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关银屏张星忆冯永>第0690章 问策
  身为陇西李家的年轻一代,李简的风度不错,而且表现得很有礼貌:“简见过君侯。”

  冯永颔首,“李郎君请坐。”

  李简收拢了一下衣服下摆,这才端端正正地坐到椅子上。

  “我不喜跪坐,这府上全是这等桌椅,倒是没有轻视李郎君之意,还望李郎君莫要见怪才是。”

  看着他正襟危坐,双手自然垂下,放到腿上,一点也不像是第一坐椅子的模样,冯永又特意解释了一声。

  “君侯多虑了,即便小人族中,也有不少这样的桌椅。特别是小人,贪图方便,若非必要,平日里都是使用这等桌椅。”

  李简微微一笑,身子不动,转过脸来,带着温煦而不失礼貌的笑容回答。

  端得是有风度。

  不过他的话却是让冯永微微有些好奇,“李郎君族中,也惯于用这等桌椅?”

  “回君侯,小人族中,前两年有人亲自去过汉中,见识过这等桌椅。再说了,听说如今蜀中汉中,流行坐椅,少有人跪坐。”

  “陇右也有不少人家跟着学了过去,小人族中自然也不例外。这等坐姿,既方便又不失威仪,倒是不算失礼。”

  胡床早就在东汉后期传入中国,比如说汉灵帝就“好胡服、胡帐、胡床、胡坐”。

  引领了一代潮流。

  最初的胡床,指的就是马扎。

  胡床在军中,最为流行,原因很简单,方便,而且坐在上面也舒服,至少比跪坐舒服多了。

  当年进军关中,与马超在渭南大战,曹操就是拿着马扎坐在河边看风景,不肯挪屁股。

  后来若不是被人生生拉起来背到船上,马超很有可能会改写历史。

  当然,正式和隆重的场合还是跪坐。

  椅子只不过是比马扎坐得更高了一些,再在后面加上靠背,坐在上面,比坐马扎更为舒服。

  既然马扎能流行起来,椅子就更能流行。

  能主动吸收别人长处为己用的民族,是一个拥有强大自信的民族应有的态度。。

  大汉的自信心,一向是很膨胀的。

  这时,只见李慕款款走进来,对着冯永屈膝行礼:“见过男君。”

  冯永点头,然后对着下边的两人说道:“这位是某的妾室,在南乡薄有名声,外人常呼慕娘子。”

  李简本来还有些奇怪怎么进来这么一位难得一见的佳人。

  没想到居然是君侯内院之人,当下便垂下目光,不敢正视,以免失礼。

  哪知待听到最后一句,这才知道此女竟然就是连陇右世家亦常有所闻的南乡慕娘子。

  当下竟是顾不得失礼,又抬起头来。

  “这位是陇西参军公孙参军。”

  李慕看向公孙徵,眼中露出凝神之色,开口道:“妾似乎见过公孙参军。”

  公孙徵脸色一惊,连忙回答:“某当年随商队去过南乡,曾被慕娘子亲自召见。慕娘子还曾向某询问过陇西之事。”

  他在说这话的同时,心里实是惊骇不已。

  这慕娘子端得厉害,这样都还能记得他。

  李慕点了点头:“妾想起来了,公孙参军是随梁家商队而去的吧?记得那时妾接见了商队的管事人物,公孙参军也在其中。”

  “慕娘子好记性。”

  公孙徵心悦诚服地说道。

  李慕无意中露出一手,连自家名义上的男人都震慑到了。

  只见她脸上没有半点自傲,反是谦逊地说道:“因为公孙参军是来自陇西,所以妾记得牢一些罢了。”

  因为陇西有李家么?

  冯永心里想着,看着两人说完,又继续介绍道:“至于这位,乃是陇西李家嫡孙,李郎君。”

  说着看向李简,“慕娘掌管南乡工坊,毛料之事,一应由她作主。以后陇西李家在这方面若是有什么问题,尽管寻她就是。”

  李简一听,岂会不明白冯君侯话中之意?

  这很明显就是在给自己承诺啊!

  南乡慕娘子,他虽从未见过,但听说族中以前能从南乡得到毛料,还是因为这慕娘子是蜀中李家人的缘故。

  陇西李家蜀与蜀中李家本就同出一源,此时冯君侯特意唤她进来与自己见面,不正是存了让两家多加亲近之意?

  一念至此,他连忙站起来:“简见过慕夫人。”

  李慕侧身让过,微微一福。

  然后妙目抬起来,看向冯永,眼中带了感激之意。

  冯永对她微微点头:“先下去吧。”

  等李慕出去后,冯永这才看向李简:“我受丞相之命,领护羌校尉一职,主凉州羌胡诸事。”

  “如今凉州曹贼未灭,陇西羌乱又起,我欲平乱,苦于不知陇西羌胡情况。”

  “听伯琰说,李郎君可为我解惑,不知何以教我?”

  李简回答:“君侯但有所问,简岂敢藏私?只是不知君侯对凉州羌胡有多少了解?”

  “李郎君只当我什么也不知道,只管从头一一道来。”

  李简点头应诺一声,这才开始解释道:“要说起凉州羌人,还得从炎帝说起。”

  “炎帝生于姜水,故以姜为姓,故姜性乃是陇右大姓之一。凉州羌胡,最早乃是西羌,出自三苗,算是姜姓的别支。”

  “西羌人早年以游牧为主,跟随水草迁徙,居无所定。待高祖皇帝立汉,凉州先是有乌孙胡,月氏胡,再由匈奴所据。”

  “诸胡混杂,这才形成如今的羌胡。直到前汉孝武皇帝时,大破匈奴,大量迁徙汉民充实边地。”

  “这数百年来,汉羌胡杂居,凉州羌胡受我们汉人影响,大多是半耕半牧。”

  “不过其习俗仍与我们汉人大不相同,其氏族不固定,常用父名和母姓作为部族称号。”

  “族内婚姻更是无视人伦礼教,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故部族内没有鳏夫和寡妇,其族人繁衍极速。”

  “大部族能达十万余众,小部族则不过千余人。强者为尊,弱小者则依附强者,互相掠夺侵暴,以暴力称雄。”

  “战死视做吉祥,病死则被认为不吉,故敢于冲锋陷阵,惯于忍受寒苦。即使是妇女在生孩子时,也不躲避风雪。”

  “也正是因为羌人剽悍如此,所以这数百年来,大汉屡镇屡反,即便有被羌胡称之为‘杀神’的段颎,亦无法让其不再反叛。”

  说到这里,李简长叹了一口气,“上一回的凉州羌乱,长达有三十多年。当时曹操曾派夏侯渊把占据枹罕的宋建诛杀。”

  “同时还把那一带的羌胡屠戮无数,没想到这才十多年,他们又再次死灰复燃。”

  冯永听到这里,问了一句:“李郎君的意思是,那些羌胡是从枹罕那里过来的?”

  李简点点头:“没错。这回陇西的羌胡乱军,最开始就是从陇西最西边的河关、枹罕那边而至。”

  “那里正是当年宋建占据为王的地方。他们先是抢掠了狄道周围,后来又有不少别的地方羌胡加入。”

  “随着声势越大,他们于是推最大的部族钟羌渠帅为首领,结为联盟,围攻狄道。”

  “参与的主要部族有参狼羌、厘牛、白马羌、大胖夷种羌、月氏胡等。”

  “如今他们甚至还举起河首平汉王的口号,大有学当年宋建割据陇西西部之意。”

  冯永听到这里,眉头微微一皱。

  有了明确口号和目标的敌人,往往就代表着麻烦。

  “君侯,若是狄道被破,则陇西羌胡必会成尾大难掉之势,还请君侯早日发兵,解救狄道之围。”

  冯永听了李简的话,点了点头,“李郎君请放心,我此次来首阳,就是为了陇西羌胡,岂会坐视羌胡为祸之理?”

  他沉吟了一下,又说道,“只是这几个月来,我领军巡视陇右东边,也发现羌胡确实是悍不畏死。”

  “他们这种视战死为吉祥的习俗,倒是让人头疼。”

  汉阳郡的羌乱,战斗力确实不怎么样,但那是因为武器太过于落后,还有各自为战,没有统一指挥,所以才被自己轻松地一一击破。

  但他们确实如李简所说的一样,在战场上悍不畏死。

  光是这一点,就足够难缠的。

  “羌胡虽然不惧战死,但却也不是没有弱点。”

  李简听到冯永这番话,生怕他起了犹豫之心,连忙说道,“羌胡生性散漫,虽时常结为同盟,但从未长久。”

  “也正是因为他们素无耐心,所以在很多时候,他们久攻不下时,就会不战自散。”xiumb.com

  冯永听到这话,若有所思,“若是我出兵狄道,李郎君可有什么建议?”

  李简一听大喜:“狄道羌胡,大部来自枹罕、河关一带,其部族根基皆在那里。”

  “若是君侯能渡过洮水,绕到后方,击其部族家属,则羌胡叛军定会回师相救。到时君侯再在半途埋伏,定能一举击溃。”

  咦?攻其所必救,这倒是一个好方法。

  冯永想了一下,有些迟疑地说道,“只是吾对陇西不熟,更别说是要进军陇西最偏远的枹罕、河关之地。”

  “君侯但请无虑。小人家族,在陇西也算是薄有根基。若是君侯不弃,小人愿意亲自领路前往。”

  李简此次前来,自是早有准备的,当下自告奋勇地说道。

  “哦?既是如此,那就是再好不过了!”

  冯永脸上露出笑容。

  以前冯永一直以为凉州胡人也是像北方大漠胡人一样,不习耕种。

  后来在经过了解,这才知道,凉州胡人绝大部分都是半耕半牧。

  对于耕种一事,根本不用教,就可以直接上手。

  比起南中那些连牛耕都不会用的生僚,这可好用多了。

  大汉劳力公司的大头目在寻思着,这劳力价格,是不是应该也往上提一提了?

  这两年,由于养猪业的兴起,还有养殖技术的不断扩散,冯永最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猪瘟、鸡瘟等开始时不时地发生。

  特别是今年大汉北伐,粮食肉类开始涨价,被金钱迷住了双眼的农场主们暗地里死命地加大养殖密度。

  于是大范围的家禽家畜瘟疫开始了。

  就连南乡的养殖场都有小规模发现,幸好李慕严格遵守自己定下的规矩,果断干脆地扑杀。

  劳改营里有一些死囚,很是幸运地改善了伙食。

  所以这两年开始成为常见肉类的猪肉涨了近一倍的价钱。

  猪肉都涨价了,劳力价格难道不应该提一提吗?

  陇右、凉州,乃至关中,人烟稀少,正是需要大量劳力垦荒的时候呢!

  冯君侯一边想着,拇指和食指就不自觉地搓了搓。

  同时脸还露出了不可名状的笑意:“这个,李郎君啊,凉州呢?若是我欲平凉州,你可有什么建议?”

  区区一个陇西,胃口太小了,凉州那里才是广阔天地嘛!

  “回君侯,若是欲平凉州,有两个人则需注意。”

  “谁?”

  “一个是平羌将军郝昭,一个是凉州刺史徐邈。”

  冯永当然知道郝昭。

  此人的守城能力一流,是历史记载上第一个运用火箭的人。

  原历史上把诸葛老妖烧得焦头烂额,现在嘛,诸葛老妖没烧着,却把魏老匹夫烧得暴跳如雷。

  至于野战能力,冯永暂时不好下结论。

  毕竟就算是司马懿领着,在诸葛老妖摆成八阵图的虎步军面前,也只有吃瘪的份。

  “徐邈此人,李郎君可有了解?”

  冯永问道。

  李简点头:“略有耳闻。君侯若是欲平凉州,最好的时机便是明年。拖得越久,则越费力气。”

  “为何?”

  冯永听到这个话,变得严肃认真起来。

  “不瞒君侯。徐邈乃是今年年初时刚刚到任的凉州刺史。其人一来凉州,便开凿水渠,招募流民以开荒种地。”

  “又在武威、酒泉重新修缮了盐池,今年凉州大旱缺食,徐邈正是用了武威和酒泉出产的盐,这才换来了不少粮食,用以安定人心。”

  “再加上其人公平处事,仅仅是一年时间,就折服了不少羌胡部族。若是时日愈久,徐邈就越得凉州人心。”

  “正好今年大汉平复陇右,凉州震动,一日三惊,又逢大旱,人心浮动。若是大汉能趁此良机挥师西进,则事半而功倍也。”

  冯永击节称赞:“此诚良言是也!”

  想起凉州羌乱困扰了整个东汉,再想想现在的季汉,冯永有些感慨道,“不平凉州则难以安心东下关中。”

  “而平凉州则需安抚羌胡。平凉州易,定凉州难啊!”

  即便是夏侯渊在平定宋建后,虽然再没有大的羌乱,但凉州中地的叛乱从未停止。

  去年年初的时候,听说西平郡还有一场叛乱,后来被郝昭给平了。

  今年陇右汉魏大战过后,陇西的羌胡之乱又起。

  平乱之后要安抚,这个道理谁都懂,但做起来又岂是那么容易的?

  羌胡真要有这么好安抚,何至于把东汉朝廷逼得差点发了疯,几乎要到了放弃整个凉州的地步?

  这个需要一个长期的,稳定的,而且有效的政策。

  同时凉州的每一任主事者,不但都要能力出众,而且还要把这个政策持续执行下去不动摇。

  在古代这是一个很难的事情。

  在信息传输极为缓慢的时代,朝廷中央没有办法能时时监控住地方,只能是依靠地方官员自行治理,那是相当大的自主权。

  要不然区区一个县令,怎么会被称为百里侯?

  更何况一州的最高长官刺史或者州牧?

  最重要的是,古代的读书人,那都是有抱负的——不管是为民谋利的抱负还是为己谋私的抱负。

  你觉得你的政策好,我更觉得我的方式高明。

  萧规曹随留下美名,正是好政策能在继任者手里延续下去,所以才受称赞。

  连朝廷中央的丞相都是如此,更何况地方官员?

  所以想要在地方持续一个好政策,以前要靠地方官员的节操。

  自从某只土鳖乱入历史搞风搞雨后,则多了一种方法:利益集团以及利益的捆绑。

  如果说南中是尝试,那么越巂就是完善。

  至于陇右和凉州,则是到了成熟运行阶段。

  具有资本的贪婪性,手里又掌握着强权的权贵们,简直就是横行无忌,无人能制。

  无论谁敢挡在他们面前,那就要做好被封建帝国专制铁拳打爆脑袋的准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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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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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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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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