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家眷安置到京城?
实际上,这叫把家人当成人质,安放在你这里以求你能安心。
如此的主动示弱,以表诚服,才是最能让对方满意的。
“哦?你们是如此打算的?”
李斯听了,看了看萧何,又看了看他旁边的王陵和樊哙几人。
“啊,对对!”
樊哙见状,赶紧点头附和,“对对,丞相大人,我们就是这么想的!要是我们的老母家人,都能在咸阳种地,那可太好了!”
这能好吗?
就连樊哙这样的脑子他都能想得明白,估计是要压在人家这儿当人票了。
不过,樊哙当然不会表示不同意。
因为萧何已经那么说了。
而且,说实话,他们的妻儿老小放在任何地方都不如放在咸阳城,更为的安全。
跟着到封国?
特么封国里面,可是要乱啊!
而且,还是他们一帮人带头要乱,那能活得安宁吗?
安放在沛县老家?
那也不行!
不管他们在分过里面做什么,他们在沛县老家的这些家人,必然受到波及!
你对抗朝廷与朝廷作对是吧?
那我沛县的士族贵族们,能让你的家人好过了?
肯定不会让你好过啊!
所以,唯有安放在咸阳这里,反倒是最合适的。
因为朝廷是知道他们真正的身份的,也是在起用他们的。
所以,朝廷并不会真正的为难他们的家人,更不会对他们的家人动手。
故而,萧何这一些人的家人家眷被安放在咸阳城反倒是最安全的。
“呵呵,你们都有如此的想法,反倒是好事。”
李斯缓缓点头,“我会奏请陛下请陛下拨出几个宅院出来,给你们的家人。不过你们放心,在咸阳城用不着种田,吃喝自然有人相助,本相也能保证他们的日子比起在沛县的时候要好得多。只是……”
说着他话音一转,继续说道,“因为几位身份情况特殊,所以,在一开始只怕不能给你们的家眷予以最高的照顾,否则,有人必然生疑,那就对你们的家人不利了!不过,你们也放心,在朝廷这里,不会有人真的伤害到他们的。”
嗯?
听到李斯的话,萧何几人一愣,不过,旋即也明白过来。
这倒也是……
结合他们在封国的所作所为,那也不可能给他们的家人真正的大富大贵,否则的话那不是露馅了吗?
我在对面反抗朝廷,处处与朝廷作对,而我的家人在朝廷的关怀之下,享尽荣华富贵?
谁有病啊?
“请丞相大人放心,我等全都明白!”
“嗯。”
李斯点头,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明白就好,你们都是聪明人,你们身怀特殊的使命,毕竟身份特殊,倘若现在对谁让谁过于的好,那不是帮他而是害他!不管是你们的亲人或者是好友,如果真心想要让他好,那不如等上几年!
不过,本相这里,可以给你们保证!如果你们真心想要让谁和你们同富贵,可以提前写下他的名字,按下你们的手印做保,本相去拿到朝廷那里,给你们予以档案封存,等到你们把事情做完了,本相亲子向陛下举荐,给他们富贵,你看这样如何?”
嚯?
听到李斯的话,众人不禁一阵分外感动。
“丞相大人真是再造之恩,天高地厚,无以为报!”
“我等不过草芥,莹莹之光,竟也能享丞相大人皓月之辉,心中感念,虽万死难报!”
“多谢丞相,多谢丞相,虽死难报恩啊!”
“俺给丞相磕个头吧?”
“呵呵,免了免了……”
李斯说着,笑着摆手,“不过,这朝廷要用的人可不是什么人都要用,这样吧,你们,就先举荐几个你们认为比较有才能的,如何?”www.xiumb.com
“哎呀,多谢李相!”
萧何几人听了,更是一阵感激。
“来人,取纸笔。”
李斯抬手道。
“诺!”
一旁,跟从听了,马上拿来纸笔。
“这样吧。”
李斯说道,“这里有三张纸,你们先想三个人出来,这三个人,日后会得到朝廷的重用,不过,要想仔细了,这如果并没有什么本事的人就不要想了,否则朝廷又怎么可能随便用人呢?”
这倒也是……
“萧大哥……”
樊哙问道,“我们……我们选谁啊?”
“要不要选县令?”
夏侯婴一愣,说道。
我特么?
都啥时候了还选县令呢?
众人听了,忍不住白了他一眼。
以后大家的官职造化可是比县令要高的多,还用得着怕他恭维他?
“那个……”
周勃张了张嘴,“我想选我爹。”
我特么?
众人听了,又是一阵脸黑。
“你爹都多大年纪了?也没啥本事啊!”
樊哙忍不住说道,“咋地,你想让他上朝堂上吹老号子是吧?”
“樊哙,不得胡言!”
萧何听了,忍不住当场一喝。
还真是什么话都敢说,你是不要命了是吧?
“俺,俺胡说八道的……”
樊哙听了尴尬一笑,赶紧说道。
“要不就选刘三吧?”
卢绾马上说道,“他是真有本事的呀!”
嗯?
众人听了一愣,当然,也自然全都愿意。
并不仅因为刘邦和他们的关系最好,同时,也是因为,刘邦的确是有两把刷子的。
光那个口才,就很有小领导的光环!
“嗯!”
众人都点了点头,他们当然所有人都想着能够让刘邦也能享有一份富贵的。
“丞相大人,我们想举荐的第一个人叫做刘三……”
萧何小心说道。
嘶?
刘三?
李斯听了,心里猛地一动,果然,这个刘三,和这些人的关系果然是非凡的!
不过,李斯表面,仍然是一阵不动声色,故意问道,“他就叫刘三?这三……可还有什么别的名字?”
嗯?
听到李斯的话之后,众人纷纷一愣。
难道这名字不够好听?
还是,不够大雅?
“哦,他大名叫刘季!”
萧何赶紧说道。
“哦?刘季是吧?”
李斯听了,缓缓点头。
对上了,还真对上了!
李斯心里直呼,这不是那先生告诉陛下的吗?
果然,此人就是刘邦!
那个刘邦!
“好,刘季。”
李斯说道,“萧何,你在这最上面写上刘季两个字,在最下面,写上你们的名字,按上手印,以表示你们本人的支持。
记住,你们能举荐的人很有限,且,回头他们能得到什么富贵,朝廷也要审核你们的贡献,才能作出决定。若是现在本相着急给他定个功劳,那是在害他们也在害你们。”
嗯?
这倒也是。
众人听了纷纷点头,心说这话倒是很有道理啊。
“丞相大人英明!”
随即,萧何刷刷写上刘季两个字,而后,在下面著名,其他人纷纷效仿。
当然,樊哙和周勃,自然是不识字的,只能有萧何代劳。
而后,李斯让几人按下手印。
“可还有第二个?”
李斯问道。
第二个?
几人听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这……”
“萧大哥,这第二个,是要慎重啊。”
王陵在一旁提醒道。
这倒是,这第一个人是刘邦,众人都同意,那是因为刘邦跟所有人关系都好,众人也认为他是有能力的。
但,这除了刘邦之外,还能有谁可用?可以支持?
“这,没别人了吧?”
周勃小心说道,“人家可是说了,得有真才实学的,他们要是乱举荐,万一没什么本事,那岂不是坏事?”
这……
众人听了心里也是一阵纠结,周勃虽然这话更像是自保不愿多事,但是也有几分道理的。
而就在所有人都犹豫的时候,萧何却是又发话了,“下官拙笨,再举荐一人。”
“哦?是谁?”
李斯问道。
“回禀丞相大人,他叫曹参。”
萧何躬身道。
什么?
曹参?
听到这个名字,李斯一愣,众人也是纷纷一愣。
曹参啊?
李斯心里一笑,有些欣赏的看向萧何,微微点头。
这萧何,果然是有眼光的,有智慧的。
当时那先生也向陛下说起了这曹参,而萧何也认为这曹参有能力,说明萧何此人,不管是眼光还是心思,都还是可以的。
“萧大哥,你提他作甚?”
樊哙忍不住嘟囔道,“他和我们关系又不好!”
“是啊,他可还差点把我兄弟给抓起来……”
卢绾听了,也是抱怨道。
曹参?
曹参这人,和萧何刘邦一帮人的关系,还真不怎么样。
当然,那是在秦朝末年,刘邦起兵之前。
起兵之前,刘邦这一帮人都是围绕着萧何转的。
没错,虽然起病之后刘邦被推为了首领,但是,在那之前所有人都是围绕着萧何转的,把萧何当成自己的首脑老大哥。
而曹参,身为狱吏,在地位上和萧何差不到哪儿去,虽然稍稍比不过。
他和萧何一帮人,也尿不到一个壶里去。
只不过,到了秦朝末年刘邦要起兵的时候,萧何不愿意自己当头领,于公于私,推荐了刘邦。
而曹参,也是非常眼尖的看清了形势,直接打破牢门,释放囚犯,然后拉着自己一帮小弟去找刘邦入伙。
而在那之后,曹参才加入了这么一个大家庭。
更往后,萧何更多的负责了后勤,掌控了刘邦大军的后勤命脉。
刘邦出于制衡萧何的威望和影响,所以就对曹参委以重任。
当然,曹参自己也争气,屡战屡胜,成为刘邦起兵之后,帐下第一个常胜将军。
而因为他一直在前线和一帮精灵们混在一起,而萧何自己却单独在后方负责后勤,所以时间长了大家和曹参因为并肩作战,关系更加密切,和萧何的关系反而淡薄了一些。
而最后的结果就是,等到刘邦称帝之后,让大家讨论功劳,更多的武将,反而都认为曹参的功劳,应当在萧何之上。
刘邦一看这局面,心里那叫一个乐呵,他的目的终究是达到了。
然后,他就直接站出来,一副伟光正的形象,在众人面前呵护萧何,表示你们这帮狗逼懂什么,没有萧何管后勤治理后方,你们这帮狗逼还想打胜仗?做梦吧!
没错,刘邦的原话就差不多是这样的。
刘邦告诉众人,“你们全特么是狗,而唯有萧何是人,他是发号施令那个人,而你们全都是负责追击的猎狗,你们还能和他比呀?”
不得不说刘邦这个人,那话术和御下的能力还是挺牛逼的,一句话把众人给说闭嘴了。
当然,挑拨的目的,自然更达到了。
所以萧何后来被刘邦几次陷害,除了吕后之外,基本没人替萧何说情,也是这个原因。
不过萧何也是聪明的,他知道刘邦,哪怕心里并不想害他,但是也绝对不会让他的影响过大,对自己的威信产生威胁,因为他是第0代老大哥嘛。
所以,人家直接自侮清白,以表忠心,而刘邦自然也没有亲自杀他,而是和自己的老婆吕后唱了一个双簧,不但消除了萧何的威信和影响,同时还能让萧何对自己家的人继续感恩戴德。
当然也不排除曹参也是绝顶聪明的人,人家从一开始也懂得刘邦捧他是为了压制和平衡萧何。
但是,这并不代表曹参心里就真的把萧何当成了彻底的敌人。
比如,萧何当了丞相,他死了之后,曹参直接就照搬萧何一切的政策决策,萧规曹随嘛,照样力保朝廷一切安 蓝星,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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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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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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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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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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