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何雨柱许大茂>第二百四十四章 开口索要生日礼物(1/3)
  苏明哲回到班内,见大家都在学习,就悄悄坐在自己位置上,开始忙自己的事情。

  忽然,林妙妙回头。

  “吱吱——”

  苏明哲正在专心致志,做着实验,没好气道:

  “有话说话。”

  “吱吱——”

  苏明哲扯着嘴角,有些无奈抬头,就见林妙妙一脸好奇,小声问道:

  “我小姨夫找你干什么?”

  苏明哲眼神微微一闪,笑道:

  “这不是我下周生日嘛,问我想要什么礼物。”

  “那你想要什么礼物?”

  林妙妙也想打听一下,男人想要什么礼物。

  每年两人过生日的时候,互相送的礼物都是自己的手工制品。

  比如说,林妙妙从小学三年级开始,连续送了六年的‘油画’。

  去年的时候,苏明哲强烈抗议,林妙妙送礼物的态度敷衍。

  这丫头才用自己积攒的一点零花钱,买了一个音乐盒,送给苏明哲。

  而苏明哲送给林妙妙的东西就花样百出了。

  小时候还送画,送字帖,长大一点,就送自制的印章,长笛、古琴等。

  去年,苏明哲为了吐槽林妙妙送礼物没新意,直接自己窝在家里三天,手工制作了一个音乐盒,还送了回去。

  “知道你没钱,你就给我写首诗就行。”

  苏明哲害怕林妙妙又糊弄自己,连忙补上一句:

  “记住了啊,你如果写的让我高兴了,下个月,你的礼物我也会让你惊喜。”

  “没问题。”

  林妙妙面对男人的诱惑,只能心里暗恨。

  为什么苏明哲的生日比自己早一个月,搞得自己在他这里占不到便宜。

  如果自己比他大一点的话,就可以先要他给自己买生日礼物。

  等自己回送的时候,完全可以借口不喜欢他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然后随便回送一点鸡毛零碎的东西。

  而现实情况是,她的生日苏明哲生日后面,她要先给苏明哲送礼物,这就导致自己非常被动。

  按照林妙妙的话来说,她吃亏吃了十几年了。

  很快,周末到了。

  周六晚上。

  林大为开车,苏明哲坐副驾驶,王胜男和闺女林妙妙坐在后排,来到了小区不远处的海底捞火锅店。

  14年的海底捞特别红火,尤其是网文软推,铺天盖地的。

  附近居民给老人、孩子过生日,如果是在外面聚餐,很大概率会选择去海底捞。

  四个人到了店门口,就见唐元明带着媳妇王顶男和娇娇已经到了。

  “小姨夫,小姨,娇娇。”

  苏明哲和林妙妙走在前面,率先打招呼。

  “妙妙,MUA~”

  王顶男先抱住林妙妙亲了亲,然后看向苏明哲,伸手就捏了捏脸蛋:“阿哲,你这臭小子好长时间,没来看小姨了。”

  苏明哲连忙解释道:

  “小姨,我暑假有事出差了两个月,回来以后又忙着给某个人补课,这才耽误时间了。”

  王顶男一听,看向旁边的外甥女林妙妙,顿时乐了:

  “这个某人,是不是姓林啊?”

  “就是她。”

  林大为和王胜男走了过来,打了招呼,就在服务员带领下,朝着预订包厢走去。

  因为是提前预定好的,饭菜上得很快。

  海底捞送的蛋糕也不错。

  众人举杯庆祝,苏明哲作为‘主角’,说了几句话。xiumb.com

  等到酒水上来,话题慢慢扯开,大家慢慢热聊起来。

  苏明哲悄悄扯出三根相思红线,分别给王胜男和林大为,王顶男和唐元明,以及林妙妙和自己,各绑了一根相思红线,这才朝着王顶男说道:

  “小姨,你最近还在那个会计公司上班吗?”

  “还在呢,怎么了,你小子要给小姨介绍新工作啊?”

  王顶男自从生了闺女娇娇后,就越发懒了,经常请假不去上班,每个月的工资七扣八扣以后,就没多少钱了。

  也就是唐元明工作不错,这才能支撑王顶男平日里稍微有点奢侈的生活。

  “是有份新工作。”

  苏明哲轻轻一笑,伸手拿出自己的手机,笑道:“最近我们公司研究国外的杀猪盘,也准备搞一下,不知道小姨你有没有兴趣。”

  “什么叫杀猪盘啊?”

  王顶男问了一个不该问的问题。

  她可是会计公司的业务员,竟然连杀猪盘都不知道,可见平日里上班摆烂到什么程度了。

  “所谓的杀猪盘,就是我们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就是您这边从网上拉人投资,咱们可以五五分成。”

  苏明哲一边说着杀猪盘的一些简单操作,顺带还用自己的手机演示了一遍说:

  “这个公司总部在国外,操作方法主要是用广撒网的方法,从国内的球球拉人……”

  王顶男看着苏明哲用手机演示‘杀猪盘’的招数,脸色慢慢变得苍白,胳膊和手指头都开始颤抖起来。

  这事怎么听着,这么像自己遇到的投资群啊。

  想起自己已经投进去的几万块钱,王顶男心里开始发慌。

  旁边的唐元明一见自己媳妇被吓唬住了,连忙开口呵斥苏明哲,让他不要乱讲了。

  林大为看到自己媳妇脸色也阴沉难看,连忙也‘痛批’苏明哲,小小年纪不学好,以后不准再乱搞东西了。

  苏明哲听了,只能‘委屈’地不说话了。

  整个桌子上,除了王顶男、林妙妙和唐娇娇三人,没注意三个男人在演双簧戏。

  离开了海底捞,和唐元明一家分开后。

  王胜男上了驾驶位置,就再也压制不住怒火,眼睛里都冒出凶光:

  “林大为,你们三个可真行,竟然联起手来,吓唬我妹妹!还有你,阿哲,你这臭小子也学坏了,才多大啊,就敢吓唬你小姨了。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非要吓唬你小姨。你忘了你小姨以前对你有多好了!”

  苏明哲一看‘丈母娘’真发火了,连忙举手投降,背叛了唐元明,道:

  “王姨,这事真不能怪我,是小姨夫说,小姨被那杀猪盘的人洗脑了,怎么劝都不听,我这才想到这一招的。”

  林大为也连忙撇清关系:

  “老婆,我发誓,我事先真不知情。”

  “行,你不知情。”

  王胜男不知道是不是气得,也不说话了,一踩油门,开车朝家行去。

  “小哲哲。”

  林妙妙和苏明哲坐在后面一排,见亲妈真的生气了,也不敢说话,只能用口型说道:“你完蛋了。”

  苏明哲感觉自己很冤枉,自己出发点,也是为了帮助王顶男。

  只能说,王胜男太护短了,她的妹妹只能她自己来训斥,别人敢乱插手,就是触碰了她的逆鳞。

  车子停到楼下,林妙妙下车:

  “妈,现在时间还早,我先去小哲哲家,让他再给我讲一下数学题。”

  “去吧。”

  “王姨,再见。”

  苏明哲没想到,林妙妙这么贴心,会帮自己过关,恨不得立刻就抱住她,狠狠地亲两口。

  回到家,林妙妙直接躺到了床上,刚才吃得太饱,现在懒得动弹了。

  苏明哲感激这丫头帮助自己解围,就坐在床边,问道:

  “妙妙,我给你弹首曲子吧,笑傲江湖怎么样?”

  苏明哲也不等林妙妙同意,取了搁置在墙壁上的古琴,开始定弦调音。

  说是古琴,其实是现代人的叫法。

  古代称为‘瑶琴’、‘玉琴’,或者‘七弦琴’。

  之所以叫‘七弦琴’,就是有七根琴弦。

  最早的伏羲古琴,只有‘宫、商、角、徵、羽’五根琴弦,代表金、木、水、火、土。

  后来又添加了‘文’、‘武’两根琴弦,成了七弦琴,

  所以,七弦琴,也叫‘文武七弦琴’。

  苏明哲会的曲子很多,不过林妙妙最喜欢听得,就是胡伟立的《笑傲江湖曲》琴箫合奏了。

  七弦琴本身音色醇和淡雅、清亮透彻、沁人心腑。

  而《笑傲江湖之曲》立意高远,节奏鲜明,自带风流不羁。

  林妙妙看着男人,手扶七弦琴,撮唇做哨,化作萧声,深厚的肺活量,让他轻松一人也把《琴箫合奏》演绎了出来。

  这《笑傲江湖之曲》琴箫合奏,也叫《清心普善咒》,自带清心凝神效果。

  一曲笑傲江湖曲,剑胆琴心两相依。

  一曲停歇,林妙妙好似放下心中各种压力,只感轻松惬意:

  “小哲哲,你教我弹琴好不好?”

  苏明哲淡淡一笑,点头笑道:

  “只要你想学,我自然会教你。”

  “那你教我怎么弹这个《笑傲江湖曲》吧。”

  林妙妙这是还没学会走,就想学跑。

  不过,苏明哲却没回绝她,而是认真地开始教她辩音色。

  想要学习弹琴,辩音色是第一步。

  不同的乐器,由于其材料、结构不同,发出声音的音色也不同。

  想要弹好琴,最少也要知道乐器音色的基本情况。

  乐感强烈的音乐人,能够清晰辨认每一种,甚至每一个乐器发出的声音特质。

  苏明哲拥有L10级的音乐技能,对这方面的理解,自然是无可挑剔。

  苏明哲教罢如何辩音色,又开始教授定弦,弹琴的指法。

  一晃一个多小时过去,林妙妙虽然专心致志学习,但由于是第一次学习,学习进度特别慢。

  不过,苏明哲却是不慌不忙,慢慢教着。

  到了九点半,苏明哲的手机突然响起来。

  “你妈。”

  “嗯,应该是叫我回家睡觉的。”

  林妙妙有些不乐意回去,但看了看时间,确实很晚了,也只能依依不舍告辞。

  回到家,林大为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妙妙,今天学得辛不辛苦?”

  “不辛苦。”

  林妙妙身体一歪,就躺在了沙发上,告状道:

  “本来兴趣正浓呢,被我妈一个电话叫回来了。”

  正在卧室的王胜男听到后,直接冲了出来,没好气道:

  “林妙妙,你那是在学习吗?大半夜的,乱弹什么东西,也不怕邻居举报你们扰民。”

  “怎么就扰民了?现在才几点啊?”

  林妙妙回击了一嘴,然后连忙躲回自己卧室里去了。

  今天王胜男因为自己妹妹被苏明哲、唐元明联手吓唬,火气正大着呢,林大为父女可不敢在这个时候招惹她。

  看着闺女回卧室了,王胜男揪住了想躲开的林大为:

  “林大为,我又给你换了一个新牙刷,是那个粉色的。”

  “不是,怎么又给我换牙刷啊?”

  林大为有些郁闷:

  “新牙刷不是才换没几天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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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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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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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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