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穿蓝袍,一人穿白衣。
酒剑仙和六耳从云彩上落下,六耳是喝高了,酒剑仙虽然自称千杯不醉,此时明显也是上头了。
不要说都神仙了,神仙怎么会喝醉?
孙悟空蟠桃宴醉酒闹天宫,猪八戒醉酒调戏嫦娥……
神仙也会喝醉,分怎么喝,喝多少。
六耳酒量吧,也就那样,这是他第一次畅饮,迷糊了。酒剑仙千杯不醉,那是他以前喝得少,今天有六耳开导,解酒消愁后,愁更愁了。
怎么回事儿呢?
在余杭镇外,俩人不是初步达成和解,初步建立友谊了嘛。
然后六耳就想着,怎么才能迅速拉进友谊呢?
喝酒呗。
地球上有句至理名言说的好,叫没有一顿烧烤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是有,那就两顿!琇書蛧
所以,六耳猎了只山羊,去余杭县整了点调料,把羊处理好,六耳出羊肉,酒剑仙出酒。
六耳和他架着自己的筋斗云,边喝边聊,边找李逍遥和赵灵儿。
酒剑仙找李逍遥是因为那是自己徒弟,灵儿是女娲后人。
六耳找他们纯粹是因为他们俩的气运还有很多,晶石还没吃饱。
所以,
俩人坐在云上,比李逍遥他们提前到达了蜀山,守株待兔。
别看他们俩是后走的,但确实比李逍遥先到。
筋斗云是什么速度,酒剑仙那破葫芦是什么速度。
一个跟斗十万八千里,虽然六耳还没练成孙悟空那样,但速度也达到了一个跟斗十万里,就差八千!
开个玩笑,别当真,总之六耳很快就是了。
就好比一个箱货一个战斗机,根本没有可比性嘛。
就这样,后走的两个人提前来到蜀山,在蜀山上空,边烧烤聊天边等待李逍遥他们二人。
云彩上没法放烧烤架,但没关系,酒剑仙举着羊,六耳吐真火,还好控制火候。
二人边吃边喝边聊,这也是为什么剑圣听到李逍遥说酒剑仙被妖怪抓走了而不着急的原因。
那俩特么都在上面吃半天了,就差拜把子了,老子着急个屁!
云彩那么低,以剑圣的修为,说的啥一清二楚。
聊的是什么呢?
酒剑仙问六耳为什么叫他渣男,六耳解释了原因。
酒剑仙,原名莫一兮,在六耳听到的视角里,这就是个舔狗和颓废中年大叔。
酒剑仙的潇洒都是他掩饰自己颓废的表面假象,其实内心是崩溃的。
老莫少年时期是个有志青年,在同龄孩子还在满大街瞎几把扯淡的时候,年少的老莫就开始思考人生了。
他认为,我该干点什么呢?
学道,求法,修仙,拯救世界!
抱着如此远大的理想,年少的老莫毅然决然的来到了蜀山求道。
入门选拔时,老莫以一身亮瞎眼的天赋震惊四座,加入了蜀山!
这个时候的老莫是阳光的,是向上的,是脱离了低级趣味的。
除了修仙学道,他还乐于助人,和同门师兄弟发展友好关系……
总而言之,这是个好小伙儿。
好小伙儿老莫本以为自己以后就一直这样,努力修行,当上蜀山掌门,成就人生巅峰的时候。
就在这会儿,出现了个类似于搞传销组织的洗脑大师,大师给了他半截吊坠,并且跟他说,另外半块儿在一个女孩儿手里,只要凑齐两块吊坠合二为一便可召唤神龙……就可以找到爱情,听懂掌声!
老莫那是多精明的小伙儿,怎么会信这样一个传销大师的话呢。
虽然收下了吊坠,但老头的话被他抛之脑后,之后继续修行。
某一天,和他关系最好的师兄殷若拙,也就是现在的剑圣对他说,自己在道法上的造诣已经达到了瓶颈,想下山溜达溜达,碰碰运气,寻找自己的“道”。
殷若拙那是个不亚于老莫的天才,俩人即是相互攀比学习的竞争对手,也是相互帮助的好兄弟。
而且这个时候的殷若拙也是个好小伙,俩人臭味相投,老莫肯定要支持他呀。
所以,把自己那半块儿吊坠送给了师兄,让他在山下游历时,想自己了就拿出来看看。
殷若拙很开心,拿上吊坠下山去了。
刚下山,他便遇见了另外半块儿吊坠儿的女主人,上代女娲后人,上代女主角,林青儿。
谁都有十七,谁都有十八,都是从这个时候过来的,所以过程不用多讲。
二人迅速坠入爱河,感情迅速升温,二人手挽着手肩并着肩,一起唱起了那首“让我们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
本以为男女主花好月圆,是个圆满的大团圆结局的时候,殷若拙在成亲这晚忽然悟道。
大道三千,每个人的“道”都是不同的,他悟出来,自己此生就是个单身狗,不可能有媳妇儿。
所以,便把裤子都脱了,趴在床上准备就绪的林青儿抛弃,毅然决然的回到了蜀山,追求无上大道。
老莫这个时候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呢,他一瞧,哎呦喂,怎么回事?我师兄溜达一圈就能悟道,看来外出多走走比在家憋着强啊。
所以他也下山了,下山后就遇见了被抛弃的林青儿,并且对林青儿一见钟情!
他也是在这个时候才明白,他听懂了,也给了掌声。但一切都晚了,原来这位伤心女子,自己爱的女子,竟然是和自己师兄失恋,老莫悲痛欲绝。
但爱情是盲目的,是疯狂的,是不管不顾的。
老莫毫不在意,振臂高呼:我愿意做接盘侠!
可是被抛弃,伤心后的林青儿在此时也已经大彻大悟。
我不能被人世间的小情小爱所迷惑了自己的心智,我要为人间的大情大爱所付出!
所以,她拒绝了一位自愿成为接盘侠的舔狗的求爱,嫁给了南诏国国王,去守护她的子民。
酒剑仙一路追到南诏,可这时林青儿已经和南诏国王生米煮成熟饭,郁郁寡欢的老莫,便把林青儿的侍女,上一代圣姑给办了。
上代圣姑:“???
关我啥事?”
然后,觉得对不起林青儿,也对不起圣姑姑明渊青的老莫悄然离开,整日解酒消愁,用酒精来麻痹自己的。
他瞧不起曾经的好师兄剑圣,也瞧不起自己……
今日里,在云上,六耳对老莫各种开导。
虽然他对明渊青的渣男行为确实让人唾弃,但为情所困的他,也是个当舔狗都被拒绝的可怜人。
归根结底,六耳拿他当朋友,所以开导他。
揽着他的肩膀,给他讲述了“牛郎织女”,“七仙女董勇”,“瑶姬杨天佑”等等爱情故事来开导他。
最后以一句“世间文字八万个,唯有情字最伤人”的话题拉近了他和酒剑仙最后的距离。
酒剑仙趴在六耳臂弯处,嚎啕痛哭:“老秦吶,想不到最理解我的是你这个妖怪啊!”
一通发泄,最后加上酒精的刺激,老莫感觉自己大彻大悟。
也就在此时,李逍遥和赵灵儿回来了,被六耳拉到和自己同一智商水平,同一理解层次的酒剑仙,看到师兄竟然想要以这种方式对待前女友的孩子,他直接对六耳说:“毁灭吧。”
其实言下之意就是看不惯师兄那臭屁的行为,干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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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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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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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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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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