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穿越知否混日子盛长槐林小娘>第六十一章 张家将
  一顿饭吃的平平淡淡,虽然今日又盛长槐一起,但郭威还要去见自己叔父,再有,之前也说过恳请自家叔父指点盛长槐一二,到时候一身酒气也不太好。

  饭罢之后,虽然天海候夫人让郭威带盛长槐一起去书房,但盛长槐并非是那种没有眼力之人,人家明明有事,自己跟上去反而不方便,若是事情重要呢,所以拒绝了郭威让他一同前往的建议。

  天海候夫人出身江湖,对这些细节不重视,郭威不同,虽然也是由叔父婶婶抚养长大,但也不是那种粗人,作为侯府的继承人培养,一看盛长槐的态度,就知道怎么回事了,便让自己贴身的长随将盛长槐主仆带往自己书房,等他和叔父聊完事情,若叔父有时间,倒是直接带盛长槐去武院更好。

  天海候乃是江湖出身,无论是西南侯府,还是在汴京,都设了一个武院,院子中间是习武之地,院内还有一些天海候招纳的江湖人士,盛长槐也听郭威说过,他家叔叔乐善好施,在江湖上还有另外一个名号,叫做及时雨,所以有一些江湖人士也会时不时的来拜访天海候,来了之后,都会安置在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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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威的书房倒也五花八门,圣贤书肯定是少不了,但是最多的就是各种奇谈怪论,甚至说书先生撰写的侠义小说,倒是让盛长槐大开眼界,其中一本书名字叫做《张家将》,里面讲述了英国公张家三代英烈沙场杀敌的故事,当然是做了各种演义了的。

  虽然是演义过的故事,但里面大多数还是依据真实故事改编的,其中最让盛长槐敬佩的就是,英国公满门英烈,从第一代英国公开始,代代都是英雄豪杰,第一代英国公武艺虽然不算顶尖,但智谋谋略绝顶,太宗当年攻伐北汉,虽然书中没敢乱写,但从故事里面可以看出。

  太宗皇帝有个习惯,习惯越级指挥,像极了后世的常凯申,若非第一代英国公力挽狂澜,在金刀刘无敌手里,大宋不知道要吃多少亏,即便是如此,也只能拼了个不胜不败,连续几次北伐都已失败告终。

  在老英国公去世之后,第二代英国公子承父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带着六子襄助太宗皇帝征辽,金沙滩一役,父子五人战死沙场,现在的英国公排行第三,在父兄的相助下,和最小的弟弟杀出重围,才得以保存血脉。

  即便是如此,英国公那最小的弟弟也深受重伤,床榻上躺了很多年,前两年刚刚去世,仅留下了一个女儿,本来已经准备议亲了,结果父丧守孝,耽搁了两年。

  现在英国公有两子一女,嫡长子在西北受重伤,没几年就去了,嫡次子在英国公夫人怀孕之时,恰逢前线战事不利,国公夫人怀着身孕带着协助守城,结果受了内伤,伤及胎儿,嫡次子身体一直不好,到现在还未有后。m.xiumb.com

  也是因为如此,英国公家人丁单薄,英国公又不愿意纳妾,国公夫人四十多岁怀孕,拼着难产也要生下这个孩子,虽然是个女孩,当然,书中并没有多介绍这些,说书先生把这些写出来,也是对满门英烈之家心存敬畏,又觉得可惜,若是英国公嫡次子一直无后,这大宋勋贵之中扛鼎之家,除爵也不过是时间问题,其他勋贵家或许还能过继,但是英国公家里并无旁支,几位兄弟虽然成婚,但也只有一个侄女,想要过继,除非是保养,再无他法。

  但是按照大宋的律例,除非是子女之后,或者旁系族人,即便是过继他人,也不能继承爵位,只能继承家财。

  盛长槐越看越觉得英国公家可惜,从英国公家的功绩履历来看,这和前世的《杨家将》同出一辙,但是和杨家将比起来,张家将更为惨烈一些,甚至这个时代,也有张门女将,张家第二代娶的媳妇,没有一个深闺小姐,倒是和前世的杨门女将异曲同工,当年英国公身受重伤,朝中无大将支援,就是张家女眷奔赴前线,各显其能。

  惨烈归惨烈,但是其中写到,当年的张家七杆枪,杀得辽军心惊胆战,夜不能寐,金戈铁马的故事听起来让人神往,这个年代说书先生的功底,比前世评书大师不仅差不了多少,或许还有过之。

  盛长槐看到此处,恨不得自己当年就是英国公麾下一小兵,随着英国公前线杀敌,收复燕云十三州,那一役之后,大宋再也没有收复燕云十三州的机会,已经攻占的六州,也随着太宗皇帝病重的消息传来,朝中不稳,即便是前线除了已经阵亡的英国公,还有勇毅候,宁远侯等开国名将,但是朝中不稳,又有燕王赵延美叛乱在先,再加上汴京谣言四起,不得不放弃已经到手的州府,班师回朝。

  这本书的最后,使用聊聊数笔,记载了十多年前那场宋辽之争,还有宋夏之争,但是因为前线战事不利,虽然大宋也有英才出现,但是总体上是大宋吃了亏,虽然一度攻占了燕云一个州,算是开国以来,除了太宗最后一次伐辽最大的战果,但是,最终因为宋夏之争失礼,大宋不得不增加岁币,甚至当年大宋的属地西夏也实质上独立出来,不仅如此,大宋每年还需要给西夏岁币安抚。

  即便是相公们将岁币合约写成赐予,但也掩盖不了大宋军事实力下降的事实,估计是因为当年这一战,是因为现在的官家主导的,所以说书先生不敢多说,也只在最后写了两句诗,但使龙城飞将在,何愁燕云不复宋。

  话里话外,对大宋文贵武轻的现象痛心疾首,即便是范相公和官家重启武举,那不知名的说书先生也表达了自己不看好的心理,毕竟民间风气已经对当兵吃粮这件事颇为看清,甚至将当兵的称为贼配军,就是风气的影响,盛长槐深以为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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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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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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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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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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