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大司马把玩着手里的举荐信,看向羊祜的目光,却是越发地玩味起来。
这封举荐信无论是在大汉还是在魏国,基本都是一个笑话。
魏国的诸侯王,不过是一个名号好听。
连姻亲之间,逢年过节都不能互相问候,还想参与政治?
至于在大汉这里,魏国的诸候王?
反贼差不多。
唯独在冯大司马这里,能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所以这个羊叔子,很有意思,非常有意思。
作为大汉油脂王(划掉),应该是鬼王,还是深谋远虑的那种。
第一时间就感觉到,羊叔子这一回过来,与上一次似是大有不同。
当着羊祜的面,拆开举荐信看了起来。
没有什么出格的话,很中规中矩。
甚至当看到“急公好义”这四个字时,冯某人甚至还轻笑了一下。
看完后,收起信,再看向羊祜。
或许是自己刚才笑的那一下,冯大司马似乎还从羊祜眼里看到了一丝紧张。
“叔子之意,吾已知矣。”
冯大司马开口道,“我跟叔子说句实话,大汉皇家欢迎天下的士子前来求学。”
“但终归肯定是要有条件的,若不然,任谁站在学院大门前,说一句我欲求学,就能进入,那大汉皇家学院岂不是成了鱼目混珠之地?”
曹志的举荐信,严格来说,并不算是举荐信。
或者说,是只对冯大司马有效的举荐信。
但巧的是,冯大司马是大汉皇家学院的山长,又是学院的创始人。
都不需要开口,只需要一个眼神示意,送一个人进去简简单单。
很明显,羊祜拿着曹志的信,其实就是想从冯大司马这里得到进入学院许可。
不过听到冯大司马的话,羊祜的注意被转移了一下:
鱼目混珠?
他有些狐疑地看了一眼冯大司马,然后恍然:
《周易参同契》有言:鱼目岂为珠,蓬蒿不成槚。
莫不成冯大司马也读过《周易参同契》?
是了,《周易参同契》是魏伯阳所写。
魏伯阳大概是这几十年来,唯一确定成仙,同时又有修仙著作流传下来的人物。
而据传闻,冯大司马是出身某个神秘而强大的山门。
这等山门,知道仙家之事,很是正常。
说不定,他的师门,还与某些仙人有所瓜葛。
毕竟不出世隐士高人有不少是修仙之辈。
想来冯大司马不但读过,而且还是熟读,若不然,何以能提炼出鱼目混珠此语?
如此说来,那冯大司马从师门里带出来的学问,岂不是……
(为冯某人补充完师门的孙权点了一个赞)
这么想想,汉国这些年的变化,乃至天下大势的逆转,说不定也就可以解释了。
一念至此,羊祜心里突然升起了强烈的好奇。
这个学院,看来定是要进去看看了,若是有机会,最好能打听那格物与算学,究竟有何特殊之处。
恍惚间,感觉到两道锐利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羊祜一惊,连忙收敛心神,对着冯大司马一行礼:
“祜得闻鱼目混珠,一时惊于大司马之博学,故而失神,万望大司马勿怪。”
原本看到羊祜心不在焉,冯大司马还以为自己说学院难进,是激起了对方的傲气,不一定要进去求学。
没想到竟是这个?
鱼目混珠,能望文就能知其意吧?
冯大司马的目光越发地审视(心虚)起来。
难不成这鱼目混珠,还有什么典故?
那也不应该。
如果是以前的典故,那老子就算是总结成语。
如果是以后的典故,那这个典故从现在起,就是我的了。
正在想着,只听得羊祜继续说道:
“《周易参同契》有言:鱼目岂为珠,蓬蒿不成槚。”
“没想到被大司马用在此处,当真是妙之又妙,大司马的文才,祜服矣!”
嗯?
哦!
冯大司马暗中绷直的后背瞬间放松,靠回了椅背。
这个出处不错,那就是总结成语了。
“子曰:见贤则思齐。祜恳求大司马,允祜入学院一观,不敢能齐大司马之贤,唯盼能沾大司马所遗才气,祜便心满意足矣!”
比起上次来,这一次,羊祜话说得很好听,态度也很低下。
让冯大司马满意不少。
事情到了这里,冯大司马要是还猜不出一部分原因,那就真是被人白称为深谋远虑。
大汉上下,大多都只是想着还于旧都。
对拿下雒阳有着无比强大的执念。
却是没有多加考虑,拿下雒阳之后,对魏国内部的震动之大。
很明显,羊祜在短短数月之内的态度变化,除了是求学,多半也是有雒阳落入大汉手里的原因。
或者说,他身后的山东羊氏,有可能是想要重新下注了。
毕竟,雒阳也是曹魏的都城啊!
大汉拿下雒阳之后,曹氏的宗庙加里面的神位,都被扬成了粉末。
而比较难磨成粉末的石头之类,则是直接沉入大河河底。
也不知曹丕是不是生前就有所感应,所以死后的墓冢不但没有封树,没建寝殿,甚至连神道之类的都没有。
所以大汉暂时还寻不到他的坟墓所在。
否则的话,说不得连尸骨都要被挖出来鞭挞。
(注:曹操的墓被埋在邺城)
但毁掉宗庙和神位,这对于古代人来说,已经算是亡了一半国。
所以就算是再怎么坚定的挺魏派,恐怕此时也会心生迟疑:
魏国,究竟还能不能好了?
想到这里,冯大司马的眼睛就微微眯了起来。
羊祜感觉到冯大司马的眼神越发锐利,垂下头去,神情越发恭谨。
“见贤则思齐,叔子有这个心,就很好了啊。”
冯大司马终于开口道,“你有我那个曹侄儿的举荐,再加上又有这个心,那我就破个例,让你进入学院求学。”
这个话,让羊祜如闻仙乐,“噗通”匍匐在地:
“祜谢过大司马!”
“起来吧。”
“谢过大司马。”
信送到了,心愿得偿,冯大司马日理万机,羊祜本应识趣一些,主动告辞,不宜占用太多时间。
可是他踌躇了半天,却是吭哧吭吭地,欲言又止。
这让冯大司马有些疑惑:
“叔子还有何事?”
羊祜一听,脸上却是泛起羞郝之色,犹豫而又挣扎了一番,终究还是从怀里掏出第二封信:“禀大司马,祜之阿姊,平日里极为仰慕大司马的文采,不但熟背大司马的每一篇文章,亲手默写以便收藏。”
“而大司马与陈王(即曹植)的神交,更是让阿姊倾倒,故而,故而……”
说到这里,羊祜有些结巴起来,“阿姊宁不顾廉耻,也要让祜把这封信呈于大司马之前。”
脸皮还有些薄,心底还有些廉耻,故而越是说到后面,脸上越红。
倒是冯大司马,听到羊祜这么一说,微微有些意外之后,然后又立刻恢复了常色。
这么多年来,准确地说,是从蜀地到凉州,再到关中、并州,乃至河东,哪一地的世家大族不想把族中女子送上他的榻上?
就连北方和西域的胡姬,都有这种梦想。
这种事情,冯大司马见得太多太多了。
虽说府上还有一个朝廷供养的媵妾名额,但空着……其实也挺好。
负责接信的左右,双手本已是半伸,看样子是想伸手去接,但听到羊祜这么一说,忽然又收回了手。
接着,再转头看了一眼冯大司马。
冯大司马神色如常,稳如老狗。
山东羊氏啊,果然是世家大族的作派。
估计是觉得上一回得罪了自己,这一送,直接就是这么重的大礼。
稍稍安静的这么一会,羊祜却是觉得如同十年之久那般难捱,恨不得把头埋到地面下。
当手里的信被人接了过去,羊祜这才忽然觉得身上的泰山之重,一下子就消失了。
冯大司马拿到信,扫了一眼,但见信封上的字迹,清秀而婉约,比自己写得好多了。
没有多看,更别说是拆开看,只是把信放在案上:
“贵阿姊之意,吾已知矣,但请回去告诉贵阿姊,自曹子建一去,对吾而言,犹伯牙失子期是也,神交之事,不言也罢。”
听到这个话,羊祜心里泛起一股复杂的滋味。
既有失落,也有不平,甚至还暗松了一口气。
他自然知道族里的意思。
但在此事上,拒绝了司马师的阿姊,居然没有表现出一丝反对的意思,甚至还亲自写了这封信。
如今被人拒绝了——即使是此人姓冯——但仍是让他为阿姊感到不值。
看了一眼案桌上的信,羊祜苦笑:
“不瞒大司马,其实祜此次到来,还是由于阿姊的劝说。上次祜回到家中后,被阿姊斥责了一顿。”
“说她一妇人,犹知拒绝司马氏的求亲,而祜不识天下大势便罢,居然还想逆势而行,实是愚不可及。”
说着,脸上的苦笑更浓,摇了摇头:
“待雒阳之事传至山东,祜方知阿姊,实有真见。”
言毕,又拱了拱手:
“祜所说这些,非是誉自家阿姊于大司马跟前,而是想要为阿姊求个情,以阿姊之见识,定然不会辱没了大司马的墨宝。”
“等会,你说什么?”冯大司马摆了一下手,问道,“你是说,贵阿姊拒绝了司马氏的求亲?”wWW.ΧìǔΜЬ.CǒΜ
羊祜听到这个问话,心里“咯噔”一下,隐隐间想到了什么。
嘴里却是不得不回答:“正是。”
冯大司马沉吟了一下:
“司马氏的谁?”
“司马子元。”
“司马师?”
“是。”
“毒死自家妻室,然后娶了吴氏女的那个司马师?”
羊祜一怔,继而咬了咬牙,想要点头,却又有些想要反驳的样子:
“传闻,司马夏侯氏是暴毙身亡……”
冯大司马呵呵一笑,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
“现在的雒阳,是大汉的雒阳,不是伪魏的洛阳,更不是司马氏的洛阳。”
“羊叔子你也是夏侯氏的女婿,难道司马夏侯氏是怎么死的,你真不知道?”
羊祜默然。
“所以说啊,你家阿姊不嫁司马师,确实是对的。”
“若不然,”看了一眼羊祜,然后拿起茶杯喝了一口:
“和司马师这等狠毒而无人性的家伙睡,咳,呆在一个屋檐下,睡觉的时候恐怕都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羊祜继续默然。
“不过贵阿姊能在当时,顶住了压力,拒绝司马师的求亲,不得不说,确实是颇有眼光。”
换成别人,冯大司马可能不会太过在意。
但毕竟是与司马师有关系啊,虽然司马师已经死了,但好歹是历史上有名的人物,这个倒是让冯大司马有了些许兴趣。
记不清司马师在原历史上最后一位妻子是谁。
也不知道娶还是没娶羊祜的姐姐?
想到这里,冯大司马不禁嘴贱问了一句:
“贵阿姊,闺名是叫什么?”
他的本意,是想知道名字,然后看看自己能不能想起来,或者听说过。
没想到羊祜听到这个话,脸色却一变。
这……
听闻冯某人有喜欢订过亲的女子的癖好,莫不成是真的?
可是,自己的阿姊,并没有与司马师订亲啊!
难道,议过亲的也算?
不用看神色变幻不定的羊祜,也不用看旁边瞪大了眼的下人,冯大司马话一出口,自己就知道闯祸了。
咳了一下,连忙又掩饰般地解释道:
“算了,我也就是随口问问,这么一个女子,眼光见识如此了得,倒是不多见,故而忍不住好奇。”
羊祜忍住翻腾轰隆的思绪,强自镇定地勉强笑了一下:
“大司马若是有兴趣,何不看一看阿姊的信?那上面,自是有阿姊之名。”
字肯定是没有的,因为只有嫁了人,再由夫家取字。
所以女子未出嫁,才会叫做待字闺中。
羊祜说完,再次拱手行礼,准备告退。
他觉得自己再不告退,恐怕就要羞死在这个地方了。
冯大司马没有挽留,而是让人把他送了出去。
而他的目光,则是落在案桌上的那封信上。
这个羊氏女,有点意思啊……
以山东羊氏的地位,如此嫡女,定然不可能是给司马师做妾。
想要娶羊氏女,那么司马师要么继续杀妻证道,要么休妻再娶。
按此人的狠毒,说不得一回生二回熟。
这么想着,冯某人的手,已是在不知不觉间,拿起了那封信……
“禀大司马,外头有人求见。”
正在深思中的冯大司马,下意识地一个哆嗦,吓得把手里的信塞到怀里,同时皱眉问道:
“是何人?”
自己在雒阳没有什么熟人,军中的将领,又都在按计划对雒阳进行布防,没有什么紧急事情,自是不会前来。
“小人不知,那人只是说是大司马的侄子,这是他送上来的信物。”
“侄子?”
冯大司马愣了一下,我在雒阳有个侄子?
嘿!
这年头怪事情真多。
先是来个想要认姐夫的,现在又来个认叔父的。
接过信物一看,稳如老狗的冯大司马脸色顿时微微一变:
“他在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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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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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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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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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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