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二子,一个是家中次子,一个是出身夷人之后,如今在锦城风头之盛,在同辈中就是嫡长子都没几人能与之相比。
最早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两个是最先叫那个冯郎君一声兄长。
这般想着,他又看向自己的儿子。
自这次南中叛乱后,丞相只怕会想尽办法削弱南中大族,不可能再让南中出现像孟家这种一呼百应的大族。
偏偏自己此时在南中的声望,与孟获相比,已经只高不低……
自己在世一日,丞相看在自己的份上,自不会对南中李家如何。
但自己若是不在,李家会如何,大郎会如何,谁又会知道?
让大郎跟了那冯郎君,就算是以后南中李家没落下去,若是大郎不用依靠南中李家,也能自己打出一片天地,那就是幸事。
想到这里,李恢就笑了,温声问向李遗,“大郎此次带了多少菉豆过来?这些日子以来,军中不少将士没倒在叛军刀下,却是倒在了那酷暑之下。”
“不需那菉豆能解南中毒气,只需它能解这暑气,就算是大功一件!”
李遗听了,干咳一声,“回大人,此次兄长南下,走得匆忙了些,故只托了锦城兴汉会的兄弟奔走此事。从平夷那边过来时,锦城那边的第一批菉豆才刚刚送到。”
“不过大人不必担心,锦城兴汉会的兄弟一直在操心这个事呢,后面还会有不少菉豆送过来。”
说着,李遗眼神飘忽,不敢去看自己的大人,又瞟了一下赵广。
兴汉会李恢当然知道,在他没带兵离开平夷前,远在锦城的李遗曾给他写过信,说过这事。
只是在李恢看来,这也就是一群不得志的勋贵之后自己给自己找点路子,没想到竟然还能做出这等利国之事。
只是大郎这语气,这模样,却是让李恢心里有些嘀咕,怎么感觉有点不对劲呢?
想了一下,心里猛地一惊:你这是……话中有话啊?
这时,只听得赵广在旁边帮腔道,“是啊叔父,这菉豆一般人家种得不算太多,故收集起来,颇费力气,只能零零散散地收。”
“也是多亏了兴汉会的兄弟们齐心,这才没把事情耽搁了。连收菉豆的钱,都是自己平日里的体己钱呢!”
李恢这回终于听明白了,斜眼看了一下赵广。
当初李恢投靠刘备时,曾受了赵云的引荐,所以南中李家与赵家,交情不浅。
赵广叫李恢一声叔父,并不算错。
只是李恢此时心里想的是:刚才还叫我李都督,一有事就喊我叔父?
你们几个小子,跟着那冯明文,究竟学了个什么玩意?
别的不说,就是自己这个儿子,慧则慧矣,但以前自视甚高,却是不太合群。
哪像现在,和他人联合起来,做这些蝇营之事就算了,竟然还公然跟自己搞肮脏的钱权交易?
这真是……太令人欣慰了!
只要再这样继续保持下去,经过几年的历练,就算是自己死了,李遗凭着这份能力和脸皮,也吃不了什么大亏。
我本就是想给你们几个加点功劳而已,没想到你们的胃口竟然比我这个都督还要大得多,自己得了功劳还不算,还要拉上一批人。
李恢在感叹。
“算上锦城的人,你们手里究竟有多少菉豆?”
李恢开口问道。
“正在收着呢……”
赵广还要打马虎眼,李遗却是咳了一声,打断了赵广的话,他可比别人更了解自己的大人。
既然大人问出这话,那就是准备应下此事了,自然不必再遮掩了,免得引起大人的不快。
“回大人,锦城能收上来的菉豆,此时应该已经差不多收完了,汉中那边,已经差人送了信,有黄娘子和诸葛郎君帮忙,想来也八九不离十了。”
“还有就是,南乡县黄家的郎君,李家的慕娘子,还有沮县何家的郎君,兄长都去了信……”
锦城市面上能买的全买了,汉中又有丞相之子帮忙,甚至还能通过那几个世家的关系来收购一部分蜀郡大族手里的菉豆。
这兴汉会……在那个冯明文的带领下,竟然有这般能量?
李恢脸皮抽搐,这么算来,全大汉的菉豆,不就被你们掌控了大半?
“这般多的菉豆,你们为何不早说?南中道路崎岖,加上时间仓促,如何能按时运送到南边来?”
“大人放心,兄长早就成立了一个东风快递,正是做那物流之用的,不必朝廷帮忙,只要大人开了口,兴汉会的兄弟们自会齐心协力把那菉豆送下来。”
这说的什么乱七八糟的?
李恢觉得有点跟不上自己这个儿子了。
“何谓东风快递?何谓物流?”
“所谓物流,便是货物流转配送之意。兄长成立的这个堂口,便是专门做这一行的,堂口名字就叫东风快递。”
李恢一听,眼睛都直了!
听你们这意思,原来老夫我刚才想错了,你们的胃口不是单单比我还大,简直就是要吞天!
控制了全大汉大部分的菉豆,还能送到想要送去的地方,不是吞天是什么?
有朝一日,是不是也可以用同样的手法控制大汉的粮食?
“你们……你们好大胆!不知这是犯忌讳之事吗?”
李恢有些哆嗦地看着眼前这三个脸带兴奋的孩子。
没错,你们都还是孩子啊!
怎么就敢做出这等惊世之事?这与造反何异?
“大人莫慌,这其中,”
李遗指了指天上,“有四成的份额。”
哦,那还好。
也不对!
李恢看了他们一眼,“怎么才四成?至少也得一半吧?”
“还有一成是丞相府里的,丞相当时没在府上,夫人代收了……”
李遗缩了缩脖子,“剩下的才是我们兴汉会的众多兄弟分了。”
此话一出,李恢顿时又觉得自己想错了,这特么的哪里还是个孩子!
无懈可击,让人根本挑不出毛病来。
就算是丞相知道了,也只会捏着鼻子认下此事。
因为如今再没有比南征更大的事了。
菉豆不用说能解毒,只要能解暑,丞相就会恨不得多多益善。
不来南中,北人根本不知道南中的烈日和暑气有多厉害。
“南州水土温暑,加有瘴气,致死亡者十必四五”,此乃史书所载,非虚言也。
也就是说,以前大汉征南州,未及交兵,就因为闷热中暑和中瘴气,军中将士就已经倒了近一半。
勋贵之后的少年郎君们,不惜自掏腰包,想着法子买了能解南中暑气的菉豆,还想着法子送到南征军中,这不是忠心国事是什么?
为君上分忧啊……
一片赤心啊……
反正怎么说都没问题。
哪个敢说半点不是?
更何况菉豆还能当半份粮食。
能解军士之苦,又能早日平定南中,丞相又怎么可能会吝啬这么点功劳?
“军中如今就有不少人发痧,你等速去熬些菉豆汤,若是当真有效,我便是应下此事又何妨?”
“诺!”
三人对视一眼,均在对方眼中看到了兴奋之色——此事,已经成了大半。
菉豆能解发痧,此事他们早就验证过了,不需怀疑。
“大郎且慢。”
李恢叫住正要走出去的李遗。
“大人还有事吩咐孩儿?”
李恢直勾勾地盯着他,开口问道,“你们费了这么大力,就不怕有个万一?”
万一丞相不答应此事怎么办?
李遗咧嘴一笑,“大人放心,没有万一。平夷那里一直屯着从锦城那边过来的菉豆呢,就算丞相不答应此事,那也无妨,反正种植园也是要用的。”
如今劳力也是很宝贵的。
若是喝菉豆汤就能解暑的话,总比找医工治病或者直接让人病死了强不是?
李恢深深地看了李遗一眼,点头道,“吾知矣!你去吧。”
远在味县的冯永很快就接到了李遗的来信,看完后,嘴角翘起一抹笑意。
“魏然,你看看。”
冯永把信递杨千万。
杨千万汉话说得流利,也能看得懂通用的汉字。
看完后,他一脸的喜色,“兄长,李都督答应我们了。”
“当然会答应。利人利己,还于南征有益,怎么可能会不答应?”
南中道路崎岖,地无三里平,运粮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要不然诸葛老妖也不至于让火阿济的部族帮忙运粮。
菉豆既能解暑又对解毒有一定帮助,还能当粮食吃,傻子才不会答应。
冯永脸上的笑意越来越浓,“你马上去通知锦城那边的人,告诉让他们不必再有所顾虑。还有,跟他们说,东风快递缺乏护卫,让他们想法子招些人进来。”
这年头不太平,运货上路要有安保。
让兴汉会的人去跟他们家里人说一声,把南中那些无所事事的民团搞到东风快递当保安,问题应该不大。
毕竟兴汉会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之所以不受家里重视,只是因为家里的资源不够分,若是他们自己有路子找到资源,家里人没道理连顺手帮忙的事都要拒绝。
比如赵广,他的身边,如今不就有赵府的部曲么?
“小弟明白。”
杨千万应下后,便马上下去安排。
远处传来隐隐的闷雷声,一阵微凉的轻风吹进屋来。
冯永走到屋子门口,看看天空,不知何时,天上乌云又开始集结,吹来的风也不知何时变得清凉,看来这又是一场大雨。
天无三日晴,地无三里平。
说的就是南中。
特别是到了夏日,几乎天天下雨,就算没有大雨,也要挤点阵雨落下来。
唯一不变的,就是不管大雨小雨,老天都要打雷。
冯永看着黄豆般的雨点噼里啪啦地落下,眉头微微一皱,方才的喜悦又不见了踪影,同时心里涌起了一阵烦躁,也不知道关兴如今究竟在哪里?
为了不再耽误事,张苞一边派人走官道回锦城打探消息。
一边自己亲自带人翻过堂郎山,重新进入越嶲郡去邛都询问关兴的下落,因为关兴要回锦城,必然是要先回到邛都,再从那里出发。
至于冯永提出去问诸葛亮的建议,被张苞不耐烦地否决了:因为现在丞相已经带兵渡过了泸水,进入了那不毛之地,丞相又怎么可能知道现在安国人在哪里?
还不如自己一路追上去来得快,说不定半路就能追上人。
对于这种谁都想找到对方,偏偏谁也不知道对方在哪里的情况,冯永感到极度的烦躁。
没有电话,就是有个电报也好啊!
最后他只得按约定,乖乖地呆在味县,被动地等着张苞派人前来传递消息。
这一等,就是等了十多天。
直到某一天,冯永正在院子里尝试着把酒坛里最后那一层薄薄的底液进行过滤时,只见张苞带着一阵风冲了进来,人还没站稳,嘴里就喊着,“快!快!”
“张君侯!你怎么会……”
冯永话还没说完,突然一个激灵,下意识地想起了什么事,定眼向他身后看去,果见张苞的身后,又急促地冲进来一群人。
领头的那个,是个俊美的郎君,看到冯永,凄惶地叫了声,“冯郎,救救我阿兄。”
“三娘!”
冯永这才惊喜地叫了一声,然后就看到她后面的关兴被两个人扶着,双眼紧闭,豆大的汗珠子正从他额上流下来。Χiυmъ.cοΜ
“发作了?”
“没错,刚到味县就发作。”张苞语速极快地说道,“你不是有办法吗?赶快帮帮安国。”
“先扶他到屋里躺下。”
冯永在味县呆着,就是为了关兴的到来,早就料到了会有这么一天,看到众人皆是一副慌乱的样子,当下沉稳地说道。
只是让冯永没有想到的是,关兴才病了一个来月,就已经被疟疾折磨得不成样子。
在锦城的皇庄,关兴那时还是一个神采奕奕的年青人,甚至还有精力用眼神狠狠地威胁了自己一番。
而今的他,面上带着病态的潮红,两个颧骨像两座小山似的突出在那里。脸颊因痛苦而不时扭曲一下,好似每移动一下都是巨大的折磨。
很明显,这是进入了发热期。
发热期的疟疾病人体温会飙升至四十度或以上,并伴有头痛、全身酸痛、恶心等症状。
平常的高烧只会把人烧得迷迷糊糊,但疟疾的发热,病人神志却是非常清醒,故身体里的每一点痛苦都能清清楚楚地体会到。
有些病人,甚至只要稍微动一下,都会有万针扎身的痛苦。
“快快,把安国扶进去。”
张苞一听,连忙招呼道。
不是,那是我的屋子!
冯永眼睁睁地看着众人把关兴放到自己的床上。
“接下来呢?”
张苞又转过来急切地问道。
关姬两眼含泪,正紧张地看着他,生怕冯永说出什么不好的话来。
“接下来……”冯永环视了一下众人,指了指阿梅,说道,“阿梅你来,帮我煎熬点药。”
他还有好些问题要问阿梅。
等得过程是焦虑的,但只要见到人了,那就算是事到临头了,只要想着办法解决就是。
泡了这么久的青蒿素,浓度肯定是够的,唯一的难题就是,如何把青蒿素注射入关兴的身体里。
在解决这个难题之前,压制住关兴的疟疾半个月不发作,冯永还是有办法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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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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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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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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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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