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开局活捉朱重八天喵教主著>第14章 反骨小僧彭莹玉
  陈四九缓缓地醒了过来。

  他感觉浑身像是要散架了,整个人如水波中的船儿,随波荡漾,他慢慢睁开眼,发现自己在一辆牛车上,牛粪的味道很难闻,但更难闻的是身边的一股恶臭,他转过脑袋看向身边,赫然是一具已经腐烂发臭,苍蝇飞舞蠕动着蛆虫的尸首,眼睛灰蒙蒙的,张着嘴口中苍蝇乱舞。

  “你醒啦?”

  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小沙弥笑嘻嘻地对着他咧开嘴,他看起来年岁不大,嘴唇上都是干紫的皮,他扬了扬脚下不合脚的靴子道:“你的靴子俺借来穿穿。”

  陈四九先皱眉捂住口鼻,想从牛车上撑起身来,发现自己身上只有一条牛犊裤,衣衫都被扒了个干净,右边胳膊上的伤口被处理过,但还是肿胀了。

  他正躺在一架拉尸首的牛车上。

  身边躺着至少三具尸首,都是披头散发衣衫褴褛,其中两个都没有裤子,尸体已经发臭流出了黑水,就这么丢在牛车板子上,尸首连块儿席子都没有。

  “别瞧啦,再走十里地,这些尸首就能卖给寺里的大和尚,拿去沤田,俺师傅说,男人的尸首最肥,稷子都能多结一些。”

  虽说已经心如磐石,陈四九仍旧忍不住干呕起来。

  身体犹如龙虾一样上下抖动几次,吐出一些口水,他缓缓抬起头,左右看了看。

  这似乎是一支很庞大的商队,正行走在草原戈壁官道上,看方向,是往大元上都走。

  “咳咳。”

  陈四九感觉身体有些冷,他皱起眉,若是按照三师傅的说法,他应该是生病了,着凉,这样很容易感冒。

  可是,身边没有衣衫。

  他的牛角巨弓,陌刀,还有盘缠,道碟,衣服,都被人收走了。

  陈四九也没嫌弃,将身边三具尸首上较为干净的那具尸首身上葛麻衣衫剥了下来,虽说有几个破洞,脏兮兮的,但勉强能让身体感觉到一丝暖意,一边那个小沙弥诧异地看着他,说道:“俺听大和尚说,你中了毒,就算不死,也得躺个三五日。”

  陈四九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小沙弥笑着露出缺了门牙的嘴,骄傲道:“俺叫彭莹玉。”

  陈四九嘴角勾了勾:“是个好名字。”

  “那是!”

  “这名儿,是俺师傅取的,本是江西慈化寺的沙弥。”

  “师傅说,俺将来是块儿闪闪发光的玉石!”

  “哦?那为何在这漠北。”

  小沙弥彭莹玉面色晦暗起来,嘬着嘴嘀咕道:“南方遭灾了,寺里面也吃不饱,大师傅就带我们南方的和尚来北方投奔有钱的佛主,我路上被牙行的叫花子给拐了,卖到了这里。”

  大元北方和南方连年遭灾,牙行十分猖狂。

  人牙子到处抓人抓奴隶,卖给有钱的色目人,蒙古人,汉人大地主。

  这其中,和人牙子勾结最猖獗的自然是乞丐,丐户在大元是世袭罔替,遇到这种灾荒年岁,他们就专门抓别人的孩子,剥了衣衫裹着羊皮扮做小羊儿卖,或砍了手脚裹着蛇皮扮做蟒蛇,也有穿着猴皮扮做猴子杂耍的,唤作造畜。

  乞丐得天残地缺。

  所以很多被拐走的小孩,都是断手断脚,像彭莹玉这种能卖给有钱的大财主,还算有条活路,被乞丐叫花子留在身边行乞的孩子是最可怜。

  听彭莹玉言语,南方这些日子着实不好过,有时候,下白毛雨,老百姓叫做菩萨线,一下要把庄稼全都打死。

  还有地牛翻身,先旱灾,再大水,连年都来。

  他本是慈云寺周边专给寺里和尚种地的佃户之子,打小被“舍与”寺庙大师傅做弟子,十岁出家,如今不过十二岁,但营养不良导致看起来瘦瘦小小的,最多七八岁模样。

  陈四九观察了一下四周。

  这支商队大概有上千人,前方有一些较大的牛车和马车,中间是驮着货物的牛车和骡车,他们就在中间,至于身后……

  大概有数百个驱口奴隶。

  他们全都披头散发,灰头土脸,有男有女。

  手脚用麻绳捆束,手上也拴着麻绳,双眼无神,嘴唇开裂泛白,正行尸走肉一般,缓缓地向前挪动着,男的大都身体健壮,女的要么有些姿色,要么身体敦实是能干活的那种。

  跟他们比起来,自己似乎好好一些。

  好歹,自己有个拉尸首的牛车能坐。

  “大元蒙古人,不是信天葬么,为何这些尸首不葬了?”

  陈四九问道。

  小沙弥彭莹玉奇道:“这些都是驱口,不是人。”

  奴隶在大元朝,不算人……

  “你运气好,大老爷说你身体壮实,似乎还懂点武艺,让你坐在这拉尸首的牛车上,这些尸首可都是上好的肥料,色目回回最喜欢了,他们吃那种糜子,就得用尸首沤肥长得快,蒙古老爷们养的獒犬,也要吃人肉的。”

  “吃过人肉的獒犬见过吗?很凶猛,眼睛都是红的。”

  小沙弥彭莹莹说道狗,有些吞口水,他艰难道:“之前老爷有条獒犬吃人肉噎死了,老爷不吃,俺们下人们将那狗煮来吃了,肉可香。”

  陈四九沉默不语。

  这大元不亡,谁亡啊?

  可惜,我现在只是个泥菩萨,自身还难保。

  他深吸一口气,又揉了揉胳膊,问道:“这支商队谁是主人?”

  彭莹玉摇头道:“俺不知道,主家是个女的,姓龙,叫龙瑞娇,不过她自己自称叫龙娇,据说是大元的这个,黄金家族后裔,反正身份地位很尊崇,俺瞧见很多大元的蒙古老爷都得给她行礼。”

  “哦。”

  陈四九哦了一声,脑海中浮现出之前那个头戴蒙古额饰的蒙古妙龄女子,自己闯入的那个翰儿朵帐篷,似乎就是她的。

  “如今南方咋样了?”

  陈四九又问。

  彭莹玉缓缓摇头:“十岁那会儿入寺当和尚,就是因为家里揭不开锅了,现如今不仅是江西,整个南方都吃不饱,慈云寺的和尚地主都饿死好几个呢,俺是因为和师傅关系亲,出来化缘才没被饿死,一路出来两年多了。”

  他说着挠了挠自己裤裆,对陈四九笑道:“你运气好啊。”

  “这边大元的新皇帝要登基了,在上都举行仪式,去大都的驱口都能沾光,能得顿饱饭吃。”

  说着彭莹玉露出自己缺牙的嘴巴,有些羡慕地看着陈四九的下半身道:“你有婆姨吗?”

  陈四九摇头。

  彭莹玉道:“俺听大师傅说,婆姨多的男人,裤裆不会长虱子,真是这样?”

  “你的鸟挺大的,大老爷说想把你阉了做宦官,送给大都的蒙古老爷。”

  陈四九哑然。

  他开始打坐调吸片刻,虽说极为缺水,但是面色渐渐红润起来。

  彭莹玉一直好奇地看着。

  等陈四九打坐调戏完毕,他左右看了看,低声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彭莹玉道:“俺听说,前面马上要到淖尔驿了,俺也不知道还有多久到大都,不过过往的商队和镖局还挺多。”

  陈四九看了看周围。

  这条官道,说是官道,其实就是在草原戈壁上人碾出来的一条沙漠公路,有挑着担子的邮差,有骑着马的驿户,也有骑着马,身穿长袍笠帽,下身是曳撒的的军户,还有挑着货物来往行走的山西汉人货郎,也有身上破破烂烂,牵着狗慢慢往前赶路的乞丐。

  大元的新皇帝要在上都登基,这些人是赶去上都的。

  陈四九皱眉。

  虽说大元是夏都和冬都两个京城轮戍,可是那叫铁锅的皇帝,不应该在大都北平登基吗?

  彭莹玉以为他想要逃走,说道:“你可是想要逃?俺告诉你,别想了,这方圆百里,只有驿站有水,草原上还有狼,专吃走夜路的汉子,你虽体格健壮,也打不过那么多狼吧?”

  陈四九摇摇头。

  “上都开平也有集贤院吧?”

  他问道。

  彭莹玉点点头。

  “上都和大都都有集贤院,那地方好多西方的和尚,有那种信景教的色目绿睛回回,住在十字庙里,还有信天方教的,白莲社也有,和尚道士都很多,俺们和尚最得宠,你瞧瞧这些驱口,全都是卖给上都的庙里用。”

  彭莹玉似乎很得意自己是个和尚。

  陈四九瞧了一眼这个小沙弥彭莹玉,这小僧年岁不大,脑后却长着反骨。

  他不由心中诧异,但料定心思一想,倒也是……

  若是大元天下要乱,必然是从和尚或者僧尼道士这些秘社宗门开始。

  大元的和尚最富有,而且可以公然蓄奴,养娼妓,尤其是番僧喇嘛,因为大元当年攻下大理和四川,是借道吐蕃绕过去,所以对青藏的番僧喇嘛十分尊崇,再加上法王八思巴当年辩经大会,以一人之力对抗诸教大长老,到如今五十年左右,佛寺势力空前庞大。

  大元对青藏直接管理,有宣政院。

  宣政院常常在青藏各地选取佛头高僧,来上都和大都讲经,大元的权贵王公,也喜欢密宗的欢喜佛,习练推碟儿法,此法天竺称之为瑜伽,大元称之为欢喜菩萨双修。

  而道家的房中秘药助兴仙丹,也颇受权贵喜爱,僧尼道士,十分昌盛。

  商队又走了一段路,在一个小海子边听下饮马休憩,陈四九也从牛车上下来,他的身高有些过于引人注目,浑身肌肉好似刀劈斧砍,棱角分明,自知过于引人注目的他,选择蹲下身来,藏在牛车车轱辘边。

  彭莹玉跑去海子边,先喝了一大口水,随后用葫芦装了一葫芦,跑过来递给陈四九。

  陈四九谢过,咕嘟咕嘟喝了起来。

  彭莹玉就坐在他身边,羡慕地看着陈四九健硕的身体,他双腿岔开,吊儿郎当坐着,挠了挠自己裤裆,说道:“俺要是有你这身子,在庙里铁定封大和尚。”xiumb.com

  “为何?”

  陈四九问道。

  “天下的和尚庙求子都是最灵的,你不知道吗?师傅说,俺就是俺娘去庙里求得,不然怎么会打我出生就舍予庙里挂名。”

  陈四九沉默了片刻。

  他道:“你师傅呢?”

  “死了。”

  彭莹玉在自己胸口搓了搓,搓出一块儿黑泥来,他也靠着车轱辘,望着远处,将胸口搓下来的黑泥放在鼻翼下嗅了嗅,忽然不复那种欢喜,咬牙眼神闪烁道:“俺以后要是学了武,必定杀光天下欺压百姓的蒙古人,尤其是庙里的番僧西方和尚!”

  陈四九心中明白,他师傅多半是从南方慈云寺来北方投奔北方有钱的佛头,结果被噶了。

  也不知说什么好。

  彭莹玉却偷偷从腰带里折摸出一粒黄豆大小,发黑带着血丝的碎银子,递给了陈四九道:“大老爷说你懂文字,能帮俺代写一封书信不?”

  “这银子是干净的,有个驱口临死前把银子给俺,求俺把他埋了,免得尸首被拿去大都沤田喂狗。”

  “俺趁着夜里把他尸首丢在了草原上,多半被狼和秃鹰吃了,他真幸运啊,俺听番僧说,被鹰和狼吃了的人能上天。”

  “俺也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江西去,趁着这点银子没被抢,你帮帮俺吧。”

  彭莹玉一张脸不大,黝黑,嘴唇皲裂,但是他的眼神却很真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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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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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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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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