪下,抬头看着那个穿着更加华丽变得更美的少女。

  “死士剑追,参见主人!”

  萧景琛

  萧景琛在位时间只有6年时间。6年时间里,他整顿吏治,奖励农耕,兴修水利,减轻赋税,是百姓口中是不可多得的好皇帝。

  深宫的花园边上,他正沾酒自酌。

  他想起自己很久之前已经要成年了,但是由于没有母族的他一直活得很艰难。

  被收养之后,他一次从外面回到皇宫。他见到了那个娇生惯养金枝玉叶的羲和公主。

  那个女孩已经十五岁了,身体玲珑有致的少女已经表现了十足的美貌。

  从来没怎么见过自己兄长的少女趾高气昂的跟他说。

  “嘿,那个呆子,帮我把上面的风筝拿下来吧。”

  他迟疑了一下,是发现女孩子跟他讲话,

  “你是谁?”

  “大胆!你居然不知道本宫是谁,我可是羲和公主!快拿下来给我!”

  他跃到树上给她拿下风筝,递到少女的手上,少女甚至没有跟他说声谢谢,转身就走。

  那个美丽的倩影,后来他想念了很久,再后来再见到她已经是宴席那一次了。

  原来很早之前她的身影就已在他的生命里出现了。

  但是那时他太忙了,所以不知不觉把那个少女遗忘在了记忆里面,但是今天他在花园喝的酒,他好像又想起了她。

  他似乎喝醉了,朦胧的看到了羲和公主在月下拈花一笑的场景,他承认自己难以忘怀那幅美丽的画面。

  但是他作为一个帝王,他还是不敢做那有违人伦的事情。

  事实上如果他愿意的话,他也可以领着一群官兵下的江南把她强行带回来。

  但是他不想那么干了,从他得到的锦衣卫的记录里面,他知道她在江南过的很好,很快乐。

  她甚至与李修贤有了自己的孩子。

  他喃喃自语他该放下了,可是他喝下口中苦涩的酒,好像有点难以放下。

  之后的那些新的宫女们都发现后宫多了许多长相相似的妃子,但是不知道到底和谁长得相似。

  萧意禾和李修贤

  远在江南富庶地区的碧城城主府之中。

  “夫人今天想吃点什么?我刚刚跟御膳房的厨师学了一门手艺,能把橘子做成冰糕,要吃一下吗?”

  面前俊朗的男子眼含星光深情的望着他面前艳丽的美人。

  那美人轻笑:“嗯,好的,夫君做什么我都爱吃。”

  初到此处的时候剑追靠着武力稳固她的势力之后,顾家军也带着两千精兵来到她的府地驻扎。

  此城是李修贤精挑细选的,一开始他就在江南这个城中里面等着她了。

  依靠剑追的武力,顾家军的兵力,还有李修贤的能力,萧意禾牢牢的掌控住了整个封地。

  在哪个城中他们就好像是一对小国的国王和皇后一样,每一天的阳光都是快乐又明媚,天上的云在天上浮着,风儿吹着,草坪是绿的和水的鱼儿是自由的。

  一只鸟儿欢快的唱着歌,传到了李修贤的耳中,他转头看向自己最心爱的女人。

  “意禾你说是刚刚喜鹊报喜吧。”

  “嗯?是吗?喜鹊是怎么叫的呢?”

  李修贤挂上大大的微笑“可能是这样叫的,啾啾啾?”

  美人笑的花枝乱颤

  “哈哈哈哈,你个大笨蛋,才不是这么叫的,明明是叽叽叽!”

  两个已经二十多岁的养育了一个孩子的成年人,也像孩子一样大笑成一团。

  府中的海棠花盛开,橘子树生长繁密。也许这就是最好的安排。

  柳书瑜

  行走在京城的马路上,脚下是她修好的水泥路边上。

  人们买摆摊卖的只是他制作的发明的纸张。

  “这个道路可真平整啊,前段时间我们入城的速度提高了不少,来回自己的村里,以前要一天,现在半天都不要!”

  “嘿,你可别说,这个纸又便宜又好用,我家儿子又叫我来买了。”

  平民们对现在皇宫里层出不穷的发明创造赞不绝口。

  柳书瑜由于她做的贡献,得到了很大的自由,她不只是皇宫里面某个人的妃子,而是一个真正的大发明家,大创作家。

  她提出的很多发明都让这个国家变得更好和更富裕,之前她提出的银行理论也让皇帝赚的盆满钵满。

  所以她得到了更多出宫游玩的机会,即使身边环绕着死士的保卫,她也带着快乐的笑容游走在大街小巷里面。

  她穿越之后,便一直没有归属感,她自己在一个无父无母没有任何亲朋好友的地方里面居然活的别具一番风味。

  她第一次感到到了人生的价值,她一直都是一个理科女,第一个发明出来之后,她发现了改变一个世界的快乐。

  并不是她遇到让自己动心的人,也没有遇到那个非她不可的人。

  只是觉得这样子很好,有时间她还会暗想后代的人挖出她的历史遗迹,给她的标注是可能是柳书瑜,大发明家,大思想家,大创作家。

  她想到这里快意的笑了起来,随手叼了一口糖葫芦,哼着歌儿走在京城的大街小巷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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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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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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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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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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