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温辰自认不是一个多好的父亲,可妻子对儿子来说却是最好的母亲。
“我知道。”
南枝声音闷闷地回答道。
如果是书里看着说两个小娃娃如何经历千辛万苦去找到了自己阿爹,她可能还会夸一句厉害。
可换到了自家的孩子,她心里更多的是担惊受怕。m.χIùmЬ.CǒM
从知道他们两个溜出去后她就满脑子的胡思乱想,生怕他们出了意外。
明明心里想着一定要在他们回来之后好生教训他们一顿,可看着他们两个低头认错的样子,自己就又软了心肠。
纵然知道孩子们是好心,可这样的事情再不能有第二次,她只能甩了脸色,让他们知道后果。
万事顺利自然是好的,可其中只要出一丝的意外,后果就会不堪设想。
又哄了一会儿,怀中的人儿终于停止住了小声的抽泣。
这才仰头看着他。
“你瘦了好多。”
沈温辰也晓得自己这一病整个人都消瘦了一大圈,只要是见过他的都会看出来差距,也就没想过要躲着藏着。
“嗯。”
“村子里头的事情都处理好了吗?”
“好了。”
感受着怀中人炙热的体温,沈温辰脸上闪过了满足。
妻儿都在,这就是最好的。
一直到吃晚饭的时候沈之玉和小米都还怯生生的不敢说话。
只有偶然会抬头悄悄打量南枝的表情。
看她还有没有生气的迹象。
家里的长辈心疼两个娃娃,却也严厉教育了他们一通。
在得到了绝不再犯的保证后,他们这才满眼心疼得小声安慰他们。
久违的相聚,林父林母看起来很是高兴。
“咱们大家时隔半年,终于又坐在一块了。”
林父端着酒杯,满脸的怅然。
他本来还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和沈三他们相见了。
自己现在都快五十岁的人,拢共还能活几年?
倒不想这么快就又坐在一块儿了。
“是呀。”
沈三看着桌上或是熟悉或是陌生的脸,同样点了点头。
他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会在梨花村待着,看着那几亩地当一个实实在在的老农。
谁能想到有朝一日还会跑到这千里之外的燕城来过好日子呢?
就是可惜,自家少了两个人。
明明从前在村子里都是不错的。
怎么日子越来越好,大家却散了呢?
沈三脸上带着些愁容。
一口酒下肚,再多的烦恼也都远去了。
索性他还有个孝顺聪明的女儿。
沈云天跟着沈温辰他们回来后就赶忙去了曾家。
不出所料,禾绣见着他的时候发了不小的火,可骂着骂着,小姑娘就又哭了起来。
沈云天心眼实,可也是个聪明的,哄了她一会儿,这才问出了实情。
当初惹了误会的那封信禾绣也没丢,只等着这“负心郎”回来了让他给出个解释。
结果拿出来一看,沈云天一眼就看出了问题所在。
那次他一共写了两封信,一封是给沈温辰说邂江的怪事,一封是给禾绣诉说相思。
那时候因为忙着家里的事情,就把送信这事交给了徐天赐。
那时候自己可还记得,徐少爷是拍了胸脯保证自己会把事情办好。
他说怎么信送出去后就没了消息,而且那段日子徐天赐还总躲着自己走。
原来是他小子为了留下自己,把信给掉了包了!
怪不得这次自己回来,他死活要让派人送自己回来,还一下送了自己这么多粮食。
解释了半天,禾绣终于是抹了眼泪,眼巴巴瞧着他。
“当真?你没有其他心上人?”
“我沈云天对天发誓,这辈子只爱禾绣一人。”
少年满眼的柔情,瞧得禾绣红了脸。
当然,后来他也在心里头骂了徐天赐千遍万遍。
远在邂江的徐天赐鼻尖痒得很,还不等他抬手,就连着打了许多个喷嚏。
徐老爷子本来是和他并排站着的,听了他的动静立马往边上挪了几步。
“爹!”
徐天赐扯着个嗓子开始耍赖。
“没嫌弃你没嫌弃你。”
徐老爷咳嗽一声,摆摆手替自己辩解。
“云天,你好不容易回来,可要抓紧些。”
林一成乐呵呵打着趣,看着沈云天不时给禾绣夹菜倒水,眼里也都是笑意。
这才叫好嘞!
“我们准备等开春后再办。”
沈云天耳尖发烫,也还是当着长辈们的面说了他和禾绣的打算。
“不回邂江了吗?”
林二成原本还在给孙翠夹菜,听见他的话有些迟疑道。
不是说沈家另外两房都在邂江吗?
“不回去了。就在燕城落脚。”
沈云天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说道。
大哥二哥在邂江已经安了家,他也没有担心的了。
可禾绣自小就生活在曾家,又没有离开过燕城,要是跟着自己四处跑,自己也舍不得。
倒不如就留在燕城,在这安家。
“在燕城也好,我们可以互相照顾。”
“对,在燕城也好,等开春后,风风光光大半一场!”
林父说完,仰头把杯中的酒一口喝完。
当初自家闺女没少受人家家里的照顾,如今沈家的长辈不在了,他们夫妻俩也得帮扶着人家家里的孩子。
成亲是大事,要是真的交给两个孩子操办,还不晓得是个什么样子。
禾绣平日里看起来外向,可说起他们两个的婚事,小姑娘还是羞红了脸。
一大桌人说说笑笑,还不等吃完,就看见一个下人慌慌张张进了门。
最后附在沈温辰耳旁说了些什么。
沈温辰脸上的笑意瞬间僵硬,随后又嘱咐了他一句什么。
那下人点头,又赶忙出了大厅,只留下安静如鸡的众人。
“温辰,怎么了?”
南枝刚替沈之玉和小米他们两个夹了菜,这会儿看着沈温辰阴沉的脸色也放下了筷子。
“城北起了暴乱,人数不少,我得过去一趟。”
沈温辰的声音不大,可饭厅里过于安静,大家自然也都听清了。
“温辰,我跟你一起去。”
林一成喝了一口茶水把嘴里的东西咽下去,一抹嘴也跟着起了身。
“我也去。”
“我也去。”
池盛和林二成还有阿泽跟着起身,沈云天拍了拍禾绣的肩,也跟着一块儿出了房门。
一下子饭桌上顿时空了一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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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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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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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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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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