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温均笑了笑,没隐瞒,“送人了。”
宋旭兴更惊讶了,凑近了陈温均,好奇地问:“送谁了?一整袋儿都送了?”
陈温均避过他往外走,“走吧,别让虎头等急了。”
宋旭兴还不甘心,但出了屋门,在别人面前又不好打听,他憋得难受,直到一低头,看见虎头上衣兜儿里露出的糖纸。
蓝白色的,隐约看见只兔子。
这不大白兔奶糖吗!
宋旭兴来了兴致,得意地瞥了陈温均一眼,不用你说,我也能知道情况。
他直接跟虎头打听,“虎头,你这奶糖哪儿来的啊?”
“奶糖?”虎头低头,摸出自己兜里的蓝白色糖纸,糖吃完了,但糖纸他不舍得扔,就铺平了放在兜里,没事儿就闻一闻。
还甜香甜香的呢。
“我姐给的,”虎头回答。
宋旭兴想起来那个笑起来又乖又甜,脾气却干脆的小姑娘,一愣,捅了下陈温均的胳膊。
人家才多大啊,你就下得去手?
陈温均不动如山,也不搭理宋旭兴的挤眉弄眼,他只好憋了一路,直到进了叶家院门。
“妈!宋知青和陈知青来啦!”
一进院子,两个男知青就闻见一股淡淡的鸡汤香气,往厨房看过去,就发现厨房门紧闭着,连门缝里都塞了几个破布条。
叶微从自己屋里出来,打了声招呼,“下午好啊,陈知青,宋知青。”
她今天穿了身白色圆点的衣裳,洗得干干净净,走近了能闻见淡淡的洗衣粉香气。
陈温均点头,神态温和地拿出东西来,“打扰了,这是我们两个送给婶子的。”
一袋崭新的的江米条,还有蛋黄饼干,这年头,不管去谁家做客都算是很体面了。
叶微笑眯眯接过,“你们俩也太客气了吧,行,那我就先替我妈收着,她在厨房做饭呢。”
叶微扭头喊了一声,“虎头,搬几个凳子来,我们先在院子里坐会儿。”
天热的时候,叶家有时在院子里吃饭,小木桌支在院角的阴凉里,吹个小风,还挺凉快的。
虎头乐颠颠搬了凳子来,几个人坐下。
大家都不说话就很尴尬,尤其宋旭兴眼神奇奇怪怪的看着自己,叶微盯了宋旭兴一眼,他才摸了摸鼻子,收回了视线。
叶微随口道:“陈知青,你们俩今天没去县里吗?好多队员和知青都去了。”
知青们有些家境还行,年纪又不大,喜欢去供销社买点东西,偶尔去国营饭店打打牙祭,提高一下自己的生活质量。
陈温均手搭在桌面上,注视着叶微的眼睛,回答道:“我们早上去了一趟县里。”
宋旭兴想起在供销社被挤成大饼的惨状,身体一抖,咋舌道:“供销社人也太多了,我们九点多钟去的,根本挤不进去。”
叶微也不愿再想,主要她一想,就想起来自己被困在一堆婶子媳妇里,满脸痴呆的样子。
叶微摆手,“我和我妈七点去供销社的时候,也是人挤人,你们去得太晚了。”
“我陪温均去了趟邮局来着,”宋旭兴嘴快,又没心眼,上下嘴皮子一碰,就把这事秃噜出来了。
话音刚落,宋旭兴下意识转头,看了陈温均一眼,有些心虚。
这件事儿能不能说啊?
但陈温均表情不变,笑着对叶微说:“去邮局给报社寄了几份稿子。”
叶微一下子来了兴致,“给报社寄稿?”
她上下又打量了一眼陈温均,给报社投稿,不论在哪个年代都是件挺难的事,尤其六七十年代,内容需要红专正,审核要求很高,一不小心就容易被抓小辫子。
再联想起传闻中陈温均可怜的家庭背景,难不成,这还是个文采不错的小青年?
叶微心里感叹,她见惯了笨蛋帅哥,乍一见着这么积极上进的帅哥,还不太习惯了。
叶微心里咂咂嘴,就听见陈温均又开了口。
“写了些关于林场风土人情的事,”陈温均看看面前的本地姑娘,又补了一句,“不过我有一些事不太清楚,可以问你吗?”
叶微一懵,“啊?”
但她作为东道主,还是热情好客地点了头,颇为好奇,“你说,你有什么不清楚的?”
“嗯,我们林场附近的山上是不是有很多野兽?比如獐子、猞猁、熊之类的?”
陈温均脑袋里想到一个问题,问了出来,身体微微前倾,等着叶微回答。
叶微还以为他要问啥大事儿,生怕碰到自己的知识盲点,这一听完,松了口气。m.χIùmЬ.CǒM
关于山林打猎的事她还是有记忆的。
叶微一撸袖子,积极开始了自己的表演,“我们林场的山上有各种大野兽,山上其实可危险了,你们没事千万别进。”
“不过除了这些危险的,山上能吃的小野味也不少,像野鸡、兔子,最好吃的是一种叫飞龙的鸟,学名花尾榛鸡……”
叶微话猛地一顿,意识到自己说出了一个村姑不该懂的东西,她赶紧一笔带过,“这种鸟肉质特别嫩,很好吃,就是难抓到。”
原主早就念完了初中,本来要念高中的,但最近的高中都在县里。县里那阵子又在闹革命,石秀兰不放心,原主就没去上学。
但这种涉及到生物分类学的知识,还学名呢,咋也不可能是初中会学的,尤其是七十年代的初中。
叶微有点紧张,悄悄盯住陈温均的脸。
陈温均抬了抬眼,好像没注意到她慌了一瞬的语气,笑着说:“我好像听老知青们说过,的确很好吃。”
看来他没注意,叶微松了口气,吓死她了。
她笑着说:“前些年饥荒,山上的野味都被逮的差不多了,现在飞龙很少见了。”
说完这句,叶微就扯开了话题,再聊一会儿食物,她怕自己嘴快又说错话。
几个人说了会儿话,厨房门“嘎吱”一声开了。
石秀兰探出头来,声音压低了,跟偷鸡摸狗似的,生怕十几米外的邻居家听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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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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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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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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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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