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分食是说碗筷饭菜仍是一人自用。
半合食是说数人共用一个案桌。
原因也很简单。
因为南乡食堂就是流行这种方式。
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食堂,一人安排一个案桌,那叫吃饱了撑的。
一人一个托盘,上面放着两三样菜,再加一碗主食,然后几人共用一个案桌,各吃各的,那就差不多了。
反正南乡越巂等地的基础阶层是骤然起来的假·良家子。
以前都是捧着碗蹲在门口或者墙角吃饭的土鳖。
不可能因为吃饱了饭,手头有两个零花钱就能摇身一变,马上转化成传统士吏。
还有就是手工业的快速发展,导致这几个地方的生活和工作节奏不断加快。
趁着吃饭的时候人齐,挤着这点时间谈点事情,最是正常不过。
至于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那是什么?能下饭么?
反正咱们土鳖没听说过。
作为鳖王,冯君侯自然不能脱离群众。
最多也就是桌子要大一些,饭菜要丰盛一些。
毕竟家里有女将军,有女政治家,有女科研家,有女商业巨头。
冯君侯则是把她们所管辖的方方面面统合成一个整体。
这个过程需要所有人坐在一起交流彼此的意见,最后才能互相配合。wWW.ΧìǔΜЬ.CǒΜ
坐在一起吃饭的时间正好提供了这个机会。
就比如现在,家主坐在中间,关姬和张星忆一左一右。
“都坐吧,阿梅你也坐,不需要你服侍。”
冯永对着阿梅吩咐道。
阿梅应了一声,小心地坐到关姬的下边位置。
一对儿女则是坐在婴儿车里,放在冯永与关姬的之间。
婴儿车是亲自设计,阿梅亲自挑了材料,亲自监工做出来的。
车子上有专门放食物的板子,上面放了辅食,还有小块的蒸馍。
双双手里抓着一块特意给她做的小蒸馍,已经在开啃了,蒸馍上有小小的牙印,但更多时候是在上面抹口水。
阿虫则是比较喜欢肉粥,不断地张嘴“啊啊”叫着,示意关姬喂他。
在养育孩子方面,冯永一向是主张在可以的情况下,尽量身体力行。
一来可以培养与孩子之间的感情,二来是要树立家风。
司马晋时代那些高门巨室,连走路都要别人扶着,四肢就是多余的东西,深为冯永所恶。
看女儿啃了三口,都只能啃下被口水泡软的那层皮,冯永舀了一勺肉粥,送到她嘴里。
“阿郎你这些日子没好好吃过饭,让妾来喂就好。”
关姬在旁边劝说道。
“无妨,过后又要领军出征。”冯永摇头,看着女儿,眼里全是溺爱,“现在有机会,能喂一次是一次,出征后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说到出征,冯永又看向张星忆,“这一回,多亏了四娘筹备上来粮食,不然大军只怕就要延后半个月出发。”
这一回突发情况,冯永答应赵云,校尉府先自己想法子筹备一个月的粮食,打的也是平襄各家工坊的主意。
没想到张星忆居然提前把事情给办下来了,所以说不愧是心有灵犀一点通么?
张星忆正埋头啃排骨,听到这话,这才抬起头来,小脸努力做出平淡的表情:
“若是连这点事都做不好,那要秘书处来有何用?”
口气不错,不过若是能先擦掉脸上的油腻就更有说服力了。
四娘喜欢吃排骨,特别是喜欢啃排骨的脆骨。
在没有那么多规矩的冯府,她把脆骨咬得嘎嘎响也没人说她。
而关姬是个练武的,食量大,每天要吃不少肉类和禽蛋。
红糖裹着五花肉做成的红烧肉是她的最爱。
再加上冯永的嘴挑,所以冯府每天光是吃喝的支出,就不是一个小数目。
也就是冯君侯敛财有道,这才养得起这个家。
“那也要看是谁在管着秘书处才行。这对四娘来说是轻松,但换了别人,那就两说。”
关姬一边喂阿虫,一边插嘴道,“这两年来,有了四娘,里里外外省了多少事?”
得了正室大妇的肯定,张星忆的眼睛开始弯成了月牙。
“那是,也就是四娘是个女儿身,若是换成须眉,这兴汉会的会首,只怕就非四娘莫属了。”
冯永连忙接上关姬的话头。
本来还挺高兴的张星忆听到冯永这个话,顿时斜视他一眼:“我怎么觉得你说这个话哪里不对。”
关姬看了一眼冯永,失笑道:“我就说吧,有事你就直接与四娘说,用得着这般拐弯抹角?四娘又不是外人,对吧?”
最后一句,是对着张星忆说的。
张星忆“嘁”了一声,也不知是否认还是默认。
冯永于是便把有人愿意出钱粮帮忙建学堂的事说了一遍。
“这学堂乃是兴汉会的根基之一,按理我们是不愿意让外人掺和,可是那些人又算得上是我们的盟友。”
关姬在一旁解释道,“所以四娘觉得,此事当如何是好?”
南乡学堂,新华书店,印刷术,纸张等,已经为在南乡拥有原始股份的几家带来了巨大的利益。
利润只算是零头,名声才是大头。
就算是没有利润,为了名声,就算是倒贴钱大伙也愿意继续支持下去。
就拿冯永来说,早些年被世家大族记入黑名单,按理来说,这辈子名声基本就毁了。
真要倒霉一些,被写入地方志奸人录都有可能。
但因为有了南乡,上至寒门子弟,下到黔首之后,但凡有心求学问的,哪个不记着他的好?
可以说,就算是现在大汉被魏国所灭,只要冯永没有死在战场上。
无论世家对冯永是如何恨得咬牙切齿,魏国掌权者都要保他的平安。
广传学问,就是这么牛逼不解释——虽然冯永的原本目的不是这个。
对于他来说,南乡的那些东西,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打破世家大族的知识垄断。
同时也是帮他改变历史轨迹的重要助力。
现在有人想要伸手进来,冯永就必须要明白他们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张星忆下意识地夹起一块脆骨,嚼得嘎嘎响,咽下去以后,这才突然笑了:
“这是好事啊,校尉府如今没有多余的钱粮在陇右建学堂,他们愿意帮忙,正好帮我们省了一番功夫。”
冯永没听明白。
关姬把阿虫脸上的米粒擦掉,看了一眼张星忆:“说明白些,他们这般好心,图个什么?”
“自然是图阿……兄的师门学问,或者说,是图能快速教出学生的手段。”
张星忆又扒了一口米饭,继续说道:
“我记得,当初朝廷决定复垦汉中,朝中不知有多少元老重臣称颂陛下圣明呢,都是图那点田地。”
“没办法,那时谁家不是穷鬼?”
冯君侯很是感叹了一句。
惹得关姬白了他一眼。
张星忆“咭”地一笑,看向冯永,眼中有说不清的意味:
“所以说呢,在这个事上,不少人家可是要谢阿兄呢。”
“这些年来,大伙的家底就算是比不过那些百年家族,但也算是殷实,总算是能为子孙留点家业。”
“可是这家业不是靠一个人撑起来的,想要维持下去,底下做事的人就不能少。”
屋里都是信得过的人,张星忆说话也没有什么顾忌:“我记得,即便是如马家这般尊贵者,到了马硕时,也是破落户吧?”
马家虽说是伏波将军之后,但到了马硕(马腾的父亲)这一代,已经沦落到因为家贫无力聘娶,不得不娶羌女为妻的地步。
而马腾则是要上山伐柴入城去卖,才能得以维持生计。
虽然马腾与马超两父子最后都算是显贵,但家族底蕴这种东西,并不是说光是身份显贵就足够。
钱粮只能算是最基本的,族中子弟的培养,人脉关系的积累等等,都不可或缺。
这其中最重要的,则是知识和技能。
无论是盛世还是乱世,学问都是立身之本——兵法也算是一门学问。
家族昌盛时,学问能让族中子弟人才辈出。
家族没落后,学问是家族再起的希望。
马家以前虽是显贵,但根本没有什么底蕴,因为祖上的传承早就断了。
那些愿意广开教学的大儒为什么受世人尊重,就是因为学问难求。
传承了数百年的世家,大多数是不会轻易把学问传给别人。
别人或许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冯永却是看得一清二楚——后世的皿煮滋油对东方红玩的就是这一套。
说白了就是知识垄断,或者技术壁垒。
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永远安逸地趴在“苍头黔首”身上贪婪吸血。
所以说,人类这几千年来,本质根本就没有什么变化。
而且在这个时代,书籍都是靠手抄,书简重量惊人,更是极大地限制了学问的传播。
南乡学堂的开启,代表着学问的传播开始进入新时代。
书籍可以大批量地印刷。
知识的载体不再是笨重的书简,而是轻便的纸张。
这就让马家这种显贵而没有底蕴的家族,看到了迅速弥补自身家族底蕴的机会。
同时这也是为什么兴汉会那么热衷在越巂郡建立学堂的原因之一。
他们最开始的本意是给家族快速培养新一代管事。
后来发现,还可以让族中子弟在越巂学堂打下基础,借此跳入更高一级的南乡学堂。
只有最优秀的学生,才能学到南乡学堂更高深的学问。
大汉新兴的权贵,这些年来,因为各类庄园的建立,正处于财富的膨胀上升期。
那么渴望家族的长久传承,那就是本能。
南乡学堂给了他们在短时间内迅速增加底蕴的希望。
冯永与张星忆私下里经常偷偷地商量如何干坏事,如何能更快地挖世家墙角就是其中之一,所以他能跟得上张星忆的思维:“原来如此。”
关姬看着两人会意一笑,当下顿时就恼了:“说明白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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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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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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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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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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