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幅城市夕阳图。
但大都市南郊的这幅图却不完美,有着一处瑕疵:一栋破旧的房屋和不过三十平方米的小院子!
四周都是巍峨屹立的高楼大厦,进出的都是衣着光鲜亮丽的都市男女,谈的是风花雪月、做的是动辄上亿的生意,旁边的宽敞公路上行驶的是大大小小的汽车。
而这栋房子,样式落后不说,还因年久未翻修显得很是破旧,搭配的应该是野外古村风格,而不是坐落在寸土寸金的大都市,还被高楼大厦包围着,看着就好像穿着拖鞋、拿着筷子往嘴里塞整块牛排,亦或者用刀叉番茄酱吃热干面。
画风可太不搭了。
而这种画风有个专属名词:钉子户!
千叶诚并没有着急进屋,而是在四周走访询问,邻居们对屋主印象都很差,评价都是固执的老太婆。
据说,过去为了拆掉这栋房子,开发商可以说想尽了办法,提供了十多种方案,供那个老婆婆挑选,可她看都不看,直接拒绝所:“我是不会搬走的。”
一开始,大家以为她是想坐地起价,但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三年过去了...老邻居们陆续搬走,老屋子开始拆除,废墟堆开进了工程机械平整地面、挖掘地基、兴建大楼...直至高楼大厦全都建成、售出。
那位老婆婆依旧住在她的老房子里,从未找过谁说她想通了要卖房子什么的,人们这才明白,她并非坐地起价,而是真的不想搬,于是之前的‘贪婪’标签被摘除,取而代之的是‘傻’。
没人知道她守着那栋老房子干嘛,独自一人住在老房子里,哪天挂了都没人知道,啥事都要自己干,把这房子换成一大笔钱住进干净明亮还有人照顾的养老院不好吗?
无人能理解,更没人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因为老邻居都搬走了七七八八,在这附近居住的寥寥无几,而新来的邻居,大都是年轻人,仅仅是工作就已经耗尽了他们的心神,对门是谁都可能不知道,更加没兴趣去了解这栋老房子的情况了。
而附近的便利店主在千叶诚购买了一大包的东西后,才说起了那个老婆婆的情况,道:“那个老婆婆以前都是沉默寡言的,但最近来买东西脸上都有笑容,而且买的东西量也比以前多了很多。
我想是老家的亲戚来了吧,孤零零的一个人也挺可怜的,所以大家对她的顽固,一般都不怎么计较...”
便利店主絮絮叨叨的说着老婆婆的‘不好’,不会电子支付,经常忘记称重就拿到收银台结账,还要付钱都是用包裹在手绢里的纸币,找完钱都反复的数几遍...她一个人花费的时间,能让好几个人结完账。
走访调查了一圈,千叶诚对那个老婆婆大概有所了解了,从购买的食材翻倍来看,应该已经收留了红色的斯坦德尔星人雷德尔,所以可以直接过去了。
千叶诚拎着从便利店买的食物到了那栋和大都市格格不入的破旧房屋前,上下左右看了一圈,没找到电子门铃,只能用手敲了敲看着就很有年头的木门。
敲了两声,隔着低矮的木板钉成的院墙,看到屋门被打开来,一个脸上带着笑容的老婆婆背部佝偻、步伐蹒跚的走出来,边走边用轻微的声音说道:“来了,来了!”
‘咯吱!'
木门从里面打开来,老婆婆看到千叶诚愣了下,疑惑的问道:“你是...”
“婆婆你好,我是社区的志愿者,来看望您的。”千叶诚提起拎在手中的一大袋水果、时蔬,让老婆婆看到。
“哦,请进吧!”老婆婆也不知道明没明白,反正是把千叶诚进来了,走向屋子的时候,还带着歉意说道:“只有我这个老太婆居住,老眼昏花的,也没什么精力打扫,所以屋子里面比较乱。”
“没关系的,婆婆,我就是来帮您的。”
“不用,不用,我不需要帮助,陪我聊聊天就好,好久没有人来了。”老婆婆说着拉开屋门,千叶诚扫了眼屋内,干净整洁,连榻榻米都被擦得一尘不染,和杂乱根本不沾边。
老婆婆走进里面的房间,颤颤巍巍的拿着一罐茶走出来,坐在榻榻米上的千叶诚赶忙起身,帮着老婆婆沏茶,道:“谢谢你,婆婆!”
“该说谢谢的是我才对,你们那个什么,哦,志愿者,教会了我这些电器该怎么用...”老婆婆絮絮叨叨说着,偶尔来的人告诉她用什么电器,能让她的生活变得更好,听着就感觉像是推销员。
千叶诚捧着茶杯,环视着这间不过十多平方米的狭小房间,一切的摆设都很破旧,房间里还有个炉子,上面放着个水壶,也应该是老婆婆做饭和吃饭的地方。
屋子里唯一的电器就是电灯泡,其他上面电视、电脑甚至电话都不见踪影,身处其中,感觉好像是在上世纪,而非科技发达的二十一世纪初期,一道薄薄的木门,好似相隔几十年。
没有感觉到任何的异常,显然雷德尔并不在此,千叶诚也准备告辞了,刚起身就看到供奉在桌子一角的一张照片,旁边还有两根白烛静静燃烧着,这是已经快被现代人所遗忘的祭奠方式了吧。
老婆婆注意到千叶诚的视线,脸上的笑容少了很多,道:“这是我老头子,已经去世...看我这记性,都忘记多长时间了,老了,老了,记性也不好了。”
好吧,老婆婆不说,千叶诚还以为是她儿子呢。
实在是照片上的人太年轻了,一头黑发、面容俊俏,看着估计也就三十来岁,而老婆婆的年纪差不多七十岁了。
一张照片,无声的诉说着时光飞逝,转眼已是暮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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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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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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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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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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