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什么都没看出来。除了两人偶尔眼神有些他说不出的不对劲儿,别的和小时候一模一样,他想挑刺儿都挑不出来。
一天还没过去,大郎就放弃了。
娘亲和师父是什么关系,好像真的对自己影响不大……wWW.ΧìǔΜЬ.CǒΜ
再想起镇上那位姓朱的生父,难掩厌恶的大郎瞬间门觉得自家师父样样都好,娘亲和师父在一起又有何不可?
“娘,我们去镇上逛逛吧,家里这些用具太简陋了,云湖镇店铺多,我们采买好了再上山。”
一贫如洗形容这些被纵火的村子再合适不过,周家也一样,只不过周逸芳居安思危,提前埋了几块银子在院子里。
大郎灭了陆长生的队伍,收拢了他们抢下来的金银,一部分发给百姓,一部分留下自用,所以他现在是全家最富有的,周逸芳这几块深藏的银子挖出来又黯然失色。
“也好,给你祖父母买些过冬的衣裳。”
于是,周逸芳、任十一、大郎这一家三口出门去镇上逛了。
大郎夺过云湖镇的控制权后,镇上很快恢复了以往的节奏。外面八个小镇全都被陆长生的人破坏得七七八八,唯独云湖镇,西山营的人及时赶来,当夜解决,天亮后便恢复了平静。所以云湖镇的经济生活影响不大,进了镇上,依旧有七七八八的店铺开着。
西山营掌控了所有小镇后,各地的消息便联通起来,云湖镇的百姓通过亲戚朋友得知外面种种惨状,无不庆幸自己的“例外”,而大家也很清楚,这份例外是因为沾了周家甚至朱家的光。
于是,周逸芳上街,走到哪都受到大家热情招呼。如今大家对朱家情绪复杂,但是对周家却很是明确——对周小将的家人,自然要客气甚至尊重。
这个地方他们三人不是第一次来,但前后差异如此之大,大郎心中难免有所变化,他甚至第一次真正感受到地位权势背后的附加值。
周逸芳搭上他的肩膀:“无须因他人态度而心境起伏,你只需记得,你想要什么,要做什么,目标是什么,这些不相干的人和事,与你目标无关,不过浮云而已。”
大郎心情复杂:“娘,那次我们来,大家对朱夫人也是这样热情,是不是,你和离以前也是这样人人尊重?”
周逸芳:“他们尊重的不过是‘朱家夫人’这个头衔,我的儿子不一样能给我‘周小将娘亲’这个头衔吗?”
顿时,所有的复杂情绪如潮水般后退,大郎挺直了身子,意气风发:“对!我会给娘亲更好的,最好的!比朱家更多更好!”
周逸芳慈爱地笑:“娘相信你。”
任十一看着他们娘俩,嘴角微勾。
三人一边说话一边购物,走到一家布料店,突然听到一阵吵嚷声。
“丧门星!毒妇!”
“你有没有良心,白养了你二十年……当初怎么没生出来就把你粪桶溺死……”
“那是你亲弟弟,你怎么下得去手啊!”
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太,举着鸡毛掸子神色癫狂地追着一个年轻女子打,嘴里骂的话又脏又毒。
前面逃跑的女子也不甘示弱,毫不顾忌对方年长,骂得一样激烈:“你溺死啊,你巴不得溺死我……”
“没把我溺死,那是你活该下半辈子遭报应!”
“你恨不得死的是我,他是亲弟弟,我是亲姐姐,替我去死也是他该的!”
这两人对骂中夹杂的话语信息量太大,所有人都停下手里的事,跑出来围观。
周逸芳一开始没认出人,直到周围的人议论起来,她才恍然,原来眼前白发苍苍满脸沧桑的老太太是朱其成姐姐那个婆母,当年要打大郎的万婆子。
她问身边的人:“万家这是怎么了?几年不见,老夫人苍老得认不出了。”
她一问,周围知道的、不知道的全都凑过来给她解释。
周逸芳当初不报复万家直接离开是因为她发现万家小姑娘表里不一。她看似纯良无害,实际上很会利用弟弟,甚至暗藏妒忌。大多孩子妒忌表现在明面上,但是这个小姑娘已经学会了面上友爱,背后下手,把人弄哭后还会用装乖、装弱等手段吸引大人注意而掩盖行径。
当初她欺负大郎,最后却迎来万婆子大闹朱家,这个手段不是针对大郎才有的,而是她一贯如此对待弟弟。
周逸芳发现这件事后便觉得这家人自有苦果吃,但着实没想到,这姑娘能狠到把亲弟弟的命也送出去。
一个月前,陆长生攻入云湖镇,万家也是镇上富有人家,被流匪重点关照。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万宁儿从小虐待弟弟,那个男孩听说寡言呆愣仿佛傻子,万家夫妻让万宁儿照顾弟弟,给姐弟俩留下充足的护卫,谁知道匪徒退去,儿子却死了。
事发时,万宁儿哭得凄惨无人怀疑,然而半个月后,朱沄整理儿子遗物,意外发现了他藏得隐蔽的手抄本。孩子年复一年痴痴傻傻,他们只当这个孩子废了,还想给女儿招赘照顾弟弟,结果看了手抄本却发现儿子竟能写一手好字,不仅如此,这一本本手抄本都是他的心情记录,从七八岁开始写,直到被姐姐害死。
每一页都是亲姐姐对他那些不为人知的虐待和算计。
他后期表现越痴呆,万宁儿对他越肆无忌惮,但是他的性格已然养成,只将每日经历记录在手抄本上,措辞平静无波仿佛被伤害的不是自己,提起父母祖母都宛如陌生人。
周逸芳若在,大概能推测这个孩子是被虐待得疑似自闭,然而这里的人只当他是个天生傻子。
朱沄看完手抄本后彻底崩溃,万婆子一夜白头,顶梁柱万姐夫仿佛老了二十岁,家中下人趁机偷盗逃离,万家眨眼败了。
这样追着孙女打的情景不是第一天上演,这半个月,万家隔三差五就会闹上一回,左右邻居早已习惯。
周逸芳指给大郎看:“这便是我与你说过的万家婆子,和她孙女宁儿。”
大郎皱眉看着万婆子孔武有力地扯住孙女后衣襟,将人按倒在地劈头盖脸抽打,厌恶地移开视线。
“娘,你当年做得对。”
万宁儿被万婆子打得很惨,然而周逸芳一行并没有半点怜悯,转身进了店铺继续挑选布料。
大郎抱着一大包布料出来时,万婆子打累了,正瘫坐在地上有气无力地哭嚎,他们三人从她身边经过,万婆子抬头看过来。
周逸芳低头与她对视。
这些年,周逸芳为了养家很劳累,但是她心态平和做事自如,面容变化不算巨大,万婆子一眼认出了人,再看她身边的高壮少年,想起坊间门传闻,也知道这是哪个了。
既然已经认出了老熟人,周逸芳便停了停,与她说:“当年宁儿和大郎那件事,我事后发现大郎身上被掐了两块淤青,当时我便说是宁儿先动手打人才有了后面的事,朱其成不愿意和你们再起矛盾,我和大郎只能忍下委屈;我和朱其成和离,你到处传播假道士的批命,让我们母子在云湖镇难以容身,我离开云湖镇前在街上遇见朱沄带着孩子出门,亲眼看到宁儿为达目的背着朱沄掐幼弟,但是你欺辱我们母子在先,我为何要来提醒你们?何况说了你也不会信。”
万婆子张着嘴听着周逸芳说出当年一桩桩事情,整个人都反应不过来了。
照周逸芳所说,自家的悲剧在十几年前就能避免,然而因为自己亲手做的一桩桩一件件错事,这个真相隐藏了十几年一切为时已晚才浮出水面……
万婆子一口气上不来,眼睛一翻昏了过去。
周逸芳没动,视线转到伏在地上满脸伤痕的宁儿身上,只停留了一瞬,便抬步走了。
任十一和大郎都跟着她的步调,没给旁人半分眼神。
宁儿躺在地上,不理会昏死的祖母,眼神呆滞地望着天,久远记忆里那个溪边扑蝶的情形残缺浮现,她忘记自己怎么打了大郎,但深深记得祖母那次大闹了舅舅家,她害怕得装病一晚上。最后没人发现蹊跷,全家呵护宝贝了她好一段时间门,舅舅对她越发疼爱,她便知道,自己没有做错……
回到村里,周父周母听到万家的下场,真是狠狠出了一口气。当年为了大郎,他们忍气吞声离开,到如今,天道轮回,那些伤害他们的人皆有报应,真是令人好生畅快。
又过了几日,一切行囊收拾完毕,大郎拔营回西山,全家跟着他去了山上。在此期间门,朱其成很有自知之明,完全避开了他们,不曾来碍周逸芳的眼。
一家人重新团聚,但是和当年在枣子巷的日子是彻底不同了。大郎不是领着几个孩子守卫街坊的少年,而是掌管大片小镇乡村,统领两千多人的首领。
西山无人开发,是一片山林,他要带人开拓山林修建房屋;队伍扩增到两千多人,他要统帅训练;官府虎视眈眈,他要小心防范、谋求新地;山下村镇大小事务,他要定期处理……
他们自称西山营,打的旗号是自己才是真正守城卫民的汴州军,而那些假扮山匪残害百姓的狗官人人诛之。
大郎在汴州府的地图上画了一个圈,定下目标——打下汴州城,夺取汴州军权。
“我的目标大吗?”少年郎雄心勃勃,但也会心存忐忑,对自己不确定的时候,他总去找娘亲聊天。
周逸芳翻着南星拿来的医书,说:“不大,汴州各处起义军皆不如你,徐徐图之。”
大郎心定了,拉着朋友下属琢磨怎么“徐徐图之”。
偶尔,他们遭受挫折找不到突破,大郎便会去找亲娘取经,大郎说自己遇到了什么事,周逸芳陪他看史书,有时候看了一晚,有时候看上几天,大郎便能自己想到主意。
任十一从不管娘俩的事,只盯着大郎的剑术,天不亮就等在操练场训练徒弟,练完了便回周逸芳身边吃早饭。
周逸芳对儿子说,西山营的摊子越铺越大,你该培养几个能独自带队杀敌的属下。
大郎眼睛一转,盯上了师父:“师父,我挑几个人,你训练训练他们的功夫?”
任十一:“可。”
乱世武将都是真刀真枪拼杀出来的,但是若是拼杀之前有人专门训练他们的杀人技巧,那又不一样了。
枣子巷的孩子们总是觉得很神奇:“周婶子怎么什么都知道?”
大郎却觉得理所当然:“我娘可是能考状元的人!”
知道周逸芳有“状元之才”的只这么几个亲近人,其他人只看到大郎一个农家子,无师自通,19岁领军,一步步扩大自己的势力,保护百姓、攻略新地、能打能杀,不仅没有被官府剿灭反而不断吞并其他帮派,渐渐变成汴州城外不可忽视的一方势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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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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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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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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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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