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小看矮脚马,毕竟人家也是在历史上留了名的。所以说,滇马也是马啊!
冯永想了想,心道莫不成这世上真有天命?然后再想到穿越者前辈王莽与位面之子刘秀的故事,心里打了个冷颤。算了,我还是去汉中好好放牧吧。
“那李郎君手里有多少匹?”
“十匹应足以应付这汉中之行了吧?”
“五十匹都没有吗?”
李遗嘴角抽抽,这冯郎君还真是……大气,本来他以为自己送十匹就已经够显诚意了,没想到对方竟然是一开口就五十匹。
“实不相瞒,”李遗苦笑摇头,“蜀中缺马,这滇马虽是产自南中,却也不易得,更何况如今正值叛乱……”
想起了第一次来冯府的时候,也是被眼前这冯郎君的“大气”吓了一大跳,原本自己出价一千贯,对方却喊了个三万贯。直到后面才知道是一场笑话,不过这回,不会是真又有误会吧?
想到这里,李遗试探地问了一句:“冯郎君要这般多的马,莫不是别有所图?”
冯永看向李遗,眼中有赞叹之意,说道:“李郎君当真聪慧之人。”
“那能与李某说说否?”李遗凑过来,一副很有兴趣的模样。
没办法不感兴趣,别的不说,就光是自己亲身经历的那个卖奴……哦,是降俘之事,也不知他与丞相是如何关说,最后竟然还能与汉中的屯垦牵扯上莫大干系,真不知道此人哪来的这等玲珑心思——就是有些过于歹毒了。
北方的游牧民族从有史载以来,就一直不断地南下掠夺。在中原王朝强大时,经常会把他们打得满地找牙,如同割韭菜那般把他们割了一茬又一茬。可是每当中原王朝衰落下去,他们又会如同打不死的小强一样,继续死性不改地南下抢劫。
难道真的是因为天性野蛮,悍不畏死?
这个当然不是的,如果他们真的不怕死,就不会一次又一次地向中原屈服。相反,他们是太怕死了,因为不南下,他们就会饿死。
炎黄子孙,可以说是独得上天宠爱:占据了好几条河流冲积而成的平原地区,而且这些平原地区面积广大,都处于气候温暖适宜耕种的地区,足以折腾个几千年。
这个地理优势就算是在世界范围来说,也是少有的。所以就算是在落后的古代,都有底气说出“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的话来。
但你把这话放到草原上去试试?百亩草地,在没有青贮技术,没有轮牧知识,只知道逐水而居的古代,能养出几头牛羊不知道,但肯定养不活一个人。
所以草原那么大,你可以活得自在,但死得更快。
风吹草低现牛羊,说着是好听,但那是在有草的时候。到了冬天,一场白灾下来,别说是牲畜,就是人都得乖乖地等死。
古代的北方游牧民族,冬天的时候一个部落挤在一起取暖,是把青壮放在最中间,把老弱放在最外面。也就是说,那些老弱要是挺不住了,就先去死,留下青壮就行。
这样既留下了族里的有生力量,又可以减少人口,以免过多地消耗口粮——物竞天择这个概念,在这里表现得淋漓尽致。所以他们要是不南下抢,怎么活下去?
当年冯永所在的驻地部队,虽然周围都是沙漠,可是在离驻地几十公里远的地方,有一个小小的村落。有一次部队与那个小村落搞军民鱼水情,拉了一些人过去,帮村民们搞那个饲料青贮窖。
村里只有几户人家,每家都养了十几头羊,基本上全家人的经济收入就靠这些羊。
作为南方人的冯永还好奇地问了一个特白痴的问题:为什么不多养一些呢?
那个看起来六十多实际只有四十来岁的老汉,操着一口半生不熟的普通话,指着远远的空旷地说:“这个嘛,草不够吃嘛,羊吃太多啦!”然后又指了指那做成塔状的饲料青贮窖,“冬天就靠这个嘛,不然羊没得吃,饿死啦。”
有了青贮技术的后世,牧民们都得精打细算畜牧的保有量,不然你死命养,真当人家牛羊喝西北风就能长大?更不要说是在那个地里长多少草就放多少只牛羊的古代。
而且当时那个胡夷等北方游牧民族还多出一项残酷的计算:根据手里牛羊和食物的数量计算人类的存活数量。
想活下来?那就去抢啊!抢不到?那就去死好啦!
所以冯永现在想要做的,就是把这种落后的满世界跑的放牧式方法稍微改变一下,改成圏养式。这样的一百亩草地,能不能养得活一个人不知道,但能把养活牛羊的数量翻上那么两三番还是没问题的。
刀花骤闪,银光乍破。
“啪”的一个轻微的声音响起,立在演武场一根手臂粗的木棍轻轻地晃了晃。
关姬小心地控制着自己的气息,握刀的双手因为用力过度,带着些许微小伤痕的手背青筋冒起。等到自己的呼吸平稳下来,刀光闪过,双手持刀再次挥向木棍……
木棍这次仍然没有倒下,只是晃动的幅度更加大了。
这时一只右手伸向木棍的顶端,按住了摇晃不已的木棍,然后从那看似毫无异样浑然一体的木棍顶端,捏起一个一寸厚的小木块。
被刀切开的小木块被放到左手上,右手再次伸过去,又再次拿起一块……
五尺高的木棍,从顶端开始,生生每次以一寸的厚度,齐齐被劈出了十三块却没有倒地。
“叔母。”m.χIùmЬ.CǒM
关姬看清来人,停下了手,喊了一声。
丞相府里与众多武将的府邸有一个很相似的地方,那就是有演武场。只是这个演武场有些特殊,平日里丞相如非必要,一般是不会到此。因为这个演武场是专门给丞相夫人开的,关姬经常会来此处练武,有时丞相夫人也会带着张星过来。
“歇会吧,”黄月英看向关姬,用手指摸了摸小木块的切面,轻轻摇头,“这切口,一次比一次毛糙,说明你的心神不稳。如此练,亦是白练,还是歇会平息心胸杂念再说。”
“遵叔母命。”
关姬把刀放好,跟随黄月英走到练武场休息处,早有侍女端上装着汤水的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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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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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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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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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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