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从胡骑追亡逐北,不少鲜卑胡人被赶到大河里,淹死无数,浮尸飘流。
战后,冯刺史果如战前所言,在收集了足够的战马之后,从义从胡骑中挑出有功者五千人。
允诺他们可自行继续向西,前去高阙,劫掠鲜卑胡人的部族。
此战过后,阴山以南一带,短时间内能临时组织起千骑以上的部落,一扫而空。
五千义从胡骑,足以横行无忌。
时间紧迫,击溃了轲比能之后,冯刺史没有时间去慢慢收拾残局。
他召集众人,吩咐道:
“原先依附轲比能的部落,有哪些是可以为大汉所用的,如何收拢起来,则由刘良你负责。”
刘良闻言,大喜:
“良定不负君侯所望!”
在阴山这里当了这般久的孙子,如今风水轮流转,且看吾如何大展拳脚。
冯刺史又看向许勋:
“许勋,这五千胡骑就由你统领,留守阴山,看看能不能再筹些粮草,以防万一。”wWW.ΧìǔΜЬ.CǒΜ
许勋连忙应下,然后又略有犹豫的问道:
“君侯这是打算单独把这五千胡骑留在阴山?”
“没错,有什么问题?”
“君侯,胡人素无信义,平日里有君侯约束,尚还算是听话。若是君侯领军离开,阴山又是胡人聚集之地,万一……”
冯刺史闻言,微微一笑:
“元德放心就是,义从军的亲眷远在凉州,军中每部又有军司马,那些头人谁敢有二心?”
“就算他们有心要反,谁又会支持他们?”
放着凉州的好日子不过,跑去大漠吃风沙?
某些头人或许有这样的心思,但底下的人谁会愿意?
再说了,就算他们反了,到哪去寻找支持他们的部落?
总不能指望阴山的鲜卑胡人吧?
先有桥山屠戮一事,再有五原县一战,双方的仇恨正是如火如荼的时候。
刘良安抚轲比能旧部,许勋看着义从胡骑,双方只要能维持个两三个月的平衡就足够了,到时候关中也差不多能分出胜负。
许勋虽久任凉州军后勤参谋,但从未领过军,所以这才有些担心。
此时听到冯刺史的解释,这才松了一口气:
“原来君侯早有打算,是我过于小心了。”
就在冯刺史领军北归,横扫阴山的胡人时,洛阳的朝堂一片喜气洋洋。
曹叡把司马懿送回来的奏章给众臣传阅,笑曰:
“都言冯贼狡悍,从无败绩,关中闻之而色变,没想到此番遇到了大司马,却是落了个无功而返,当真是大快人心。”
曹叡的身体本来就一直不算太好,再加上这几年来,他一直沉溺酒色,过度纵欲,导致身体越发地虚了。
特别是听闻蜀虏举全国之力进犯关中,魏国上下人心惶惶。
搞得这两个多月来,曹叡的心情当真是恶劣到了极点。
毕竟自陇右一战后,大魏先丢陇右,再丢凉州。
萧关一战,冯贼以少胜多,名震天下,可算得上是蜀魏战略势态转变的节点。
刘备夷陵之败后,蜀魏再起烽火的这十年里,大魏屡战屡败。
别说关中不少人畏蜀如虎,就是洛阳也有不少人在心里嘀咕:
蜀虏这些年来兵势愈是锋锐,冯贼尽夺天下文气,再加上听闻汉中亦是文事兴盛,难道刘汉当真气数未尽?
南乡纸早些年被商队带入洛阳,从一开始就一直受人追捧。
有“光洁平滑,远超蔡纸”的美誉。
蜀地文武皆备,也怪不得有人有这样的想法。
所以这一次蜀国对关中势在必得的模样,不少人忧心忡忡,也就不难理解了。
大约是肾气太弱,导致虚火更加容易上升,这些日子以来,曹叡的脾气越发急躁起来。
不过幸好后宫有一位天女,能给陛下带来放松和愉悦,常常让陛下转怒为喜。
只是这么一来,本就体弱的皇帝常显得脸色苍白。
此时曹叡苍白的脸上显现出了少有的红润之色,显示出了他心里的高兴。
“骁骑将军(秦朗)运筹帷幄,逼得安定贼军不战自退,颇有大将之风。”
“冯贼暴虐,胡人无义,相约南下,却中途相争,如今冯贼退出桥山,想来定是生怕后路被轲比能所断,故急着领军北归。”
曹叡兴奋地说道,“蜀虏分三路而来,两路不战自败,相信不久之后,葛贼亦不得不南缩汉中。”
中护军蒋济见此,上前奏道:
“陛下,冯贼虽领军北归,但仍让人留守桥山,蜀虏诸将,以此贼最为狡诈。”
“故贼人未全部撤离桥山前,尚不能定论冯贼退败,还是要多加小心才是。”
曹叡失笑道:
“在吾看来,冯贼此举,正是狡诈之处。若是他一下子领军全部退出桥山,反是暴露了军心不稳。”
“到时北有轲比能阻其归还,若是大魏尾随其后,冯贼背腹受敌,到时岂不成了困兽?”
“故留一部分贼人守住桥山,方可安心北归打通退路,到时再让桥山贼人徐徐而退,此方上策。”
他看到蒋济还有话说,知其所思,于是解释道:
“卿且放心就是,如今关中有大司马坐镇,以逼退敌寇为要,自不会让将士轻易出击,以免中了贼人之计。”
蒋济这才退了下去。
曹叡却是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若是换了十年前,就算是郭淮不想追,他亦要亲自下旨让大魏精骑追击。
只是……
唉!
冯贼穿过大漠,自北而来,定是带着麾下铁骑。
纵然是大魏的精骑,如今面对冯贼所领的骑军,亦不得不避其锋芒。
大魏精骑真要追出了桥山,在大漠上与冯贼相遇,到时换成谁追谁还不一定。
中领军杨暨出列,奏道:
“前番陛下下令征召河北将士,诸军已至河内郡,如今局势有变,不知是要继续增援关中,还是另有安排?”
曹叡沉吟一下,说道:
“虽说蜀虏已退两路,但葛贼仍有十万之众屯于五丈原,不可大意。”
说到这里,他顿了一顿,“只是若让河北将士继续增援关中,未免有徒耗钱粮之嫌。”
“不若暂时先驻扎河内,一来万一后面关中有变,可以随时增援。”
“二来不必过于劳师动众,也可以略省些钱粮,待到葛贼败退之后,再行罢兵。”
虽然在众人面前说得轻松,曹叡心里却是知道,蒋济方才的提醒,确实很有道理。
冯贼看似已经离开了桥山,往北去打通自己的归路,但只要蜀虏一日没有完全撤出桥山,那就不能掉以轻心。
更重要的是,去年的时候,荆州那边还曾缴获孙权送给葛贼的信,上有双方共同出兵犯疆的约定。
如今蜀虏果然如约而来,但吴寇却是未见动静,此不可不防。
此次关中之战,唯一能聊以**,就是冯贼与轲比能相争,不管哪一方胜出,对大魏都是好事。
最好是冯贼败了,蜀虏数万精兵葬于大漠,如此一来,可真算是天佑大魏。
不过曹叡对此不报有希望。
毕竟连大魏的精骑都曾惨败于冯贼之手,而轲比能又怎么可能打过冯贼手里的铁骑?
不过轲比能若是被冯贼所破,那也是帮大魏解决了北方的一个潜在威胁。
曹叡这波想的倒是挺好。
若是换了别人,事情说不得就真按他所想的发展了。
可惜他遇到的是一个非法穿越的土鳖,一只多了一千八百年见识的土鳖。
比如说,土鳖知道守江必要守淮,孙权就不知道。
或者说,以前他不知道。
再比如说,世人都知道“得中原者得天下”。
却只有目光卓越者,才知道在得中原之前,最好是先占据西边关中,或者河北,次一级的至少也得是南方。
在没有后顾之忧之后,再逐鹿中原,这才容易得到天下。
但就算是目光卓越者,也不可能突破时代的局限,看到千百年之后的事情。
在李唐从太原起兵取得天下之前,即便有人重视并州,大约也没人能认识到表里山河到底重要到什么程度。
前汉时期,自匈奴第一次分成南北两部后,从阴山到雁门一带,数百年来都是汉人养看门狗的地方。
只不过两汉时期,养的是南匈奴。
而到了汉末及曹魏时期,看门的则变成了鲜卑人。
虽然看门狗有时想要转头去咬主人,但总是被主人一棒子敲下去,然后再赶着它们去咬北方的敌人。
轲比能最强势的时候,步度根就是缩在雁门一带,靠着给魏人看门,换取魏国的支持,这才堪堪不被轲比能吞并。
作为后世北方最重要的屏障之一,雁门在两三百年的时间里,竟是常年不对胡人设防,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大汉的强势。
但同时它也深深地禁锢了这个时代绝大多数人的思维。
一般来说,二三十年就足以篡改人们对历史的印象。
就拿后世对二战的印象来说,六七十年代,西方还承认是苏联打败了德国。
到了八九十年代,就成了美国与苏联一起打败轴心国。
苏联倒下以后,某些大片开始大力宣传美国是世界的拯救者。
千禧十年以后,有人已经开始宣称苏联是**的同伙……
几十年就能扭曲历史到如此程度,更别说两汉用雁门一带来养胡人看门的做法,已经长达数百年。
魏国没有人能看到千余年之后,所以他们不知道某宋在失去幽云十六州之后的夜不成寐。
就连曹操,也不会想到,他都把匈奴人肢解成了五部,百年后匈奴人居然还能卷土重来。
所以魏国按两汉惯例,在雁门郡养鲜卑胡人来看门,也不算错。
错就错在,他们忘了,他们不是统一的两汉,他们的主要精力是对南,对西。
而不是像两汉那样,可以调动全国兵力向北。
所以他们也不会想到,冯鬼王在桥山当着所有魏军的面,献祭了两万鲜卑胡人。
然后又作出着急北归,与轲比能殊死搏斗的模样,居然只是为了掩饰一个最终目的:雁门郡。
此时在雁门郡给魏国当看门狗的,是泄归泥。
第一任在雁门看门的鲜卑人步度根,有一个兄长叫扶罗韩。
泄归泥,就是扶罗韩的儿子。
当年扶罗韩和轲比能盟誓,却被轲比能当众砍死。
自家大人被人砍死在自己面前,泄归泥不仅没想着报仇,反而是领着数万骑兵归附了杀父仇人轲比能。
没过几年,他又被驻守雁门的步度根说动,于是领着部众偷偷跑去归附自家叔父。
哪知并州来了个刺史毕轨,骄纵而奢豪,时常对胡人巧取豪夺,让并州胡人苦不堪言。
步度根一怒之下,宁愿举族去投靠死敌轲比能,也不愿意受毕轨欺凌。
毕轨擅自领兵出关塞,在雁门塞西边的楼烦被轲比能打败,差点全军覆没。
然后就有了秦朗率中军北上并州,大破轲比能和步度根的联军。
轲比能经此大败,元气大伤,干脆杀了步度根,吞并了他的残余部众,跑去阴山舔伤口。
而泄归泥,则是又双叕一次叛逃,自己率着残部跑回雁门向魏国投降。
曹叡倒是没有计较他的过往,甚至还封他为归义王,让他继续领着部众守雁门郡。
泄归泥此人,可说得上是名副其实的三姓家奴,且从所作所为看来,实乃胆小如鼠不为过。
但也正是因为驻守雁门的是泄归泥,所以冯刺史从一开始就没想着从桥山突破。
而是搞了一套花里胡哨的动作迷惑魏国,然后派关索在关键时刻突袭雁门。
就在曹叡在做着冯永与轲比能两贼相争,两败俱伤的美梦时。
关索已经领着两万铁骑,一路日夜兼程,向东狂奔。
然后再折而向南,最后在雁门郡北边,前汉所筑的关塞下,略做休整。
两汉强盛的时候,雁门郡北边边界,曾修筑有关塞。
只是如今关塞早已和居延郡的关塞那样,残败不堪。
现在魏国实际控制的边界,乃是以雁门郡南边恒山山脉为界。
恒山山脉以北,有一个盆地,就是后世的大同盆地,这里就是雁门郡的大致范围。
自从秦朗大破轲比能与度步根的联军以来,幽并二州北边,难得地安定了许久。
快到八月了,正是草原放牧的最好时机。
毡房点点,炊烟袅袅,羊群咩咩,马儿嘶鸣。
泄归泥所部,虽说是被魏国允许留守雁门郡,但其实根本无人与他相争。
这些年来,他的部众占据了大片上好的草场。
塞内可以与汉人交换粮食布匹,塞外有肥美之地放羊牧马。
甚至还偶尔有商队前来,交换一些少见的稀罕之物。
泄归泥这几年,日子过得实在是安逸。
他甚至觉得,这样的日子似乎永远就这么一直过下去。
而远在前汉关塞下,一双幽深无比的眼睛,仿佛透过眼前的山岭,正冷冷地盯着这片祥和安宁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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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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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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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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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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