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杜云何雨柱>第一百四十五章 回门
  吃着玉米,丁秋月忽然想起一事,带着他出去,看着面前的小院惊叹不已。

  “你是怎么做的,教教我,以后这个小院就由我打理。”

  她左瞧瞧右瞧瞧,稀罕个没完,原本这小院只是看着不错,现在看来这是个宝藏。

  你看那春玉米,要是没有这个小院,根本就没有地方购买。

  其他一些蔬菜同样如此,不是这个季节能有的,市场上根本就没有卖的,走遍市场也不会买到。

  特别是冬天的时候,家里除了白菜萝卜老三样,根本看不到其他的蔬菜。

  现在完全可以在这里种植一些反季节蔬菜品尝。

  更可以种植一些市场上少见,但自己喜欢的蔬菜。

  她不是馋,主要是稀有,偶尔能吃上这等美食,不论对谁而言都是个值得高兴的事情。

  当然顺带也能解解馋,长时间没有见到一种美食,忽然之间看到,真的能让人口水直流。

  “那就交给媳妇,你在家里暂时没事,就种这个小菜园玩。有什么不懂的随时可以请教我。”

  丁秋月白了他一眼,很想说这是玩吗,这是生活,但想想可不就是玩。

  这点地根本累不着,拿个巴掌大的小铲子,十来分钟就能处理干净,正好用来打发时间。

  她刚毕业还没分配工作呢,正好在家里歇段时间,看着那些。

  突然,丁秋月反应过来,看向杜云的目光带着不善。

  “你早就打算将这个小菜园交给我打理了吧?”

  “没有,怎么可能,这是我打理的,还想着借此写一本如何种地的书,哪里会这样想。”

  实际上嘛,这么说人家不生气才怪,哪怕是心里这么想的,也不能这么说,而是捡好听的说。

  果然,听他这么说,原本脸色有些不好的丁秋月,当即喜笑颜开。

  高兴的在那里跟他请教到底该如何将这个小菜地打理好。

  这地方哪里是那么容易,至少她只有看的份,不敢奢望能弄得这么好。

  因为这已经不单单是种地天分的事,而是需要经验。

  两人在那边弄了半天,杜云大概将该如何种植法浇水说清楚,丁秋月忽然询问“对了,你能不能再弄一些排骨?”

  “干什么?”

  “等我回娘家的时候,给我弟弟尝尝。”

  我去,你这是要进化为伏地魔吗?

  此乃世间最恐怖的生物,你说什么也不能成为伏地魔。

  当然心中吐槽,表面上杜云什么都不能说,反而笑着说到“行,我再找找关系应该能给你弄几斤排骨。”

  “你对我实在太好了没什么。”

  “你人都是我的,两斤排骨算得了什么。”

  然而丁秋月不这么想,媚眼如丝的看着他,然后……

  杜康感觉不能什么事都答应丁秋月,他实在不胜腰力啊不胜腰力。

  说是要给她弄排骨,当然不可能今天就去。

  她吃的就是晚饭,哪里可能再跑去老丈人家。

  正好明天是新娘子回门的日子,杜云就在下班之后拿了五斤排骨回家。

  此时丁秋月早已经在家里等着,见到他弄的排骨,很是高兴,让他洗了把脸,随后跟他一起回去。

  见他一副不急不忙的样,丁秋月催促道“快走吧,要不是为了等你,我中午就回家了。”

  看着她准备带回去的东西,杜云都不知该说什么好。

  四张狼皮、五斤排骨、两只野鸡、两只野兔,这当真是要进化成伏地魔的节奏。

  当然,杜云也就是想想,这是去老丈人家,关系在那里。

  从亲疏远近上说,跟自己父母是一个级别。

  毕竟这是妻子的父母,也就是自己的父母,有着相同的赡养义务,要不然以后人们也不会喊岳父岳母为父母。

  现实中男方照顾自己弟弟妹妹的也不在少数,之所以没有伏地魔那么有名,主要是人们普遍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总有种跟娘家不是一家人的感觉。

  既然你都是泼出去的水啦,还没事天天往别人家里倒腾东西,不抽你才怪。

  家里要是没有这么多东西,还非得打肿脸充胖子,拿这么多东西回家,妥妥的伏地魔,不能要。

  但丁秋月是看到他家里的腊鸡腊肉不少,这才选择给家人拿点。

  他在家里房梁上挂了不少野鸡野兔,不多拿点,放时间长了,只有坏了。

  “来就来吧,你拿那么多东西干什么。”

  看到这些东西,丁教授笑得合不拢嘴,但随即在那里埋怨,他缺口吃的没什么,不能让女儿家里关系不和谐。

  再说他也不缺吃的,区别只是肉多肉少的关系。

  不管怎样他也是教授,又是学校的副校长,若是还能饿到肚子,那还有天理吗。

  人人都想往高处爬,归根结底为的还不是能获得更多的资源。琇書蛧

  即使现在是平均分配的年代,他这种教授也会受到额外的照顾,获得的精粮细面都多。

  丁秋月白了他一眼,埋怨道“不过几块肉,没什么。我也是直到嫁给他才发现,这家伙真的很能弄,家里的肉不少,据他说上山打猎弄的不少。”

  这话说的,丁教授很是好奇询问“她说的是真的?”

  “还好,不过几只野鸡野兔,对我而言不算什么。”

  丁教授哪里肯信,狠狠瞪了丁秋月一眼,斥责道“等会你带回去,我不能要。”

  “真的,我家里真不少。”

  “你出去给我打听打听,哪家敢说不缺肉?”

  丁秋月不说话了,因为老爸说的对,一个月每人才那么几两肉票,谁敢说家里不缺肉,可以随便吃。

  但他看看杜云,想想家里房梁上挂的,真的不缺啊!

  有些上面都有厚厚的一层灰,可见放了不短的时间,你怎么就不信呢。

  杜云笑着说“伯父,我们家真的不缺,你别忘了我是谁,人家可是称呼我猎狼者,对那些肉哪里会缺。”

  丁教授刚想反驳,告诉他谁能不缺,可是想想杜云的本事,却又不得不承认杜云说的对。

  人家能一口气干趴下一个大型狼群,打死二十六头狼,更别说野鸡野兔,还不是任他抓。

  而且是想抓多少抓多少的那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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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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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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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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