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陈老那么一说,杜云感觉以后打的猎物,得注意点季节。
不能冬天瘦的皮包骨的猎物,等到秋天时售卖。
秋天时的猎物经过夏天的疯狂进食,堪称膘肥体壮,毕竟此时的动物全都疯狂储存脂肪,以便应对即将到来的寒冬。
两者根本不一样。
换成不懂的人,没什么,最多以为饿瘦了,或者说有点毛病之类的。
胖瘦不是人能控制的,就连人,哪怕营养丰富每顿饭吃的很好,也有瘦子,更别提动物。
但常年打猎的人知道啊。
人家一问你让他怎么回答,特别是万一抓到春天刚刚从冬眠中苏醒的熊,更要注意这方面的问题。
春天的熊掌什么样,冬秋天的什么样,不是一个量级。
让厨师一看不出问题才怪。
谁知陈老却没放过他,在旁边喊道“别走,晚上我请你吃饭。”
“我回家吃就行。”
“难道你还怕一顿饭把我吃穷?”
“怎么会,我这不是怕打扰到你。”
陈老既然这么说,杜云也就没有说什么,答应在他这里吃饭。
想了下杜云说道“陈老,我先回去一趟,给你弄点下酒菜。”
“什么下酒菜?”
“我家里种了几颗春玉米,用来炖排骨再合适不过,玉米炖排骨那味道别提有多美,而且保证让张姨非常喜欢。”
“行,那就听你的。”
陈老不禁咽了口口水,他不在乎吃的好坏,但他儿子在乎。
只要能让妻子吃好喝好,能给他一个健康的儿子,那比什么都重要。
杜云就骑车回家去拿排骨和玉米,实际嘛,空间里多的是,想要多少有多少。
为了能实现肉食自由,他可是没少去给肉联厂的领导帮忙针灸,拿他们一点计划外的肉食。
他所说的回去拿,只是给东西的出现找个借口。
骑着车在外面闲逛半天,重新返回陈老家中,手中已然多了两斤排骨以及几个新鲜的玉米。
迎着他好奇的目光,杜云说道“这是春天种下的玉米,远比普通玉米要早的多。可以在此时提前品尝到玉米的味道。”
“行,那你先去弄。”
杜云笑着谢过,随后去厨房做饭。
拿着排骨和玉米去厨房,见张姨没有过来帮忙,当然得顺带多熬点,回头给老婆一起吃。
悄悄又从空间里拿出几斤排骨玉米一块熬煮,足足炖了一大锅。
没办法,家里那是大杂院,住的人太多,你随便弄点好吃的,都能香飘四合院,让院里的人闻到。
你可以合理合法,但不能挡住他们眼红。
所以他在家里都是偷偷的吃,尽量低调不炫耀。
哪怕他们知道自己不缺肉,也不会闲着没事今天炖个鸡,明天弄个排骨,吃饭的时候再跑到院子里,非得馋的人家小孩哭。琇書網
有好吃的咱偷偷的吃不好吗。
偷偷的进村,放枪滴不要。
正好借着这个机会多煮点。
这么一大锅,谁能知道到底有多少,还不是他说了算,他说多少就有多少。
留下他们吃的,剩下的全都收入空间,需要的时候可以给媳妇品尝。
虽没有其他的菜,但有那半锅玉米炖排骨,就是最大的硬菜。
再炒个青菜,杜云就将美食端上桌。
玉米炖排骨,陈老两人吃的很是高兴,没想到杜云还能弄出如此美食。
犹豫了下,陈老询问道“你小子本事不错,以后有什么好处可不能忘了你张婶。”
说着这话,陈老嘴角也不禁抽搐起来。
杜云喊他陈老,地位高是一方面,最主要的是他年龄大,他们可以说差着两辈,按辈分来说喊他爷爷很正常。
结果喊他老婆呢?喊的是张姨。
明明是夫妻两人,结果在别人口中辈分足足差了一辈,你说这叫什么事。
这要是杜云主动喊的,他非得拿鞭子抽,将他关进小黑屋,让他知道什么是来自于将军的愤怒,什么是来自于沙场的杀伐果断。
可这是媳妇让喊的,这不就完了吗?
他总不能将鞭子抽向媳妇,人家还怀着孕呢,肚子里是他陈家唯一的血脉,是他血脉延续。
只能默认这个辈分的亏。
“陈老咱们喝酒。”
“喝。”
两人碰了个杯,陈老那个郁闷,你一个孙子辈的,竟然敢这么跟我说话,他想打人。
喝了半天,一瓶酒很快喝完,吃着那美味的玉米炖排骨,陈老胃口大开,让他在这里稍等,很快拿出自己珍藏的汾酒。
是那种一斤的小酒坛子,制作精美,一看就不是普通的美酒。
“给你尝尝,这可是我好不容易弄到的。”
本来杜云还不以为意,可是看到这个酒,竟然是四三年生产的,当即敬佩不已。
这个酒后来没什么,虽然很有名,但无法跟茅台相比。
可谁都知道四三年国内在干什么,那时的汾酒数量很少,更别提已经珍藏了二十多年。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这是国宴用酒,第一次国宴,用的什么酒?
按照人们的想法当然是茅台,茅台最出名,喝的人也最多,不用茅台用什么。
事实却恰恰相反,茅台根本就不是,第一宴用的酒是汾酒。
不是说茅台不好,最主要的原因是当时的环境所致。
第一国宴用酒必须得有几个标准:一是必须得是国内名酒;二是便于运输;三是足量供应。
当时能够达到这个要求的只有一种酒——汾酒。
至于茅台,当时南方还是敌战区,你让人怎么运过来?
种种原因之下人们最终选择的是汾酒,反而将鼎鼎大名的茅台扔到一边。
这等美酒他当然得好好品尝。
看着那颇具特色的酒瓶,杜云示意陈老稍等,自己跑到自行车上拿回几瓶好酒,得意的跟陈老炫耀。
“陈老,酒逢知己千杯少,今天咱们不醉不归。”
陈老惊讶的看着他:“你将这酒放在车上,也不怕被人给你拿走。”
“还好两瓶酒而已,再说我藏在车上,只要不是小偷,他们没有人发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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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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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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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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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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