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样,嫁到我们家,都是亏待了小楠。
你要好好照顾人家。”
“好,我知道了。”
余美云又一次感叹命运对自己的不公。
为什么自己的儿子要去农村?还要娶一个乡村老师当老婆?
以后谁来伺候她这个婆婆呢?
顾军的老婆是个军医,平时也有自己的主见,不会随余美云拿捏。m.χIùmЬ.CǒM
本来就指望着顾萧回到北方市,安排工作,再娶一房媳妇住在家里。
这样她余美云要吃的有吃的,要喝的就喝的。
就好像她自己没有手脚一般。
对余美云来说,她只需要美美美,不需要做任何家务事情。
她最喜欢用的一招就是,支使几个孩子做事情。
让顾剑帮忙打扫卫生,让顾瑶洗衣服做饭。
至于买菜的事情,就是由顾志远去做。
就算他大小是个官儿,那也不得不去买菜。
因为余美云是绝对不会去的。
原因就是,余美云曾经去医院检查出来,有轻度的贫血。
这就给了她不做事情,不干活儿的理由。
总之,能偷懒就偷懒,实在是偷不了懒了,大家都不在家,她就自己煮面吃。
有时候顾志过去出差,家里孩子们还小的时候,余美云就拿粮票和钱去小吃店给孩子们买东西吃。
买几个馒头,甚至顾志远出去多久,就让孩子们吃多久的馒头。
到最后,孩子们看到馒头都想吐,再也不想吃。
顾萧和李楠出去逛吃的时候,就讲了自己小时候的经历。
这让李楠想起来,有时候让吃馒头的时候,顾萧都是皱着眉头的。
他不喜欢吃馒头,只是因为吃的次数太多了。
但李楠却是好奇道:
“不是说北方人主要就是吃馒头吗?”
“可天天吃,顿顿吃,实在是让人受不了,又没有一点儿咸菜可以下馒头吃。
就在那儿干哽,你知道吗?”
李楠脑补了一下那画面。
恩,说实话,的确是让人有些受不了的。
不过这边的面食是真的不错。
李楠在和顾萧逛这里的景区时,也有那种饼可以吃。
就算是白面做的,两面炕得有些带焦。
但吃起来又脆又香,还真挺好吃的。
顾萧用军用水壶背了水出门,两个人把北方市有名的几座山,还有景点都逛得差不多了。
时间也过去了几天,便打算打道回府。
至于婚事,顾志远承诺,会和余美云一起,坐车去李楠家,亲自和李健国,还有贺玉梅商量。
李楠和顾萧相视一笑。
不管余美云态度如何,顾志远对两个人的婚事是支持的。
这样就够了。
本来也没打算让这一家表示什么。
而余美云在临走的时候,也不得不承认这门婚事,但提到了另一件事情:
“我先声明,这彩礼的事情,就按你们农村的来办,最多不会超过两百。”
其实对李楠来说,这彩礼不彩礼的,倒没什么。
只要两个人关系好,就算没有彩礼,她也嫁。
不过顾萧知道,李楠不好意思要,他得帮她要。
所以他问顾志远道:
“爸,大嫂家要了多少彩礼?”
不等顾志远回答,余美云马上道:
“那能一样吗?你大嫂可是军医,人家自己的工资也不低。
他们家要了五百,不正该的?”
“小楠是人民教师,不比军医差。”
顾萧据理力争。
便余美云却道:
“这到底是嫁女儿还是卖女儿,也得要值这么多钱啊。”
她说话如此难听,顾志远也没给她面子道:
“你家当年要了我们家五十块,那时候一个月工资也就不到二十块,又怎么说?”
“那能一样吗?我妈养我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容易吗?
难道你们家不该多给钱?”
“那小楠家的父母养她也不容易,不是一个道理嘛。
好啦,美云,别再争了。
该多少就是多少,一分也不能少给别人家。”
余美云虽然懒,也知道顾志远的好。
再不敢跟他争执,就怕到时候闹到离婚,对她可一点儿好处也没有。
顾萧和父母讨论彩礼的时候,李楠并不在旁边。
她要是知道自己的准婆婆拿自己跟她和顾军的老婆比,非得生气不可。
之前她奶奶苗细妹把她嫁给老男人的时候,不就是为了三十块彩礼嘛。
如今竟然又要为彩礼争执不休,她李楠可也不是那种贪财的人。
之所以顾萧要替她争取,就是觉得,既然要结婚,该有的礼数还是要有。
不然以后旁人就该说三道四了。
他不想李楠家落了别人的口实。
就在李楠和顾萧在北方市的时候,贺玉梅昔日的好姐妹来找她玩儿的时候,还真提到了李楠的彩礼钱。
“我听说你们家小楠有对象了。
是要结婚了吗?”
“应该是吧,这不,都跟男方家回老家了。”
“那对方可有说过要给多少彩礼?”
这话吧,其实贺玉梅还真是没什么概念。
当初她跟李健国结婚的时候,两边家里似乎也没讨论过这个问题。
也就象征地给了点儿钱给女方,就算是彩礼了。
不过贺玉梅也听说过天价彩礼的事情。
尤其是穿越前,隔壁邻居娶媳妇儿,准备了三十万。
加上买房子的钱,一百万都不止。
当时贺玉梅还在感叹,他们家就李楠一个闺女。
不管是嫁出去,还是娶进来,都不会有太大的损失。
现在倒好,竟然又牵扯到了彩礼的事情。
还好这个时代不讲究什么买房买车。
不过也有这个时代的结婚要求。
那就是七十二条腿,也就是桌椅板凳,床和梳妆台什么的。
贺玉梅的这位好姐妹就在跟她讲,既然是要嫁女儿,就得好好准备起来了。
弄得贺玉梅还有些紧张兮兮的。
没办法,她来到这个时代也是头一次。
无论是穿越前还是穿越后,嫁女儿都是头一次。
李东出嫁的时候,似乎很粗糙,那时候她也没穿过来,印象也很模糊。
加上李东已经嫁人了,不用他们操心。
真正要操心的,就是剩下这三个女儿了。
可以想见,等到李楠嫁了人,下一个就该李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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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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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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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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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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