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许凡宋员外>第二百四十四章:绿鸟幺凤
  张氏在晋升二变境界的时候,领悟了一门名叫【金风眼】的神通,施展之后,她的右眼可以看到异骨者体外玄气的运转情况。

  方才香蝶表演的时候,她对其变脸能力极为好奇,故而开启【金风眼】探查。

  一探之下,她发现,香蝶并未动用玄气,变脸全靠异骨能力。她讯问了周围的人才明白香蝶竟然是【千相骨】。

  这让她陡然一惊。

  先前他们只是把香蝶当成受害者,并未对其身世多做研究。

  但如果香蝶掌握有变脸能力的话。事情就值得推敲了。

  当初是霍雨轩将雨晴引入飞鸿客栈的。

  这一点就不合理。

  霍雨轩怎么可能将表妹推入虎穴呢?

  那……会不会是香蝶伪装成霍雨轩,将霍雨晴引去呢?

  这个想法一冒出来,她就打了个激灵,连忙给霍寻讲了一遍。

  霍寻闻言,十分惊愕,这个推断很大胆,但并非无的放矢。

  此案查到现在,有两点他始终想不通。

  第一点就是艾穆旗和霍家毫无仇怨,为何要对霍家出手?

  第二点就是,既然霍雨轩等人全都人间蒸发,为什么香蝶却能够幸免于难呢?

  难不成香蝶才是元凶?

  可她是大炎六皇子的人。到头来,真正的幕后黑手,还是六皇子?

  霍寻只感觉一个脑袋两个大。

  张氏用【金风眼】注意香蝶的一举一动,结果整场《媚妩娘》表演结束,也没探查出什么有价值的信息。

  当她将目光移到天字一号坐席时,顿时就愣住了。

  她发现梅玉书身旁的那个璃奴,周身的气息似曾相识。

  想了许久,她才醒悟,那璃奴周身的气息竟然和她在接风宴上窥探到的羊生公子的气息一模一样。

  她常年使用【金风眼】,早已摸出了规律,每个人周身的气流都遵循着各自的规律流动。除非境界提升,否则是不会改变的。

  她可以肯定,这个璃奴就是羊生公子。

  她立刻把这个信息告诉了霍寻。

  霍寻深知妻子能力。

  【金风眼】靠气息识人的能力,极为可靠,从未出过差错。

  他十分不解:“羊生为什么要把自己打扮成这副模样?”

  张氏目光灼灼:“事出无常必有妖啊。”

  两人目不转睛看向许凡,把他的一切举动都尽收眼底。

  许凡偷偷给梅玉书塞鬼眼葡萄的小动作,也被他们看到了,但并未看清楚到底是塞了什么东西。

  就见梅玉书突然起身,赏给了香蝶一颗驻颜丹。

  夫妇俩眼珠子都快要掉出来了,在他们看来,好像是许凡给了梅玉书一颗驻颜丹,然后梅玉书又赏给了香蝶姑娘。

  两人脑海中同时冒出一个念头——羊生和香蝶是一伙的?

  两人目瞪口呆,消化着这个让他们震撼无比的信息,虽然一时间还理不清头绪,但是他们可以认定,羊生跟此案脱不了干系。

  霍寻的拳头攥的咯吱作响,恨不得现在就把羊生从台上揪下来,严刑拷打一番,问出真相。

  张氏按住了他的拳头,朝他摇摇头,说道:“冷静点。即便羊生真的是幕后元凶,我们也没有任何证据。贸然出手只会打草惊蛇。”

  霍寻吐出一口浊气,冷静下来。他们怀疑羊生和香蝶有特殊关系,只不过是臆想而已。对方完全可以否认。

  他问道:“那该怎么办?”

  “在梅家的地盘上想要定羊生的罪是不可能的事。我们已经输了。这案子翻不了的。”

  张氏语气有些无奈,她抬头看向大玉米,渐渐的,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话锋一转,说道,“不过,现在咱们在暗处。可以慢慢玩。我更好奇羊生为什么要装扮成一个璃奴。”

  ……

  许凡全然不知自己被盯上了,他的注意力沉浸在云台的表演之中。

  第二个出题的,是冬枝馆。

  这冬枝馆也如秋香居一般,培养歌姬舞伴,靠卖艺营生。

  不过馆中最为世人所追捧的不是美女,而是一种名叫“绿幺凤”的奇鸟。

  三十年前,冬枝馆的馆主从秘境之中带回数只“绿幺凤”,这种鸟比鹦鹉要聪明十倍,能够模仿乐器之音、歌姬之嗓。

  而且可以把声音改进的极为悦耳动听。

  数只绿幺凤聚在一起,甚至能协作演奏。发出天籁之声。

  比起戏班子的演唱要好听的多。

  唯一的麻烦就是驯养困难。

  这种鸟只会落在开花的梅枝之上。

  然而梅花只在冬季绽放,其余三季,绿幺凤翱翔天际,从不落脚。

  故而冬枝馆馆主找到梅家合作。

  梅家以【木王骨】的能力,使梅树在四季开花,常年不败,才将绿幺凤驯养成功。

  后来,整个冬枝馆都被梅家盘了下来,成了梅家的产业。

  这绿幺凤就相当于前世的录音机,而且是那种自带调音系统的录音机,录好的音再放出来,比原本的还要好听。

  ……

  为了配合表演,梅家四位执事合力使出了【地灵梅生】之法,在云台中央,唤出了一棵巨大的梅树。朵朵梅花绽开,点缀一片绯红。

  上百只绿幺凤被东枝馆的老鸨甩袖唤来,倒挂在梅枝之上。

  这些绿幺凤身形好似麻雀,翅膀好像蝙蝠。一身绿毛,爪子奇长,如一只只绿色的铃铛,倒挂在树枝之上。

  冬枝馆的老鸨介绍道:“今天,这些绿幺凤要演奏的曲目是《冰绯花》。”

  “这是三十年前病故的天下第一歌姬凌仙音的成名作。故人之声,也只有在我冬枝馆才听得到了。”

  她朝着梅树轻轻拍动手掌。

  树上,站在边角落的四只绿幺凤一齐叫了起来。

  竟是一段铿锵有力的琵琶声,连绵不绝,好似大珠小珠落玉盘。

  紧接着又有四只绿幺凤开了口,发出一串流水一般的琴声,叮叮咚咚,好似雨打磬钟。

  再接着,又有数只绿幺凤开了口,竟是笛声悠扬。

  ……

  一只又一只的绿幺凤加入了“演奏”,数十种乐器齐鸣。

  这曲子清脆悦耳,余音绕梁,使人沉浸其中,魂游九霄,好似身处仙境。

  一队身姿曼妙的舞姬上了台,配合着曲子跳起舞来。

  与此同时,剩余的数十只绿幺凤也齐齐开了口,竟发出一清亮的女子之音,唱道:“暗香横路雪垂垂。晚风吹,晓风吹。花意争春,先出岁寒梅……”

  这声音犹如天籁,听得人骨头都酥了。

  许凡眼睛里看的是舞姬的表演,脑海里浮现出的却是一位冰肌玉骨的绝世美女,俏立雪中,面颊粉透,眉眼低垂,启唇清唱……

  一炷香之后,曲子终于结束了。

  全场静悄悄的,所有人都沉浸在曲中,久久不能忘怀,旋即爆发出热烈的赞扬之声。

  “妙,妙极了。”

  “此声只得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呐。”

  “听了这一曲,其他的丝竹之声,都呕哑嘲哳难为听了。这可如何是好呀?”

  “不愧是凌仙音的曲子呀,真是宛若仙音呐,哎……现在找不出这么好的歌姬了。”

  一堆宝贝又砸上了台。

  “阴山九皇子赏,九曲玄珠一枚。”

  “赤炼国三公主赏,琉璃玉净瓶一只,给幺凤们买些好吃的。”

  ……

  一群人皆是叫嚷着给树上的绿幺凤打赏。

  那群幺凤就齐声回应着:

  “谢谢阴山九皇子的打赏,您真阔气。”

  “谢谢赤炼国三公主的打赏,您真美。”

  “老板大气……”

  ……

  总之,谁打赏了特别值钱的宝贝,这些鸟就开口致谢一番。

  结果引得打赏不止。

  被致谢的人,皆是开怀大笑,只觉得面子大涨。

  到最后,这群嘴甜的绿幺凤得到的打赏,竟比香蝶还要多出数倍。

  冬枝馆的老鸨上了台,致谢之后,出了题:“咱家的题目是《冬枝》,我们需要的是可以传唱的词曲,词牌不限……”

  冬枝……起了个隐晦的名字,实际上还是想让人歌颂梅花。

  许凡很无语,梅家这吃相也太难看了吧。

  他皱眉思索,很快便有一首词在脑海中成型。

  老鸨一把香点燃。

  梅玉书立刻提笔挥洒,几个呼吸的时间,他又写完了。

  把笔一丢,还是一副淡然模样。

  全场一片哗然。

  “又……又写完了?”

  “这也太快了吧?”

  “没道理呀,就是天纵奇才,也不可能每一首诗都信手捻来吧。”

  张氏的金瞳微微缩动。

  方才,她敏锐地捕捉到,羊生公子身上的玄气有了一丝微弱的波动,于此同时,梅玉书的身上也出现了相似的波动。

  只是这种波动实在是太过微弱了,又很短促,一闪即逝,她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琇書蛧

  霍寻问道:“怎么了?”

  “有些奇怪,梅玉书和羊生之间好像存在某种特殊的联系。”

  “什么样的联系?”

  张氏遥遥头:“不知道,也可能是看错了。我再盯一会儿。”

  评委席上,陈后主搓了搓手,笑道:“玉书公子又写完了呀,我心里痒得很呐,真想现在就把他那张纸拿来看看。”

  卢仙翁也笑道:“对呀,评完了那十五位老不羞的诗,才能评羊生公子的诗,真是把人给急死了。”

  卢仙翁年纪已经过了百岁,资历相当高,所以他调侃起下面坐着的一众文豪,是毫不留情。

  莺萝听得此言,说道:“既然二位前辈心急,待会儿就先评梅玉书的诗吧。”

  二人对视一眼,异口同声道:“这样不好吧?”

  第一个被点评的人,因为没有参照,往往得分偏低,会有些吃亏。

  莺萝还在气恼驻颜丹的事,一锤定音道:“谁先谁后有什么关系?这一轮就先评梅玉书的。”

  果然,一炷香烧完,铜镜先被送到了梅玉书的手中。

  莺萝宣布道:“这一次,从天字一号开始评。”

  梅玉书和许凡早听到了评委席的议论。

  两人都觉得无所谓,诗写的足够好,顺序什么的不重要。

  梅玉书提笔在铜镜上写道:

  《西江月·冬枝》

  玉骨那愁瘴雾,冰姿自有仙风。海仙时遣探芳丛,倒挂绿毛幺凤。

  雪妖吹落天音,玉盘倾泻珠鸣。高情已逐晓云空,不与桂花同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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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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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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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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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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