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代没有穿越这个说法,所以在当时的人看来,只有两个解释:一是神人梦中所授,二是以前都是装的。
汉代神鬼之说盛行,所以有第一个解释并不算是太奇怪的事。但是相比起第一个解释,黄阿丑更相信是第二个。
因为冯家原本就不是蜀中人,他们自称是因为北方战乱才流落到蜀中。天下大乱已经有几十载,这么久的战乱可以把太多的事情抹平,也阻止了他人去追查那些已经消失在战乱的人和物。
“叔母若是想要那曲辕犁,直接唤人取来便是,想来那冯明文肯定不敢不给。再说他受先帝大恩,如此利国利民之物,若能推广开来,也算得上是一件功劳,难道他不明白这个道理?况且就算是他不乐意,介时再给他些补偿,谅他也说不出什么话。”
跪坐在旁边的关姬看着黄阿丑看完这几日收集来的冯永情报后,陷入了深思,不由地开口说道。
黄阿丑听了,淡淡一笑,轻轻摇头。她的皮肤有些黝黑,头发微微泛黄。
如果冯永此时看到,肯定会怀疑这是一个跟他一样穿越过来的美女,因为她这种肤色,正是后世那些时尚美女所追求的健康小麦色,而她的头发又偏偏像极了是精心染成的泛黄色。
“曲辕犁当然是个好东西,可是我最感兴趣的不是这个,而是他这个人。”
黄阿丑再次轻轻摇头,缓缓道,“丞相以《蜀科》为法,若真因为曲辕犁利国利民,你就可以此为理由强夺之,那就是坏了规矩。有了这等开头,后面想要他人再遵循那可就不容易了。”
“再说了,恐怕你还不知道,当初马幼常巡四周之县回来时,偶遇一面食所做的新吃食,唤作蛮头,说是极为松软可口,竟是比那蒸饼还要好吃些,问过之后方才得知是他所做。”
“又与他有过一番交谈,曾听他说过小心南中反叛之事。当时马幼常还当此人是发了癔症,没想到前些时日就传来了南中诸县皆反的消息。你觉得,此人还是可以寻常眼光待之么?”
作为蜀汉名义上的二号夫人,实际中的一号夫人,黄阿丑要详细地调查蜀中的一个普通人,不用费太多的力气就足够把能查得出的东西查得清清楚楚。可是越查得详细,在她眼里,冯永就越让她感到不简单。
他来蜀中之前的那几年是什么样子没有人知道,因为知道的人都已经死了。而在蜀中的这些年,除了近一年来的表现,剩下的时间他也表现得很平常。
唯一不合理的就是他失踪的这大半年,以及他突然又出现而变得疯癫的这几个月。一个人经历了大变故,性格大变,那很合理。可是就成冯永这种样子的,那却是非常不合理。
经历鬼神之事可能有,但黄月英更相信此子身后另有高人。问题的关键就在于,究竟是他本人就是隐世中人子弟,还是被扔到世间的一枚棋子?
自古以来粟米才是主粮,因为它耐旱,因为它耐储存,因为它产量稳定。所以即使在蜀中这种有着大量雨水的地方,朝廷仍然规定要种一定的粟米。
可是因为麦子产量比粟要高,而且最重要的是麦子可以在初夏的时候收割,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缓解了百姓在青黄不接的时候没有粮食吃的窘迫,所以朝廷也规定要种一定的麦子。
可是麦饭真的是太难吃了,不要说那些富户,就是普通百姓,不在迫不得已的时候,也不会去吃那个东西。
蛮头的出现,让这种最粗鄙的吃食,突然成了比蒸饼还要好吃的东西,许多人或许没有意识到这其中的意义。可是作为可以匹配得上诸葛老妖的女人,黄阿丑敏锐地察觉到这其中可能蕴含的重大意义。
是,粟米存放的时间确实很久,可以存个七八九年不成问题。关键是这个时候,粮食产量多才是王道。哪个百姓会专门去存个七八年的粮食才拿出来吃?
一般来说粮食能从年头吃到年尾就算是小富人家的了!普通百姓家在粮食收割前的一两个月,哪一家不需要拿野菜拌糠麸填肚子?不然怎么会有青黄不接这个说法?
当然,如果家里种的麦子多一点的,也可以吃些麦饭。毕竟麦子的产量肯定是要比粟米高一些的,但缺点就是前面所说的,太难吃!
麦饭勉强吃下去,划破喉咙是小事,吃得太多消化不了堆积在肚子,活活把人撑死才是大事。可是没有了其他粮食,你不吃麦饭,那就去吃野菜拌糠麸,那个比麦饭还要难以下咽。少吃一些麦饭,虽然可能难受,但至少可以活命。
如今有人能把那么难吃的麦饭做成了好吃的蛮头,这样至少可以让那些有田地的人主动多种些麦子,至于百姓会不会把麦子磨成粉做成蛮头,黄阿丑自然不会奢望这些。
如何吃得好那是大户人家才有资格想的事情,之所以要强制规定要种一定的麦子,就是因为麦饭太难吃,大户人家不愿意种,而大部分土地偏偏就是掌握在这些人的手里。如今有了这蛮头,大户人家就有了多种麦子的理由,多种麦子,就可以多打些粮食,这就是天大的好事。
至少,吃麦饭总比饿死强,不是么?马幼常作为参军,只会从军粮考虑,却没想过百姓日常,委实有失偏颇。
如果再加上农耕利器曲辕犁……黄阿丑目光一闪,这个人,不管他真是隐世高人弟子还是被放到世间的棋子,都得好好看住,只怕还真是有大用处的。
“用处?当然有用处,而且是大用处!”冯永围着新砌好的灶台团团转,想着终于可以吃到炒菜了,口水都快要流下来的。
红烧鸡肉,焖鸡块,农家小炒鸡,烧春鸡,粉蒸鸡块,红炒鸡,红烧鱼,家常炖鱼,糖醋鱼……怎么吃得爽怎么来!来这里几个月了,天天除了鱼汤就是鸡汤,要么就是没油没盐的煎菜,冯永觉得自己快要吃吐了。
即使这样,冯永也还是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因为至少穿越了一个有着能让他如此挥霍奢侈的家庭。没错,就是挥霍奢侈,天天吃肉在这个时候是一种极为奢侈的行为。可架不住这个家里有皇帝赏赐的钱财绢帛和田地,更重要的是这个家是他一个人说了算,没人能阻止他的挥霍。
管家觉得有些懵,看着家主这个模样,好似要亲自下厨?
管家没读过书,说不出“君子远疱厨”的圣人之语。可是他也知道,就算是再贫困的小户人家里,只要家里有一个女人,男人家都不会去下厨,不然就是让人看不起,更何况如今府里还有一个专门做饭的厨娘?
“主君若要亲自下厨,是不是有点不太妥?若传了出去,只怕又要被他人笑话了。”
奇怪,为什么说是“又”?
冯永想了想,自己被人笑话的次数是不是有点多了?当下点点头,说道:“赵叔说得有道理,既然都被笑话这么多次了,也不在乎这一次。”琇書網
管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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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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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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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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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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