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国公府赘婿苏瓶唐梅>第十四章 不好糊弄
  那夜太子获得密报,便让替身住进七小姐的阁楼,而太子则是身穿小厮青衣,藏在后罩房里。

  说来也巧,此时六小姐、七小姐宅院的后罩房里都住着一个男人,只是二人境遇大不相同。

  相比于整日担心生死的太子,苏姓赘婿倒是轻松许多,虽然六小姐不待见自己,但她总不至于要把赘婿害死。而且,她现在还有求于赘婿。

  昨天夜里,苏瓶熬夜把三大仓账本用心捋顺一遍。在这个过程中,六小姐还派人把她吃剩下的半盘桂花糕送了过来。

  熬了大半个通宵,这对于苏瓶来说可是很辛苦的,毕竟前一世的苏总没有加班的习惯。当然喽,苏总的秘书们加班的时候很多。家里外头的。

  当第二天早晨小丫鬟朱桃把账本送到唐梅手里时,那账本已经被赘婿改得面目全非。简直就是重新做了三本账。

  唐梅看着账本,越看越兴奋,可是看着看着,她又难过起来,闷坐榻上无精打采。

  唐婉唐婷小姐俩,刚来六小姐屋里效力时间不长。看不懂小姐的心思,不敢乱说话。倒不像当初甄平儿王锦儿在的时候,能把六小姐的心思猜得大半。尤其是甄平儿,最是心思缜密,通晓人情。

  以前,六小姐身边还有一个姓王的老嬷嬷,那老嬷嬷是凤阳公主的陪嫁宫女。因为六小姐从小儿没娘,一直是老嬷嬷伺候,所以她二人特别亲近。

  可就在半年前,在甄平儿王锦儿被公妃调走的同时王嬷嬷被公妃驱逐。据说老嬷嬷现在过得很惨。不过前几日,六小姐派人去给嬷嬷送钱了,据说把嬷嬷感动得嚎啕大哭。

  因为昨天熬夜,赘婿说自己伤了大神,要好好休息。他还发明了一个新词儿“自然醒”,不让丫鬟打扰他。结果这个懒散的家伙,一直睡到正阳午时。

  苏瓶起床的同时还,唐梅抱着账本去找她哥唐宽。据说这一上午六小姐很忙,因为她把苏瓶的炭笔字擦掉,自己拿毛笔重写了一遍。她为什么要这样做,估计是不想让四哥看出账本是别人替她改的。

  赘婿和六小姐的字非常容易分辨。也不知是哪个缺德老师教的,这赘婿写得一手俗体字,简直是俗不可耐。

  而俗体字唯一的好处是笔画少。不禁让六小姐发出感叹:这厮也太懒了些,定是个偷奸耍滑之辈。

  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凡能轻易看出别人奸猾的,这人本身其实也是个滑头。只是由于性格、道德等原因,他们的吃相不是很难看罢了。

  而红袄小丫鬟冯蝶见了赘婿的字,就会感到一阵悲哀。她会说,赘婿真可怜,只会写俗体字。这样的字是不入流的,参加科考会被当做错字。

  值得一提的是,梁朝的文盲率超高,而女人是不能参加科考的。普通百姓家,不大可能花钱培养女孩子读书,所以平民女人基本都是文盲。

  当然也有例外,有些父母有着不同于世俗的教育观念,所以也有平民女孩认识字。比如冯蝶。她爹是个教书匠,她从小儿受到熏染。据说五岁时就认识八百个字,也不知是不是小丫鬟在吹牛。

  识字的丫鬟是很吃香的,雇佣识字丫鬟的价格都不一样。不过冯蝶却没那么幸运,因为她是签了卖身契的贱民。没有工资,手里的零花钱全靠主人打赏。

  可在唐家这种计划经济体制下,其实六小姐也不是很富裕。自己都不够花,便极少打赏下人。而且苏瓶早就发现,其实六小姐很是抠门。或许因为此,当王嬷嬷收到六小姐的钱时,才格外激动。

  赘婿起床,洗漱完毕,慢条斯理的吃“早餐”,小丫鬟朱桃双手掐着一块方巾,站在门口。动了动脚趾。因为她的麻布鞋破了,脚尖露出。鞋底也磨损严重,两边卷起,已经很薄。若不小心踩到小石头上,能把丫鬟硌得龇牙咧嘴。

  苏瓶放下筷子,伸手掏兜,抓出来可怜巴巴的三十几个铜钱,掂了掂:“今天给小桃买双新鞋子。买牛筋底儿的皮靴。好不好?”

  丫鬟眨眨眼:“姑爷,依小桃看还是算了吧。小桃这鞋补一补还能穿一个月。”

  其实丫鬟更想说,您手里的那几个钱儿,还不够买牛筋鞋底的。

  在朱桃眼中姑爷是一个诙谐的人,爱打趣,爱扯淡,爱撩闲,不爱讲规矩。所以在姑爷身边,小丫鬟觉得很放松,很愉快。她认为赘婿是在跟她开玩笑,不可能真的去买皮靴。估计能买个粗布鞋就到头了。

  她也因为苏家被神策军“洗劫”而感到一丝同情。毕竟以前的苏大少是非常有钱的,可现在却穷成这样。所以朱桃的笑容中带着一丝怜悯的情绪。www.xiumb.com

  她还感觉到苏大少是一个非常大方的人,只是现在他兜里的钱不足以支撑他的大方,让他显得窘迫而寒酸,想必此时他心里也一定很难过吧。想到这里,丫鬟眼神中的悲悯情绪加深了,甚至感觉鼻子一酸。

  从丫鬟眼神中看出不信任,苏瓶扭过身去,从桌面上取来一幅字。

  好丑的一幅字。

  而且是八个明晃晃的俗体字“龙腾四海,寿与天齐”。

  “姑爷,您写这字……做什么用的?”

  “拿去卖。”

  “啊?”丫鬟的眼睛瞪得像铜铃。

  苏瓶站起身,一本正经地道:“走,咱们去北市。”

  “姑爷,您确定?”

  “那是当然。”

  清化坊距离北市,也就是两刻钟的脚程,二人兜兜转转真的去了北市。

  这一路上小丫鬟嘟着嘴,面露苦涩,甚至有些害羞。她认为赘婿的这幅字卖到天荒地老也卖不出去。

  可这位赘婿对自己的字非常有信心,用竹竿支起来,不嫌丢人地举着,看起来还挺搞笑。

  小丫鬟心中大念“南无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姑爷别不是昨天夜里累坏了脑子,今个中午起来就疯了吧?

  果然,姑爷的字卖了整整一个下午,也没卖出去。

  甚至连问价的人都没有。

  反倒是迎来一些奇怪的目光。

  而且姑爷卖东西与别人不一样,别人买东西都吆喝吆喝,可他就坐在路边石崖子上,像个佛似的闭着眼睛,说自己是在练功。

  因为字没卖出去,也就没给小桃买鞋。小桃失落地跟着赘婿往家走。可这位赘婿看起来并不气馁,继续用竹竿支着那副丑陋无比的俗体字,高高兴兴的往家走。

  碰见这种不紧不慢,还不知道害臊的人,小丫鬟替他着急。真的想把他手里的那副字抢走,丢掉。告诉姑爷,您别疯了,若是被小姐知道,非训斥不可。咱家小姐可是要脸面的,您这样卖字,简直是糟蹋小姐名誉,她会被气疯掉的。

  小丫鬟哪里知道,苏瓶这是在释放暗号。只是今日没碰到接头人,但苏瓶并不担心什么。因为红花会香师姐的武功那可是相当了得,《罗袜不尘》的轻功,让她来无影去无踪;再凭借《朱雀真经》《催枯手》两套内外兼修的武功横行天下。

  其实香师姐年纪不大,她只是入门比苏瓶早。不过香师姐到底多大年纪,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她是被那个老和尚从路边捡起来的。

  没名没姓,老和尚给她取名的时候,第一眼看见的是香炉里香烟冉冉升起,便给她取名“香冉”。

  年纪不大,却整日板着个小脸装大辈儿,其实在苏瓶看来她的心性还很稚嫩,估计不会超过十六岁。但香师姐是一个非常讲规矩的人,我入门早,你就必须叫我师姐,否则就打你。被师姐一指头戳在腰间,能疼三天。

  已经望见国公府,赘婿还举着那副字,朱桃急了:“姑爷,您还是把字收起来吧。”

  见朱桃着急的样子,苏瓶笑了笑,慢条斯理的把字收了起来,折叠,揣进兜里。拎着一根光杆竹竿走进国公府。兜兜转转,进入西苑,来到沁香小筑。

  “你还知道回来!”

  刚一走进二道院,就见唐梅站在二楼叫嚷:“听冯蝶说,你去卖字了?卖了几两银子?”

  苏瓶惭愧地笑了笑:“流年不利、时运不济,没卖出去。”

  “哦?难道不是因为字写得不好?”六小姐抱着手,微眯双眼,阴阳怪气。

  “那当然不会。”

  “哼。你快些上来,我有话对你讲。”

  苏瓶走了。

  “喂!我让你上来!”

  “莫要着急,待我沐浴一番,再来找你。”

  六小姐脾气急,连年糕都不吃,因为她觉得粘牙。如今碰见苏瓶这艮艮肉肉的人,气得她干瞪眼。

  只是现在有求于他,不能把他怎样。

  因为唐宽到底还是看出问题来。唐宽笃定认为,是有人帮唐梅,否则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有如此大的变化。可唐梅说,就是自己改的。唐宽坚决不信。

  就说,唐宽作为清化坊集团公司的总裁,哪那么好糊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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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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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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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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