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带着全家穿越七零>第321章 乞丐招人喜欢
  说不要在食堂看到我。

  我到底招谁惹谁了。

  喜欢他都不行吗?

  谁叫他长得好看呢?

  以为我不知道,缫丝厂那几个女工不也是冲着他去的吗?

  贺玉梅一想,是啊,这孩子那脸是干干净净的。

  长得确实不错,有一双桃花眼,唇红齿白,个子也高。

  就是肩膀瘦弱了一点。

  看他那个样儿,哪里像是农村娃呢?

  在贺玉梅看来,倒也像是从城市里来的。

  只不过城市来的孩子,怎么会跑到凌水镇来?

  而且听李西说,以为他是乞丐,才把他捡回食堂的。

  当时贺玉梅也在。

  没有打扮出来的何松,真是狼狈极了。

  头发蓬乱如杂草,身上的衣服破得不成样子。

  小脸儿也是脏兮兮的,除了能看到一双透亮的黑色眸子,什么也看不到。

  当时贺玉梅还觉得,李西太多事了,不该捡这么个人回来。

  又不是做慈善的,今天捡一个,明天再捡一个?

  李西却是以自己的亲身经历道:

  “娘,你不也说,我是多亏了余经理吗?

  要不是她有慈悲心,我可能也活不下来。”

  贺玉梅想,也是。

  李西不过是在学习她的救命恩人。

  也就算了。

  贺玉梅当时记得,用那种大锅在,在灶膛里加很多柴火,烧了快两锅水。

  又找家具厂里的男职工帮忙把水抬去一间空屋子。

  就为了让何松把澡洗干净。

  等到真正洗干净,还把李建国不要的旧衣服拿给这小子穿。

  李建国人不高,体型偏胖。

  这小子人瘦,个儿高,那衣服穿在他的身上略显肥硕。

  但整个人干净了不少。

  五官也渐渐明朗起来,一双桃花眼越看越好看。wWW.ΧìǔΜЬ.CǒΜ

  看谁都像是深情款款。

  尤其是他看李西的时候,温柔地能滴出水来。

  不过谁也没往别处想。

  就觉得这小子应该是感激李西救了他,所以才会用那样的眼神看着她。

  对,没错,就是感激的眼神。

  李西又把隔壁借来的推子拿了来,连同理发用的布罩一起拿来了。

  让何松坐在院子里的一张长条凳上,她就给他理起发来。

  他坐着,李西围着他在那儿转。

  何松乖巧地跟小学生似的,就静静坐在那儿,让李西给他理头发。

  随着那挡眼睛的长发被一绺绺剪短。

  李西给何松直接推了一个浅平头。

  这种发型,一般人还真驾驭不住。

  但谁叫人家何松五官底子好呢?

  贺玉梅还记得,那天家具厂院子里的阳光晴好。

  小伙子穿着并不合适的白衬衣,肥大的军绿色长裤,就那样被剪短了长发。

  阳光在他的身上跳跃,映照出那张白白净净的脸来。

  还有瘦削的肩膀。

  小子长得是真俊啊。

  就算是当了乞丐,这一洗干净了,就清清爽爽的了。

  像极了贺玉梅在穿越前看到的那些偶像剧里的男主角。

  只不过在这个时代,这种长相其实不是大众的审美。

  毕竟八十年代流行的可是硬汉这种审美形象。

  浓眉大眼,国字脸。

  何松的长相,微微偏阴柔了一点儿。

  但喉节分明,手指修长,又明明是一个男子的模样。

  不过长相俊美,是很容易被女孩子喜欢的。

  这不,他还在剪发的时候,旁边路过的家具厂的工人们都看入迷了。

  差点儿撞在了一棵树上。

  李西见状,都忍不住笑了。

  贺玉梅认得那个工人叫柱子。

  也开他的玩笑道:

  “柱子,你这是名符其实要去撞柱子啊。”

  弄得柱子忍不住挠了挠头。

  然后一脸羞涩地跑开了。

  当时也不知道他到底是看到谁害羞了。

  但不可否认,好看的不管是人还是事物,都会让人想多看两眼。

  何松当天下午就在食堂里帮李西了。

  他虽然不知道应该做什么,但李西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

  那些缫丝厂的女工一开始没发现多了一个小工。

  直到何松从后面冒出来,积极帮着李西打饭。

  这些女工们才三三两两用一种惊艳的目光看着他,随后就是议论纷纷:

  “呀,哪儿来的小哥,长得可真好看。”

  “是啊,我也觉得。”

  “不会是老板的对象吧?”

  “这孩子看起来好小啊?”

  “好像是,应该没到地二十。”

  “可他个子好高。”

  在这个时代,南方的男孩子能长很高的,属实不容易。

  首先是基因,其次就是营养各方面。

  连饭都吃不饱的年代,人们的普遍身高都偏矮。

  女孩子能长到一米六,男孩子能长到一米七出头,那就真的不得了了。

  更何况这个何松应该有一米八,所以显得特别高。

  身体还单薄,就更显高了。

  那些女工们,不管结婚没结婚,看到帅哥都一样是乱花迷人眼的感觉。

  就算不能拥有,那也喜欢看啊。

  是单纯的欣赏。

  当时李西都在想,自己究竟是救了个人,还是救了个妖孽呢?

  看把这些女工们迷成什么样儿了。

  李西有那么一丁点儿后悔。

  但和救人比起来,这颜值也就不算什么了。

  李西也就任由这些女工们看着何松那俊俏的模样流口水,不去干涉了。

  反正看着也不能做什么。

  更何况,这种用颜值来招揽生意,也算是一个高招。

  自从何松来食堂帮忙,这些女工们一传十,呼朋引伴的,全来食堂里面吃饭了。

  李西的食堂生意也比从前好了许多。

  加上食堂的饭菜做得可口,大家都爱来这儿吃。

  生意就更好了。

  而小红就是在生意好,李西又打算出去开餐馆儿招来的。

  这小丫头别看才十六岁,还不到十七,但也是个爱美的。

  看到何松的第一眼,就喜欢上啦!

  整天松哥长松哥短的。

  李西这个人也没什么眼力见儿,也不好八卦。

  她不像李楠。

  如果是李楠看到这副情景,非得跟何松开上一两句玩笑不可。

  但李西就随性多了。

  什么情情爱爱的,跟她没关系。

  她也没打算要结婚。

  就是贺玉梅他们催得太紧。

  这会儿小红直接表达对何松的喜爱,得到了贺玉梅的表扬:

  “小红,李婶儿就喜欢你这种性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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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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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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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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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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