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星彩可是大汉第一人妻……我也没胆啊。
而且我姓冯,又不姓王。
冯永心里嘀咕着,随口问道,“霍监令的意思是?”
霍弋干咳一声,说道,“锦城那边传来消息,说皇后极是欣赏冯监丞的那篇《蜀道难》。”
《蜀道难》传回锦城,冯永早就预料到了。
毕竟关姬也是一个女人。
女人嘛,总有些虚荣心,心上人惊才艳艳,她就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可以理解。
只是张星彩欣赏就欣赏,你说给我听,那又有什么用?
“然后呢?”
“皇后得了这篇文章,反复吟诗,总算是恢复了一些精神。”霍弋顿了一下,又继续说道,“《蜀道难》之后,还有一篇残文,叫什么青梅竹马文……”
冯土鳖突然感觉有些不妙。
“只是那青梅竹马文只是残篇,皇后这些日子,心心念念此文全文究竟是什么。皇上知道此事后,也很是上心。听说此文也是出自冯监令之手,不知有无全文?”
“什么青梅竹马文?”
冯土鳖心虚地说道。xiumb.com
“冯监令请听,此文的开头是这样的,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
好了,我知道了,你不用说了。
冯永就知道是这个样子。
只是你们长干行改成青梅竹马文,不知道问过人家李白的意见没?
长干行这几句,只有关姬和马谡知道。
但无论是这两人中的谁,都怀疑此文是写给张星忆的。
关姬不可能自己自讨没趣,把这文给说了出去——四娘虽然是自己的阿妹,但也不能让她跟自己抢阿郎不是?
再说了,她就是要传出去,也会跟自己说一声。
嗯,不用说,这个事情多半是那马大嘴干的。
“冯监丞有所不知,此文,不但是皇后喜欢,连陛下也很是在意。”
虽然是在密室,但霍弋仍是下意识地放低了声音,“毕竟当初,陛下和皇后,也是青梅竹马,两小无嫌猜的。”
“所以,陛下就想着,能不能向冯郎君讨得此文全篇,也好拿去开解皇后?”
这阿斗,对张星彩这么上心?
你这是在向老子秀恩爱吗?
所有的秀恩爱都是失散多年的兄妹!
“哎呀,霍监令,此文,不……”
冯土鳖一天连吃两大碗狗粮,哪里还吃得下第三碗,而且他也没想着后文写出来,刚想着拒绝,突然又想起了一件事。
当下就马上改口说道,“……陛下有旨意,我们做臣子的,哪有拒绝之理?我这就马上写出来。”
太监文比断章狗更可恶!
断章狗好歹还能把希望留给明天,太监文却从此入宫不见人……
所以冯土鳖决定不做太监文。
“算不得旨意,算不得旨意。”霍弋连连摆手,“这是皇上私下里问冯郎君,不算旨意。”
“是是是,皇上和皇后伉俪情深,此文,是微臣有感而发。”
冯土鳖当即打蛇上棍。
马大嘴我看你以后还敢再说这文是我写给张星忆的。
写情诗给一个小萝莉,这不是怪叔叔所为么?冯土鳖是坚决不当怪叔叔的。
当怪叔叔,哪有当好哥哥有意思?
霍弋一听这话,脸色当即有些古怪起来,干咳一声,“冯监令……当真是性情中人。”
你直接说我巧言令色就成,我不介意的。
反正也不缺你一个。
冯土鳖当作没听懂霍弋的意思,呵呵一笑,“这样吧,我念,霍监令写,如何?”
“敢不从命?”
送走了霍弋,冯永同时也去掉了一个心病,心情不禁大好。
可是,关姬呢?
冯永把整个大院子都找了一圈,都没有发现关姬,甚至连阿梅都不见踪影。
“兄长在找什么?”
这个院子里,好像只有李球是个闲人。
赵广和王训在训练兵卒。
黄崇在南乡县四处巡视,特别是汉水那一带,南乡以前仅留的几个老人都被他走访过了,重点询问汉水的水文。
这是一个实干家。
“哦,无事,只是四处走走罢了。”
冯土鳖当然不好意思说是因为被人连灌三大碗狗粮,所以想找关姬安慰一下自己的心灵。
“小弟还以为兄长是在找阿梅娘子。那霍绍先一来,小弟倒是忘记了跟兄长说,阿梅娘子和关娘子去了河边,说是去采些艾草与菖蒲。”
“采艾草和菖蒲来做甚?”
冯永奇怪地问道。
“兄长莫不是忘了,这眼瞅着就要到五月了,五月可是有重五节呢。门口不得挂艾草菖蒲?”
“重五?五月初五?”
“正是。”
“那不是端午节么?”
中国四在传统节日之一呢。
只是李球为什么这么奇怪地看着自己。
“端者,初始也。五月者,午月也。端午节之称,倒是比重五节更是文雅。”
李球咦了一声,又品味了一句,看向冯永,“兄长果然厉害,随口一言,就自有雅趣。”
冯土鳖面不改色,咳了一声,“我去找关姬,有些话想跟她说。”
说完,撒腿就跑了。
端午节这个说法,是什么时候提出来的?难道这个时候还没有?
这年头,自然环境没有遭到破坏,或者说,人类就是想破坏,那也没能力破坏,所以水土保持地很好。
所以纺织工坊后面的那一条河,水流量还挺大,算起来,应该是汉水的一条分支。
河边水草茂盛,关姬和阿梅的身影在草丛里若隐若现。
两人看到冯永过来,阿梅远远地就喊了一声主君。
“你们忙你们的,我就是过来看看。”
看到阿梅怀里抱着一捆绿色的草要迎过来的样子,冯永连忙喊了一声。
然后快步小跑过去。
河边已经放了几捆艾叶和菖蒲,特别是艾叶,还没等凑近,就能闻到一股浓烈的味道。
“这日头越发的热了,这种事情,叫下人来就成了,怎么你们还亲自出来?”
冯永看着阿梅红扑扑的脸蛋,再看看关姬那清冷的容颜,心头有些暖意,同时又有些心疼。
“主君的事,婢子怎么能让别人插手?”
阿梅眨着眼,温声道。
倒是关姬,没有了别人在旁边,倒也能放得开一些,当下也轻声地附和道,“这种事情,自然是要亲自动手,如何能让他人去做?兄长莫要说这些糊涂话,白让人笑话了去。”
还有这说法?
草丛晃动,里边的各种各类的小虫虫惊惶失措,四处逃窜。
冯永看到有一只小蚱蜢蹦到了路边,然后突然一条粉红色闪过,最后就是一个绿色的影子蹦过,小蚱蜢就被青蛙吞进肚里。
青蛙在人类的眼皮底下抢了这么一顿食物,不敢多停留,直接又蹦到草里不见了。
冯永若有所思,说道,“草里多虫蛇,小心些。”
“主君放心吧,草里方才已经拿着棍子打过了,蛇早就吓跑了。”
阿梅眼时带着柔意,“再说了,有艾草的地方,毒虫子也少。”
“那当然,艾草可以驱蚊虫呢……”
说到这里,冯永突然卡了一下,又一拍脑袋,“这眼看着入了夏,蚊蝇也多了起来,我怎么没想到要用烧艾草呢!”
昨晚还在抱怨蚊子猖獗,早上起来胳膊上起了好几个红点点,痒得厉害。
“主君,这艾草,气味浓得很,要是用它来烧,只怕全纺丝工坊里都能闻得到。”
“烧,再难闻也要烧。”
冯永暗骂自己是白痴,晚上睡觉老是想着这个时代连个蚊香都没有。眼前这不就是天然的蚊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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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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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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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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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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