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王争霸赛有一个潜规则,成名已久且得过诗魁的人不得再参赛,把机会留给年轻人。
这位老者名叫赵朗,四十岁时便已经是名满天下的大文豪。如今更是文坛的泰山北斗。即便是霓裳国主亲至,也要行弟子之礼。
二十年前的第一届诗王争霸赛,就是赵朗拿到的诗魁。不单如此,历年的百诗榜、百词榜,赵朗的诗词也经常位居前十之位。
他的诗词造诣早就臻至化境,鲜有人可及。他若是参加阳雾山的丹诗大赛,这冠军八成是非他莫属。
赵朗老脸一红,叹了口气,解释道:“萝儿,你也知道。一个多月前,红月降临,我的孙儿跟着降生,赵家终于有后。”
莺萝笑道:“而且,还是一位五品骨的灵童。前两天父皇还提起来,叫我准备一份大礼,作为百日宴之用。”
“圣上有心了,”赵朗满脸感激,转而又说道,“可惜,我年纪太大,身体又不好,恐怕没法再看到我那孙儿长大。所以,我想为他准备一份大礼。”
“这次丹诗大赛,梅家为座序之争设立了奖励,只要拿到天字一号,便可以得到一对‘太素同心丹’。我想赢下这丹药,给我孙儿服用。助他早日达到小圆满境界。”
太素同心丹分阴阳两丹,可使得服下丹药的两人心意相通,此时传授功法,便有醍醐灌顶的功效。wWW.ΧìǔΜЬ.CǒΜ
梅家曾送过一对太素同心丹给大炎王朝的三皇子。
那三皇子六岁时,服下丹药。一日之内,便从一通境界晋升到了小圆满境界。之后又苦修五年,十一岁就晋升至一变境界。十七岁,晋升至二变境界。如今二十二岁,已经摸到三变境界的门槛了。
有如此成就,与天赋有关,也多亏了那一对太素同心丹。
赵朗继续讲道:“你也知道,梅家的七圣丹从来不对外出售。这次以太素同心丹作为奖励实在是千载难逢。所以,我为了孙儿的前程,只好拉下这张老脸,参加丹诗大赛了。不过,我只参加座序之争,拿到太素同心丹,我立刻弃赛。绝不争诗魁。”
莺萝听明白事由,恍然大悟,略做思考,狡黠笑道:“为孙儿谋福乃是人之常情。只参加座序之争,也无伤大雅。不过先生您得答应我一个请求。”
赵朗问她什么请求。
莺萝敲了敲自己的脑袋,一脸痛苦地说道:“父皇公务繁忙,把今年品评百诗榜和百词榜的任务交给了我,我为此忧思烦恼,食不知味睡不安寝。您得帮帮我,帮我品鉴一下这些诗词。”
赵朗点头,抚须笑道:“能够品评天下诗词,实乃人生幸事,我答应你。”
莺萝大喜,又问道:“先生你既然决定拿到天字一号,想必入座之诗,已经写好了吧。”
赵朗笑道:“什么都瞒不过你,确实已经写好了,萝儿为我品评一下。”
他从袖子里抽出一个信封,递给了莺萝。
莺萝拆了信封,抽出其中宣纸,展开之后,只见上面写了一首词《雪笼纱.梅》。
冬雪凛红霜,春风渡绿衣。弄玉梅花千古名,难敌牡丹情。折枝比清秋,有菊宫中竖。休问人间耆旧梦,膝前儿孙伫。
这首词的意思是说,梅花开在旧年之末,新年之初,傲立雪中,以君子之名,流传千古。却总比不上娇媚多情的牡丹、雍容华贵的菊花惹人喜欢。
经历岁月的洗礼之后,不要再问一个耄耋老人有什么未能实现的梦想,他们所期盼的只是儿孙膝下承欢而已。
莺萝的诗词造诣极高,虽只是个未经人事的小姑娘,却也能理解这诗中的情谊。
赵朗是把自己比作梅花,说自己曾经风流无二,被世人所追捧,不过江山代有才人出,总有风光不再的时候。如今他已看尽了繁华,只想守着儿孙过活而已。
这首词有返璞归真之意,道出了人类最本源的品质,无非是守着血缘,传宗接代而已。
莺萝感慨道:“先生啊,这首词已经勘破天道,实乃道境之词。你拿这种词来争一个座序,也太过分了吧。”
赵朗听得莺萝的评价,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笑道:“只有写出一首道境之词,才能保证拿到天字一号啊。机会只有这一次,我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呀。”
莺萝道:“可是,您这首词一出来,这次丹诗大赛再难有超越您的词出现,这比赛岂不成了狗尾续貂了?”
“咳咳……”赵朗被茶水呛了一口,咳嗽了两声,说道,“你不要小看了天下的文人,年轻一辈还是有一些诗词造诣极高的存在的。我这首词未必能压过他们的风头。”
莺萝苦笑连连,年轻一代确实有几人诗词造诣极高,但也从未见他们写出过道境之词。这次大赛的新秀们,注定要被赵朗这首词稳压一头了。
不过诗词之道,没有以老欺小,只有技不如人。让小辈们见识一下前辈的风采也是好的。
品评过这首词之后,莺萝便张罗着要赵朗帮他品评今年的百诗榜、百词榜。
小翠差人从车上抬进来两个大箱子,这是从各地送来的文人们新创的诗词。
小翠是莺萝的贴身侍女,与她一同上学读书。所以,诗词造诣也不浅。他们三人便把箱子里的诗词铺展开来,一首一首的品鉴、挑选。
这些诗词,并非全都是精品,也有很多粗俗不堪,难登大雅之堂的诗词,所以只看了几十首,赵朗便觉得心烦意乱。他年纪大了精神不济,便用手撑着脑袋,呼呼睡去了。
莺萝和小翠见先生睡去了,相视一笑,也不打扰,各自挑选着诗词。
小翠随手从箱子里抽出一个书袋来,那书袋上写着三个大字,梅玉书。
她看到这三个字,眼睛一亮,轻声笑道:“呀,是梅家的极刑郎,那位痴情种。”
莺萝白了她一眼,没有回话。
小翠将书袋拆开,把里面的信纸抽出,信纸之上,竟写了十多首诗词。
小翠一首接一首看去,待看到那首《菊》的时候,笑道:“公主啊,梅家的痴情种又在向你表白了,你看这诗中所写,不就是你们两个前年在湖中乘船约会的情景嘛?”
莺萝用笔杆敲了敲小翠的脑袋,嗔怒道:“什么乘船约会,只不过是去梅家做客而已。客随主便。乘船看了看莲湖。哪算什么约会?”
嘴巴上这么说,却是将那张纸抽了过去,看一眼那首《菊》。
菊蕊洒金湖舟渡,花前月下谁人顾。
绝恋水色映山色,怎奈燕离草木枯。
小翠撅着嘴巴,一脸悲伤说道:“好可怜的梅玉书啊,这诗写的也太惨了吧?这首词要是放到二十四乐坊之中,定会被称为佳作,受到姑娘们追捧的。公主啊,人家这么痴情,为什么你就不动心呢?如果要是有人对我这般痴情,那我绝对要生死相许的。”
莺萝一脸不屑:“如此矫揉造作的诗,做女人姿态,简直令人作呕。堂堂一个极刑郎。竟然困于儿女情长,真是浪费了一身男人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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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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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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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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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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