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兀哲走上前,跪下来匍匐在地,行了一个大礼。
刚才光顾着与王平说话没注意,没想到这个羌人一上来,一股浓烈的羊膻味和某种不知明的臭味便直冲鼻孔,冲得冯永直退几步。
“你先起来。”冯永本想保持着礼貌,可是这股堪比后世毒气室的味道,熏得他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当下又不得不再退后几步,掩住鼻子,问道:“你叫木兀哲?族里有多少人?多少牛羊?”
木兀哲今年才过三十,可是看起来已经有五十岁了,常年在外放牧,风吹雨打,长得自然是比较着急。
羌人不但要与天争命,还要与大自然里各种猛兽作斗争,活过四十岁就算是长命。
“回贵人的话,族里还有两百又二十三口人,牛十头,羊一百三十头。”
看到冯永那副嫌弃的样子,木兀哲没有一点意外。
能站在他面前问话的贵人,已经算是有涵养。平日里,就算是普通的汉人,也是能离多远就离他们多远。
“怎么这般少?”
冯永惊叫一声。
这个时候又不是后世市场经济时代,价格透明,可以用牛羊去换粮食,不用担心被奸商当羊毛宰。
在这个汉人至上的时代,十个胡夷去和汉人交易,九个都会被宰个精光,还有一个连自己的人身自由指不定都会倒亏进去。
所以说,这点牛羊,怎么可能让二百多人活下来?
“回贵人话,前些日子我的部落遇到了北方来的强盗,他们自称是盍稚,说是奉了北方皇帝的旨意,要我们把牛羊全部上交,还要赶着我们去北方给他们放牧,我们打不过他们,损失了很多的勇士,还有牛羊。”
所以你们是因为熬不过这个冬天了,才跑过来求我给吃的?
冯永心里终于明白过来了。
不过自称是盍稚的强盗却是让冯永上了心,听这木兀哲的口气,这不是羌人,那又是哪里冒出来的游牧民族?
想了想凉州那边的情况,冯永心里想道,这不会就是胡夷在中原进行狂欢盛宴的五胡乱华中,建立了前秦和后凉的氐人吧?
算算地理方位,西北这边大多都是羌人和氐人,应该就是他们了。
木兀哲许久都没有听到冯永的声音,悄悄地抬起头看了一眼,只见冯永脸色忽晴忽阴,也不知在想什么。
不会是因为看到牛羊太少,所以不想收留我们了吧?m.χIùmЬ.CǒM
木兀哲的心一下子就揪了起来。
“木兀哲,既然你说了实话,我这里也不瞒你。粮食虽然我手上不多,可是让你们这二百多人每天吃到饱,那是没有问题的。可是你们打算怎么报答我?”
其实冯土鳖手上根本没有一粒粮食,因为他从来没想过自己要出粮食——那么多权贵和世家跑来汉中,老子还需要自己运粮食过来?
“尊贵的贵人,我们部落所有的财富只有那些牛羊了,只要能让我们活下去,我们愿意把这些牛羊全部上献给你,并永世奉你为主人。”
冯永满意点点头,表示这个木兀哲很上道嘛!
事实上,冯永要的就是这么一个表态,以免以后落人口实。
毕竟自己又不像诸葛老妖那般可以毫无理由地不讲道理,想起原本已经定下的五百僚蛮,他的心就是一阵抽痛,多好的劳动力啊!
至于木兀哲所说的话,究竟是真是假,他根本不在意,也无需在意。
只要过了这个冬天,他木兀哲就算想反悔了,真能把他原本的族人拉跑去深山里继续放牧,他“巧言令色冯郎君”……啊呸!他“少年英雄冯郎君”就吊在都城旗杆上直播自杀!
事情定了下来,冯永这才把目光放到了木兀哲身上所穿的衣服上。
“你身上,穿的是羊褐衣?”
褐衣,最先的意思就是用兽毛织成的衣服。羊褐衣,顾名思义,就是用羊毛织成的衣服。
为什么说羌人不愧是炎黄的分脉?因为这个民族也是挺牛逼的。
在远古时代他们就学会了把野生的羊驯服成家养的绵羊,又学会了把羊毛做成了衣服穿在身上,所以他们的图腾就是羊。可见羊这种生物,其实已经溶入了他们的生活,甚至血脉。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羊毛做衣服!
这个才是冯永来汉中放牧的底气。
用兽毛用衣服远古以来就有,但是直到汉代,用兽毛和麻做成的褐衣,也只配给贫贱之人穿。稍微有条件的,是碰也不会碰这玩意。原因就在于,兽毛这玩意实在不好处理。
就比如木兀哲身上穿着的这羊毛做成的衣服,样子难看不说,关键是没有去掉羊脂,又腥又膻,再加上没有去掉羊毛里的杂质,穿的时间久了,就会变成硬梆梆的一块。
硬梆梆就算了,而且还会油腻腻的,到那个时候如果你敢穿在身上,那股腥膻的味道就直接沾到你身上,洗都洗不掉。
眼前这木兀哲,就是个活例子。
但是在科学神教没有产生的封建时代,古人又看不到羊毛上面附着的羊脂,自然就想不到如何去这油脂。
所以羊毛这东西,也就游牧民族这种没地方种麻种桑的,才会拿它做衣服披在身上。他们连羊皮都能披,还有啥不能披的?
就像是中原的黔首们,披个衰衣光着腚下地干活,很奇怪吗?
所以冯永所要做的,其实也就是想办法把这羊毛的油脂给去掉,把它变得雪白柔滑。
至于如何把它变成线,再做成衣服,伟大的羌人已经为我们指引了道路,不用担心这个。
就算是羌人兄弟织衣服技术不太好,也不用太担心,因为他们的汉人大哥比他们还要聪明的多。
特别天下纺织技术数蜀中的三国时代,蜀锦早就已经证明了蜀中的纺织技术是不输任何地方,这个地方包括全世界。
所以当冯永把这个又白又柔又滑又软的东西放在诸葛老妖面前,他一定会两眼发绿。
当然,什么时候把这个东西放到诸葛老妖面前,以及以什么样的方式放,冯永自然是要好好考虑一番的。
“是的贵人。”
“脱下来我瞧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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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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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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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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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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