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满宠居然也这么大胆,根本不惧庐江有失。
而是亲自领军绕了一个大圈,欲截断吴军后路。
可以说,双方这一个操作,皆称得上是惊艳。
相比之下,双方的队友就有些不同了。
王凌与满宠虽不和,但却能在第一时间领军驻守合肥。
而孙权与陆逊虽关系亲近,如今却只在濡须口虚张声势,连巢湖都没有进入。
所谓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陆逊肯定是不懂的。
就算是懂,那也不敢说,甚至连腹谤的念头都没有。
“上大将军,我们怎么办?”
听到后路有危险,立刻就有人慌了。
若是此时在船上,自是不必怕。
可是自己身后两百余里才是江边。
就算是再怎么看不起魏贼,也得要承认,能与魏贼精骑堂堂正正对阵而不落下风者,大约只有蜀人了。
“不要慌。”
知道了满宠的确切位置,陆逊心里的不安反而消失了。
很明显,庐江已经来不及攻下了。
但不能就这么随意退走。
否则在魏贼精骑的追击下,稍有不慎,大军就会有从撤退变成溃败的危险。
想通了这一点,陆逊立刻派人前往沘水与泄水交汇处,多立旗帜。
同时又领着大军紧跟其后,做出一副掉头向西,迎战来敌的态势。
魏国援军得知吴军动静,来势汹汹的气势立刻为之一顿!
单以领军论,蜀之冯永,吴之陆逊,皆是魏国深为忌惮的人物。
冯永狡诈,攻掠如风,守战如山。
而陆逊则是善布大局,难知如阴。
甚至在魏国眼里,陆逊比冯永还要难缠许多。
毕竟陆逊前有夷陵之战,后有石亭之战。
冯永作为后起之辈,名声自然不如陆逊。
所以满宠此次虽说是出其不意,但当对面的陆逊做出反应时,他同样不敢轻易冒进,先派出哨探查探对面情况。
只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等他与六安城的守军联系上时,这才发现,原来吴军早就已经在夜里悄悄退走了。
建兴十年十二月魏吴的这一场交锋,看似动静不大,但实际上却是凶险异常。
若是吴国得计,则可打开中原的大门。
若是魏国得计,那么就能重振石亭之战以来的颓势。
也正因为如此,双方统帅都极是谨慎,在没有把握之前,都表现得很克制,让这一场争锋,没有变成真正的大战。
一直在濡须口的孙权,得到陆逊已经退兵的消息,亦过江返回建业。
陆逊回到武昌后,便写了一封信,派人送往蜀地。
而魏国扬州都督满宠,在回到寿春后,亦写了一封奏章,送往洛阳。
相比于武昌远离蜀地,寿春送往洛阳的奏章要快得多。
得知孙权再一次进攻合肥,曹叡倒是没有太过紧张。
当年石亭之战吴国都未能拿下合肥,更别说已经用数年时间恢复元气的现在。
想到这里,曹叡不禁又叹了一口气。
从蜀国流传入大魏的八牛犁确实是好东西,最是适合屯田。
豫州汝南,扬州寿春,本就是肥沃之地,武皇帝又留下了屯田的底子。
用上八牛犁之后,不但可以多开荒地,而且还可以少用屯民,当真是好东西。
只是想起此物乃是冯永所制,曹叡胸口又如同是压了一块巨石。
“为何吾大魏没有此等人才?”
虽然平日里都是冯贼冯贼的乱骂,但在心底,曹叡不止一次地想过,若是冯永能弃贼从魏,那当多好?
可谓是恨之深,思之切。
曹叡也不知自己此时是什么心理,不过当他看完满宠的奏章后,眉头就皱了起来。
奏章上面详细叙说了这次战况,同时还附了一个建议:
合肥城南临江湖,北远寿春,贼攻围之,得据水为势;官兵救之,当先破贼大辈,然后围乃得解。
贼往甚易,而兵往救之甚难,宜移城内之兵,其西三十里,有奇险可依,更立城以固守。
若建新城毕,则可与庐江为应,此为引贼平地而掎其归路,于计为便。
满宠以此次魏吴相争为例,极言合肥城在巢湖边上,正好让吴人可以发挥出舟船之利。
不若在远离巢湖的地方建新城,若是吴人欲北上,则必须舍船上岸。
吴人本不善陆战,而在陆上又正好可以发挥大魏精骑之利,此消彼涨,不但合肥易守,而且还有机会大破吴虏。
同时把合肥城往西移,还可以与庐江互为掎角,不管是吴虏犯合肥,还是攻庐江,两地之间都容易相互策应。
曹叡览毕,觉得满宠说的确实有几分道理。
只是从东到西,合肥、襄阳、祁山此三者,一直以来就是阻挡贼人来犯的屏障。
祁山之失,已经让大魏先失陇右,后失凉州,如今连关中都在其威胁之下。
若是往西退三十里建合肥新城,万一有个什么意外,到时吴蜀东西夹击,则大魏危矣!
故思来想去,曹叡心里无法下决定,便召集重臣相商。
护军将军蒋济得知满宠之意,第一个站出来反对:
“吴虏北犯才刚退去,满宠就要把合肥拱手相让,此既是向天下示弱,更像是望贼人烽火毁城而走,此可谓贼未攻而自败。”
“此举只会助长贼人北犯之心,贼人劫掠之举只会更有加无己。”
蒋济乃是三朝老臣,又善审兵事。
曹叡闻之,心里的天平便倾向于一动不如一静,于是下诏,只言须得紧守合肥,不得移城。
满宠得到诏令,没有放弃,重新上表说道:
“孙子言:‘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骄之以利,示之以慑,’此为形实不必相应也。”
“又曰:‘善动敌者形之。’今贼未至而移城却内,所谓形而诱之也。引贼远水,择利而动,举得于外,而福生于内矣!”
只言示弱于贼,引贼人来攻,避敌长而扬己长,正是兵法之要。
曹叡年纪虽轻,却也知道满宠所言的魏吴各有所长是有道理的。
而这一次,尚书赵咨赞同满宠的说法。
同时上书道:
“若是陛下担心新城未成而吴虏又来,大可不必担心。陆逊才刚被满宠逼退,短时间内不会再北犯。”
“且陛下令满宠督扬州军事,不正是看重其才能?满宠在前方与吴虏相峙,自然是要比后方更了解情况。”
“既然他一而再上书力言此事,那就说明定是经过深思熟虑。”
曹叡这才恍然,第二次下诏,同意了满宠的做法。
这个时候,建兴十一年已经悄然来临。
建兴十一年开春的时候,陆逊所写的信也终于到达了汉中。
凉州的冰雪未化,道路难行,冯刺史一直呆在汉中没走。
春季刚一开学,大汉帝后两人就亲自赶来南中。
在全体师生的见证下,由大汉天子和大汉皇后主持,南乡学堂正式改成大汉皇家学院。
苦心经营十年,南乡学堂终于从一个小草堂成长为官方正式承认的学府。
冯永仍是学院的山长,不过从学院里出来的学生,从此多了一层身份:天子门生。
学院里有向朗、许慈等大汉最知名的学者坐镇。
学生们所学的学问,有冯刺史所传的师门学问,同时还有朝廷这些年来整理出来的典籍。
不管是从师资上还是从学问上,皇家学院的含金量都极高。
再加上南乡的造纸术和印刷术,更是让学院拥有天下最顶级的教学资源。
有传闻,皇帝学院成立之日,有人在蜀地深山听到山鬼嚎叫。
南乡更是浓烟滚滚,似有无数厉鬼从地下冲出。
夜里遍地都是鬼魂在凄厉哭泣……
“陛下成立学院还成仓颉造字了?光说鬼哭魂嚎,他们怎么不说下粟如雨呢?”
冯刺史得知这些传闻,不禁骂骂咧咧:
“这些狗逼玩意,都到这个时候了,还想着挣扎,躺平不好吗?”
前几年先是在经济上搞趴了守旧世家。
学院的成立,又从智力资源上正式打破了世家的垄断。
要说世家甘心,那就是说笑。
只是不甘心又能如何?
诸葛村夫和冯文和这两个不当人子的,他们专门不干人事啊!
所以只好拿些上不得台面的手段恶心一下,出出气。
仓颉造字后,鬼恐为书文所劾,故夜哭也。
而世人识字,则知诈伪,诈伪萌生,则去本趋末,弃耕作之业,天知其将饿,故为雨粟。
由此可见,民智不可开也。
冯刺史于是对世家“hetui”一声,然后吐了一口痰。
不开民智,你家怎么不全部用一字不识的人管理种植园工坊草场?
一天到晚想要往各地学堂塞人算怎么一回事?
坐在主位的汉家天子和皇后虽然不懂什么叫“狗逼玩意”,但冯明文在骂世家,想来当是粗鄙之语。
换了别人,这可算是失仪。
可是放到冯明文身上,帝后两人却是觉得欢喜。
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冯明文是流露真性情,不把皇家当外人。
“有人愿意当鬼,那就由得他去。”
张星彩笑盈盈地说道,“仓颉可是上古圣人呢,他们说鬼哭魂嚎,却是把陛下比成了圣人,也不知是何居心?”
皇后身边的阿斗一听,乐得小胖脸一挤,把眼睛都挤成了一条缝:
“吾岂敢比圣人?过矣过矣!”
在小胖子看来,冯明文此次回汉中,可是大大的好事。
不但劝说相父把一部分权力下放到尚书台,同时还把学堂归到皇家名下,可谓是忠心矣!
故在皇家学院成立后,帝后二人也没有立刻回南郑,特意在南乡多呆了一些时日,时常以家宴的名义,让冯刺史陪席。
就是向朗这等老臣,也不过是在天子设宫宴待群臣的时候,有一些特殊待遇。
能时不时被天子邀请去吃家宴的,全天下也就冯刺史一人。
听到小胖子的话,冯刺史连忙正色道:
“兴复汉室之后,若是皇家学院能印尽天下之书,广传学问,让天下士子不再有阅书之苦,则陛下亦可为圣矣!”
想要把印刷术在全天下推广开来,彻底打破世家的知识垄断,提高社会劳动力的素质。
最快最好的办法和渠道,还是要靠官府。
阿斗真要能做成这个事情,再加上皇帝的身份加持,后世的文人称他一声圣人不为过。
毕竟……唐朝的皇帝不就叫圣人吗?琇書蛧
皇后一个马屁,冯刺史一个马屁,把阿斗拍得舒舒服服的。
他把自己手里的酒杯一饮而尽,然后哈哈一笑:
“真要按明文的说法,那第一要做的,就是兴复汉室。”
说着,他又再给自己斟了酒,举杯对冯永说道:
“论运筹帷幄,治理天下,吾不如相父;论练兵对阵,决胜沙场,吾不如明文。吾所能做者,便是信之任之。”
“若是能得良臣虎臣相助,汉室得兴,则天下幸甚,百姓幸甚,吾必拜谢!”
胖是胖了点,不过这番言语之间,竟是颇有几分豪气。
终究还是年青君主,再加上形势大好,此时的阿斗,比起历史上,自然应该是多了一份雄心。
与胸无大志,光想享乐的扶不上墙烂泥还沾不上边。
冯永也端起酒杯:
“陛下信之任之,臣必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彩!”张星彩也端起酒杯,“吾与陛下,敬汉室忠臣!”
家宴喝得正高兴,微熏间,有小黄门悄悄过来告知阿斗:
“陛下,相府派人过来,说是吴国有国书送来。”
阿斗听到是相府来人,酒立刻醒了一半:“速让人进来。”
不一会儿,小黄门领着一人入内,冯永定眼一看,不禁有些惊异之色。
来者不是别人,正是李遗。
李遗趋步上前,目不斜视地对着阿斗和张星彩行礼。
“起。李参军,相父的身体,可还安好?”
“禀陛下,丞相的身体已经好了很多。”
阿斗点点头:
“那就好,且把信呈上来吧。”
汉吴两国有一个很巧合的共同点,那就是君主之下,皆有一位可以代皇帝发出国书得臣子。
汉有诸葛亮自不必说,而吴国则是陆逊。
因为孙权让人刻了一块自己的玉玺,放在陆逊处。
所以陆逊写给汉国的文书,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孙权的意思。 蓝星,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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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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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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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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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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