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杜云何雨柱>第一百四十四章 敲骨榨髓
  事实上吧,谁告诉你,我酒是放在车上的,他车上的确有个挂兜,用来放置一些物品。

  但很多时候,挂兜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是他用来遮掩的。

  需要的时候,随时可以从空间中拿出自己需要的东西,然后说是挂兜中的物品。

  你又没看到里面到底有什么,还不是他说了算,他说里面有就有,说没有那就没有。

  然而陈老不知道,还以为他真的在里面放了汾酒,看向杜云的目光颇为奇怪,没想到他竟然敢将这样好的酒都放在其中,这胆子真不是一般的大。

  见他不以为意,也就没有说什么,而是热情的跟他一起喝酒聊天,想着将他灌醉。

  如此美酒佳肴,此情此景若是不来个一醉方休,那怎么能行。

  一顿饭两人足足吃了一个多小时,杜云将陈老灌的七荤八素。

  明明已经喝醉,陈老却还是拿着酒杯说“来咱们喝,今天咱们不醉不休。

  老子当年也是海量,在军队里跟人拼酒,从没有输过。”

  说完一下子钻到桌子底下,在底下呼呼大睡,即使如此,陈老依旧不服输,嘴里嘟囔着喝,快点喝。

  张姨无奈看了他一眼,埋怨道“你说你将他灌醉干什么,一天天喝成这样很好吗。”

  “酒逢知己千杯少,陈老想喝,我总不能扫他的兴。”

  “这是老陈想喝,还是你想拿走这个酒瓶?”

  “当然是他想喝。”

  杜云尴尬一笑,没想到自己的谋算竟然被张姨看穿。

  没错,他就是想要这酒瓶,这么罕见的酒瓶,既然有机会,当然得想办法得到。

  回头跟人一起喝酒,就用这酒瓶灌酒,说是汾酒也没人能拆穿。

  很多人其实对于美酒,并没有那么杰出的鉴定能力,到底是什么酒,只是看酒瓶,只要大差不差,没多少人品尝得出其中区别。

  曾经就有人以此恶搞,通过交换酒瓶的方式,请专业的品酒师品尝他手中的葡萄酒。

  然而面对几种价格差距不大的葡萄酒,对方愣是没品尝出来,没有察觉到其中问题。

  要知道这可是专业的品酒师,他们尚且不能精准的鉴定出美酒的区别,更别提其他人。

  我拿汾酒的瓶子灌个普通美酒,说是汾酒相信有很多人相信。

  若是还不行,我直接用今年的汾酒冒充四三年的汾酒。

  请你喝珍藏二十多年的美酒,那是瞧得起你,保证喝酒的人欢天喜地。

  同样是汾酒,能察觉出区别的人更少。

  跟他一起将陈老扶上床,让他在床上休息,杜云帮忙收拾桌子。

  张姨看着感动说道“你放在那里,我收拾就行。”

  “那怎么好意思,我跟陈老一起喝的酒,哪里需要你收拾。”

  你看看,真是个不错的孩子,吃完饭还懂的收拾桌子洗碗洗筷子。

  等她给老陈洗完脚回来,瞬间无语,那酒瓶呢,那个四三年汾酒的酒瓶呢?

  合着你真给我拿走了。

  虽不是什么好东西,却让张姨哭笑不得。

  一个酒瓶,你说有什么好的,非得顺带给我拿走。

  有心想追出去说调笑两句,然而杜云早跑了,不知哪去,找都找不到。

  最主要的是追上去,杜云会告诉她,他是好心帮忙把垃圾倒了。

  一个破酒瓶不扔垃圾桶,你还给我扔哪去。

  快到家的时候,杜云用饭盒从空间里弄了碗玉米炖排骨,这才回去。

  “媳妇这是我在领导那里吃饭特意给你带的排骨炖玉米,你尝尝,味道非常棒。”

  “真的?”

  “当然是真的,这种事我还能骗你。”

  丁秋月试着品尝,当即喜欢上了,排骨软烂入味,玉米香甜可口,汤汁清淡鲜甜,吞下之后,唇齿间还荡漾着玉米的甜香让人回味无穷。

  她真没想到世上竟然有如此美味的食物,不行一定要多多品尝。

  吃了两块,察觉到玉米炖排骨的美味,丁秋月顾不得矜持,当即开始大吃特吃。m.xiumb.com

  没过多长时间就将满满一大碗玉米炖排骨,吃的干净,就连里面的汤汁也蘸着窝窝头吃掉。

  摸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丁秋月再看看已经被弄得如同狗舔似的饭盒,有些不好意思。

  随即昂首挺胸,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将桌上的骨头用碗装了放到橱柜里。

  杜云纳闷询问“你留着骨头干什么?”

  “这可是好东西,不能浪费,明天将用刀将骨头砍开,放到锅里煮,又是一锅骨头汤。”

  杜云大汗,这是已经煮完的骨头啊,用得着这样吗。

  “媳妇,咱用得着这么节俭吗,快将骨头扔到垃圾桶。”

  吃完的骨头你都得留着,敲碎了煮骨头汤,这是真正的敲骨榨髓。

  “不要,这样好的骨头哪能浪费。”

  “想吃的话,回头我再给你弄。”

  “这怎么能行,哪能那么浪费。”

  不管他怎么说,丁秋月都不肯将骨头扔掉,用她的话说,这里面还有很多骨髓没有煮出来,将骨头劈开之后,煮出骨髓。

  味道也非常好。

  可这真的不是浪费,以他打猎的本事,家里根本就不缺肉食,用得着这么抠抠搜搜。

  你当是三大爷阎埠贵呢,吃个骨头都得敲骨榨髓,骨头煮个两三遍,榨干里面最后一丝骨髓。

  等扔掉的时候,保证骨头惨白惨白,连狗都不吃。

  不对,阎埠贵不会买排骨,凭他那算盘精,打死也不可能买排骨。

  吃饭的时候一根咸菜就能搞定,去买什么肉。

  “咱们真的不需如此。”

  丁秋月依旧一副疑惑样子,杜云赶紧在那里跟她保证真的不需如此节俭。

  还是再三保证,丁秋月这才放弃这个想法。

  随后杜云拿出一个苹果交给她。

  “苹果啊,现在已经有卖的了吗?”

  “吃你的就行,哪那么多废话。”

  丁秋月瞪了他一眼,就要发作,但看下他手中的苹果,当即高兴的合不拢嘴,拿过来品尝。

  “算你识相,要不然我饶不了你。”

  看她吃得开心,杜云也很开心。

  可惜弄不到木瓜,要不然怎么也得给丁秋月尝尝。

  不说多,至少得给他准备百多斤,这关系到孩子食堂,不能马虎。

  为了让孩子吃的更饱,他不惜代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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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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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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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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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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