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带着全家穿越七零>第246章 把她当亲闺女
  丁满结过婚,本来就有两个孩子。

  大女儿却是在小的时候生了一场重病,没能救回来,就夭折了。

  女儿死的时候,还不到五岁。

  想到那可爱的小脸蛋儿,丁满有时候就会泪流满面。

  还有一个儿子,也在农村。

  丁满的家也是农村的,所以他很能理解李健国的想法。

  孩子愿意出去闯荡,自然要给他们这样的机会。

  丁满没有跟李西谈过自己的家里情况,但他对待李西的态度,就如同亲生女儿。

  他还道:“等我以后退休了,这把勺子就是你的了。”

  他说的就是那把他用来炒菜的勺子。

  李西则对丁满道:

  “丁叔,你要是退休了,我爹也差不多该退休了。”m.xiumb.com

  “是嘛?那你愿不愿意做我干女儿啊?

  丁叔可是巴不得有一个干女儿来继承我的手艺呢。”

  一旁的林玲就笑了起来,还有些嫉妒道:

  “丁叔,你可真偏心,咱们俩当了两年的同事,也没听你说要收我做干女儿啊。”

  “你又不当厨子,我为什么要收你做干女儿?

  不知道这女承父业的规矩吗?”

  “没听说过,就听说什么传男不传女了。

  丁叔,你是有儿子的吧?

  你怎么不让你儿子跟着你学厨艺呢?”

  “他啊,是个没见过世面的,还有他老娘呢。

  肯定是不行的。”

  也就是说,丁师傅的儿子宁愿在农村务农,也不愿意来城市里当厨师。

  所以他也就不强求他了。

  说白了,收徒这种事情,也是要看缘分的。

  哪怕就是亲父子也是一样的。

  不过拿林玲的话来说,李西的厨艺挺好的,并不需要拜谁为师。

  但李西却是谦虚地对丁师傅道:

  “丁叔,你要真不嫌弃,我以后就拜你为师了。”

  一旁的林玲不屑道:

  “丁叔,人家都喜欢李西姐炒的菜,你没点儿自知之明吗?”

  这就让人很尴尬,李西连忙阻止林玲道:

  “小林,别这么说,丁叔是前辈,我还有很多东西要向他学呢。”

  然而丁满自己也道:“小西,你不必跟我客气,好就是好。

  是丁叔应该向你学习。”

  “丁叔,你说哪里话?我是小辈,自然是我要跟你学的。”

  “话可不是这样说的,谁的菜得到认可,自然就应该承认谁的好。”

  其实不然。

  在李西看来,厨艺这门手艺,并不一定是顾客觉得好,就是好了。

  所谓众口难调。

  想要让所有人都认可是不可能做到的。

  能被大多数人接受,就算是不错了。

  从此以后,这个饭馆儿就一直由李西和丁满在做菜。

  客人也越来越多。

  大家都觉得,这家店里的味道越来越好了,值得来品尝。

  加上县城里的人,不是农村人,对钱比较斤斤计较。

  家里要是来个人啊客的,没有准备足够的菜,就只能下馆子了。

  因此,这馆子的生意可从来都没有差的。

  有时候有外宾来,丁满就会让李西也把自己的拿手菜拿出来,招待外宾。

  正如李楠在梦里看到的那样,李西其中一道拿手菜,就是铁锅炖大鹅。

  这鹅肉到后来,也成了绿色食品。

  不少人在选择禽肉的时候,会选择吃鹅肉,原因就是,鹅这种家禽不像鸡和鸭。

  鸡鸭要吃饲料,但鹅不会。

  因此它的肉质更环保更绿色。

  这是后话。

  就在李西和李楠各自为自己的生活而忙碌的时候,李东母女俩和王明却是到了一个叫长桥的小镇。

  这个小镇离市中心并不远,算是一个市郊吧。

  坐二十分钟的汽车,就可以去到繁华的城镇。

  这座小城名叫建昌城。

  而长桥镇就成了铁路分局的所在。

  铁路的很多部门便在这里有了根据地。

  诸如机务,车务,生活还有车辆的工务。

  王明所属的部门算是车务,所以他在长桥火车站做了调度。

  每天调动各类客货车进出火车站。

  因为是机关单位所在地。

  曾经的乱坟岗就成了一个最繁华热闹的小镇。

  铁路工人们不差钱,把这座小镇的原住民也给带火了。

  大家和平相处。

  这个小镇也就越来越繁华起来。

  刚到这个小镇的时候,李东和小朵朵就搬进了王明才刚刚打报告要来的房子。

  这房子是一楼一底的。

  但不是属于一家人的。

  而分属三家人。

  不配套,只是有两间房,厨房则在楼下,自建的地震棚。

  这地震棚也是王明在李东来之前,才刚刚请人修出来的。

  就为了当作厨房来使用。

  总的来说,李东和王明带着孩子刚搬进来住的时候,一切都显得十分陌生。

  楼上有另外两家人,都是多子女的家庭,和王明是一个单位的四十岁铁路职工,姓姚。

  孩子就有四个。

  一家六口挤在一个两居室的,不配套的屋子里,可想而知有多拥挤。

  相对来讲,这王明和李东带着朵朵住这套房,就显得宽敞许多。

  第一天来的时候,作为邻居的姚辉一家,就对李东母女表现出了极大的友好。

  尤其是姚辉。

  之前看到是王明一个人住在这儿,还以为他没有结婚呢。

  毕竟人年轻,长得也还能看得过去,本想着把自己的远房侄女介绍给王明,觉得他这么年轻就在铁路上上班,前途不可限量。

  谁知两个人在一起吃饭喝酒的时候,姚辉才知道,人家王明是有家室的,这就误会大了。

  尤其是姚辉的老婆,也是从农村出来。

  听说王明有老婆,还在农村待着,就觉得王明怪可怜的。

  平时王明的衣服也是姚辉的老婆看不过去,帮着他洗。

  因为大家都是邻居,之前还想着能给自家亲戚介绍对象。

  加上王明觉得,老是麻烦别人不太好,这才没有继续让姚家大嫂洗衣服。

  这位大嫂叫李海霞,跟李东倒是一个姓儿。

  从王明的嘴里知道,他的老婆也姓李,这李海霞就生出了些好感来。

  很想看看李东究竟长什么样儿。

  所以那天半夜李东带着朵朵住进王明的屋子里。

  等到第二天,才有幸跟李海霞见面。

  一看李东要身材有身村,要模样有模样,这李海霞都惊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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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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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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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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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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