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个事情十有八九就在诸葛老妖的计划当中。
只是诸葛乔虽身为丞相之子,但他哪里知道这等国家机密之事?
至于马谡,虽说有一定的眼光,但他窝在山沟沟里,消息闭塞,没有足够的信息,又怎么可能分析得出来大局?
他能提前知道南中有人想要做反骨仔,同时做出应对,那就已经算是胸有策略。
让诸葛乔亲自回来,一是为了能早日得到此次魏汉大战的确切消息,二是为了以防万一。
万一真有什么不测,南中那边必有事情发生,到时诸葛乔可以通过自己的关系,提醒丞相早点做好准备。
毕竟当年孟获高定那帮人在关节骨眼上一反,搞得大汉是差点崩溃。
在马谡等人看来,若此次外有大败,内有作乱,情况虽说可能比不过建兴元年那般严重,但蜀地肯定又要有一番动荡。
冯永本有心指点诸葛乔一番,但又不知诸葛老妖有什么打算,当下只得含糊暗示:
“兄长且放心就是,想来丞相对此早有打算。”
然后又与他相约好时日,待忙过了这一阵,两人再好好相聚一番,这才分别。
回到南郑的宅子,李慕就出来把冯永迎进屋内:
“阿郎回来了?”
“嗯,外头还冷,你出去好歹也披件外衣。”
估计是屋内太过暖和,李慕仅穿了一件薄薄的羊毛衣衫,出门迎接自己也没穿上一件厚一点的外套。
毛衣的收紧性让她的身材显露无遮。
出身世家的李慕不像关姬那般胸肌发达,但却是最为典型的古典佳人模样。
从上到下都很匀称,让人一看就觉得很和谐,很舒服,就想……咳咳!
李慕帮忙冯永脱下外袍,然后又端了一碗热汤过来:
“听到阿郎回来了,心里着急出门,所以就忘了多穿一件。”
“急什么?急着想见我?”
冯永心情大好之下,看着李慕那盈盈笑靥,开口调笑了一句。
李慕听到冯永这个话,脸上就是微微一红,面有羞意,目光闪烁,不敢与冯永对视。
侍女知机,当下连忙躬身退出去。
直到屋里只剩下两人,李慕这才咬了咬嘴唇,然后轻轻地靠过去,眼泛秋水,温声软语地说道:
“妾在南乡时,无有一日不想着阿郎呢,只恨不得日日陪在阿郎身边,此时得偿所愿,自是急着想要见阿郎……”
对外一向威势逼人的慕娘子难得有这等小女儿之态,让冯君侯心里有些蠢蠢欲动。
“朝廷这次给府上赏了三个媵妾的名额呢,到时候你就算是领上朝廷的俸禄了。”
冯永一边说着,一边伸出手,在李慕的脸颊上轻轻滑过,只觉得如触凝脂。
秦以前,只有诸侯之类的才有资格说娶媵妾:
“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诸侯一聘九女,诸侯不再娶。”
但在秦统一天下以后,没有了诸侯,媵妾制度也就开始变了样。
富贵人家里,也可以私人定自家府上谁是媵妾。
但很明显,这一回冯府的三个媵妾名额不一样。
那是仿古礼,不但要在官府备案,同时还是朝廷出钱粮帮冯府养。
冯君侯好歹也是占了一个侯字,虽说不是诸侯,但也是君侯。
九媵是没有的,但三媵却是可以的。
当然,这三媵也不算全是古礼,因为古礼还说了:“凡诸侯嫁女,同姓媵之,异姓则否。”
毕竟这几百年过去了,时代在变嘛。
就算是阿梅和李慕不是和关姬同一个姓,但朝廷说了,她们是媵妾,那就是不容反驳的媵妾。
那些世家大族哪一家没有媵妾,还是自个儿定的!
真按古礼来,他们配吗?Χiυmъ.cοΜ
朝廷出钱帮自家养妾,想想就觉得这封建时代当真是……腐败啊腐败!
冯君侯一边想着,手上一边不由自主地往别的地方滑。
李慕仰着头,方便冯君侯动手动脚。
再听到冯君侯这么一说,脸上泛起潮红,呼吸都有些急促起来:
“都是托了阿郎的福呢!”
说着,竟是情难自禁地主动往冯君侯怀里钻。
李慕平日在外确实是很威风,但在暗地里骂她身为低贱妾室,整天出来招摇,是不知廉耻,败坏风俗的人,一直就没断过。
虽说这不能伤李慕丝毫,但总是让人觉得隔应。
现在朝廷给了这么一个名份,以后就算是有人再怎么恨李慕,也再没办法拿她的身份说事。
当媵妾那也要看给谁当。
给冯君侯当媵妾,就算别人家的正室,没有一定的地位,都没资格出现在她面前。
想到这里,李慕的呼吸就越发地急促起来。
她只觉得这屋子实是太热了,身子有些燥热。
然后情难自禁伏下头去,把自己的脑袋深深埋在冯君侯的怀里……
“咝……”
冯君侯突然双目圆睁,倒吸了一口凉气,然后就搂住她。
也不知过了多久,冯君侯靠在里间的榻上,李慕依旧蜷缩在他的怀里,不过已经没力气动弹了。
“明日你帮我准备一批衣料,锦衣、纱衣、毛衣都要,还有一些香皂,秘香,我准备送人。”
冯君侯进入贤者时间,终于开始考虑正事。
“嗯。”
李慕没有抬头,仅仅是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呢喃。
随着养殖业的发展,肥皂虽说还不能在市面流通,但在兴汉会内部还是可以拿到的。
有了足够的肥皂,香皂那就容易多了。
当然,香皂更是仅能供应有数的几个人家。
毕竟油膏多贵啊,给那些干重活的劳工补充都来不及,哪有心情去搞这些花里花哨的东西?
自己家里用用就行了,别人家就不要浪费了。
“阿郎要给谁送这么重的礼?”
李慕可能是被抽空了力气,脑子比平常迟钝很多,过了好一会儿,这才反过来,有些睡意朦胧地问道。
香皂这种东西,除了亲近的几家,就是兴汉会内部都还没流通。
秘香就更不用说了,乃是冯府秘不外传的东西,配方和具体制作方法只有阿梅知道。
听说原料必须从南中运过来。
李慕手头里有这等秘香,是因为南乡这里鱼龙混杂,各方的消息都有在这里汇集。
有时候秘香在探知秘密这方面,有很强的便利性。
“给一位大丈夫。”
说是大丈夫,但配合起冯土鳖那猥琐的笑容,却是让李慕心头莫名地一跳。
接下来的日子,随着对冯君侯赏赐的公布,冯永少不得又是连接好些时日的应酬。
最后还是推了不少宴请,这才寻得机会,与李遗、诸葛乔、黄崇等旧日兄弟叙旧。
随着天气的不断回暖,汉中的气氛越发地热烈起来。
相比于汉中的火热气息,处于边疆之地的西平却仍处于寒冷时节。
冰雪化到一半,地面冷气直冒,冻得人脚底发麻。
刘良戴着羊皮帽子,缩着脖子,把自己裹在又长又厚的羽绒服里,如同蜀地山林里那种特有的珍兽,拱开了自己家的院门。
没办法啊!
他自小就是生活在南方,大部分时候还是冬日里少有见雪的蜀地。
这初来西平时还不觉得如何,哪知到了第二年,感觉自己简直要被冻成狗!
当然,刘良觉得自己现在已经是条狗了,而且还是冯文和那牲口狗场里的那种公狗。
“阿郎回来了?”
随着夹着古怪口音的汉话响起,一个女子从大门里头的耳房迎接出来,把他接了进去。
帮着刘良拍掉身上的雪粒,然后又拿了早就烘热好的另一件外袍给他换上。
同时还端上一碗热汤。
一系列动作下来,刘良只觉得从里到外,寒气一扫而空。
这等贤良女子,如果汉话的口音能再纯正一点,容貌能再接近汉女一点,那就更好了。
没错,眼前这女子正是他刚娶不久的妾室之一。
别人都说刘郎君以身饲胡女,乃是有大勇气的大丈夫,只道他每日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但却是少有人想到,这湟水河谷的胡人与汉人杂居,少说也有数百年。
又不是那种连汉话都不懂的生胡。
更何况,胡人部族想要再进一步,转化成为当地的豪族,习汉话,遵汉俗,那是必经之路。
就算是学得不伦不类吧,好歹也能勉强交流不是?
最重要的是,这五个女子都是从大部族里精心挑选出来的。
再怎么样,也是族里容貌拔尖的人物。
虽说不能完全让刘郎君满意吧,比如说有的皮肤可能有点粗糙,有的体味可能有点重等等缺点。
但至少远远看去,容貌也得勉强过得去。
比如说眼前这女子,乃是秃发部送过来的,是秃发阗立的妹妹。
听说她的祖上还是从最漠北那边迁到漠南,然后又与匈奴、鲜卑等混居,最后阿母被秃发匹孤看上,生下了她。
说是这么说,但是不是真的,并不重要。
只要她是代表着秃发部就行。
女子嫁入夫家,字是由夫家取的,
刘良看她皮肤倒还不错,雪肤透着微红,一点也不粗糙,就给她取了个雪娘的名字。
“家里又来人了?”
刘良缓过气来,扫了一眼外头的车马,问了一声。
“是,有人送礼。”
雪娘回答道。
“哦,族里那边又派人送东西过来?尽管收下就是。”
刘良不在意地说道。
取大部族的胡女也不是没好处。
比如说娘家的人很实在,动不动就往自己家里送东西,牛啊羊啊马啊,羊毛啊皮草啊之类。
表面上说是给自己的女儿添点物件。
实际上就是给刘良送礼的。
刘良这两三个月收上来的嫁妆加礼物,少说也能建成一个牧场。
没办法,胡人愿意把族里的女儿嫁过来,看中的不就是刘郎君手里的资源吗?
每年的粮食、毛料、烈酒等物,甚至湟水河谷南边开始划分的草场,刘郎君有不小的话语权。
卖个族里的女子,换来族里的好日子,怎么看怎么划算。
刘良以前做事,总是要小心谨慎,就怕那个冯牲口看不惯自己,抓住把柄后,又把他操练一顿,哪敢光明正大地收礼?
现在嘛,这是自家妾室族里的人送给自家妾室的体己,凭啥不收?!
老子都以身饲胡女了,你还想怎么样?
谁还没个三亲六戚的,收点亲戚送的东西怎么啦?
怎么啦!
有本事你让我别娶这些胡女!
堂堂一个皇家宗亲,这几年居然被一个姓冯的土鳖打压得喘不过气来,刘郎君要说心理没扭曲,那简直是不正常。
当然,这释放扭曲心理的方式,在别人眼里有点不正常就是了。
“不是不是,不是族里的,是陇右,汉中……”
雪娘平日说汉话倒是没什么障碍,但一着急起来,就有点让人听不明白。
只见她连比带划,反复说了好几遍,又指了指里头,刘良这才有些明白过来:
“送礼的人还没走?”
“没有没有。”
雪娘连忙摇头。
刘良心里狐疑,迈步出耳房,顺着走廊向前厅走去。
待他进入前厅看到来人,当下就是吃了一惊:
“你如何会在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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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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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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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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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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