噬炎凝目望向小瓶消失的方向,眼中閃過一丝诡谲的光芒。
神血被夺,寰天奇和黄粱灵君正愤怒难平,忽然察觉一个微弱的气息从远方逼近。
两人对视一眼,立即展开追踪。
那微弱气息越来越近,竟是林墨!寰天奇眼中阴森森的光一闪,猛地一掌打去,掌心隐隐泛出血光,正是杀手绝技“血掌”!
林墨还未反应过来,已经被血掌震飞十余丈,口中鲜血狂喷。
“去死!”寰天奇狞笑一声,左手一挥,一股汹涌的妖风呼啸袭来。
就在妖风将至之时,一道血光忽然划破长空,硬生生将妖风劈开!
原来是旭天出手相救,他与寰天奇又战起来。林墨趁机打开一道空间裂缝准备逃跑,却见寰天奇猛地现出天人原形,头顶出现第三只眼睛,手持一柄玉印猛击而来!
林墨被玉印重创,脸色发白,但仍然咬牙支持。他祭出九幽魂殿重铸的虚天鼎,运转乌天遁与血影遁的奥义“乌黑光柱”,力抗寰天奇的攻势。
两人僵持不下,刹那间,一道金光忽然划破长空,黄粱灵君出现在半空。
“区区血田蚁,也敢私吞神血不成?”黄粱灵君冷笑,双目射出金光,锁定林墨的身形。
“是人族!”他瞪大双眼,露出惊讶的表情,显然没有想到林墨的身份。
随即,他手中出现一柄通体晶莹的斩灭法斧,砍向林墨。
林墨心知不好,也顾不得许多,忙祭出小山印硬接斩灭法斧。一声惊天动地的撞击声后,林墨仿佛被火车撞了一般,口喷鲜血向后狂飞。
他咬牙催动血影遁,化为一团血雾向后方射去。黄粱灵君也不遑多让,化为金光追逐而来。
两人之间展开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生死追逐战,三位炼虚期强者均为林墨的速度所震惊。
林墨凭借血影遁的迅猛,成功摆脱了黄粱灵君等人的追击。他化为一团血雾,在层层空间裂隙中穿梭,时隐时现。
三位炼虚期强者的攻击接连不断,林墨凭借血影遁的迅速窜移才勉强脱身。
黄粱灵君等三人快速追踪,可林墨的速度太快,让他们无法锁定。
“这贼子速度好快!”寰天奇脸色微变,继续追击。
“该死,这个蚂蚁跑太快了!”黄粱灵君咬牙切齿。
“别让他跑了!”寰天奇也怒不可遏。
林墨咬牙运功,几次险些被追上。三位炼虚期强者的实力令他不敢轻视,必须全力以赴才有一线生机。
三人联手追击,可林墨化血遁入地,又化血箭冲天而起,时而分身,时而隐身,他们一时间竟然无法真正追上。
林墨也不敢掉以轻心,时刻警惕着后方三人的袭击,一刻不停地穿梭逃窜。
两方鏖战多时,林墨终于在血影遁的迷踪下甩开三人,暂时脱离了险境。Χiυmъ.cοΜ
林墨逃出生天后,稍事歇息,迅速摸清方位,看准方向就要遁走。
就在此时,寰天奇的怒喝从远方传来:“蚂蚁,休想逃脱我寰天奇的五指山!”
林墨心头一紧,他们追得太快!
必须想个法子甩开他们!林墨脑中灵光一闪,猛地从怀中掏出两颗圆球,一红一黑。
其中一颗是闪烁着红光的,另一颗则是漆黑如夜的。这两颗圆珠上刻满了神秘的符文,散发出诡异的气息。
林墨不加思索地将两颗圆珠一扔,它们瞬间飞入空中,开始急速旋转。红光圆珠和黑暗圆珠相互交织,释放出强烈的能量波动。
“这是什么?”黄粱灵君和寰天奇同时停下追击,警惕地看着飞舞的圆珠。
林墨张口念出一段神奇的咒语,十指飞快结印。
“轰——!”两道耀眼的强光突然炸开,红黑圆球在半空中爆裂!
两道耀眼强光爆开后,空间猛地扭曲起来。两轮巨大的骄阳在虚空中浮现,散发出灼热的高温。
“轰隆隆!”惊人的气浪像海啸一般席卷四周,与骄阳形成一個漩涡。
“这是什么邪门玩意!”黄粱灵君大惊。
话音未落,三人已经被猛烈的气浪卷入其中,直冲骄阳而去。
“小心火烧!”寰天奇急忙运功抵抗,可热浪滚滚而来,竟直逼三人后退。
火焰围绕着他们,形成了一道强大的能量屏障,将他们隔绝在骄阳的中心。黄粱灵君和寰天奇感受到了滚烫的高温,他们不禁面色苍白,几乎无法忍受这股灼热。
“这是什么火焰?难道是灭灵白骨火?”黄粱灵君喃喃自语,心中充满了疑惑。
周围的空间在高温中扭曲幻化,三人很快就在这个怪异的空间漩涡中失去方向。
“必须破出重围!”黄粱灵君双目喷火,祭出五色宝斧劈向骄阳。
五色宝斧斩向骄阳,可它只在骄阳表面激起一片涟漪,根本无法破开。
就在这时,数道火柱突然从骄阳中冒出,迎头砸来。
“小心!”寰天奇提醒道。三人急忙各显神通躲避火柱。
面对骄阳和滚热的火焰,黄粱灵君和寰天奇决定反击。他们释放出强大的法术,试图冲破这道热浪屏障。
黄粱灵君的法宝化身为一把巨大的金色剑,他挥舞着剑,试图将火焰劈开。然而,火焰异常坚韧,不受控制,反而将他的攻击化为乌有。
寰天奇则召唤出一只火鸟,火焰围绕的火鸟尖啸着,向前冲去。它张开翅膀,释放出强大的灵技,形成一道巨大的火柱,试图冲破骄阳的束缚。
然而,就在火柱接触到骄阳的热浪时,火柱竟然开始熄灭,化为一股滚热的气流,被骄阳吞噬。
黄粱灵君和寰天奇的攻击都无法穿透这道骄阳的防御。他们开始怀疑,这究竟是何种神秘的火焰,为何如此强大,甚至可以吞噬他们的灵技。
火柱轰然落下,在虚空中击出一个巨大焦坑,火光冲天,热浪翻滚。
“这火柱的温度非同小可!”黄粱灵君脸色微变。
“必是那蚂蚁施了什么邪门手段!”寰天奇眼中寒光爆射。
就在此时,一群烈火构成的巨鸟从骄阳中飞出,扑面袭来。
“看招!”三人大喝,联手出手迎敌。一场酣战再次爆发......
三人与火鸟大战数回合,这些火鸟的实力远超想象,丝毫不像寻常火焰。
“这火焰太过诡异,必定别有蹊跷!”黄粱灵君抵挡火鸟时,脑中突然灵光一闪。
“你说这会不会是那蚂蚁施的什么奇门法术?”寰天奇也是一惊。
二人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震惊。
“我明白了,这不是什么寻常灭灵白骨火,它们的灵力波动太过隐匿,极有可能是那蚂蚁用某种秘术幻化出来的!”
黄粱灵君断言道。寰天奇也点点头表示赞同。
原来这火焰只是林墨为甩开追击而施的幻术,目的是误导二人的判断。
认清火焰真相后,二人立即运起全力,放出强大神念,试图搜寻林墨的踪迹。
然而让二人大惊失色的是,在这风眼空间内,他们竟然完全无法感应到林墨的气息!
“怎么可能?区区蚂蚁怎能遁藏气息逃避本君神念!”黄粱灵君震惊不已。
二人再次联手,发出足以覆盖方圆百里的强大神念波,可最终结果依然是一无所获。
林墨的气息就像人间蒸发一样,彻彻底底消失不见,连神念也无法锁定分毫。
黄粱灵君和寰天奇脸色越来越难看,他们知道,林墨成功甩开了追踪,至少暂时逃之夭夭了。
“这蚂蚁竟然遁藏到连神念也无法寻找,看来我们必须改变策略才能将他揪出来。”黄粱灵君沉吟道。
寰天奇皱着眉头说道:“林墨的踪迹消失了,我们必须立刻采取行动,不能让他逃走。”
黄粱灵君深吸一口气,决定采用千蛾之术,这是他在修行中颇具造诣的法术之一。他解释道:“我们分头行动,我会使用千蛾之术,将这片区域封锁,然后逐一搜索。这贼子虽然隐藏了气息,但不可能永远躲避我们。”
“好主意!我们部署结界封锁方圆数十里,然后施展探知术将其揪出。区区蚂蚁必无进一步隐匿之能!”寰天奇眼中闪过兴奋之色。
三人商议定夺,立即行动起来。
“对了,那蚂蚁似乎有一件防御法宝,叫做落日晶,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小心它的反击。”黄粱灵君补充道。
三人正商讨之时,旭天的身影忽然出现在不远处。
“你们竟然让那蚂蚁给逃了,我必要亲手将其揪出,然后慢慢撕碎!”旭天语气中满是怨毒。
黄粱灵君厉声喝道:“旭天,无礼!我们自会将那蚂蚁缉拿归案,你不要妄动!”
“哼!区区蚂蚁也就你们这样了。既然如此,我只好自己动手,你们最好不要阻拦我!”旭天冷哼一声,身形一晃,已遁去无影。
“再无礼我便要你好看!”黄粱灵君怒不可遏。寰天奇拦住他,两人对视一眼,都看出了对方眼中的不屑。区区旭天,又岂是他们放在眼中的?
“旭天的话别放在心上,我们照原计划去做。我和寰天奇各自带人马从两头封锁这个山谷,施展探知大法,一定将那蚂蚁揪出!”簧粱灵君沉声下令。
寰天奇敛去怒气,点点头。两人分头带人马布下结界,开始施法探查林墨的行踪。
林墨化身为一个头顶秃点,留着小胡子的中年人,佝偻着背,步履蹒跚地来到一座小山的山脚下。这里荒无人烟,林墨眼看着天色渐暗,决定在这里暂避风头。
他找到一处幽暗的山洞,洞口被杂草和枯藤遮掩,几乎隐藏在石壁之中。林墨小心翼翼地探入洞内,发现山洞曲折向下,通向一个封闭的石室。
林墨使用秘法,将自己的灵气和气息完全隐匿起来,与普通人无异。然后他整理了一下石室,将必需品从储物戒指中取出,打算在这里待上一段时间。
他闭上眼睛,调整自己的状态。这一刻,他感到自己仿佛置身于千钧一发的境地,每一次呼吸都显得极为重要。
门外,追击者的气息逐渐逼近,林墨屏气凝神,一动不动。就在此时,一个轻飘飘的声音自洞口传来:“林墨,我知道伱在里面。快出来吧!“
林墨心中一凛,他立刻意识到追踪自己的不仅有黄粱灵君,还有一个更可怕的对手——大统领的心腹旭天!
旭天见没有回应,口中念念有词,一阵血色风暴向山洞中卷来,意图将林墨逼出来。
就在这时,一道金光自林墨额头射出,形成一面光盾,抵挡了风暴的侵袭。
旭天眉头一皱,但也没有再进一步的动作,只在原地悬浮了一会儿,然后飘然离开。
他已经试探了好几处可能藏身的地方,都没有发现林墨的踪迹。
确认四下无人后,林墨长出一口气,走到石室中心,将血红色的小瓶取出。
这就是传说中的神血,一种拥有奇异功效的血液。林墨用月光石在洞顶嵌出一个孔,柔和的月光透射下来,照亮了林墨和神血。
林墨小心地打开瓶盖,腥甜的血气立即扩散开来。他将一滴鲜红的血珠挤在掌心,血珠居然主动蠕动包裹住他的手指!
林墨吃惊不已,他立刻取出一个碧玉圆钵,将神血滴入其中。神血自行流淌,很快便包裹住整个钵身,散发出妖异的红光。
“怪不得黄粱灵君等人视此物如璞玉,原来真有这样奇特的功用!”林墨喃喃自语。
他试图用心神感应控制神血的流动,并小心地将其在钵中散开。神血像有生命一般,但终究抵挡不住林墨的心念,渐渐分散成小血滴。
林墨定了定神,将钵放在一旁。他决定在此处进行闭关,仔细研究神血,以掌握它的奥秘。
林墨端详着碧玉圆钵中的神血,它们已经被他心念牵引,散开成无数血滴。
他试探性地伸出手指,一滴血珠立刻飞快地贴上了他的指尖,泛着妖异的红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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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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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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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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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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