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个粮草官?!”
当冯永从孟琰嘴里得知大汉丞相的意思后,当下就是大叫一声,“孟太守,你确认是五百?不是五十?”
“自然是五百。”
孟琰肯定地说道。
冯永一听,当下脸色发白,嘴唇哆嗦,一口气差点没喘上来。
这尼玛的何止是抽血?
根本就是在自己的胸口挖个洞,准备安装水泵,要把自己抽成干尸!
南乡最好的人才,那自然是能从学堂里毕业的学生。
毕竟年纪小,正是学习的时候,而且又是封闭性让他们专心学习,没有其他干扰,学习知识那是最快的。
再加上他们自己也知道自己必须能通过学堂的考核,正常毕业,才能得到最好的出路。
所以他们有着强大的学习意愿。
等他们从学堂里出来,再到各个地方实习两年,开了眼界,了解底层,积累下务实的经验,以后就是最好的基层骨干人才。
如今根据自己的指示帮忙处理各种政务的幕僚团,大部分就是学堂里毕业出来最优秀的学生。
这批人以后就算是因为出身的关系,做不成地方主官,但做县长县令的幕僚,那肯定是能胜任的。
要是有哪个狗屎运逆天,祖坟冒青烟,一不小心混进了朝廷正式承认的编制内,那也不是没有可能。
但学堂里出来的学生毕竟是少数,而且流动方向也被冯永牢牢地控制在手中:这种人才自己都不够用,谁特么会白痴让给别人?
至于南乡第二等人才,那就是南乡士卒。
南乡士卒算是职业军人,而且他们平常也是封闭性的,在训练之余,也会强制性地让他们识字读书。
比起学堂的学生,南乡士卒有速成的意味,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以后的成就肯定比不过学堂毕业的学生。
除了不但命好而且命硬,能在沙场上博出成就的个别人。
剩下的,要么在军队里当个什么屯长曲长之类的,要么就是退役之后,在冯永的产业下当个小管事,要么就是像如今这般,在冯永的管辖范围内,在地方当个里长之类的。
能当某个大人物的亲卫头子,那就是最高成就。
想再进一步,难。
毕竟只是认五百常用字以及最基础的算术,所以只能算是最基础的人才。
但好在他们受过严格的训练,有组织纪律性,可以拿来应急。
为什么冯永如今身边还留着一百多个南乡士卒?
那是因为他们连五百常用字都还没认完,派出去有毛用?
如今孙水河谷三县下发到乡亭的公文,在外人看来那都是奇葩无比,因为上头写的都是白得不能再白的话语。
原因就在于,稍微文言一点的公文,底下的大头兵他看不懂啊!
至于第三等人才,那就是南乡各个工坊矿场里头的职工。
他们有一定的组织纪律性,但识字率参差不齐,大部分人的认字数连最基础的三百字都达不到,更别说五百常用字。
最多也就是能背个乘法口诀。
除了管事队长这种骨干必须要强制性地扫盲之外,剩下的没多大指望,所以在冯永眼里,第一代职工根本就是消耗品。
只有再过上个四五年,经过学堂强制洗礼的那些第二代,至少在工坊职工里占据一半以上的人数,冯永才敢放开人才流动的口子。
如今诸葛老妖一开口就是要五百个粮草官,基本就是把南乡勉强合格的人才一抽而空,这怎么不让冯土鳖暴跳如雷?
你有多少粮食?竟然要五百个粮草官?打算让他们数着米粒玩?
“五百没有,二百五够不够?”
冯永捂着胸口,哆嗦地问了一句,打算来个落地还钱。
孟琰的眼神很飘忽,“这个,冯长史,某只是个传话的……”
传你妈!
冯永差点就想跳起来捶死眼前这个看起来面目憨厚的南中蛮夷。
你没事跑回锦城,然后突然又跑回来,跟我传这种话,要说这事跟你没关系,我当场就能把脑袋拿下来当球踢!
看来自己积攒了几年的底子终于还是被诸葛老妖发现了,告密的人,很明显就是眼前这个家伙。www.xiumb.com
想着诸葛老妖磨刀霍霍准备割自己的韭菜,冯土鳖心里就是一阵心痛。
妈的,我和诸葛老妖果然是命中相克,从来都是我在别人身上割韭菜,一遇到诸葛老妖就被他割韭菜。
“丞相,没说其他?”
冯永不甘心地问道。
“丞相还说了,冯长史在邛都苏祁登台三县复都试之法,乃是大汉他处未有之事,故可宽容而待,此三县役兵,冯长史可皆自任之。”
冯永一听,心里就是“呸”了一声,这么个鸡肋的补偿,我要来何用?
如今的大汉,除了那几个都督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主调动兵力外,剩下的各个郡守,虽在名义上掌军,但底下还有郡丞、司马等大小相制,并无随意扩军之权。
越巂算是边郡,实权掌握在冯永这个长史手中,同时按规矩还多了都尉这个职位。
都尉其实就是掌握边郡军事的人。
但越巂的四个都尉……两个是冯永的小弟,两个是冯永推荐的。
孟琰这个名义上的太守之所以也能掌握一部分的兵力,其实就是为了制衡冯永。
如今大汉丞相给了冯永自任三县役兵的权利,那就是相当于是赋予了他小范围内的都督之权,可以随意地在三县之地扩兵。
那已经算是对他非常信任的表现了,这在大汉的官员眼里,可算是梦寐以求的待遇。
但这对冯永来说……有毛用?
我又没打算造反。
再说了,我就是想造反,三个县再怎么扩兵,能干个啥?那也不够用哇!
这根本就是诸葛老妖想看看恢复都试之法能达到什么样的效果,所以才借口让自己放开手脚。
“丞相对长史,可是看重得很啊。”
孟琰一脸的黝黑,一脸的憨厚,马屁拍得直接而直白,“能自任三郡役兵,大汉除了那几位都督,也就冯长史有这等专权。”
淳朴呢?
南中夷人……子弟的淳朴呢?
冯永看着孟琰,一阵无语。
不管冯永愿不愿意,南乡的大抽血势在必行。
建兴四年十月,南乡县在冯永调动人员几个月后,再一次进行大调动。
民间传闻,这一次是要调到锦城当卫士。
地方上的壮丁轮流到锦城当卫士,这个很正常。
但对于南乡县来说,却是第一次。
不但南乡县令亲自挑选士卒,甚至还备了宴席,让这些士卒吃喝完毕,这才让他们启程。
这些年地方上征兵,从来都是挑了人就走,甚至还强制拉人,没听说过征兵官府还请吃喝的,这南乡的做法,在绝大部分人看来,倒是第一次。
“这才是正经的规矩啊!”
看着雄纠纠的士卒离开,有老人感叹了一句,“多少年都没看见过这等规矩了。”
于是有人好奇地问了一句,“这是哪门子的规矩?”
老头子摇摇头,说道,“大汉的规矩本就是这样的,地方上的役兵至京城当卫士,初到京城和期满退役,官府都要备席款宴。如今没人懂这规矩咯!这南乡官府设宴,才是真正懂规矩的。”
“老人家高寿?”
路人好奇地问道。
“老夫熹平元年生人。”
路人一怔,盘算了好一阵,这才想起熹平是灵帝的年号,当下大惊,“原来老人家竟五十有六,看来当真是见过那等盛况。”
老头斜视了一眼路人,“灵帝想尽法子搜刮钱财,甚至不惜卖官敛财,哪来什么盛况?你觉得他会掏钱给士卒设宴?”
路人是个三十来岁的男子,听到这话,当场就是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倒是男子身边的一个年轻人听了,忍不住地说道,“你这老叟好没道理,你既然没见过,又如何说得像真有那么回事一般!”
老头一拐子就杵过去,喝骂道,“小子无礼!老夫没见过,难道没听说过?这事自然是听长辈说起,故才得知有这等规矩!不学无术之徒,羞也不羞?”
年轻人被骂不学无术,脸色一红,面有羞愧之色,生生受了老头一拐,也不躲避,呐呐不能言。
“原来大汉还有这等规矩,看来是我们孤陋寡闻,谢过老先生的指点。”
男子连忙行了一礼。
老头看了两人一眼,只见他们身上皆是佩戴长剑,虽然说话间有礼节,但身上的江湖味甚浓,当下咕哝了一句,“不是什么好人……”
然后便摇头离去。
唯留下两人面面相觑。
“师尊,我们如今当去何处?”
年轻人开口问道。
男子沉吟了一会,这才说道,“要打听这兰陵笑笑生的下落,自然是要从与他有关的事情着手。与他关系最明显的,一个是新华书店,一个是说书人。”
“新华书店乃是读书人去的地方,我们如今这副模样,自然不好进去,所以先去找这城里名气最大的说书人。方才一路行来,我看到有几个是同道中人,到时候我们找个机会问问。”
“师尊,这南乡当真是与别的地方不一样,不枉我们不远千里而来。”
“那是自然,兰陵笑笑生这等人物选择这里隐居,自是有道理的。”
“也不知,这兰陵笑笑生是何等人物,竟能写出那等秘闻……”
“想来定是同道中的高人无疑。”
“就是不知他愿不愿意见我们?”
“那几个同道中人出现在这里,看来也是冲着这位高人来的,别人既然能有这等心意,我们为何不能尝试一番?”
“师尊教训的是。”
两人继续前行,窃窃而语,不欲引起他人注意。
在外来人员的传说里,来到南乡,有四个特色,不可不知。
第一个就是不能轻易惹妇人。
南乡女子当家作主的人家多的是,若是有外来的浪荡子敢不守规矩,余生基本就要在山里的矿场度过。
第二个就是南乡是恶鬼临世的最直接证据:白天冒着滚滚浓烟,黑夜里火光通明,昼夜不休的窑子。
同时如今也是南乡的一个奇景。
外来人第一次到南乡,都会吸引驻足观看许久。
第三个就是对所有读书人免费开放的南乡新华书店。
不少的寒门子弟都是因为它,这才不惜跋山涉水前来,就是为了能在里头寻得自己心仪的书籍。
不过毕竟能认字读书的人只能是少数,所以最受欢迎的,还是最后一个,南乡特有的说书人。
一桌,一椅,一个惊堂木,一个说书人,一碗开水,如此而已。
但却是南乡所有食肆、客舍等经营场所不可缺少的东西——没有说书人的食肆、客舍,根本就没有人愿意去。
不过这说书人的时间安排,那也是有门道的。
每次说的时间太长,这店里看着客人多,但都是光顾听说书了,吃完了也不走,就当是白嫖。
偏偏里头没了位置,外头的人又招呼不进来,影响生意。
但若是说的时间太短,客人又不满意,脾气暴躁的老兄,甚至没吃完的饭食也不要了,直接就当场掀桌子。
还有,不同的地方,说书的各个细节描述也不一样。
比如说在那些役夫、苦力比较多的地方,那就是发挥各种想像力,把那亲热的细节说得越是荤黄露骨,越是简单直白,那效果就越好。
黔首百姓就喜欢听这个。
但在比较高雅的地方,大多数人自恃身份,那就得说得文雅一些,讲得隐而微露,或者暗喻暗指,然后大伙会意一笑。
既保持了面子,又让精神得到愉悦的满足。
这种情况也就造成了同一本传记小说,除了梗概大致一样之外,各种情节在不同的说书人嘴里,却是大有不同。
这传记小说除却大人喜欢听,还有小孩也是喜欢。
初到南乡的师徒两人,看到大街上有小孩娃儿拿着木刀木剑,亦或木棍木棒,在那里哼哼哈嘿对打。
这个喊着“看我玄阴指”,那个叫道“吃我玄冥神掌”。
更有甚者,直接把身上的衣服一脱,“九阳神功,天下无敌,不信你们过来打我……”
然后旁边冲出一妇人,挟起他“噼里啪啦”就是一套落英神掌,喝道,“作业写完了没有?”
九阳神功一下子就被破了功,娃儿哭着说道,“还没……”
“放假了就到处野,老娘辛辛苦苦找了多少门路,才能把你送进学堂,你竟然去学那些游侠儿,打不死你!”
……
看得师徒两人眼皮直跳,这南乡的妇人,当真是名不虚传!
只是游侠儿,没招惹你吧?
“快点穿好衣服回家!”
妇人成了武林盟主,趾高气扬而去。
一众江湖高手不敢吭气,只能是灰溜溜地看着带头大哥抽泣着找回衣服穿上,准备回家。
“小兄弟,某这厢有礼了,能否请问个事?”
男子走上前,抱拳问了一声。
脸上还有泪珠的带头大哥看到两人腰中长剑,眼睛一亮,对着男子一抱拳,竟是似模像样,“不知这位兄台要问何事?”
“我想找这城中最有名的说书先生,不知你可知晓?”
带头大哥一听,立马拍着胸脯说,“这有何难,南乡最有名气的说书先生,莫过于‘侠客行’的‘百晓生’……”
话没说完,只听得转角那边传来一声“狮子吼”,“人呢?”
“来了!”
带头大哥吓得一哆嗦,连忙一溜烟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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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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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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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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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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