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凡人:掩月宗的日常>第三百九十二章
  飞狼痛嚎一声,狂暴地甩着尾巴就要反扑。林墨纵身跃起,双脚踏在飞狼背上,然后手中的长枪幻化出漫天银枪雨,将飞狼刺得血肉模糊!

  飞狼倒地后,林墨将其尸体搜查一番,发现一个血晶石,应该是让它变成妖兽的原因。

  林墨将血晶石收好,继续前行。不久,他来到一个光线朦胧的小谷地,只见一株奇特的灵芝长在石壁上,形状如同一只展翅的白鹤,散发着淡淡的白光。

  林墨走近仔细看了看,不禁惊叹道:“这不是传说中的天鹤灵芝吗?它果真存在!”

  天鹤灵芝可以提升人的灵性,对灵力颇有裨益。这对林墨的修行大有好处。

  林墨小心翼翼地采摘下天鹤灵芝,装进一个九色玉盒。接下来他要赶快离开这里,免得引来更多妖兽。

  林墨最后检查了一遍九色玉盒,确保天鹤灵芝安好。然后他抬头看了眼谷外的天色,转身离开了这個发现宝物的福地。

  林墨骑着青麒麟,来到一片广阔的荒野。这里草木枯黄,四周一片死寂,偶尔可以看到几只饥饿的兽类在草丛中翻找食物。

  林墨环视四周,在一块突出的巨石后发现了一株银色的小草,散发着淡淡的香气。这株草看上去很普通,但林墨一眼就认出了它——太乙银精芝。

  这是一种极为珍贵的草药,可以增强修炼者的防御力。但是和那些能直接增强实力的如金刚决等药草相比,太乙银精芝的效果就有些鸡肋了。不过,以林墨当前的修为,这株太乙银精芝也算是意外之喜。

  林墨刚想下马采集,突然,几道血红的目光射来,原来是三只体型巨大的血牙豺兽。它们显然也发现了这株草药,正虎视眈眈地盯着林墨和青麒麟。林墨皱眉,他现在的实力还打不过这三只血牙豺兽。

  就在这时,一只小兽忽然从草丛中窜出,飞快地啃食起太乙银精芝。血牙豺兽惊怒交加,竟放弃了林墨,转身就追那只小兽。

  林墨见状,迅速提枪跳下麒麟,三枪将太乙银精芝拔起收入袖中。他翻身上马,风驰电掣地离开了这里。

  几日后,林墨将采集的太乙银精芝制成丹药,卖给了中阶炼体期的一位修士。虽然这草药对林墨帮助不大,但能换取一笔不错的丹药材料,也算是一场美好的意外收获。

  数日后,林墨再次来到荒野,这一次他打算深入荒野的最深处——落日之墓。那里充满未知的危险,但也有着无数传说中的宝藏。

  林墨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他相信有青麒麟相伴,应该可以应对大部分的困难。

  然而就在林墨准备出发之时,一位归来的高阶修士告诉他,最近落日之墓附近出现了一只无常魔蛾,这种威力恐怖的妖兽即使是化神期的强者也难以对付。

  林墨听后略感失望,但也明白自己当前的实力还过于稚嫩,贸然深入落日之墓只会送命。

  林墨将目标转移到了较为安全的火山幽谷。那里有不少对中阶修士有帮助的药材,对林墨来说也足够具有吸引力。

  林墨决定先在荒野附近历练几年,待实力成长到足以探索落日之墓的时候,再踏上冒险的征程。

  虽然不能立刻闯入落日之墓是件遗憾的事,但林墨也明白,过急行事只会适得其反。他还年轻,前方的道路还很长,总有一天他会以真正强大的实力,去揭开落日之墓的秘密。现在,还是努力钻研本门功法,稳扎稳打最为要紧。

  林墨骑着青麒麟在荒野中游荡,想起了一件往事。在三境七妖地,人族和妖族的高阶强者时不时会离开三境七妖地,前往蛮荒世界深处冒险。那里蕴含着巨大的机缘,也充满了未知的险境。

  每次前往的高阶强者,能够安然归来的只有极少数。大多数人注定会在蛮荒世界里葬身,成为那片神秘禁地的养分。每每有强者踏上征程却再也没能回来,人妖两族的高层都会叹息感慨,但也无能为力。xiumb.com

  林墨曾经也对蛮荒世界充满好奇和向往,但见识过那些高阶强者的结局后,他不得不敛起心中对险境的渴望。

  现在的他,还没有足够的实力去深入蛮荒世界。但林墨相信,等他的修为成长到一定程度,他一定会亲自探索蛮荒世界的奥秘。

  不过在那之前,还是得先在三境七妖地多历练几年。虽然进步会比较缓慢,但是生存几率也会大很多。林墨明白规划自己的修炼之路还为时尚早,只有稳扎稳打,才能走得更远。

  这一日,林墨在练习武技时,无意中发现了灰色战甲的一个新的用法。他可以用念力使战甲脱离躯体,化为一个灵动的护盾,可防御敌人的各种攻击。

  林墨对这个新发现感到惊喜。这让他想起了一种神秘生灵——灵族。灵族能够将自身的精魄化为各种物品,拥有许多奇特的能力。

  尤其是部分灵族可以化作人形,实力不弱于人族和妖族的顶尖高手。

  林墨曾经见过一位化人的灵族长老,其实力深不可测,神出鬼没,难以捉摸。

  要不是看在林墨救过其子的面子上,只怕早已动手除去林墨这个潜在的麻烦。从那次邂逅中,林墨明白灵族的存在绝非自己这种武斗派可以啃的硬骨头。

  不过,灵族毕竟人数稀少,绝大多数灵族都离群索居,很少参与三域纷争。而林墨本身的实力也在稳步增长。

  也许有朝一日,当他的修为足够强大的时候,就不需要再惧怕这些神出鬼没的天然战士。

  林墨正驾驭青麒麟在荒野中疾驰,忽然,一道金色流光出现在面前,迅速化作一个身穿金甲的灵族战士。

  那人双目冷厉,全身散发出恐怖的气息,顿时让林墨心中警铃大作。

  “死开!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那灵族一开口,就带着无边威压。

  林墨脸色一凛,他明白今天必须拼尽全力才有脱身的希望。只见林墨猛地挥出手中长枪,枪尖爆射出耀眼火光,竟直接贯穿那灵族的金甲,使他受了重创。

  趁灵族吃痛之时,林墨调转坐骑,风驰电掣地逃离了这个地方。

  事后,林墨仔细回想这场邂逅,不禁感到后怕。他明白,如果这灵族全力出手,自己必死无疑。

  看来蛮荒世界的确隐藏着许多未知的强大生灵,自己还需小心行事,才能在这片荒野活下去。

  那只受灵族追杀的小兽,在林墨的帮助下,成功摆脱了灵族的追捕。小兽欢快地从林墨身边跳过,很快消失在草丛深处。

  林墨望着小兽离去的方向,不禁感慨万千。原来,这片看似荒无人烟的蛮荒世界,也有着自己复杂的生存法则。那些灵族似乎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地盘,不允许旁人进入。

  而像这只小兽这样的弱小生灵,想要在这里立足显然十分困难。然而生命的顽强让它仍然在这残酷的环境中找到了生存的可能。

  林墨不知道自己能在这片蛮荒之地存活多久,但他明白,自己的强大实力至少可以帮助一些弱小如这小兽般的生灵。

  既然来到了这里,他也要尽可能遵守这片土地的规矩,与这片大地上的其他生命共存。

  也许有一天,当他足够强大,就能真正融入这片荒野,不再是外来者,而是这片蛮荒的守护者。

  林墨双手紧握灭仙珠,周身气场澎湃,毫不犹豫地准备使出这件传说级法宝的力量。他知道自己此番与灵族交手,势必会招致他们的报复,自己已经没有回头路可走。

  就在这时,一个高大的男子从虚空中现身,穿着灵族服饰,长袖飘飘,神态从容。他先是赞叹林墨炼制灵具的天赋,随后三名身形矮小的灵族小人从他身后出现。

  “小家伙,没想到你竟然能从我族族人手中逃脱,看来有几分本事。但是只要我灵族在此山岭,我必将你诛灭。”高大男子神态轻松的说道。

  林墨眼神凌厉,双手紧握住灭仙珠。

  三名灵族小人步步逼近,幻化出七色光芒,将林墨团团围住。林墨脚下生根,感受到强大的禁制力量笼罩而来,行动越来越迟缓。

  就在林墨准备催动灭仙珠之时,那名高大男子在半空中抬手一招,只见漫天印记化为虚影,压制林墨的身形和气血,使他难以动弹。

  “小子,受死吧!”男子双目赤红,在空中施展神通,每一道印记都带着撼天动地的力量击向林墨。

  只见男子伸出一只大掌,掌心暗红如血,瞬间化为一座小山,带着滔天磅礴之势压下来。

  林墨只觉得天地都为之颤动,仿佛承受万钧之重,双脚慢慢陷入土中。他咬破指尖,准备催动灭仙珠的力量,可那股阴狠的力道却让他全身酸软,连一根手指也抬不起来。

  “蚂蚁也敢挑战大象,今天我便让你知难而退!”男子看着林墨的狼狈,不禁嗤笑出声,又是一个手印打出,压得林墨跪倒在地。

  “不,我不能就此认输。”林墨双眼通红,强忍剧痛,催动全身气力,可还是无法抵挡那股神力,只能眼睁睁地被压制在地上,动弹不得。

  “我若不能战胜你,又怎配与妖族抗衡?”林墨心中郁结,咬牙催动金刚诀,准备以牙还牙,力争一战。

  他双手扣住泥土,缓缓爬起,一缕血丝从嘴角流出。就在他准备反击之时,男子又是一招,林墨只觉胸口处被千斤巨石击中,瞬间吐血跪地。

  “蝼蚁,还不知悔改?”男子冷笑,又一次施展法术,林墨只感觉浑身骨头都要碎裂,疼痛难忍。

  “我绝不认输!”林墨双目赤红,咬破舌尖,一口气化出九道金光,如九条金龙,直冲云霄。金光和男子法术撞击,激起万丈波澜。

  林墨仰天嘶吼,全身骨骼轰鸣,一股磅礴气势从体内迸发出来。他周身金光大盛,虽然受伤不轻,但仍在坚持着,没有放弃抵抗。

  就在林墨胶着之时,那名红光闪闪的壮汉忽然间化身为一条火红的巨蛟,口中火焰翻滚,直扑向林墨。

  林墨眼见势在必得,急忙再次催动灭仙珠的力量,想要将这条火蛟化为飞灰。但还未等他施展,那股反噬的力量又一次笼罩下来,让他无法动弹。

  巨蛟张口袭来,林墨眼见就要被团团吞噬。他双目通红,咬牙催动体内真元,可还是难以动弹分毫。

  就在这时,一道金光从林墨体内迸发出来,将巨蛟震退几步。林墨趁机回头看去,只见那红光壮汉正施法压制他的行动。

  壮汉咆哮一声,法术更加猛烈,林墨再次跪倒在地,动弹不得。巨蛟趁势扑上,林墨眼看就要命丧其口。

  林墨眉头紧皱,挣扎着抬起手臂,想要催动灭仙珠。可就在这时,一道金光从半空射下,将灭仙珠击飞出去。林墨眼看着脱手的灭仙珠,心中郁结难平。

  林墨面色惨白,浑身伤痕,被禁锢在壮汉法术中,难以动弹。

  然而林墨怎么可能这么轻易被抓住。他双目迸射金光,咬破舌尖,一口真气喷薄而出。他猛然挣脱部分禁制,双掌如两面巨锤,狂击周围的树木。

  “轰——”一片树木应声倒地,巨大的声响惊动了四周。

  “你想引来什么人?”壮汉眉头一皱,再次施法压制,可林墨仍在不断挣扎,发出连绵不绝的巨响。

  壮汉脸色终于有些变化,林墨的举动让他感到隐隐惊疑。

  只见林墨浑身涌出金色真气,双掌如狂暴巨兽,将周围的大树尽数折断。

  “轰隆轰隆——”一片古木应声倒塌,激起漫天尘土。

  “蚂蚁,伱究竟想干什么?”壮汉眉头紧锁,法术更加猛烈,可林墨仍在不住战斗,每一招都带着足以穿山裂石的力道。

  “我不死,誓不罢休!”林墨双眼通红,浑身涌现金色战甲,散发出滔天磅礴的气势。壮汉终于意识到事态不妙,脸色剧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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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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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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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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