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何雨柱许大茂>第三百二十五章 都是人情世故
  想进歌舞社的学生,大多都是想走艺术生的道路。

  不过,也有一部分学生,纯粹就是瞎胡闹,根本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重。

  这些学生一开口,通过话筒传出来的声音,刚把同学评委逗乐了,然后也把他们自己吓了一跳。

  原来自己唱歌的声音,那么难听。

  按照报名顺序,蒋姣是高一二班,排名还是比较靠前的。

  第六个同学就是她。

  蒋姣唱的是《我的祖国》,气息控制的很不错,一看就是经过专业指导,私下里经常练习的。

  “这些人怎么唱的都是老歌啊?”

  黎吧啦听了一会,有些疑惑。

  台上唱的不是‘红歌’,就是‘民谣’,一个赛一个的无趣,一个比一个无聊。

  苏明哲解释道:

  “参加选拔赛,一般都是要唱这些歌,这也叫政治正确。如果你上去唱一首情歌,就算唱得好听,那也只是靡靡之音,不登大雅之堂。”

  “哼。”

  黎吧啦轻哼一声,眼珠子滴熘熘直转,明显对苏明哲说的情况,并不是很满意。

  因为大部分同学都没带伴乐,基本上都是清唱,每人也就是上台唱一分钟。

  黎吧啦虽然排在第十八名上台,但是依旧很快就轮到她了。

  快步走上台,黎吧啦转过身,露出一个自信洒脱的微笑:

  “大家好,我叫黎吧啦,我要唱的歌曲是孙燕姿的《绿光》。”

  苏明哲听女友报出歌名,就有点想捂脸。

  这丫头真是一点都不乖,自己刚给把道理讲了,转眼她就要对着干。

  这就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看样子,自己这几天对她太好了,让她好了伤疤忘了疼。

  苏明哲这边想着,台上的黎吧啦已经把《绿光》唱完了。

  没有配乐的情况下,《绿光》本身就是欢快、跳跃的曲子,唱起来自然很快。

  放下了话筒,黎吧啦蹦蹦跳跳跑回来,还感觉自我良好,向男友问道:

  “老公,我唱的怎么样?”

  苏明哲犹豫了一下,没说自己的看法,而是给她讲道:

  “这要看几个评委专不专业了,他们如果听不出来你的唱功,那你这次就要被PASS掉了。”

  “我一口气没停啊,这还不好?”

  黎吧啦对男友的话,根本不在意。

  她作为算了酒吧驻唱三年的‘专业歌手’,她相信自己的实力没有问题。

  那句老话不是说,是金子总是会发光吗?

  她就不信,六个评委全都是睁眼瞎。

  (这迷之自信,也不知道随了谁。)

  选拔赛正在继续。

  歌舞社,不仅唱歌,还有不少人是跳舞的。

  虽然跳舞的同学很少,但是也有一些。

  苏明哲就看到好几个美女,穿着贴身的长裙,翩翩起舞。

  从非专业角度来看,那柔韧度,曼妙身姿,青春活力,还是蛮不错的。

  第二节晚自习,上到一半的时候,所有报名同学才全部献才献艺结束。

  评委几乎是当场打分,直接就给出了结果。

  蒋姣直接入选。

  而黎吧啦却如苏明哲预料的那样,六个评委的平均分只有七十六点五分,以三分之差,落选了。

  “一群瞎子,一群聋子!”

  黎吧啦很生气,委屈的想法充盈心头。

  她也没想到,在酒吧驻唱三年的自己,竟然会被落选,亏得她还把男朋友叫了过来。

  这才是丢人丢到家了。

  “这关评委什么事啊?”

  苏明哲不得不给评委们洗刷冤屈:

  “你上台之前,我就给你说过原因了,是你自己非要挑战规矩。”

  早就约定成俗的规矩,不是什么人,就能随随便便打破的。

  至少黎吧啦现在就是一个普通学生。

  她没资格,也没能力挑战这个规矩。

  至于老话说的:是金子总会发光。

  更是一句屁话。

  把金子扔到海里,河里,都能轻易让这金子不见光辉。

  还发个屁的光啊。

  当然了,苏明哲不会这么打击自己女朋友,而是开口讲解道:

  “你知不知道,你在这种选拔赛上,唱《绿光》,相当于什么?你这就相当于高考的时候,所有题目都不做,就写了一篇语文作文。然后奢望有一家重点大学看到你写的文章,把你特招进去。这种结果不是早就显而易见的吗?”

  参加选拔落选,又被男友教训了一顿。

  黎吧啦闷闷不乐回到了教室。

  苏明哲也没多管她,自己的事情也挺多的。

  人工智能早就被苏明哲创造出来,并且联网运行了。

  等人工智能正式安家后,苏明哲还给人工智能起了一个名字‘小胖子’。

  ‘小胖子’,和其他电脑相比,确实挺胖的。

  其他硬件设施先不说,说了也没几个人能听懂,就说一个大家能理解的东西。

  单单是显示屏,小胖子就有六个。

  可想而知,这小胖子的设备体积有多庞大了。

  为了摆放体积越来越大的‘小胖子’,苏明哲用了整整一间次卧。

  这小胖子不仅体积大,噪音也特别大。

  苏明哲不得不又对次卧进行消音、降温等处理。

  也幸亏苏明哲提前炼制了一个反应堆,充当‘小胖子’的供电设备。

  要不然,用电也是个大问题。

  这天周末。

  一大早,两人起床吃过早饭。

  黎吧啦和朋友约好一起出去逛街,正准备出门,被男友叫住。

  苏明哲提醒道:

  “吧啦,这两天降温,别穿裙子了,容易感冒。”

  黎吧啦昨天晚上刚被男友教训了一顿,不敢闹小脾气,只好又回卧室换了一身牛仔装。

  等她换好衣服,这才来到男友身边转了一圈,一脸期待问道:

  “老公,你看我是不是瘦了?”

  黎吧啦身材还是蛮不错的,一米七的大高个,只有一百斤重,腿长腰细。

  上身牛仔褂,下身牛仔裤,白色运动鞋,原来的黄头发也在苏明哲要求下,在开学前已经重新染成了黑色,因为最近经常用护肤品,皮肤也变白了不少。

  苏明哲看了一眼,搂住女友亲了亲,笑道:

  “确实,该瘦的地方瘦了,其他地方保持住就行。”

  “XSL!”

  黎吧啦笑骂了一句,拿起自己的包包,就出了家门。

  黎吧啦性子洒脱,虽然有时候会显得孤傲,但是大部分时间,还是挺平易近人的。

  所以,进入学校一段时间后,她的性子让她交到了不少朋友。

  今天她就是约了几个朋友一起去逛街。

  等黎吧啦离开,苏明哲收拾了一下自己,九点多钟,也出门了。

  他今天要参加一个婚宴。

  人都是社会性生物,享受着社会发展带来的便利,也就没办法和这个社会脱钩。

  苏明哲不认识婚礼的两位主角,不过女主角的父亲是天一中学的校长。

  半个小时后。

  苏明哲到了校长家,把礼金和礼物悄悄送上。

  这还是他第一次来校长家,不过这里不少人都认识他。

  当初,苏明哲在学校安装电脑,测试软件的时候,和不少校领导、老师都见过面了。

  这些领导和老师见到他也过来了,不少人都走过来和他打起了招呼。

  苏明哲也不怯场,和谁站在一起,都能侃侃而谈。

  这些领导、老师也不敢小觑他。

  在这个世界上,一出手就是一百万的男人,或许有很多。

  但是在东山岛,还真没几个。

  等到十点钟。

  新郎来接新娘。

  这新郎父亲也是一个科级领导,新郎新娘也算是门当户对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苏明哲和几个校领导坐在一起。

  一群人东拉西扯,天南海北的聊着。

  等新郎新娘敬过酒,大家这才依依不舍告辞。

  苏明哲拿着回敬的礼物回到家,随手放在桌子上。

  女友黎吧啦听到动静,从卧室迷迷湖湖走了出来,刚钻进男友怀里,就惊讶起来:

  “老公,你喝酒了?”

  之前苏明哲告诉黎吧啦,喝酒对修炼影响很大,一直不肯让她喝酒来着。

  结果,今天男友自己喝了。

  苏明哲无奈点了点头,解释道:

  “我本来不想喝的,结果,被一群老师逼着我喝了一杯。”

  刚才在酒桌上,一群校老师竟然逼着自己一个学生喝酒。

  这不是光明正大,逼着自己违反校规吗?

  “那你可以不喝啊,他们难道能朝你嘴里灌啊?”

  黎吧啦直接给男友翻了一个白眼。

  这人就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多少学生巴不得和校领导一张桌子吃饭喝酒呢。

  结果自己男朋友竟然还一副嫌弃的模样。ωωω.χΙυΜЬ.Cǒm

  让别的同学知道了,还不知道要怎么锤他呢。

  “你懂什么啊。”

  苏明哲拉着女友躺在沙发上,固定住女友双手,这才慢慢说道:

  “他们是老师,我是学生,你想象一下,他们为什么要和我喝酒啊?还不是瞧见我能挣钱,能挣大钱,想着让我拉他们一把吗?”

  “那你愿不愿意帮他们?”

  黎吧啦没办法动弹,只能用头顶着男人下巴,问道:

  “如果你不帮他们,在学校里,他们会不会给你穿小鞋啊?”

  “当然要帮了,其实也是互帮互助。”

  苏明哲掰过女友躲闪的小嘴,亲了一口,才笑道:

  “我带着他们挣钱,他们帮我挡一下麻烦。”

  这个世界从来不缺少天才少年。

  苏明哲自己也做过很多次天才少年。

  因为年龄小,总是在各种场合被小瞧,遭遇各种‘背刺’。

  所以,这一世,苏明哲决定不再一个人,单枪匹马闯天下了。

  既然学校领导,想让自己拉他们一把,自己也想让他们帮自己挡一下外面的明枪暗箭。

  当然了,最重要的原因,苏明哲没有告诉黎吧啦。

  那就是黎吧啦入学才半个月,已经违反了不少校规。

  在学校里抽烟,打架,这都不说了。

  更严重的事情,她竟然和蒋姣因为不知名的原因,结成了冤家对头。

  这不是瞎胡闹吗?

  蒋姣父亲蒋大宁可是东山岛的首富。

  苏明哲虽然给学校捐了两个电脑房,但是依旧没办法,抵消蒋大宁对学校的影响力。

  为了女友不被某些想讨好蒋大宁的学校领导找麻烦,苏明哲这才决定,和这些领导建立更为深厚的友谊关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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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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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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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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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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